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基本教材·孟子大学中庸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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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基本教材·孟子大学中庸卷-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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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放心”,就是求其本心,也就是仁、义之心。能守住仁、义之心,不让它放失,这是存养的学问;胡思乱想会放失仁、义之心,因而必须时时警惕谨慎,这是慎独的学问;心已放失而把它找回,这是善于反省的学问。心归于仁、义,是仁之事,而使心归于仁、义,即“求放心”,是义之事,仁、义二事相辅相成,所以朱熹说:“仁者,心之德……不可须臾失矣。”“义者,行事之宜……不可须臾舍矣。”正是这个道理。
        (四)
  公都子问曰:“钧①是人也,或为大人,或为小人,何也?”
  孟子曰:“从其大体②为大人,从其小体③为小人。”
  曰:“钧是人也,或从其大体,或从其小体,何也?”
  曰:“耳目之官不思,而蔽于物④;物交物,则引之而已矣⑤。心之官则思,思则得之⑥,不思则不得也。此天之所与我者⑦,先立乎其大者,则其小者不能夺也。此为大人而已矣。”(《告子》上·一五)
           章旨
  孟子以为心是人之大体,能先立其大者,则耳、目小体之欲,不能夺其大,此所以为大人。
        注释
  ①钧通“均”,同样。
  ②从其大体随着本心所具的善性行事。从,随。大体,朱熹《孟子集注》:“心也。”
  ③从其小体随着耳目之类的欲望行事。小体,朱熹《孟子集注》:“耳目之类也。”
  ④耳目之官不思而蔽于物耳目等器官,不会思想,因而易受声、色等外在事物的蒙蔽。
  ⑤物交物则引之而已矣耳目等器官,由于不会思想,所以跟“物”无异。既成了“物”,一和外物接触,就会被引诱了。
  ⑥思则得之心能思想,就能得到仁、义、礼、智等义理。
  ⑦此天之所与我者这三者(耳、目、心)都是上天赐与我们的。
        析论
  人身有五官,所谓五官是指耳、目、口、鼻、心。耳之官职司听觉,目之官职司视觉,口之官职司味觉,鼻之官职司嗅觉,心之官则主宰人的思考。五官虽都是人体的一部分,但只有心之官能思考,孟子就把心之官视为“大体”,其余不能思考的器官视为“小体”。
  一个人如果能依照心之官的思考来行事,这就是所谓的“从其大体”,因为心之官的思考,能令人辨别是非善恶,于是能谨言慎行,进而合乎仁、义、礼、智,这样就能修养成为“大人”。反之,如果舍弃心之官的思考,完全任令耳、目等器官的嗜欲发展,耽溺声色之娱,而不辨是否合于礼、义,那就与一般动物无别,这就是所谓的“从其小体”。凡“从其小体”的人,自然成为小人。
  本章公都子二问,孟子二答,一层深入一层,第二次问答,归根究底,最需玩味。耳目之官,不能思考,则与物类无异,一旦与其他物类相接触,如果无心官主宰,则引而与物类合流,亦即蔽于物,这是“从其小体”的原因,因此,孟子要我们时时操持涵养心志,只要能操持涵养,就不会被物类所蔽,(新浪读书独家首发)声色所迷,这种时时操持涵养就叫“立乎其大者”。能立乎其大者,就不虞不能成为大人了。
  可见心之官虽能思考,但如果不去思考,心就不能得其用,这和前三章所谈人有与生俱来的善性,而善性需要存养才能发用,道理正是一致。
  建筑工人盖房子,总是先把四角的大柱子立好,然后再把柱子与柱子间的墙壁砌起来。先立大柱子,就像孟子所说的“立乎其大者”。大者一立,其余的枝节末端,不就很容易处理了吗?
        (五)
  孟子曰:“人之于身也,兼所爱;兼所爱,则兼所养也。无尺寸之肤不爱焉,则无尺寸之肤不养也。所以考①其善不善者,岂有他哉?于己取之而已矣。体有贵贱,有小大②;无以小害大,无以贱害贵。养其小者为小人,养其大者为大人。今有场师③,舍其梧槚④,养其棘⑤,则为贱场师焉。养其一指,而失其肩背而不知也,则为狼疾人⑥也。饮食之人,则人贱之矣,为其养小以失大也。饮食之人,无有失也,则口腹岂适为尺寸之肤哉!”(《告子》上·一四)
  

孟子卷·论性善(7)
      章旨
  孟子教人养身,不可以小失大,因贱害贵。
  注释
  ①考考察、审察。
  ②体有贵贱有小大人的身体可分为贵而大与贱而小两部分,贵而大指心志,贱而小指口腹。
  ③场师治理场圃的人。
  ④梧槚两种木本植物,皆为材木之美者。梧,梧桐。槚,音jiǎ,或作槪撮保ㄒ魆iū),叶似桐。
  ⑤棘两种木本植物,皆非美材。,音èr,酸枣。棘,小枣。
  ⑥狼疾人狼藉谬乱之人,即不知治病之人。狼疾,即狼藉、谬乱之意。
        析论
  告子说:“食、色,性也。”食是为了维持生命,色是为了延续生命,都是人类不可或缺的生命条件,但是生命的意义,不只是食与色而已。在孟子的生命意义中,口腹饮食,只是属于小而贱的部分,相对的,属于大而贵的部分,就是心志的培养。
  小与大、贱与贵,都是相对的概念,它们是同时存在,是一体的两面,口腹之欲与心志之养,就生命来说,是同等重要,但就生命的意义来说,就有小大贵贱的区别了。孟子曾以鱼与熊掌为例,说明舍生取义的道理。生命谁不爱惜?但为了义,可以舍弃生命,可见所欲有甚于生者。在生与义二者不可得兼时,义就显得大而贵,而生就显得小而贱了。孟子心目中,人类若只追求口腹之欲的满足,那与一般动物并无两样,所以心志之养,自然显得大而贵了,而口腹之欲,自然显得小而贱了。
  人世间,对于轻重缓急、贵贱大小的观念不清楚的人很多,譬如官吏贪图小利,接受贿赂,因而断送了百姓的福祉、国家的发展。又如学生平日不知用功,只知投机取巧,企图考试侥幸得分,这样对于自己的学问绝无帮助,而且良心也会不安,这些都是以小失大、以贱害贵的具体事例。所以必须是身心并进、灵肉一致的人,才是一个完美的人。
        问题与讨论
  1孟子以“牛山濯濯”比喻什么?研读本章,你有什么感想?
  2孟子所云“自暴自弃”,与现代人所认知的“自暴自弃”有何异同?请说出你的看法。
  3孟子之“求放心”和现代人所说的“放心”,意义有无差别之处?试举实例以说明之。
  4“操存舍亡”与“养其大者为大人,养其小者为小人”有何关联性?请说出你的看法。
        三、存理克欲
  仁、义之道是孟子思想的核心,而仁、义发自人的本心(良心),因此孟子主张存养本心,保持其纯然至善。本节首先编列“养心莫善于寡欲”章,说明存养本心之道在于克制口、鼻、耳、目等欲望。若能养心,自然彰显义理,而能在死、生、义、利之际,知所省察,知所抉择,因此编列“鱼我所欲也”章为第二章。人若放失本心,不择手段,惟富贵利禄是图,无耻败德,殊为可鄙,故编列“齐人有一妻一妾而处室者”章为第三章。实践仁义之道,必然加以扩充,修己以安人。是以君王为政治国,当依仁义而行,君臣、父子、夫妇、兄弟等人伦之际,都怀仁义以相接,然后才能“王天下”,故编列“孟子见梁惠王”章、“宋将之楚”章为第四章、第五章。虞舜时时积德为善,居天子之位,使人人各得其所。存理克欲,将仁义扩而充之,必将达此境界,故编列“鸡鸣而起”章,次于末。
        (一)
  孟子曰:“养心①莫善于寡欲②。其为人也寡欲,虽有不存焉者③寡矣。其为人也多欲,虽有存焉者寡矣。”(《尽心》下·三五)
        章旨
  孟子强调存养本心之道,莫善于寡欲。
        注释
  ①心指人类本有的善心。
  ②寡欲减少私欲。寡,少,此处作动词用。欲,口、鼻、耳、目……等的欲望。
  ③不存焉者本性不存于心的情况。焉,代词,指“心”。者,代词,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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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卷·论性善(8)
      析论
  人类的嘴巴喜爱尝可口的滋味,鼻子喜爱闻芬芳的气息,耳朵喜爱听悦耳的音乐,眼睛喜爱看美丽的景观……只要口、鼻、耳、目、四肢与外在的事物相接触,就会产生形形色色的欲望。这些属于生理作用层次的欲望,往往使人陷溺其中,不能自拔。于是本有的善心就坠入人欲之海,载沉载浮;(新浪读书独家首发)若不及时援救,必将沉沦灭没!
  面对人欲横流的危机,孟子提出了解决之道。孟子主张人类应该减少欲望,节制私欲。寡欲的效果,在于减少外物的诱惑,更进而彰显善良的本心,使我们的生命超越生理的层次,提升到义理的境界。孟子相当含蓄地指点:一个人要是能寡欲,就算有“义理不存于本心”的情况,恐怕也是很少吧!反之,一个人要是多欲,必然深陷物质欲望之海,无法自拔;在这样困绝的地步,还能保持本心,也是很少的。如果丧失了本心,试问人和禽兽又有什么不同呢?
  当代科技急速发展,人类的生活水准日增月进;而各种物质的享乐,更是花样翻新,诱惑世人!人心为之陷溺,良知因而蒙蔽,乱象纷呈,罪孽横行,比比皆是。比方说,汽、机车原是用以便利交通的,却成了某些人飙车的工具,为的只是满足一时的快感!电脑原是研究学术、改善生活的利器,却成了某些人巧取豪夺、经济犯罪的工具,为的只是满足个人的私欲!如果人人都能节制欲望,存养本心,必能以此善心,妙运科技,福国淑世,对人类有深远的贡献。
        (二)
  孟子曰:“鱼,我所欲也;熊掌①,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②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③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新浪读书独家首发)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④食,一豆羹⑤,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嘑尔⑥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⑦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⑧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⑨与?乡⑩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告子》上·一○)
        章旨
  孟子论人之所欲、所恶,有甚于生、死,但是生与死应以义为取舍标准,勿因一己私欲而失其本心。
        注释
  ①熊掌熊的脚掌,又名熊蹯(fán),滋味肥美,属珍贵的食品。
  ②苟得苟且求生。
  ③辟音bì,通“避”。
  ④箪音dān,盛饭的圆形竹器。
  ⑤一豆粒煌敫馈6梗糯局频氖⑵鳌�
  ⑥嘑尔大声吆喝的样子。嘑,音hū,通“呼”。尔,词尾。
  ⑦蹴尔用脚拨移的样子,蹴,音cù,蹋、践踏。“蹴尔”的文法结构和“嘑尔”相同。
  ⑧万钟指丰厚的俸禄。钟,量器名,容六斛四斗。
  ⑨得我即德我,对我感恩怀德。
  ⑩乡音xiàng,通 “向”,曩昔、以前。
        析论
  孟子认为“义”的言行准则是从“羞恶之心”发展出来的,而“羞恶之心”发自每一个人与生俱来的良心。有良心的人,就能分辨什么是公义、节操,什么是小利、私欲。生死事小,良心事大。一般人的良心常不免被私欲蒙蔽,于是见利忘义,巧取豪夺!然而,贤人君子持守义理,存养本心,不以私欲、小利为利,而以公义、天理为利,所以能养成高尚的节操和完美的人格。孟子认为人是“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的,他举了两个例子说明这样的道理:
  

孟子卷·论性善(9)
一、鱼与熊掌的取舍熊掌和鱼都是自己所喜爱的佳肴,但是熊掌的滋味尤胜于鱼。假使在这两道佳肴中只能择一而食,绝大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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