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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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好人- 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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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来哪有望妻石:荀粲
荀粲字奉倩,魏晋时的名士。他的父亲是荀彧,岳父是曹洪,都是《三国演义》的读者所熟悉的人物。荀粲以玄学名家,但最出风头的,是他对女性的议论。他说,妇人的才、德都不重要,要紧的只是容貌。如此想和做的人当有许多(不然孔子就不会抱怨“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了),如此说的,他可是头一个。后来他践行自己的主张,听说曹洪的女儿生得好看,设法娶了过来。
  在今天,对这样的见解,不要说女性主义者和道学先生,便是普通人,也要反对,至少在口头上。在荀奉倩的时代,那也是离经叛道。妇女四行,德言容工,德行居首。至于容貌,按班昭《女诫》的规定,不必颜色美丽,讲卫生,常沐浴,便是容了。在正统的见解中,女性的美丽是危险之物。甚至,美人本身便是祸乱之萌,万一遇到姜太公,是要被“掩面而斩”的;除非她另有某种奇特的性格,善于制止男性的亲近之心。
  按教科书,荀奉倩重色轻德的结合,一定不会牢靠,总要弄出些乱子,不是亡国,就是破家。令人失望的是,荀奉倩婚后,夫妻情好至笃。好到什么程度呢?曹夫人生了重病,虽在冬天,身体燥热。荀奉倩便到院子里,以身取冷,再回来用身子为太太降温。
  曹夫人最终还是不起。荀奉倩痛悼神伤,不能自已。朋友傅嘏劝慰说:才色并茂固然难遇,至于你,只讲容貌,得人并不为难,又何必如此伤心?荀奉倩说:佳人难再得,逝者虽然算不上倾城之貌,毕竟是难得的颜色啊。他天天伤心,天天伤心,过了一年,自己也死了,死时不到三十岁。
  可怜荀奉倩,死得不明白。在《诗经》之后,唐宋之前,中国士大夫的心中没有“爱情”这一范畴。这不是说他们不会恋爱,是说他们不知道自己感情的性质。司马迁曾很正确地说:“妃匹之爱”,连威君严父也没办法制止。但对这种情感,诸子百家都无所议论。上古到中古前期,“情”、“爱”这些词都意义宽泛,我们现在所说的“爱情”,那时并没有一种词语来专门形容之。比较相近的,是“宠”、“嬖”、“惑”之类,又都不是什么好话,不知其名而强字之。虞姬的故事流传广,在《史记》中,对她和项羽的关系,用三个字来概括:“常幸从。”汉武帝爱李夫人,叫做“有宠”;韩寿偷香,出于“心动”。
  如果抛开民间文学,在主流的诗文或史乘中,男性的爱情,找不到描述(如前所说,这里讲的仍然是唐宋以前的情况)。能称得上是描述的,或出自女性笔下,或以女性为主角。难道如《女诫》所说:三代昏主,乃有嬖妾,而达人正士压根儿就不会发生那种软弱的感情?——不会的。爱情每天都在发生,只是不得其人以载记之。甄皇后《塘上行》中有这么几句:“想见君颜色,感结伤心脾。念君常苦悲,夜夜不能寐。”而对男性一方的类似描述,在士大夫笔下,一行也没有。
  再看另一件事。竹林七贤之一的阮咸,与姑母家的一个使女偷情。阮咸服母丧期间,这位姑母到别处去,带走使女。阮咸正会客,听到消息,跳上客人的驴子,飞奔赶上,和这个使女共驴而归。这时他还穿着丧服呢。人们自然有许多议论。阮咸的解释是:“人种不可失!”——瞧,阮咸也不谈感情。他的以嗣继为词,正如荀奉倩的以容色为词。
  当代人与荀奉倩在天堂相见,彼此说起往事,当代人告诉他:“您老兄这是恋上爱了。”荀奉倩问:“什么叫恋爱?”当代人便解释给他,或者拿本正版的爱情指南给他看。大概要到这时,荀奉倩才知道自己的死因。
  用汉人的话说:“既见嬖近,惑心乃生。”爱情是人之常情,故号称永恒的文学主题。但在唐宋之前,这至多算个潜伏的主题(连《关雎》都给说成是后妃之德呢),与之相干的,倒有妹喜、妲己、褒姒等一连串罪人的名字。对女性一方的相思病,歌咏很多,而在男性一方,不可说,无以说,不知其怎么来无法光明正大地享受爱情。从南到北,有成百上千的望夫石,可曾见过一块望妻石?
  

果然名教罪人:钱名世
钱名世是康熙四十二年的探花,他的诗文,在“出事”之前,很有声名。他和年羹尧是同年,但并无特别的私交。年大将军凯旋,朝臣能攀得上交情的,都有颂诗,这是官场风俗,人都如此的。后来年羹尧奉旨自杀,雍正担心落下兔死狗烹之讥,乃大兴株连。雍正的脾气,是如果一件事自觉心虚,反要大叫大嚷,大操大办,以示理直气壮。钱名世倒霉,也给扯了进去。
  倒霉的原因,今天已不可尽知。通常,是以为他的某几句颂诗,不小心犯了雍正的忌。但在群臣和年羹尧的唱酬中,比那不小心的还有的是;况且只有千日做贼,没有千日防贼,再谨慎的诗作,也禁不起鸡蛋里挑骨头。还有一种说法,以为是钱名世的人缘不好,所以成了软柿子;但他的名声大坏,是在诗案之后,而非以前。
  不管怎么说,雍正选中了钱名世,来做反面榜样。后来的事大家都知道,雍正把钱名世骂得龙血喷头,还别出新裁,御笔题写了一块大匾,曰“名教罪人”,挂在钱名世自家屋门。为了防止钱家遮蔽,命令常州知府、武进知县,隔三岔五去钱家检视。
  雍正有些政治手段的发明,颇为后人继承。如清廷摧残士气,一开始只会用暴力,以后渐渐深入灵魂。雍、乾两位皇帝,自己就是半个文人,知道何者为耻,何者为士人所不能忍。皇帝不杀钱名世,显得仁心宽大,而对对方的挫辱,用雍正自己的话说,为“虽腆颜而生,更甚于正法而死”。试想钱家老少,出入于这样一块匾额之下,几辈子都抬不起头来。这就叫心刑。
  雍正很会用裹胁之术。钱名世革职出京前,雍正命在京的文官,各为诗文,“记其劣迹,以警顽邪”。既然小说可以谋反,诗歌当然也可批判。奉诏作诗的,一共三百八十五人,“廉耻俱沦丧,甘心媚贼臣”、“怪尔颜何厚,偏偏谄媚词”等等,痛骂钱名世无耻,颂扬皇帝宽大。雍正把这些诗,让钱名世自己掏钱刻印成集,发给各省学校,让天下人都知道有一个无耻的钱名世。
  这三百八十五人,各依才学,奉上官样文章。据说最工的两句为陈万策写的,“名世竟同名世罪,亮工不减亮工奸”,但今传本《名教罪人》诗,陈万策的诗中并没有这两句,可知只是传言。——碰到这种事,谁也不想一不小心作出首名篇。没见到有哪人格外地雕词炼句,也没见哪人把这次写的声讨诗收到自己的诗集中,因为这些人还知道,这不是什么光彩照人之事。
  在这三百八十五人之外,也有作诗不用心,或不忍心的,各被惩处。有一家姓陈的,父子三人在京为官;两个儿子作诗不称旨,被撤了职,父亲的诗有句云“负涂一豕玷儒绅”,骂钱名世是猪,便合了格,进入《名教罪人》合集。原来此事是一次政治考试,要人人过关。
  只要一写,就如同交了一次投名状。无耻之事,无论多小,尽管是被迫,一旦做下,便将自己的名誉,与强迫自己的人,绑在一起,渐渐荣辱与共。单单是为了减轻罪恶感,这样一个最小的动机,就足够让大家纷而诋毁钱名世,说他种种不好,好像如果钱名世本非端士,奉旨声讨便有了某种正当。
  万斯同编明史,曾以钱名世为助手。万斯同死去,在京中的遗书流散,多为轻薄所窃。忽然之间,人都说是钱名世拿了去。并无证据的事,传来传去成了铁案。又剽窃一事,在有清一代,如戴震之窃赵一清,毕沅之窃邵晋涵,人多缄口不提,或者曲为之辩,而万斯同的《明史稿》本为王鸿绪攘去,世人却相信无端的传说,把钱名世也编派在里面,指为剽窃了万斯同的“三王纪”。这就叫人居下流,众恶归焉。
  人落到钱名世这种地步,所有的恶行都会被揭发,所有的嫌疑都会被当成事实,换上等闲的人,早已是体无完肤。钱名世被传说的恶行,翻来覆去,不过二三件,可知此人,多半竟是格外端谨之士。
  有些事,早晚是要轮到自己的。大诗人方苞,因《南山集》案下过狱的,这次在骂钱名世“名教贻羞世共嗤,此生空负圣明时”。查嗣庭,五个月后就将被拿问,第二年就死于狱中的,此刻还在讽刺钱名世“从今负罪归乡里,掩口人惭道姓名”。翰林院检讨谢济世,此次诗称“自古奸谀纵败露”,几年后因为注《大学》得罪,在刑场被赦,吓得半死。
  《名教罪人》这部奇特的诗集,没过多少年就很难得见了。按作者及其后人的心意,原是恨不得它早早失传的,但毕竟还是存下来一种本子,让我们今天能够见到某种文体的祖宗。如不知后来事,会觉得那时的人很无耻;但从后来看,一部《名教罪人》,也没什么出奇之处。
  至于钱名世,诗集已经不传。如今能见到他的诗不多,大半存于《江左十五才子诗》中。有一首《题〈放鹇图〉》,里边有两句云“予食呼名就掌驯,此生长傍谪仙人”,好像那被驯的鸟还挺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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卿本贼人:宋江
水浒故事的流传,有两个系统。咱们熟悉的《水浒传》,属于文人改造过的、适合出版、于世道人心暂无大碍的那个系统。不过,便是这本《水浒传》的读者,对那批好汉或逃犯,有自己心目中的座次,而和书中的座次大不一样。鲁智深名列中品,读者倒喜欢。卢俊义是坐主席台的人,而读者不买账。
  自古已如此。明代有一种马吊牌(麻将的前身),大牌上印着二十名水浒好汉的像,头牌自然是宋江,值万万贯;其次武松,千万贯;其下又有三阮、鲁智深等,各值百万至数十万贯;而大刀关胜,靠关公的老面子,忝居其列,只标三万贯。——卢俊义贼气不足,图像上不得马吊。那么宋江呢?在流行的《水浒传》版本中,宋江并无什么英雄之举,难得出手,只杀了个女人。他为什么仍值万万贯?一个原因是,在民间的系统里,宋江也是个狠角色,不像在书中那样首施两端。
  鲁迅曾说中国社会有“水浒”气。这种气可做两种理解。第一是爱幻想,受累或受气之余,花几文钱,听说书先生口若悬河,什么武松打虎,李逵杀人,神飞意驰半个时辰,施施然而归,晚饭也合口些。需要说明的是,对多数人而言,并不是幻想有什么好汉来解救自己,而是幻想自己做好汉,如阿Q的自己革命,先杀小Q,后杀王胡,抢元宝和宁式床,和吴妈困觉,“我要什么就是什么,我欢喜谁就是谁”。小人物的最高幻想,大致如此。至于“解民倒悬”云,是历代逐鹿者编造出来的,而农民从自己的经验中知道,便是宋三郎来,恐怕作风更像李逵,排头价砍将过来,你还来不及叫一声“我是阶级兄弟”,头已落地。在历史上,宋江便是这么个强梁,他若是真的心怀仁义,早已下场如王伦,而来不及做故事的主角,呼保义而天罡星了。
  “水浒气”的第二种,是随时可以为贼,在道德观上,并无障碍。匪首上法场,万人同观,快意之余,兼复嫉妒,哪怕自己也遭过他抢。远的事情,细节不能尽知,民国间有几年,豫皖数省,宋江多如牛毛。有的农民,农忙时下田,农闲时上山,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就算不能发大利市,至少给家里省些花用,而其所抢劫的物色,从脚下布鞋到头上毡帽,不走空就行,有失贼体,实介于山大王与破烂王之间。
  这种价值观,与官方的自然冲突,所以历代禁刊《水浒传》,禁演水浒戏。晚明左懋第上书请禁水浒,说《水浒传》“以破城劫狱为能事,以杀人放火为豪举”。他说的并没错,《水浒传》就是这么一本书,去掉忠义的表面,不过是杀人放火,自己痛快。左懋第又指《水浒传》为“贼书”,“此书盛行,遂为世害……始为游手之人,终为穿窬劫掠之盗,世之多盗,弊全坐此,皆水浒一书为之祟也。”
  这就夸大了。先有梁山泊,后有《水浒传》。书中阮小五说“如今那官司,一处处动掸便害百姓”,金圣叹评论道:“千古同悼之言,水浒之所以作也。”金圣叹之意,便是人们常说的“官逼民反”。但事有未尽于此。中国的罗宾汉如此之多,罗宾汉的叫好者如此之多,简单一句“官逼民反”,已不能解释。
  老话叫“少不读水浒”,意思是少年血气方刚,戒之在斗。所斗为何?真宋江的事迹流传不多,大致和别的盗匪无异,剽掠而已。小的盗匪,攻村掠寨,大的盗匪,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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