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走到帝国魔武学院的大门前,稍稍一愣,围墙很高,可学院大门并不高,也不很大,没有想象中那么威严华贵,只在边上竖着一块匾,上面写着几个大字“奥斯特帝国魔武学院”。
凌云心说,一路上我经过不少城市,也看到过一些魔武学院,大门都非常高大,有的竟然有二三十米高,大都修的富丽堂皇,很是豪华气派,怎么这帝国第一魔武学院大门还比不上那些普通学院呢?看来学院并不靠大门闻名,而是靠学院里的大师闻名。
凌云进入大门,才知道帝国魔武学院的面积实在是太大了,根本看不到边,按照看门老头告诉的路,凌云转了好大一阵子,才来到新生报名处。
新生报名处是一个大礼堂,负责接待的是一个三十来岁的女老师,看上去比较亲切,现场报名的人很多,男女都有,穿武士服和魔法袍的人都不少,凌云排队排了好半天,才到了老师面前。
“报名费,10金币”老师面无表情的说道。
“什么,这么贵啊?”凌云大声说,周围不少来报名的发出一阵笑声。
女老师有点不耐烦,“有钱么,没钱还来报名,这可是帝国第一学院,10金币还贵?”
凌云下葱聋山时带了100金币,手中有钱了,一路上猛吃猛喝,加上住店,另外还买了几件质地不错的衣服,花去了35金币,现在兜里还剩65金币了。
凌云心说,报个名就10金币,够我大吃大喝半个月再搭上几件好衣服了。
口中忙说道,“我有钱,有钱。”
掏出10金币交给女老师,女老师交给凌云一张报名表,让凌云填完送上去。
凌云填完表在旁边等,报名的人太多了,凌云等了多半天,报名的人都交完了钱,填完了表。
女老师叫大家安静,告诉大家,报名截止日期还有三天,三天后入学考试,考上的学员一次性缴纳学费100金币,住宿费50金币,七天后,新一届的学员正式开课。
凌云到外面找了个便宜的小客栈,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觉,这个魔武学院够黑的,报个名就10个金币,考上了还得交150金币,没剩下几天了,|Qī+shū+ωǎng|我到哪里弄那么多钱去呢?
第二天一大早,凌云匆匆起来,草草收拾了一下,直奔市里。
凌云走在大街,边走边想,到哪里挣钱去呢?表演胸口碎大石,不行,挣不了多少钱,最好能找个快速能挣钱的工作,可去哪里找?
凌云眼睛到处乱看,希望发现赚钱的方法,转了半天,也没有收获,不由得有些心灰意冷,忽然眼前一亮,前面不远处有一个高大的建筑,上面写着“红楼遗梦俱乐部”。
整个建筑华丽异常,金碧辉煌,旁边有个侧门,侧门上贴着一张纸,纸上写着“招聘男公关,日薪10金币,要求身体健壮。”
凌云好像发现新大陆一样,心中大喜,心里说这不是在招我么,我身体健壮啊,谁敢和我比健壮?一天就给这么多钱,我再努努力,表现得更健壮一点,说不定还会多给我几金币呢?几天下来,学费和住宿费就有着落了,真是天助我也。
凌云怀着无比兴奋得心情走了进去,里面的装饰更豪华,有一对男女在一个吧台里说笑。
凌云走过来,对他们大声说,“你们这里招男公关么?我来应聘,我身体很健壮。”
第三十二章 应聘男公关
魔武学院很多人都写过,各有不同,大概是因为怀念那段栀子花开般的情怀吧,本书也有,各位可以比较一下,希望本书带您进入的一个精彩玄妙的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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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对男女瞪大了眼睛仔细看了看凌云,忽然一齐放声大笑,尤其那个女的,笑得眼泪都出来了。
凌云很好奇,问道,“我来当男公关,有什么好笑的,我身体本来就很强壮,对了,男公关是做什么的,要干很多活么?要求健壮?”
那男的止住笑声,对凌云说,“男公关是要干很多活,你年龄太小,干不了,你还是回去吧,这钱不是那么好挣的。”
凌云有点不乐意了,认认真真的说,“别看我年龄小,可不怕累,再多的活我也能干。”
女的摇了摇头,说,“小朋友你相貌一般,不是高大威猛的类型,也不是奶油小生的类型,不适合做这一行,再说,你年龄太小,什么事情都不懂,等你大一点就明白了。”
凌云越听越糊涂,问,“怎么和我相貌又扯上了,到底男公关是做什么的?”
女的笑着说,告诉你吧,“就是讨好女人,让一些中年女人开心。你还是走吧,这活不适合你,以后你就明白了。”
凌云愣了一愣,说,“我没有见过多少女人,中年女人见的更少,女人都很奇怪,我不知道怎么讨好女人,看来我确实不适合做男公关,讨好女人和身体健壮有什么关系呢?
男公关这工作很有难度,我以后好好努力,一定能早日达到男公关的标准,那样挣钱就容易了。”
凌云一面摇头自言自语,一面万分失望的走了出去,里面的男女又开始大笑起来。
凌云转了一天,一无所获,天色渐渐黑了下来,没办法,又回到学院边上便宜的小客栈,第二天凌云又去市里转,结果仍然没有找到快速发财的办法。
入学考试的时间到了,凌云赶到帝国魔武学院,看到不少考生都在操场上等着,凌云慢慢走了过去。
考试的时间只有一天,很多人都露出兴奋而紧张的表情,是啊,一旦考上了魔武学院,最起码意味毕业后有个好的前途,今后的道路会平坦的多,毕竟,帝国魔武学院是一块金字招牌。
当然,大部分的考生都是为了学习更高深的魔法或武技来的,其中有很多人露出紧张的表情,毕竟每年报名的人太多了,西方大陆各地的年轻人无不以考上帝国魔武学院为目标。
报名的机会一年一次,在每年的夏季,分十批报名,每次报名三天,考试一天,当场决定录用与否,正式开课是一起开的,凌云比较幸运,正好赶上了最后一批报名考试。
每次报名的总人数没有低于过六十万,而录取的人数大概在五千人左右,录取比例还不到百分之一,可见考上帝国魔武学院的难度。
凌云赶上的最后一批人数不算太多,只有三万人左右,数量也非常可观,凌云感觉到处都是人,只是魔武学院中间的操场太大了,三万人稀稀疏疏的站着,还空出大片的地面。
学武技的和学魔法的分别在南北两边,学魔法的人数报名的要少很多,大概有一万人,凌云是报名学火系魔法的,火系魔法因为其攻击力高,修习的人很多。
凌云和其他考生到了火系魔法的考区,大概看了一下,周围考生差不多有两千来人。
等了一会儿,主考官来了,是两个老头和一个年轻人,年轻人搬出两个巨大的铁板,有门板那么大,靠在操场边上一块大石头上立住。
铁板看样子有手掌那么厚,年轻人力气不小,应该是学武技的,移动铁板毫不费力,很快,年轻人放好铁板就离开了。
其中一个老头叫大家安静下来,也没说什么欢迎大家报名之类的,面无表情,开口就讲“我简单说一下考试规则,这个铁板是加了魔法结界的,你们在三分钟之内,除了用武器,用什么方法都可以,用牙咬都行,能在这铁板上留下明显痕迹的人,就可以被录取了。
二十人一组,两个铁板一边一组,每组二十个人一起出手,好,可以开始了,记住,不能超过三分钟。”说完,两个老头一边一个,坐在搬来的椅子上。
凌云来的不早不晚,被排在了中间,心想,这还不容易,我随便发个火球术差不多就能留下痕迹吧。
看过前面几组,凌云渐渐发现不是那么简单,这铁板加了魔法结界,坚固异常,这边最开始的五组中,每人都用尽了各种办法,什么火球术,火焰弹,火箭,连珠火球等等,没有一个管用的。
三分钟一过,被老头制止,个个都垂头丧气的下来,有的嘴里还嘟囔着,“什么破铁板啊,这么结实。”
有的还说,“我都考三年了,还没考上,唉,这一年又白练了。”
凌云渐渐收起轻慢之心,心想,看来这加了魔法结界的铁板果然厉害,我不可大意,毕竟只有三分钟,万一考不上,又得等上一年。
到了凌云这一组,凌云二话没说,也没有吟唱咒语,高举魔法杖,这魔法杖还是奥库在库巴城里找人买的,不是什么上等的,也还不错,凌云用的还很顺手。
平常凌云喜爱佩戴青霜剑,把魔法杖放在空间戒指里,像火球术等低级魔法,凌云不用魔法杖也能瞬发,只是此次考试事关重大,凌云把杖拿出来了。
凌云瞬发几个火球过去,第一个火球碰到铁板,掉了下去,第二个火球马上跟了过去,落在第一个火球相同的位置。
同样道理,凌云快速的瞬发了十个火球,都打在同一部位,铁板上终于有了浅浅的痕迹,还不算明显。
老头看到凌云,眯着的双眼睁大了一些,心说,这小子瞬发魔法的可够快的,这么连续,不错,攻击力也还行,但是光这些可通不过。
凌云当然也知道靠这个浅浅的痕迹是不能过关的,马上吟唱咒语,“热情的火炎精灵呀!请借于我你的力量!火的元素呀!在精灵的命令下化为无坚不摧的暴炎吧!”
暴炎术是凌云目前掌握的中级火系魔法里威力最大的魔法之一,空气中火元素迅速聚集,凝聚成一团火焰,向铁板飞去,碰到铁板,立刻爆裂开来,火花四溅,铁板摇了摇,稳定下来,火焰熄灭时,凌云抬眼望去,暴炎在铁板上留下了很深的印记。
老头看了看凌云,对凌云说,“不错,你被录取了,你把名字留下来,就可以回去了,收拾一下准备入学。”
凌云很高兴,留下名字,回到客栈,却高兴不起来了,马上快入学了,兜里钱不够交学费和住宿费的,怎么办啊?
男公关又做不了,明天再到城里碰碰运气吧,看看有没有难度低一点并且赚钱快的工作。
第三十三章 打劫
凌云这次在布鲁沙城里转的更加仔细,结果仍然和前几天一样,一无所获。
这天凌云转了很久,天慢慢黑了下来,垂头丧气的往回走,忽然听到街边的小巷里似乎有女子的叫声,声音很低,凌云听力很好,还是听到了。
凌云迅速跑过去,这巷子很深,也很暗,昏黄的路灯下,一个身材魁梧的男子捂住一个女人的嘴,另一只手正在抢女子戴的手镯还有戒指。
凌云大怒,心想,这奥斯特帝国都城治安也不怎么好啊,朗朗的路灯下,有人还敢抢劫。
飞奔过去,一掌把那男的打翻在地,那男的知道厉害,连滚带爬的跑了。
女人见摆脱了危险,向凌云千恩万谢,对凌云说,“这次多亏了你相救,要不然我身上的首饰和钱都被抢光了,我一定要报答你,你说吧,我可以拿一些钱来报答你。”
凌云一听,难道无心插柳柳成荫,救人也能救出钱来,不错,也没客气,说,“我现在手头正紧,缺钱花,你要报答我,借我100金币就行。”
那女人愣了一下,眼睛发直,忽的转身就跑,一边跑一边喊救命。
凌云很奇怪,赶了上去,拦住那女的,好奇的问,“我没有什么恶意,你跑什么啊?”
女人脸色有些发白,说,“拜托,怪不得你把刚才那人打跑,你是大抢劫犯。”
凌云莫名其妙,问道,“我救了你,你怎么说我是大抢劫犯呢?”
女的说道,“我身上所有的钱和首饰加起来还不到1金币,你开口就是100金币,还不是大抢劫犯是什么,可你看走了眼,我不是有钱人,你要抢去抢有钱的人。”
凌云哭笑不得,挠挠头,说,“我以为这里是都城,都很有钱呢,你刚才说报答我,我又正好缺钱,就要了,我可不是抢劫犯。”
那女的这才放心,向凌云又道谢了一番,回家去了。
凌云回到客栈,还是睡不着,心想,到哪里弄钱去?这么困难,还是在葱聋山好啊,不愁没钱,我总不能向山贼那样抢吧。
虽然抢钱很容易,但我作为茅山宗的传人,剑圣的弟子,天才少年,总不能去抢劫,哼,那些抢劫的来钱倒是快,太可恨了。
忽然,凌云眼前一亮,自己不能抢好人,难道还不能抢坏人么?抢坏人就等于帮助好人,就等于做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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