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灾难让晨曦失去了一条腿,左腿处高位截肢。
苦难能够体现出很多,在苦难的面前,不是所有的人都是圣人,所到底,不过都是凡人,当一个人患病的时候,她便会觉得,没有什么比健康更值得拥有了,爱情,亲情,友情,在生命的面前,都需要靠边站的。
钱,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一次次,高阳将钞票伸入到了那窄小的交款处,每一次去的时间越来越久,她的病就像是一个无底洞,吞噬掉高阳多年的积蓄,也将他家从小康之间退回到解放前,因为刚开始她身边离不开人,父亲便辞去了工作。
高阳的鬓角处爬上了几根银丝,脸上的皱纹也多了许多,当晨曦终于能够撑着身子,凭借着假肢,回到家里的时候,已经是半年后的事情了,家里的场景已经破败不堪了。
王岚坐在破旧的从二手市场淘回来的沙发,抬头看了一眼被高阳半搀着带回来的晨曦,目光有些暗沉,高圣英从里屋跑了出来,看了看许久不见的姐姐,怯怯的喊了声,姐姐。
然后目光落在她的腿上。
“坐的干嘛,快去菜市场买点菜去。”高阳边催促王岚站了起来,边道。
王岚没有说话,在破旧的沙发边角摸了摸,站了起来,向门口走去,同晨曦擦肩而过时,她感觉到肩膀处掠过一阵的寒意。
46 晨曦原名高胜美,多好听的名字
原来已经是冬天了,原来的房子已经变卖了,这个地方也是她第一次见。
这是一个破败的简易出租屋,屋顶上挂着一盏昏黄的60瓦的小灯,整个房间一眼望到头,前面放置着一个残败的沙发,似乎是被老鼠撕咬过的,往里走走,便能看到一张双人床,房间里的物件扳着指头都能数过来。
晨曦的眼角有些湿润,原本她的家庭也是算富裕的家庭,如今,连这么一间破败的小屋都是租的。
“爸。”晨曦转身,看着高阳略显疲累的脸,喊了一声。
王岚在菜市场来回的走着,问着这家油菜多少钱,又转去问另一家油菜多少钱,跑了好多家,才最终买了一点点的油菜,低头看到人们剥掉的白菜叶子,像做贼一样悄悄的塞进了她买好的油菜袋子里。
她不动声色的做饭,屋里的气氛有些压抑,放的并不高的电视声音在这个狭小的空间里,显得格外的刺耳,王岚用力的敲击着案板,高阳终于忍不住吼,“又不是在剁骨头,使那么大劲干什么。”
而后,高阳低头抽起了烟,那味道有些呛,整个屋子里都弥漫着烟味,晨曦扫了一眼,看着父亲那原本熟悉的牌子中华变了。
王岚进门来取东西的时候,闻到满屋的烟味,看到咳嗽不止的高圣英,冲着高阳吼道“抽什么抽,这么大个地方,一抽满家的烟味,还有钱抽烟,五十不到,还不到退休的时候,这么大个人,连个工作也找不上。”
她知道,她的这场事故改变了她的家庭。
晚饭桌上,听不到熟悉的欢笑声,不再有讨论最近什么东西好,耳旁也不再听到母亲唠叨父亲的电话多,有的只是沉默,让晨曦觉得可怕的沉默,这是,处于贫困,绝望,痛苦中,才有的沉默。
啊!高圣英忽然的大叫了一声,将吃入嘴里的菜吐了出来,抬头看着王岚道,“妈,菜里有石子。”
王岚连头也没抬,看了女儿一眼,道,“有的吃已经不错了。”
“你也真是的,怎么不把菜洗干净。”高阳边咬着馒头,边嘀咕了一句。
这样的日子维持了半年。
有一天,王岚从医院给晨曦取药回来,一句话也不说的将药放在桌上,起身去做饭。
她切菜有些心不在焉,以至于高圣英突然走进来喊了一句,妈,我口渴。她差点切到手指头。
然后转头看了看高圣英说“哦,那边有凉水,你喝点。”
晨曦就靠在床边,看着母亲切菜的慢动作。
吃饭的时候,晨曦没有吃,没有胃口,天空是一片干净的湛蓝,没有一丝的云彩,那天的天空很漂亮,晨曦不会忘记。
她听到王岚同高阳歇斯底里的吼叫,然后是沉默,然后是摔东西的声音。
王岚从凳子上站了起来,将筷子甩在了桌子上,吼道,离婚!
“我不想再过这样的日子了,每天馒头咸菜,吃个蔬菜也能算的上是改善生活,你看看,圣英的小脸都成什么样了,还有你,连饭都吃不上了,还断不了烟。”王岚一口气说完,看了看床边的她,面容上闪过一丝的心疼,配上她刚才的话,晨曦感觉那是她产生的幻觉。
王岚的面容有些抽搐,身侧的手在微微的发抖,高阳没有再理会王岚,咬着面前的白面馒头,将一筷子的油菜夹道了圣英的碗里,道,“多吃点,孩子。”这话似乎也是说给王岚听的。
她的眼底很涩,却哭不出来,心中有说不出的平静,或者说是因为她能理解了自己的母亲的行为,所以,即使难过也终是无泪。
啪,王岚的举动让那扇门剧烈的响了一下,高阳没再说话,夜晚晨曦同妹妹躺在那张窄小的双人床上,身侧的妹妹已经入睡了,她闭着眼睛却怎么也睡不着,鼻翼间能够闻到淡淡的香烟的味道,充斥着她的大脑。
她听到父亲在寂静的夜里按动着手机,听着父亲低沉的开口,道,“委屈你了,离吧。”
晨曦将被子紧紧的拉住,咬着被子角,不让自己哭出声来。泪沿着眼角滴落在枕巾上。
晨曦记得,那是一个燥热的天,她抬头,能够看到出租屋外面的那颗柳树,摇曳着身姿,将面前的光遮挡,在她的胳膊上落下斑驳的影像来,树上的飞虫不断的敲打在已经脏的有些模糊的玻璃上,发出砰砰的声音,看着它们自取灭亡,她感觉好好笑,一个攀爬的小飞虫从一片叶子上落了下来,她忽而感觉心里有什么东西似破碎了一般。
王岚推开门的时候,晨曦正坐在窗边,无聊的同飞虫们玩耍,手指来来回回的动,看着小飞虫在她的手边挣扎。
“离婚协议书已经写好了。”王岚没有坐下,掏出笔放在了高阳的面前道。晨曦手边的飞虫忽而腾起翅膀飞了起来,在屋子里绕了起来,王岚抬头,有些厌恶的摇了摇头,甚至用手驱赶,有一瞬间,或者说,那一刻,晨曦觉得那个小飞虫就似她一般。
“那孩子呢。”高阳抬头看着王岚问。
王岚吞咽了下口水,思考了一会,有些结巴的道,“圣美你带着,圣英我带着。”
晨曦的手指无聊的在窗沿边画着圈,燥热的天空让她感觉有些窒息的难受。
高阳犹豫了好一会,才说,“好,圣美我带着。”她看着王岚的脸上露出如释重负的表情,她的心狠狠的痛了一下,就像是被针扎过一样。
高阳说完便要在纸上签字。
高圣英抬眼看了看在一旁看似无聊的她,好像爸妈离婚这件事情,和她没有关系一样。
她站在王岚的身旁,开口叫了她一声“姐。。”那是高圣英最后一次叫她姐姐,之后,她便被母亲带走了。
她是要被抛弃的人了,爸妈离婚归根到底是因为她,她又能说什么呢,惹的爸妈生气,吼上一句“还不都是因为你。”那她可真就在那个家一刻都呆不下去了。
47 数据是不会欺骗人的!
王岚刚离开的那几天,晨曦躺在闷热的出租房内,浑身就像是被蒸过一样,偶尔能够听到夜晚风吹树动的声音,簌簌作响。
时间也仿若很慢,黑夜里,她静静的听着自己的心跳声,一声一声强有力的跳动着,失眠不是最痛苦的,最痛苦的是在安静的夜里,安静的思绪下,总是会想事情,平时没来得及想的,不愿意去想的,钻进她的脑海,逼迫着她去想。
于是翻来覆去,整夜都无法入睡。
其实,一方面还是来自于身体,因为刚做完截肢,不能多走路,而且晚上还要卸下来,为了防止引起腿肿等一系列的其他病症,晚上,必须将腿吊的高高的,她从来没有那么畏惧黑夜,身侧是父亲的呼吸声,此起彼伏,她似乎总是能从中听出长长的叹息声。
一个已经十六七的姑娘,和父亲睡在一个床上。
在她听着父亲的鼾声,数着眼睛眨动的次数时,透过被清风微微吹起的帘子,转头看到了已经微亮起来的天空,感觉到父亲转身的时候,她又假装闭上了眼睛。
一个人的时候,她最喜欢做的事情,便是从床下翻出厚厚一沓的交费单,然后打开手机上的计算器,一张一张的合计上面的钱数,然后看着上面将近五十万的金额的时候,心里稍微的好过点,这样,她还可以将全部责任都怪罪在自己的头上,至少,父母,努力了,只是,负担不起了。
至少,父母不是不爱她。
起码有真实的数据,她也不算欺骗自己。
高阳有天从外面回来的时候,晨曦从床上坐了起来,正在自己装假肢,将金属器械,安置在自己的腿上,他走了过来,没有说话,只是低着头,暗暗的帮她绑好。
“爸。”
“好好养,最困难的时候已经过去了。”他说。
可是,家里没有女人怎么行,高阳是不会做饭的,而晨曦,活动还不是很方便,每天都带饭,他也是带不起的。
翻看手机的时候,看到同学们发表的空间动态,“对待高中生来说,最常见的其实是老师。”她微叹了口气,之前的她,看着是感同身受,现在的她却是满目疮痍。
她在床上拼命的练习腿部活动,直到有一天,高阳回来,看到站在门口冲着他微笑的晨曦。
她在他的面前走了两圈,然后张口的第一句话便是;“爸,我想继续上学。”
“你腿能行吗?”高阳有些担忧的看着她问,晨曦能够看到他的手插在兜微微撑起的弧度。
这是高阳最喜欢的动作,以前总是喜欢握着两个钢球,时间久了,成了习惯了,一想事情,手就莫名的划着弧度。
“能。”她肯定的说。
只是,现在,钱没有以前那么方便,不像以前,她说什么,父母便应什么,以前的她,只需一张口。
“爸,我想报个补习班,感觉最近英语有点差。”
“爸,我们去外面吃吧。”
“爸,我想学画画。。”
“爸,给我点钱。。”
“爸,我想买手机。。”
。。。。。。。。。
她现在用的依旧是oppo手机,当时最炫的手机,如今,在大屏手机到处乱飞的时代,无论多好,键盘始终都逐渐的退休了。
这才是她需要走的第一步,后来,她才发现,比起她后面的境遇,当时,那已经算是好的了。
一场事故,将她从公主的地位拉了下来。
因为办的休学,所以,现在,去原来学校,是最划算的了。
所以,当她再次跨入这座学校的时候,是花了很大的勇气的,是心里求学的**战胜了人们的眼神。
而她也是怯懦的,因为总感觉有无数双眼睛在看着自己,在看自己如今的落魄。
女生中,也有趋势的,不过半年没见,她们也不再嘘寒问暖的围过来,只是在晨曦的背后,同别人指指点点。
那半年,她几乎每个礼拜去学校的心理咨询室,在那里对着那个大姐姐哭上一场,然后看着她露出同情的眼神,和善没有伤害,只是她的泪流的更汹涌了。
那半年的她,亦是疯狂的。
她疯了一样的往青春期刊上投稿,然后每每经过学校门房的时候,总会问一句,“请问一下,有高圣美的信么?”
久而久之,门房大爷也认识了她这个女孩,在她还没有走到门口的时候,对她说“姑娘,没有你的信。”
她不甘心,她也不敢放弃,这是目前她想到的唯一能挣钱的方式,那投稿上面写的,短篇每千字一百元的报酬。
邓超是她的同学,同班同学,邓超之前喜欢她,她是知道的,只是,现在,她看他的眼神,已经失了原来的傲气。
班里人都说,邓超不会再追她了,因为她已经成那样了。
那时候,还流行信纸,情书,也很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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