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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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姝- 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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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伤的神情间多多少少隐藏了一点儿困惑。



  高哲略微沉吟,低声笑道:“或许是因为,我根本不必用眼睛……”



  他的目光在许薇姝身上流连,那是一种真正的温柔缱绻,台下的人看不到,但看到的人,例如高伤,几乎忍受不了突然而来的颤栗。



  “……所谓相思使人瘦,我想她想的九日内瘦了十斤,要认出她,何必用什么眼睛?”



  高伤顿时无语。



  而且——他妈的这混蛋还真是瘦了一大圈儿!



  作为奉命执行监视任务的飞将军,是亲眼看着这人一点一点消瘦下去,还是不知原因的,茶饭不思,莫名瘦了。



  许薇姝:“……”



  大约也只有当事人,许薇姝姑娘能听懂这人的言下之意——喂喂,再不投喂,你就要变成杀人凶手!



  许薇姝叹气,所以,她还是老老实实站在一边做一只安静的美女子,别搀和进男人们展现羽毛的游戏里去比较妥当。



  说了几句话,高伤忽然一跃而起,转眼间便取了那盏半人高,精致到极处的宝塔灯,举到许薇姝的眼前。



  “送给你。”



  声若蚊蝇,细小到可怜。



  许薇姝:“……”



  话说,她要不是还有点儿力气,真要是孱弱的闺阁千金,这么重的灯往怀里一塞,非得被压趴下不可,就是她能拿得到,一盏宝塔灯,也把她整个人都给挡住了。



  所以哪怕高伤低着头蹭一下钻入人群消失不见,她也来不及道一声谢。



  反而是人家高哲做好人,把侍卫拎过来,让侍卫帮忙拿灯,自己做护花使者,护着许薇姝离开。



  深吸了口气,高哲的脸上隐约露出一点儿惬意。



  许薇姝身上散发出来的淡淡幽香,不是脂粉的香气,说不出是什么,但是只要闻见,就会觉得口水横流,肚子也咕咕直叫,这种感觉,高哲已经有十几年没有感受过,还真是新鲜的很。



  不徐不疾地走着,两个人都没有说话,一直把许薇姝送回她家侍女下人身边,让袁琦将宝塔灯好好安放在他们的马车上面,才彬彬有礼地告辞而去。



  宝琴看了高哲的背影好半晌,纳闷道:“长得确实挺俊美,但形容消瘦,肤色苍白,不妥不妥。”



  她最近也是为自家小娘子的婚事发愁,愁到日思夜想,见到个郎君就要分析一二的地步。



  这边儿热热闹闹,傻了眼春意茶楼,连掌柜的都出来抹了把冷汗。



  “万事大吉,好歹没闹出大事儿。”



  店小二也点头:“就是高伤高公子有些点儿背!”



  他们这些人都知道,虽都说宝塔灯是茶楼制作的,但其实并非如此,今年的宝灯,乃是人家高伤高将军花费了好些时日,亲手制作,连上面的仙女图,也是高将军的手笔。



  本来是为了讨佳人一笑,结果临到头上,让旁人插一脚,想必高伤也挺郁闷。



  幸好结果不是特别糟糕,宝灯还是到了他想送的人手中。



  店小二假假地抹了把额头上的冷汗:“掌柜的,你不觉得宝塔上翩翩起舞的仙女,和人家姝娘长得神似?”



  许薇姝却不知道还有那些隐情,懒得理会叽叽喳喳的小丫头,斜了一眼还立在不远处看热闹的毛孩儿,给他使了个眼色。



  毛孩儿便利利索索地钻出人群,一溜烟跑到许薇姝眼前,笑眯眯地双手奉上自己的本子。



  “姝娘,我们打探到一点儿夜行人的消息,您看看,就记在四十五页。”



  他的本子是个牛皮纸封面的小本,只有巴掌大小,里面的纸张都是平日里做功课剩下的,他自己裁好缝好,收在身边,每逢从市井之中打探到有趣的消息,再不然从宝琴那儿搜集到豪门大户的秘闻,都要记录下来。



  许薇姝本对他这种毛病颇有微词,主要是以前还在二十一世纪的时候,看了不少小说,但凡是有这类毛病的,只要不是消息贩子,就大部分是反派,还个个下场凄惨。



  奈何毛孩儿就是喜欢八卦,还喜欢记录,许薇姝只好随他去,不过还是教给他使用各种暗语暗号,千叮咛万嘱咐,不许乱来。



  这小子年纪还小,功课又繁重,到没惹出什么乱子,最多在市井之中打探点儿小道消息,许薇姝也就放了心,干脆就由着温瑞言开发这孩子的特长。



  前些日子,因为许薇姝的大舅舅偶然提起夜行人,大概是有些关系,她便提了一句,想知道点儿夜行人的情况。



  没想到毛孩儿还真去打听了打听,许薇姝摇摇头,打开他的本子看了一眼,所谓消息,也就是些简单的介绍,大路货而已,不过总结归纳的还行,看来毛孩儿在读书做文章上,也不是没有天分。
第六十章 下厨
  夜行人,本是隶属于皇帝陛下的特务机构,由皇帝亲自挑选培训的暗卫组成,分为内司和外司,内司有天、地、玄、黄四旗,外司有黑、白、红、蓝四旗,具体的人员构成,组织结构都无人所知,只知道现任皇帝上位之前,夜行人便划拨给齐王指挥,后来齐王谋反,夜行人组织也自行解散。



  据说,当年的‘夜行人’大部分散去各地,自谋生路,也有一小部分投了忠王,义王。



  就是些套话,没什么有用的东西,当然,真正有用的东西,许薇姝家的小孩儿,也不会那么容易就查得到。



  她曾见自家那位大舅满脸感慨地说——夜行人监察天下不义之事,对世上掌控权力的贪官污吏是一个极大的震慑,如今烟消云散,实在可惜!



  只因为这寥寥数语评价,许薇姝才有点儿好奇,却也没想着真能弄清楚一个秘密组织的始末。



  到是毛孩儿私底下没少羡慕那些‘夜行人’的‘潇洒’,看样子如果有机会,他都想加入。



  哎,真是个笨蛋……熊孩子!



  叮嘱熊孩子莫要让街市上的拐子给叼走,许薇姝便带着婢女下人,继续赏玩。



  半路,许薇姝还瞧见许爱丽的马车,家里这位大姐姐似乎没有什么游兴,整个人都心不在焉的模样。



  肖氏已经开始为她选择夫婿,按照宝琴的说法,候选人不是很多,有一部分大家族的庶子,还有几个是国公爷目前正准备拉拢的寒门子弟,但多多少少,总有不足之处。



  许爱丽到像是认命的模样,这几日呆在屋子里养病,深居简出的,听说还开始绣起嫁妆来。



  许薇姝见她确实想一个人静静,就没过去打扰,带着小丫头们一路玩,纵容她们也得了好几盏花灯,好歹不负此佳节良辰。



  “啊,又是君卓!真讨厌!”



  宝琴刚得了盏灯,抬头便看到君卓立在桥上,他身边的侍女正拿着帕子替他擦拭额头上的汗水,顿时扫兴,嘟了嘟嘴。



  许薇姝失笑:“大大方方过去便是,咱们不和他搭话,却也无需躲避。”



  说来奇怪,明明夜市上人挤人,连正脸也不一定能看得清楚,许薇姝她们却三次偶遇了这位状元郎。



  要不是知道不可能,许薇姝说不得都得怀疑,状元郎是专门跑这儿和她偶遇来着,实在是那位看过来的目光,虽然清清淡淡,存在感却强烈的惊人。



  没办法,有些人你即便不喜欢,在人群当中,你第一眼,也只能关注他。



  许薇姝没多理会,领着家里人玩到尽兴,一直到夜市散了,一行人才回家休息。



  君卓也没和她交谈,一低头间,脸上的神情多少有一点儿复杂。



  他的侍女阿碧微微一笑,压低声音道:“公子爷,薛娘子在春意茶楼等您。”



  君卓脸上的神色一暖,低声笑道:“走吧。”最后看了一眼国公府的马车,扭头而去。



  人,总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



  君卓从没有后悔,也不会让自己的后悔。



  许薇姝的马车顺顺当当回到家门口,四个下人抬着宝灯回府。



  一路上招来无数羡慕的目光。



  许薇姝也扫了灯座一眼,若有所思,那是个莲花灯座,宛如玉质,晶莹剔透。



  别人也许看不出,她却觉得,此灯哪里都好,就是底座上的梵文有些多余,虽然有这些梵文装饰,整个宝塔灯更显得神秘,可通体的感觉就是不大对。



  只有许薇姝一个人较真,别人都说,这盏从茶楼得来的宝塔灯,实在很美,也很大,丫鬟下人们瞧着都很欢喜。



  “小娘子,要不要收回库房?”



  宝琴着迷地盯着宝塔,轻轻碰了碰,灯塔转动,里面的仙子便随风而舞,舞姿曼妙,吓得她一缩手,啧啧称奇。



  许薇姝沉吟片刻:“还是罢了……”



  她还是觉得,这东西要是就此压箱底,未免浪费……可挂在院子里,又有显摆的迹象。



  如今府里小娘子们之间的气氛刚显得融洽些,许薇姝也想着低调点儿,再说了,还有个肖氏在,也就别刺激她。



  送给老太君到是个好选择,但刚刚送过去,老太君看了看新鲜,原封不动又给她送了回来,还说这琉璃灯制作的手艺很难得,她一老太太拿着未免浪费,非让许薇姝自己把玩。



  最后没辙,许薇姝稍微一考虑,干脆直接挂自己卧房,反正她在卧室读书写字的时候多,挂一大灯,颇有二十一世纪吊灯的风格,瞧着漂亮,又很实用,且是私密地方,没什么客人进门,也就不至于过于显眼。



  就是有一点儿麻烦,因为这灯点亮了之后,又是琉璃所造,坠的珍珠流苏更是名贵,珠光宝气的,令秋爽斋几个丫鬟打扫起来束手束脚,连耗费的时间也延长了一倍。



  反正不管怎么样,许薇姝得了宝塔灯,自然是挺开心,第二日便兴致勃勃地下厨。



  过年了,厨房里准备的新鲜吃食一大堆,毛孩儿他们一口气给她送来好几筐江鲜。



  许薇姝最爱那几条黄鱼,还活蹦乱跳的,特别的新鲜,在清水中喂了几日,已经吐干净尘沙,她便选了两条,处理干净,切成小段儿,又用吉水特制的酱酒郁了半个时辰,小心沥干,在锅里爆炒。



  她一炒,那香味扑鼻而来,十里飘香,连秋爽斋外的下人们闻见,也是口水横流。



  再用豆鼓,甜酒,秋油滚了滚,加入卤汁,汤汁,再加上点儿瓜果和姜块儿收汁,做好摆盘,雕了两枚萝卜花放上去。



  一看便是色香味俱全。



  许薇姝自己一尝,满意地点头,口感浓郁,滋味十足,至少在这个大殷朝,绝不会再有第二个人能用如此多的调料,做如此美味的黄鱼。



  府里果然是人人大爱。



  就是消耗的太快了,宝琴每次帮自家主子端菜,都忍不住翻白眼,即便是那位‘老顾客’给的银钱越来越多,连宝琴自己得的赏钱,都够她置办一套价值不菲的头面,可她还是觉得亏得慌!
第六十一章 猪肉
  许薇姝可一点儿也不介意,一下厨到来了兴致,往日她也懒,就偶尔做点儿简单的吃食,多数时候就是动动嘴,自然有掌控自家厨房的赵师傅下厨。



  难得像这几天似的,时常泡在厨房中琢磨新鲜吃食。



  秋爽斋里的老老少少算是享福了。



  只有一点儿,许薇姝不止做黄鱼,还让赵师傅帮忙从庄子里弄了两头猪,回来吃杀猪菜。



  在大殷朝,民间到也吃些彘肉,可贵族人家,多食羊肉,鸡鸭也用,猪肉却是以为是下等人的吃食,轻易不肯动。



  当年有传言太后娘娘爱吃猪肉,还不敢光明正大地享用,特意遣派心腹宫女去宫外买来偷食。



  肖氏和阿蛮她们一听说许薇姝要吃猪肉,顿时无语,肖氏到皮笑肉不笑地嘲讽了几句。



  阿蛮只是忍不住相劝——“姝娘,要是让旁人知道你喜欢吃这种东西,一定会笑话的。”



  许薇姝不以为意,光明正大的很。



  先做了一大盆红烧肉,用的自制的酱油,也加了糖入味,好的不能再好,猪头肉自然也不会浪费。



  她还想了半天随园食单,琢磨了个新的吃法,让赵师傅帮忙弄了一只大木桶,中间用铜镰给隔开,猪头洗得干干净净,加上葱蒜八角百合一类的调味包,整个焖在里头,再加上秘制汤底,慢慢蒸熟,要一口气蒸足一个半时辰,蒸到腻味彻底泄出来为止。



  那味道,简直让人尝一口就欲罢不能。



  其它的什么杂七杂八的猪爪,猪蹄,猪肺,猪腰,各有各的做法,尤其是猪蹄,赵师傅尝了后,整个人都醉了,直呼为‘神仙肉’,连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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