《死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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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囚- 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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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营业部的其他领导班子小组成员均表示不清楚佳杰堂公司的事情,而且隶属关系方面也没有任何文件。佳杰堂公司为大家所知晓,只是因为后来它成为营业部的物业管理单位。
  7000余万元国有资产人间蒸发!贪污、挪用这笔钱的杨彦明受到法律最严厉的惩罚,2005年12月13日,杨彦明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判处死刑。
  杨彦明眯着眼睛听完宣判,在法警给他戴上手铐的一瞬,杨彦明宽宽的脸上居然露出一丝平静的笑容。在法庭上,杨彦明坚称自己只是失职而不是贪污。
  “我要上诉!我没有贪污!”这一句话杨彦明重复了3遍。
  尽管法院认定杨彦明贪污的7000余万元公款目前下落不明。但法院认为杨彦明的贪污罪是成立的,杨彦明曾多次承认已收到他指使两个财务人员所提取的公款,只是由于次数多、时间长,记不清具体时间和金额。而且,两名经手人根据相关书证能够清楚地说明公款金额。同时,证人证言也能够印证,杨彦明与公司负责人协商工作时,承认收到了财务人员交予的公款。赃款目前下落不明,完全是因为杨彦明拒不交代去向。
  杨彦明还对检方指控的两笔挪用公款提出异议。其中一笔2480万元,他提出并没有归他个人使用,而是用于营业部的下属佳杰堂公司。法院认为杨彦明构成挪用公款罪,因为没有证据可证明他挪用公款成立另一公司,是由营业部集体决定。而相关证据可证明成立的公司由杨彦明个人控制,而不是营业部的下属部门。
  法院判决之后,记者对杨彦明作了简短采访。
  记者:听说你两次自杀,能讲讲原因吗?
  杨彦明:由于我的工作失误,造成巨大损失,我没有拿七千万,但我什么证据也没有。我感觉不论是做人还是工作上,我都很失败,以死弥补过失……
  记者:法院宣判你死刑,但你的情绪却比较平静,是否与你之前的自杀有关?
  杨彦明:我之前曾自杀,但这不代表我对死刑有了心理准备,我还将上诉。
  记者:为何至今不交代公款的去向?
  杨彦明:我没有贪污和挪用,没有拿到这7000万。我的职权是通过下面的人去完成的,我根本就无法说清这些公款的去向。
  记者:你是负责人,7000万是经你手后不知去向的,造成巨大损失。你怎么会什么都不知道?
  杨彦明:我真的说不清,没有证据证明我的清白,我说什么也没有人相信。
  记者:你说你没有犯贪污和挪用公款罪,那么你认为你是什么行为?
  杨彦明:失职,或者别的什么领导责任。我承认作为公司负责人,我有许多做法是不对的,有时做得还比较过分。
  记者:通过你的教训,有什么想告诫其他证券公司领导的?
  杨彦明:我身上发生的事都是证券公司早期不规范时遗留下来的。我希望新加入证券市场的人员记住我的教训,洁身自好。保持一个好心态,不要过于看中个人业绩。
  无论如何,杨彦明承认了他的失败。就在杨彦明一审被判处死刑前几天,在同一个法庭上,中国证监会官员王小石一审被判13年,这两起有关证券类重大案件的宣判,表明对证券市场中贪污和腐败,相关部门开始予以重拳出击,表明管理层已充分意识到治理证券市场的重要性,为证券市场今后的长治久安发展奠定了有益基石。
  作为中国证券业界被判处死刑的第一人,中国银河证券北京望京西园营业部原总经理杨彦明于2007年3月13日在北京市高级法院出庭接受二审。面对死刑,杨彦明在最后的审判中依然表现出一种令人吃惊的麻木和“糊涂”,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

第二章:宁死不招,铁齿铜牙杨彦明(6)
“我不懂财务,我说不出来钱哪儿去了,但这些钱都用在单位的经营上了,没有用在我个人身上。”满脸胡碴的杨彦明语速缓慢,几乎一字一顿,像是在拿捏每一个用词。
  在二审法庭上,杨彦明一开始就当庭放弃了一审法院对他贪污300多万元、挪用2480万元等3起罪行的辩护,他表示只对1998年至2003年间贪污6840万元这一起控罪进行辩护,因为这项指控直接导致了法院对他的一审死刑判决。
  和杨彦明一同出庭受审的是望京西区营业部的财务经理章蓉,她因为在杨彦明贪污过程中未尽到财务主管的监管职责,被一审法院以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一审判处6年有期徒刑。但在一审判决之后,章蓉并没有上诉。
  “说我贪污6840万元,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这是杨彦明的上诉理由。检方一审时指控,这6840万元都由章蓉从营业部账户中提现,再交给杨彦明的。章蓉供述称,杨彦明要钱时,就打电话、当面说或写条子告诉她,她每次从银行取出现金,直接送到杨彦明的办公室,每月取钱10次左右,少则几万元,多则二三十万元。杨彦明从不说钱的用途和去向,所有资金运作都不记账,没留下任何凭证。5年下来,杨彦明如硕鼠倒仓般在这家国有独资证券公司的账面上掏了个大洞,数千万资金悄无声息地消失了,留下的只有银行里400多张取款凭条。
  这一事实得到了另外一名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证言佐证,最终形成了杨彦明贪污巨款的证据链条。但杨彦明认为两人证言不足以采信,他在二审法庭上称:“现在没有直接证据证明,这么多钱都给到我手里了”。检察官当即以在案笔录为证进行反驳:“杨彦明归案后就承认他拿到了钱,而且多次供述非常稳定,这与章蓉等人的证言互相吻合。”
  “钱哪儿去了?”法官、检察官、辩护人一遍遍地向杨彦明提出这个相同的问题。作为公司一把手,6000多万元消失的现金,杨彦明仅仅能说清其中300万元用于注册、经营佳杰堂公司,其余的钱他说都“用在公司经营上了”,但却不能说出一起具体的事实,让人感到“糊涂”得不可思议。“时间太久,我想不起来了,我没有记日记的习惯。”杨彦明依然是不紧不慢的语调。
  不过杨彦明和他的辩护人钱列阳在法庭上提供了几种资金可能的去向。一是用于炒股,杨彦明在法庭上称:“我让下属去买了股票、国债。我指挥,他们操作。”在担任营业部总经理之前,杨彦明曾在证券操作中表现了出色的业务能力,他一直对自己操作股票的能力深信不疑。可他担任总经理的这5年间,中国证券业一直处于低迷状态。杨彦明曾因盲目跟庄,亏得血本无归。他究竟在股市里扔进多少钱,已经无据可查。
  二是用于请客送礼。杨彦明在法庭上称,为了维护公司与客户的关系,公司每年都要拿出一部分资金购买各种礼品送给相关客户,而且这笔资金的发票都交给了财务,杨彦明的辩护人钱列阳提出,这笔钱不应该算作杨彦明的贪污款项。
  在法庭上,杨彦明的辩护人钱列阳还提出了第三种可能,就是杨彦明至死不说他所贪污款项的去向,可能很大的一笔资金是用于给某些官员行贿,杨彦明之所以不说是不想牵扯更多的人。“最希望判处杨彦明死刑的,可能就是那些受贿的官员,如果杨彦明被判处死刑,不但不能惩治犯罪,而且国家的损失将无法追回。”钱列阳虽然提出这种可能,却没有证据支持他这种说法。
  在做总经理的几年中,杨彦明留下一本糊涂账。2004年2月,杨彦明在向他的继任总经理交接业务时,指使手下把营业部的电脑资料删除。此后,更没人能说清那数千万元现金的去向。如今,为这本糊涂账押上身家性命的杨彦明究竟是“说不清”,还是“不愿说”,只有他自己心里最清楚。如果杨彦明最终被处死,那么数千万赃款的去向将成为无法解开的谜。
  2007年3月13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杨彦明贪污案。在当前高法收回死刑核准权的大背景下,这起死刑案件二审开庭尤为令人关注。在庭审举证时,出现了令人意外的一幕,检方主动将一审判决时的6840万元贪污数额“缩水”到6100万余元。原因是经过笔迹鉴定,其中11张取款单竟然不是章蓉填写,因此也就无法认定这些钱进了杨彦明的腰包。除了这11笔,检察官在法庭上又指出多笔被认定为贪污的款项与一审事实不符。
  对于这个死刑案件,检方显示出了相当的慎重,他们在二审中鉴定了经过章蓉认可的全部400多张取款凭条,并重新计算贪污数额,最终推翻了之前的认定。“我感谢检察官实事求是,令人钦佩。”一直默不作声的杨彦明也感到了意外。而杨彦明的辩护律师钱列阳立即抓住了这一点进行辩护,他在法庭上接连发难:“这完全说明一审认定事实不清,我们要求全部账目由专业人员重新审计。”
  “尽管一审认定数额不准,但我们认为一审认定基本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不影响死刑的量刑。”在法庭最后辩论阶段,检察官直接提出了坚持死刑的量刑建议。这招致辩护方的强烈反应,钱列阳在法庭上侃侃而谈:“在事实存有疑点的情况下,判处死刑不慎重。而且对于经济罪犯不适用死刑,是国际司法界所认同的,也符合我国‘少杀、慎杀’的刑事政策……”但钱列阳的长篇辩护,最终被审判长打断。
  杀,还是不杀,杨彦明将等待最后的裁判。那么,在接下来的审判中,这个雪藏7000多万元赃款的谜团能不能解开呢?人们等待着一个满意的结果。
  今年49岁的杨彦明从证券市场上的操盘手一步步走到总经理的位子上,又一步步走向了死刑被告席,他的悲剧人生几乎是中国证券行业早期不规范的一个缩影。杨彦明受审时评价自己的人生和工作都非常失败,以前自认为什么事都明白,现在却很糊涂,连自己都说不清楚了。希望新参加证券工作的人记住教训,洁身自好,保持一个好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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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震动京城,商业贿赂第一贪(1)
2006年3月6日,###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今年要集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重点治理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和政府采购等领域的商业贿赂问题,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重拳打击商业贿赂成为2006年司法机关反腐败斗争的重中之重。2006年4月28日,北京市纪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涉及重大经济环节的商业贿赂案件进行通报,在通报的4起商业贿赂案中,原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科技处处长温梦杰荣登榜首,他也是北京市司法机关重拳打击商业贿赂犯罪以来第一个被判处死刑的官员。
  一个小小的银行科技处长,为何敢张开鲸吞之口6年索要回扣1075万元?温梦杰索贿、贪污上千万元,并给自己买了价值3000多万元豪宅,为什么却在法庭上辩解说自己在为员工谋福利?仿佛只有与众不同,才能脱颖而出。我们相信温梦杰这个电脑天才明白这个道理,所以即使死到临头,也要说出一句“名言”留于后世,这是温梦杰最后的悲情表演,更彰显其丑态与悲哀。
  温梦杰1956年出生在河北省乐亭县,1984年从北京金融学院毕业后,分配到北京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科技处工作。1987年,在北京工商银行系统就已赫赫有名的电脑天才温梦杰成为北京工商银行科技处副处长,无论在专业领域还是在仕途上,他都是属于领导赏识、同事羡慕的幸运者。但温梦杰与众不同的是,他没有留恋副处长的位置,而是专注于自己的专业,试图在电脑领域成为国内凤毛麟角的人物。1989年温梦杰赴澳大利亚留学,攻读应用电子专业硕士学位。1992年毕业回国后,他和妻子一起创办了一家科技有限公司。但是,尽管温梦杰在专业领域堪称天才,但真正当起公司老板来却困难重重。公司做了几年也不见起色,这时候他开始后悔轻易放弃了自己副处长的位置。
  仿佛上天眷顾,1994年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引进科技人才,温梦杰得知这个消息后前往应聘,凭着曾经担任北京工商银行科技处副处长和在国外获得电子专业硕士学位的优势,温梦杰重新回到银行系统,担任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科技处总工程师,享受正处级待遇。
  温梦杰把自己开办的公司交给妻子打理,重返银行系统专心致志地当起了总工程师。当时在北京农行中,温梦杰是计算机技术的一流高手,为单位的技术保障立下了汗马功劳。客观地说,温梦杰是个难得的专业人才。在领导和同事眼里,他为人内敛但非常聪明,银行里的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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