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我喜欢你,卓然。」
因为同居室友的这句话,所以他逃了。
情况怎麽会演变成这样?他们两个明明是青梅竹马的死敌,
不过是输了一个赌约,他才展开和谭历的同居生活,
本以为每天和这家伙大眼瞪小眼,日子一定很难熬,
没想到越是多了解他一分,自己就越是难以抗拒他,
不仅身体太老实的在不小心扑倒他时对他「起立致敬」,
听见别人以下流的言语谈论他时,更是气得想杀人,
然而在听到谭历的告白时,自己却懦弱的逃走了,
只因他以为自己不会……爱上一个男人,
可为什麽在亲眼目睹别的男人吻谭历时,
他竟会觉得胸口沉重、心头揪痛,脸上横流的,
不知是等待时淋的雨还是……
……
最近
嗨,亲爱的朋友们,又见面了。
这次稍微隔了一些时间,大家有没有忘了我啊^_^?不要忘记哦,嘉芬很想念大家的。
当编编温柔地告诉我新书要出版的时候,真是非常开心呢。
每次提笔写序,就像跟朋友见面,要诉说一些事情的感觉,像是最近的开心、烦恼、快乐啊,很多生活中微不足道的事。
现在听的音乐是Kame的Someday for Somebody,温暖的感觉,对应着我的心情。
窗外阳光灿烂,有一点微风,吹动我房间的窗纱,我喜欢这种舒适安静的状态。
这次的故事是写两个青梅竹马的人哦,嗯,开心和伤心当然都有,很温暖的故事呢。
最近的生活很忙碌,写书的速度也慢下来。
尝试了很多自己以前没做过的事,让自己变得充实,不再像从前那么闲散。
因为找工作的关系,会有很多面试,有时候会遇到讨厌的状况,比如对方跟你约定了时间,却不守时,还要等待,因为对方有会议或者别的原因拖延,这时候,作为面试者的心情真是有点郁闷。
不晓得大家有没有这样的遭遇,嘉芬有过等待一个面试等了三小时的记录哦。
等待的时候,一直在跟自己的思绪搏斗,很想不等了,就这样回去吧,但心里又有小小的声音说,既然已经等了那么久,现在回去岂不是全白费了?
所以又像傻瓜似的继续等待,等待中又出现要走开的心思,然后再度提醒自己说,是你喜欢的工作,所以无论如何,请再坚持一下。
一边矛盾一边不断自我安慰,有点类似写文章遇到瓶颈的时候。
也会想着,啊,这个故事好不顺,不然扔掉写新的好了,可是,已经写了那么多,轻易放弃可惜?
于是,一边坚持一边克服,也算是磨练自己意志的过程吧。
生活虽然忙碌,但对于我心爱的写作,是不能放弃的,因为它能带给我独一无二的欢乐^_^。
何况我还想些更多的故事和朋友们分享呢。
以前一直问自己,文字对自己来说到底是什么?
我所建构出来的画面很简单,和朋友们围坐在一起,温暖的壁炉,安静的夜晚,讲故事给大家庭,一起感受故事里的喜怒哀乐,然后得到自己心灵的一点共鸣或是平静。
这幅画面,或许就是我一直坚持写下去的原因。
所以,今后嘉芬还会继续努力的写下去,也请朋友们多多支持哦!
第一章
火红色的BMW飞速驶来,一个惊险的煞车后,稳稳停在一栋别墅的花园围栏前。
卓然从车上走下来,墨镜撩高架在前额,英俊非凡的脸上,漾着让女人无法抵挡的柔情,明亮的眼像是染上了夕阳的颜色。
走到车门的另一边,他优雅的倾身靠在车窗边。
「宝贝,在这里等我一下好吗?」他炫惑的微笑,眼中带了电死人不偿命的电波,望向车里的美女。
「亲爱的,我可以跟你一起上去吗?」美女晕陶陶的说。
卓然看了她一眼,唇角微弯。「就等一下,好不好?乖乖的。」语气里带了一丝对孩子般的宠溺,让美女沉醉在他的声音里,完全的服从。
「好,我等你,你要快来!」她痴痴的望着他。
卓然吹着口哨,走上白色洋房门前的阶梯。那是原木阶梯,很有森林的味道,也算是这整个别墅区主打的自然景观特色之一。
打开门,一股咖哩的香味扑面而来。
在闻到这股香味之后,卓然居然愣了下,露出和刚才的他俊朗潇洒完全不配的痴呆表情。
他瞪大了眼,大步走向厨房。这个家伙,今天煮咖哩吗?
厨房是蓝白相间的温馨基调,非常舒适的颜色。
走到门口,就看到那个伫立在其中的颀长身影。白色的休闲服,简单的牛仔裤,一副清爽的居家打扮,正惬意的拿着汤匙品尝味道。
卓然的目光落在那人丰润的嘴唇上,那上面还沾了一点咖哩鲜黄的颜色。
他无意识的咽了咽口水,出声问:「你今天煮咖哩?」
那人听到声音,回过头。
那是一张无比俊美的脸庞,十分的……如果要搜刮上所有的形容词,也不足以描绘他的美,脑海中大概只有漂亮又漂亮,这样白痴的重复。
但显然,这张漂亮的脸在卓然眼里并不算什么,他的视线更为热烈地望着那锅咖哩。
「不好意思,没煮你的份。」淡淡的回答。
「什么」他有点抓狂,「这么一大锅,怎么没有我的份?」
「同住守则第七条,伙食自理,我没义务煮东西给你吃。」俊美男人冷冷看了他一眼。
「给我吃一点会怎样?阿历你要搞清楚,我可不是自愿住到你这该死的房子里的!如果不是那什么烂赌约,自然有无数美女等着在我家煮好东西给我吃!」这个家伙非常有把他逼疯的潜能。
谭历双手抱臂,一副闲散的模样,瞥了眼窗外,脸上表情似笑非笑。「是吗?你车里就有个宝贝,叫她煮给你吃吧。」
顺着他的目光望过去,就见自己车上那美女倚在车窗边,正频频望向屋里。
「愿赌服输,卓然,既然你输了,就是千万个不愿意,也只能乖乖接受,住在我这『该死的』房子。」漂亮的人儿依旧微笑,他的笑容优雅,身上有一种让人不能亵渎的美感,黑色及肩的发丝在夕阳里散发着乌亮的光芒。
卓然狠狠瞪了他半晌,悻悻然转身,连原本要拿的东西都忘了,大步踏出门,抛下一句话,「你给我记着!」
一路开车狂飙,最后把美女扔在大街上,卓然直驶海湾。
不知为何感到很烦躁,他竟连约会的心情也没有了,把这一切归咎在谭历身上,他在心里把那家伙咒骂了无数遍。
车子驶到海边,他打开车门,顿时一阵海风扑面,吹散他胸口憋着的闷气。
卓然二十六岁的人生,一直顺顺利利的,一路光明的走来,到处都是让人艳羡的成就,只不过某个人的存在却让他相形失色,那就是谭历!
他老觉得一定是老天看他太顺利了,才特地创造出这个让他完美的人生不再完美的克星。
卓然是一名年轻有为的室内设计师,很早就成立自己的工作室,是台北有名的设计王子。
他是个混血儿,母亲是意大利人,父亲是台湾人,所以俊朗如雕塑的眉目里,又混和了南欧的异域风情,勾惑人心的性感无时不在,简直就是女人心目中白马王子的化身——
直到遇上谭历,这个命中克星的出现。
说起来,他们也算是青梅竹马。
八岁的时候,小小的他已经是班上所有女生追逐的焦点,是她们的王子。他的课业非常好,老师也很喜欢他。
可这样的盛况只维持到同一年,谭历转学过来为止。
谭历一出现,就夺走了他一直稳坐的第一名位子,那是有生以来第一次,他的成绩不是排在榜首,而是排在这个转学生的后面,成了第二名。
他从那时起就非常的不爽谭历。
这家伙一直以死对头的姿态陪伴他的小学时代,让他不再是耀眼的第一人。
国中、高中,幸好没有他的出现,他又舒舒服服的过着他的王子生活,永远是学校唯一的焦点人物。
在他得意的以为摆脱谭历那个衰人的时候,大学的恶梦又来了——他们居然考上了同一所大学同一系同一班!
在学校里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卓然就浑身不舒服,觉得自己美妙的四年大学生活会因为这个扫把星的出现而变得崎岖坎坷。
情况果然如他所料,他每次都要和这家伙争第一,而且时常以微弱的差距落败。
女生也不再只看他一个人,她们有一半的人近乎疯狂的追逐谭历,只留下一半给自己。
最叫他郁闷的是,大二那年,他对一个学姊一见钟情,誓言要追到她的时候,对方居然对他说喜欢的是谭历。
那一刻,他真正咬牙切齿的意识到,谭历就是他生命里的死敌。
好不容易毕业了,他和几个朋友合伙开了工作室,做出一番成就来,而那该死的谭历则进了业界著名的设计公司,并成了那里的活招牌,还是和他对拚,并时常压着他。
「室内设计界的死敌」,这是业界的人对他们的戏称,也是他觉得非常贴切的形容。
死敌——该死的谭历!
当然,除去谭历,他的人生还是非常让人嫉羡的。
很好的家世,完美的外表,以及成功的事业,这些无一不是女人喜欢的地方,而追逐漂亮的女人,也是他的乐趣之一。
他是花花公子,当然他自己并不承认这点,他只是喜欢新鲜,并且乐此不疲。
相对于这点,他的死对头谭历则和他截然相反,过着严谨而呆板的生活。
在他眼中,谭历是个无趣的人,是个只懂工作的木头而已,甚至怀疑这家伙在那方面是不是有点问题,甚至无能?
呃,当然,这些只是他背地里的想法,他还不至于愚蠢到去招惹谭历,那家伙虽然表面斯文,但其实并不好惹,是一条藏着毒牙的毒蛇,只是所有人都被他斯文俊美的外表欺骗了而已。
半个月前,他的工作室RED LIFE,和谭历工作的公司N&N竞争一个设计案,两人恰好是各自公司负责这件Case的负责人。
竞标那天,他因为被谭历刺激到,就冲动的立下赌约,说要是谁赢了这件Case,输的那个人就得按赢的人的要求做一件事。
而谭历这个恶毒的家伙,在赢得Case之后,果然不肯放过这个「折磨」他的好机会,充分履行胜利者的权利,居然提出要他去他家住上三个月的要求。
一开始听到这个提议时,他只觉得莫名其妙,半晌后才佩服起谭历的狠绝。好啊,对他卓然来说,住到谭历家和他共处一室,那是比什么都厉害的惩罚,谭历啊谭历,果然是你狠!
最后他只能在谭历笑咪咪的胜利者姿态下,万般无奈的愿赌服输,放弃自己舒适的大公寓,搬到那个死敌的家里。
虽说这家伙的家还算舒服,但最最让他不能忍受的便是那份同居守则。
上面的条款,每一条都足以让他抓狂。
同住守则:
第一条,不得带女友入室,需保持同住人彼此的个人空间和清静。
第二条,不得超过午夜十二点回家,影响另一方睡眠……
第三条,不得……
第四条,不得……
第五条,不得……
看完这份守则的当时,他才后悔起那该死的赌约来。自己干么冲动的打赌,又干么要输呢?
这下,悲惨的三个月要如何度过?
他那张帅气的脸垮了整整一个礼拜,懊悔到极点。
* * *
在午夜十二点前的五分钟,卓然老老实实的回来了。
屋里静悄悄的,他开了灯,以为那个呆板的家伙不是在工作就是呼呼大睡。
所以当他看到侧躺在客厅沙发上的人影时,被吓了一跳。
由于客厅的壁灯光线并不明亮,他刚看到那团黑影时,第一个反应还以为家里进了贼,可那影子一动也不动的躺着,他才看清楚是谭历。
这家伙今天脑袋秀逗了?要睡觉有舒服的床不去躺,窝在这儿做什么?
轻手轻脚的走到他身边,伸出一只手掌在他眼睛前方挥了又挥,确定某人已经睡死过去,他露出恶作剧的笑容。
他摩拳擦掌,环顾起四周来,搜寻着可以用来整人的道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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