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一级再转发县里的文件,一级级转发,不仅降低了工作效率,也造成了很大的浪费。领导讲话动辄万言,洋洋大观,一个县领导能从县里讲到市里、省里乃至全国、全世界的形势。简报不简,动辄也是鸿篇巨著,有的就是半本书。浪费时间不说,行政成本也很大。
所以,本人举双手赞同国务院《意见》的要求,相信各地各级各部门的同志们也能够理解并认真贯彻执行。希望这一文件的印发,能够切切实实改进会风文风,降低成本,勤俭节约,也希望能把我们的各级领导干部同志们从文山会海中解脱出来。(2008…01…09 ) txt小说上传分享
小学校长敛财百万让谁脸红
教师节前夕,一条新闻,让人大吃一惊。作为一个贫困地区,一名小学校长,短短3年在任期间,存款竟过百万元。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南门外小学原校长姚桂香因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 姚桂香向承揽工程的工程队和合作建房的一单位索贿,合计万元,此外在2004年至2006年期间,家庭存款有100多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过去听说,“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现在是,“三年小学校长,百万巨额财产”。这个小学难道没有党的领导,没有人民群众?
监管不力是显而易见的。另一方面的问题,钱是从哪里来的?妄自猜测,学生家长送的。为什么要送,答案显而易见,想去上学。这里有片外学生的家长,也有外地务工人员。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为了孩子上学,家长是什么事都愿意去做的。不能让孩子在起步阶段就落在别人后面,所以宁愿花钱,也要选择一个好一些的学校。这就纵容了这些学校的管理者们。
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教育资源分布的不合理,同一个城市,学校的教学条件、师资质量、教学效果是存在很大差距的;还在于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待遇的不平等,尽管政府三令五申,就近解决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但是农民工子女入学仍然是个难题,即使有所谓指定的学校,多数是那些教学质量很差的学校。
这是个普遍现象,是我们的制度给管理者们营造了*的土壤。当然有的学校领导觉悟高,不受贿罢了。小学如此,中学更甚。内蒙如此,其他地方也不是不存在。
对于自律意识不强的人,因犯罪被绳之以法。但是,我们不能仅靠个人的自律来约束,更多地需要是他律。
当地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该承担责任,所有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该反思。
明天就是第23个教师节了,教师们要牢记胡总书记的“四点希望”,教好书育好人。希望以后这样的案例少一些,也希望少些关于教师体罚学生、强暴学生的新闻,真正使教师成为令人尊重、向往的职业。(2007…09…09 )
有感于官员自己写博
宿迁市委张新实书记在博客中说,我们(指宿迁开博的官员)的写博都是自己动手写的(绝没有秘书代劳,枪手捉刀),且都是业余时间写的。读后,我哑然。
沉默很长一段时间,我不得不说些话。说些什么呢?我想到了有人恭维(调侃)领导说,您还亲自上厕所、亲自吃饭,等等。这些话的背后,反映的是一种现象,领导就是领导,凡事都是由别人代劳的,稿子别人代写,单位、家里的事都是别人帮着办。除了吃饭、睡觉,只要别人能代替的,都有别人代替,甚至于代考、代训。偶尔干点工作,都得加上“亲自”二字,比如某领导亲自检查、亲自下乡、亲自过问、亲自云云。这也反映了老百姓们对领导同志们的一种普遍的看法。当然,也有象张新实书记这样的好领导,居然还亲自写博。
人民网首页上登了张书记这篇博客。我理解,意在提倡领导要自己动手写博。反向思维,难道其他领导的博客都是别人在代笔吗?大抵如此吧!
所以说,不是中国人封建意识根深蒂固,其实许多人想方设法当官,还是有许多好处的,比如,除了吃饭、睡觉、嫖娼、包二奶这些俗事外,其他事情都有人包办。
张书记博客中还说,博客都是业余时间写的。试问,有几人能在工作时间写博,敢在工作时间写博,有时间在工作时间写博?除了领导同志外,恐怕不多。由此,我不得不说张书记确实是一位好领导、好干部,尽管有许多事情由他人代劳,还在工作时间有忙不完的工作,且没时间写博,只能在业余时间写博。
能自己写博,其实也反映了一个领导干部的素质。象有些念稿子经常出错的领导,(同志们、冒号),(此处可能有掌声)之类的领导,恐怕确实是写不了博客。(2007…09…11) txt小说上传分享
官员不履职就是犯罪
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近日在审计署2007年度集中培训班开班仪式上说, 审计不但要揭露问题,而且要督促整改,对那些大量侵吞国家资财的经济犯罪案件,审计人员查不出来,就是对人民的犯罪。
我向来对于李金华同志的直言不讳非常赞赏。君子坦荡荡,我们共产党的干部,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是人民的公仆,所以应该向主人说实话,办实事。否则,就不是仆了,性质就变了。上述讲话是真话、实话、大白话,人民都能听得懂,能理解得了。不象有些抽象的数字,也不玩文字游戏歌功颂德,只是要求审计人员牢记职责,不辱使命。
各行各业的国家工作人员均有自己的职责,这些职责是国家和人民赋予的。认真履行职责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责任和义务,不尽职尽责就是对国家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的亵渎。对于有些部门,可能就是犯罪。比如,公安机关不去打击违法犯罪,法官不能公平审理案件,政府不能对工程质量有效监管,等等。
贪污受贿是看得见的犯罪,人人喊打。官员职责履行情况怎样,多数人不关心。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者,除非因渎职导致极为严惩的后果,法律也不去惩处。这种行为,尽管法律不惩处,但是事实上已经构成了对国家和人民的犯罪,有的甚至于很严重。可以想象,官员的一个决策失误,给社会造成的损失,往往远远大于一个盗窃或受贿案件的损失。
为审计长的讲话喝彩。也希望各行各业、各位人民的公仆们,都能记住自己的职责。更希望更多的官员们敢于站出来,负责任地对人民讲几句真话。 (2007…09…04 18:54:56)
谈公务员贵族化
公务员是份好工作,这是与其他行业相比的,无论是工资收入、工作环境、工作强度,都是优于大多数职业的。但是,说公务员贵族化,本人不敢苟同。
说公务员贵族化,或者说协管员悲剧化,理由是大量基础性工作交由协管员来做,公务员们只需动嘴,而无须动手;他们天天坐在办公室里,而无须下基层。给人的感觉,就像协管员给公务员打工,公务员自动“升级”为草拟文件、查办案件、开具罚单的“包工头”、“二掌柜”。这是典型的以点代面,以偏概全。
首先,公务员是一个群体。公务员中也是各行各业,有警察、城管、工商、税务,也有农林牧渔各类管理人员,上至总理,下至乡镇干部甚至于村干部,党群机关和社会团体以及法院、检察院人员也参照公务员管理。如果说哪一类公务员如何如何,或许更恰当一点。所谓协管员,应该主要是指具有执法权力部门因人手不够而聘用的社会人员,而不是所有公务员部门都有这类聘用人员。
其次,公务员也分层次。不同级别、不同类型的公务员分工是不同的,有的确是坐办公室的,这也是职业要求,不坐班不行,有的必须工作在基层一线,这也是职业使然,想坐办公室都不行。试想,让政府行政服务大厅的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工作怎么干,显然不行。再试想,让交警都坐办办公室而不上街,交通秩序怎么维护,还不乱了套,显然也不行。从行政级别分,让总理、省长、市长整天在大街上徘徊,也明显不可取,岂不是不务正业?
再次,协管员的出现也是正常现象。完全不必大惊小怪。协管的意思是协助管理,聘用协管员的部门多是承担行政执法的部门,如警察、城管等,因工作任务重,人员编制经费受限等因素,为完成工作,才不得不聘用协管人员。其他部门好象没听说有什么协管员之类的提法。协管员的存在是协助公务员工作,并不是公务员不工作,而是协助公务员更好地完成工作,更不是象有人说的协管员给公务员打工,公务员当什么包工头。可能在个别地方个别部门有这样的情况,那也绝不是普遍现象。
第四,协管员悲剧化是无稽之谈。在就业竞争愈来愈烈的情况下,找份工作并不是容易的事,协管员就是一份难得的工作。工作好坏、待遇如何,前提是有工作,没有工作就不存在这些问题。有些衣食无忧的人为协管员的待遇抱打不平,是不理解找工作的辛苦,所谓饱汉不知饿汉饥,如果没有饭吃,还会考虑工作的辛苦吗?社会上恐怕还有许多人在羡慕这份工作。还有一个问题必须考虑,协管员收入待遇等与干同样工作的公务员差别可能很大,但这是社会分配问题,这也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可避免的问题,更绝不能怪聘用协管员的单位或公务员。协管员心里可能非常感激用人的单位,自己并没有受“奴役”或“剥削”的感觉,正如大量存在的为私企打工的人员一样。这是社会现实,也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
第五,聘用协管员单位的公务员工作并不轻松。起码我所知道的情况是这样。以公安为例,警察中聘用了许多协警或说协勤,多数城市交警中有协警,只要上街走路都能看到,但是谁要说交警不工作或工作不辛苦,那应该都是违心的。交警每天在街上执勤,粉尘污染危及着其身体健康,交通事故危及着生命安全,这是典型的高危行业。刑警、治安、缉毒等各警种都有协警,是因为警力不足,社会不安定,生活在安定祥和的城市和农村,有事就打110,大家考虑过这个问题吗?能说警察不工作、不下基层,成为贵族,且让大量的协警悲剧化吗?其他行业也大抵如此。
所以说,我们不能闭门造车,不能管中窥豹。建设和谐社会,首先要相互理解,心态平和。看到警察坐办公室的时候,也要想到警察行业的危险,工作的辛苦。也不能看到公务员坐坐办公室而心里不舒服。公务员是一个职业,是一个群体,个中差异很大,不能看到一个公务员如何就想到这个群体都如何。 (2007…09…04 18:46:16) 。。
贪官大曝“潜规则”同事咋办
人民网引用来自《扬子晚报》的消息报道:“许道明和江黎在安徽省城——合肥政界算是耀眼的一对夫妻。两人属于“强强联合”:学历都是大学文化,都曾为了工作早出晚归,都在本单位大小会议上“秀”过廉政。但一个共同“爱好”把两夫妻送上了被告席——都爱贪。”
“身为分管合肥市城市经济工作的副书记和合肥市商务局局长的许道明夫妇,在众多企业和商人眼中是炙手可热的人物,都想方设法与他们交往,以求得两人手中权力的帮助。法院审理查明,1995年至2006年,许道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23起,而其中最大的一笔受贿数额高达100万元,那是夫妻俩合伙干的。”
报道称:庭审进行到第3天下午,在对家庭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进行质证时,为了把“无法说明”来源的巨额家庭财产“说明白”,许道明和江黎大曝起了官场的“潜规则”。
许道明说:“不算购物卡之类,光是计划生育奖励,每年有三四千元,外贸每年给我们领导几千元,郊区区委办、市委办公室不在工资表上,可发不可讲的,每年少说也有几千元。还有一块是灰色收入,逢年过节几乎每个部门都能给千儿八百的。”江黎也透露:“我是搞经济工作的,各种收入特别多,一个是大家都有的,但不在统计表上显示。还有我们单位内部的‘创收奖’,以工会、机关党支部名义发的钱,一概都不算,工资条上也不显示。另外参加妇女的活动,发的钱是非常高的,都是奖励一把手,不让别人知道,知道以后就天下大乱了。2006年4月到香港参加徽商大会,4天时间发了3000港币,我一分钱也不用花。”
报道称:7月29日,宣城市中级法院对他们公开宣判:许道明因犯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合并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