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我把他卷进来的。”
“哦,那就更糟了。如果你才是猎物,也许那家伙会来追你,而不是去杀你朋友。这样的话,你就应该把他引得越远越好。现在,我可以帮你这个忙。我可以帮那家伙省点事,也可以让你逃出他的手掌心。两条道你选吧,但别再犹豫了。”
本看着大海。“要是我把船卖给你,那我怎么离开这儿?”
“我也会告诉你一个法子。”
“你出多少?”
“两百英镑。”
本盯着他说:“我不相信。”
“想挣这笔钱,你还要把所有冲上岸的物资——包括清水——运上船,再把我也扶过去。”
“不,”本语气坚定地说,“不,先生。我会把船卖给你,装上物资,然后削一根拐杖好让你走到船上去。除此以外,我什么都不干。”
“好吧。装好我的船,然后我会告诉你到哪儿拿钱。”
“还有如何离开这里。”
“还有如何离开,”黑胡子答道。
没用多长时间,本就把岸上所有有用的东西装进船。最重的是半桶朗姆酒,本发现它后,黑胡子马上就要了一杯。他还发现了一些船上的物资。除此以外,还有海盗坚持要带上的两个箱子。
东西都装好后,本小心翼翼地蹭到蒂奇跟前。海盗看了他很久,但没有举起枪。“我的拐杖,”他说。
“我的钱。”本答道。
海盗把手伸进灰外罩鼓鼓囊囊的口袋里,拿出一个布袋扔到本脚下。袋子里叮当作响。“给你,混帐。”蒂奇说。
本数着硬币走向森林边缘。不多不少正好两百磅。他用蒂奇给的一把折刀费力地砍下一棵带杈小树,削成简陋的拐杖。然后走回去,站在十五码外把它扔给黑胡子。
“给你,”本喊道。
黑胡子点点头,抬起手枪,扣动扳机。巨大的爆炸声响过,一股黑烟扑向本,犹如恶龙的吹息。
“该死!该死!该死!”黑胡子高声喝骂。本摸了摸胸脯,没有发现伤口。“早晚有一天,他们会造出能射击的手枪。”
“去死吧,爱德华?蒂奇!”本叫道。
“只是公事公办,不是针对你,小子。”说完这话,黑胡子爬起来,撑着拐杖单腿跳向小船。海盗上船后,回头冲本喊道:“等我的船消失后,你就点一把火。如果船没走远你就点了,我就回来把你杀了,我发誓。”
这很可能。他拄着拐杖走起路来,比本的猜想要灵活得多。
本看着船帆越来越小,心中希望他在船上凿出的洞不要太快显现。他用一块硬面包堵在洞上,面包泡散之前,是不会进水的。
船帆消失后,本按照黑胡子的建议,用剩下的木头和森林中找来的枯枝败叶生火。黑胡子扔给他的那把手枪里的火药已经干透,本用它把火点起来。等火头稳定后,他躲在一大片榆树林后面,时刻准备着藏到树林深处去。
日头快要落山时,他看到一艘三桅快船出现在天际,船帆上飘扬着国王的旗帜。
“这点子不错,”考德威尔船长说。
“我看到了昨天夜里上的海战,”本解释说。
“那是勇士号,”考德威尔说,“她带着全体船员一起沉没了。天黑后,我们把他们给跟丢了,没来得及帮忙。”他咬着牙说,“但我们会抓到蒂奇。无论是去地狱还是海底,我们都会抓住他。”
本有气无力地点点头。
“波士顿小子,嗯?”船长继续说,“我怎么能知道你不是个海盗呢?”他看到本的表情,快活地大笑起来。本发现自己很快就厌倦了水手们的这种笑声。“别害怕,小伙子,”船长说,“你没有那幅模样、衣着——总之,我相信你。但如果你知道蒂奇的去向……”
本耸耸肩。“我凿穿了他的船,但他也许能够修好。至于去向,他从没跟我提过。”
“嗯,我想他也不会说。不过凿船是个好点子。我们找起他来就更容易了。”
“请原谅,先生。”本说,“您们接下来要到哪里靠港?”
“在我们找到蒂奇之后?是费城。”
“费城?不是波士顿?”
“不是,小伙子,我很抱歉。但从费城到波士顿很方便。我也许可以找到一个船长免费把你送回去。”
“没关系,”本干咽了口唾沫,“反正我也要离开波士顿。我要去费城找我叔叔,然后到英国去。”
“好孩子,”考德威尔说,“我也许能帮上你的忙。”
四天后,角树号还是没能发现黑胡子的踪迹,只好停靠到费城。又过了两天,本登上了一条驶向英国的海船。他尽量不去想约翰?柯林斯,还有他的父母。在波士顿,他能做的只有等死。而在英国,他没准能搞清他和约翰到底做了什么,以至于招来地狱怒火;也有可能解决他俩惹出来的麻烦。
尽管本从不相信上帝会回应人类的祈祷,但他还是忍不住祷告,希望上帝庇护约翰和他的家人,也希望詹姆斯希望能原谅自己——无论他现在身处何方。
第二章 农炮
科学之都
“看那边,本,”罗伯特?奈恩扬起手指着地平线说,“白崖!终于到英国了!”
本使劲点点头,深吸口气,确信自己已经闻到了淡淡的泥土气息。他们的贝克郡号正拖着尾波穿越多佛海峡,靠近泰晤士河口。东方是法国漫长的绿色海岸线,但本估计他现在看到的是正在英国掌控之下的加来港。除非是他无意中为法国提供了新式武器,导致法军在他这三个月的旅程中,把马尔伯勒赶进大海。不过贝克郡号上有一部以太收报机,船长通过它获悉了大部分新闻,所以本估计如果法军发动新的攻势,他会得到消息的。
“我会爱上我见到的任何大陆,”本说,“还有脚下的任何草地。”
“过一个礼拜再说吧,”罗伯特说着把赤褐色的浓密长发向后一摆。也许是因为海水,也许是从白色山崖间透出的碧绿旷野,让他的瞳仁显出青葱翠意。“我这趟走了三年。我曾经说过自己永远不会想念英国,但我后悔了。地球上确实有很多奇妙的原始地域,但无论是印度、南海,还是加勒比的海岸线都无法与眼前这条相比。”
本耸耸肩。他很难不去嫉妒罗伯特的旅行,但此时此刻另一场远洋冒险的想法丝毫勾不起他的兴头。在出发地与目的地之间只有无边无际的单调海面。不管是海豚和飞鱼的奇观,还是旅行的新奇感,在漫长的时光中都变得索然无味。人们把同样的话题嚼来嚼去。幸好罗伯特在这艘船上。这个二十一岁的军人之子,多少算是个冒险家,而且他肚子里有很多精彩的故事——有些甚至可能是真的。罗伯特听说本遇见过黑胡子之后,便开始和他交换海盗传说;他们很快发现两人有不少共同的兴趣。尽管在科学知识方面,罗伯特的底子比较薄,但他学东西很快。两人长时间的交谈,正好让本从往事中抽身出来。
“我正在想我们可以到哪儿歇脚,”罗伯特继续说。
“我们?”
“哦,当然,只要你乐意。我可不想放你一个人在伦敦乱跑!”
“在伦敦有个向导兼朋友,那我乐意之至,”本说,“我听说它比波士顿要大点。”
“大点?呵,没错。”罗伯特说,“伦敦!最好的食物,最妙的娱乐,还有全世界最甜的小妞。”
本的耳朵有点发红。“哦,我还有很多别的事要做。”
“嗯,当然了,我年轻的哲人。你要去找那些科学家和怪人。但我打赌我可以抓个空子,让你尝尝更美妙的乐子。”
本脸色绯红,既生气又尴尬。
罗伯特拍拍他的肩膀。“不逗你了,本。我这么做只是因为太好玩了。但我确实准备带你在伦敦转转。”
“那我乐意之至,”本回答说。
一阵小风袭来,几个水手发出嘶哑的欢呼,本估计这是个好兆头。到了下午,贝克郡号已经驶入泰晤士河口。本和罗伯特八十多天以来,头一回看到太阳挂在地平线上。
借着暮色辉光,他们看到格雷夫森德镇一片片灰色的房舍,以及气势雄伟的提尔布里要塞。
泰晤士河两岸绿意盈盈,点缀着风格独特的乡村和田野。波士顿大部分石质建筑还没有本年岁大,新修建的教堂在他眼中就已经是恢宏壮美了。可上午头两个小时里他看到的两座庄园宅邸就要比家乡教堂华丽上好几倍。这还只是乡村。伦敦会是个什么样?
本过去一直以为詹姆斯把波士顿的土气说得太夸张了,但他现在担心事实正好相反。他突然觉得能遇上罗伯特,真是天大的运气。
本发现自己的手指正微微颤抖,就像是等不及要拆一件礼物。但和他心中渐渐膨胀的兴奋之情比起来,这焦躁的表现不过是冰山一角。
由于退潮的关系,海船不得不在距离伦敦一里格的地方下锚。本感觉手指的颤抖加剧了至少五倍,因为从这里看去,伦敦的轮廓已经清晰可见,这景象真是让人难以置信。它包住了整个东方和北方的地平线,建筑物如此之多,本杰明根本理不出个头绪。唯一能给他一些尺度感的,就是诸多教堂的尖塔,它们直插入淡紫色的薄暮,清晰的轮廓犹如二十多根指向上帝的手指。就像在数以千计摩肩接踵的人群中,矗立着二十多位布道者。
在这些巨人中站着一尊泰坦,罗伯特从那庄严宏伟的侧影认出它是圣保罗大教堂。贝克郡号附近的泰晤士河右岸,众多风车磨房巨大的影子遮天蔽日。有五个庞然巨物就在他们的视线范围内,硕大的扇叶在夜风中吱嘎作响。
夜幕没有一下子将世界笼罩。北方的天空中还在发光。这不同寻常的景象是本见过的最奇妙的东西,就连布雷斯韦尔的巫术也只能望其项背。
本心中升起一个念头:布雷斯韦尔试图阻止的就是光芒的入侵。也许他害怕每个城镇都像伦敦一样驱走夜晚的黑幕,也让那些比夜还暗的东西丧失力量。
“很神奇,不是吗?”罗伯特靠在旁边的栏杆上问道,“几年前我小的时候,伦敦还没这么亮。”他观察着本的表情,“咱们弄条小船划到城市去吧。两个小时就能到。”
“偷?”本说着扬起拳头放在胸口上,像是被吓着了似的,“老天啊,不行。我们只能借一条……”
在他们身后,贝克郡号的灯火失落在成千上万艘船只发出的光芒中。离伦敦这么近的地方,泰晤士河本身都像是一座城镇。大型商船和三帆战舰是它的教堂,桅杆就是尖塔。蒸汽驳船和游艇是装饰华美的宅院;小船和蓬船是平民住宅。两人穿行在这座浮动的城镇中,向更加明亮的城市前进。周围人声嘈杂,此起彼伏;荷兰语、法语、西班牙语,还有很多本完全无从猜起的语言。
“我们在伦敦塔桥靠岸时,该怎么跟别人说?”本划着浆向罗伯特问道。
“一点问题也没有。他们只会认为我们得到了登岸许可。等别人告诉他们真相时,咱俩已经到舰队街了。再说咱们也没做什么坏事;船长会从塔桥把他的小船拖回去的,船舷上明明白白写着贝克郡号呢。”
“那就好,”本答道。
夜里十一点左右,本杰明?富兰克林第一次踏足于科学之都。在他头顶,伦敦塔这座曾是宫殿、监狱和造币厂的中世纪建筑,在炼金术明灯照耀下显得光辉灿烂。
再往远看是一片石与光的海洋。在这一百万人形成的潮汐中,本必须不偏不倚地驶向一个人:艾萨克?牛顿爵士。
动物园
野兽冲向栏杆,把铁柱撞得在插孔中吱嘎作响。法迪奥轻轻抽了口气,倒退两步。但国王看着这头巨兽,脸上一点表情都没有。
“看起来像头母牛,”路易抱怨道。
在艾德丽安看来,它可不像什么母牛。她见过的母牛都没有蓬松浓密的长毛,肩膀上也没有小山似的肌肉,更不会站着足有五尺高。而且母牛被关在笼子里,不会有如此暴烈的脾气,简直像要在精金栏杆上撞碎自己的犄角。
“这是什么动物,陛下?”法迪奥问。
“美洲……野……牛,”路易的失望之情溢于言表。“我听说它们相当危险。”他将无神的目光转向两个人,耸耸肩继续说,“但我看来,就是头母牛。”
路易打了个手势让他们继续往前走。“来看看我的狮子吧。我几年前就它搞到手了,但至少外表相当骇人。”
然而这头狮子已经很老了,一副皮包骨头的模样。眼中的野性早就荡然无存。艾德丽安心中有种可怕的感觉,这狮子让她想起临终前的曼特农夫人。
在她走到这步田地之前,还有多长时间?国王看着她时,见到的又是什么东西?这种反常视觉把凶恶的怪兽当成母牛,把缩水的小猫看作雄狮。那她又变成了什么?无论路易眼中的是谁,与之欢爱的又是谁,肯定都不是她艾德丽安。
艾德丽安觉得喉咙发紧,她几乎已经不再为失去贞操而难过。她知道自己可以把这件事再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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