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看了看地图,靠近魔兽山脉这一带是库巴城的范围,西方大陆由奥斯特帝国统治,库巴城位于奥斯特帝国的东部偏北的地方,此城地域面积不小,资源相对贫瘠,商业也不算发达,离奥斯特帝国的中心也较远,再加上离魔兽山脉很近,所以这一带人口不多,治安也不算太好,时常有山贼出没,有“盗贼之家”的称谓。
这里很多地方地形复杂,山林众多,易守难攻,奥斯特帝国曾扫荡过几次,都以失败告终,最后不了了之,此处去东方大陆却是捷径,很多高手或做任务的佣兵都从此处经过。
凌云看过地图,觉得这地方不错,如果练功,被人打扰的可能性较小,想了想,往回走去。
不多时,遇到一大片密林,树木很茂盛,凌云走了进去,里面果然是个躲避练功的好地方,凌云在一棵大树下,找了个平整的地方,放下青霜剑,开始恢复功力。
前番接连恶战,凌云的功力差不多透支个干净,加上身体虽没受伤,但极度疲劳,体力也消耗的差不多,若是旁人,至少需要十天半月才能恢复完全。凌云用心修炼,未央玄真功果然奇妙无比,三天三夜之后,竟然全部恢复。
凌云心中大喜,把《僵尸的自我修养》又练了一遍,这才站起身。
忽然凌云想起,自己对付山贼的时候,怎么脑子用力的想,手中就出现小火球了呢,这可不是什么茅山道术,更不可能是什么剑法,自己以前从没有学过,为什么他们都说我是低级的火系魔法师?难道我真是个魔法天才么?
凌云百思不得其解。那个用冰箭雨的小女孩真是厉害,没怎么费力,瞬发那个威力很大的群攻魔法。实力应该在自己之上。
看来自己还要更加努力啊,忽然想到小女孩给了自己一本火系魔法入门书,反正现在也没有什么事情,有的是时间,看看书再说。
凌云重新坐下来,拿出魔法书。
魔法师是西方大陆上一个高贵的职业,地位仅次于教廷的神职人员,神职人多数量并不多,只在都城布鲁沙的教廷内,平时很少插手帝国的事务,但其地位确是高高在上,神圣的,没有人敢违抗教廷的命令。
成为一名魔法师需要很高的魔法天赋,冥想更是异常枯燥,修炼过程中往往还需要贵重的魔法物品,尤其是没有到高级别的魔法师,单体攻击力及自身防御力较弱,一对一的情况下,很难是武士的对手,当然,拥有魔兽伙伴的魔法师例外。
相对来说,修习武士的人远远多于魔法师,但魔法师到了一定级别,威力异常强大,群体攻击的效果明显,数十个同系的魔法师在一起,魔法力量还能叠加,在战争中起到巨大的作用,所以魔法师在奥斯特帝国有着超然的地位。
凌云看着魔法书是入门书,写的不是很复杂,但凌云同样看了个稀里糊涂,什么需要魔法天赋的,怎样冥想修炼呢。
凌云心道,冥想就是瞎想呗,瞎想就能发出魔法,怎么可能?那人人都开始瞎想成为魔法师。忽然心中一动,想试一试再能不能发出小火球。
凌云用力的想着手中出火球,想了半天,也没有出。怎么回事?凌云问自己,难道那天是幻觉,不能,把那个山贼的头发都烧没了,不是幻觉,今天怎么发不出火球了。
凌云又仔细看了看魔法书,集中精神,全身放松,按照上面的方法冥想起来,不一会儿,觉得周围流离的火元素在聚集,凌云看了看右手,果然出现了一个小火球,渐渐变的越来越大,到了拳头大小,就不再增大了。
凌云按照书上的咒语吟唱了一句,然后按照书中的控制方法将火球向前面地上射去,“啪”的一声,火球散开,周围的小草迅速燃烧起来,很快化为灰烬,火焰也随之消失。
凌云一撇嘴,自言自语,“这就是火系魔法么,也太弱了点,比我的火云咒差远了,也挺有意思的,没有事的时候,练着玩呗。”
凌云转念一想,对了,我的茅山道术还没有大成,实力不够的时候不能轻易使用,当初在魔兽山脉的时候被迫用出,丽娜还以为自己是火系魔法师,那个发冰箭雨的小姑娘也这么认为,现在看来,茅山术中用火的火云咒等确实和火系魔法有些相似,如果自己再加以掩饰,还真能骗过一些人。
当然,真正的高手自然会看出两者的不同。以后就装成魔武双修的魔武士,要装自然要装的像一点,自己还是学一些火系魔法,说不定会更厉害,多学点东西总不会有什么坏处,老道师父早说过,我的体质不容易走火入魔的,好,就这么定了。
打定了主意,凌云有点兴奋,开始练习火系魔法了,这一练就是一天,凌云越练越来劲,到了晚上,居然能瞬发火球术。
如果此时有个魔法师在旁边看,一定会大吃一惊,只练了一天就能达到这样的程度,只能是先天的火元素体质。如果是高阶魔法师,一定会千方百计的收凌云为徒,毕竟,以先天的火元素体质修炼魔法,速度比平常人要快上几倍,而且,越到后期越明显。
这些,凌云自然不知,只知道魔法也很有意思。看到天渐渐黑了下来,凌云吃了个五色丹,便开始睡觉,他到不担心有什么野兽半夜里来吃他,能咬动凌云身体的野兽可不多。
第二十三章 算账
第二天一早,凌云起来,觉得精神和体力都很好,拿起青霜剑走出密林,凌云看看四周,犹豫起来,自己现在功力恢复,该去哪里?那里才能更好的历练呢?
魔兽山脉?不,凌云再也不想去那个地方了,魔兽都组团打我,那里受的了。那去哪里呢?
凌云猛然想起铁胡子和那些可恶的山贼,这些山贼,居然要把我装进麻袋扔到河里喂王八,此仇不报,如何排遣胸中这口恶气,现在功力恢复,找他们算账去。
想到此,凌云打定主意,拿出地图,向曾经和山贼打斗过的地方走去。
此地离山贼出现的地方不远,凌云走了两天就到了,在那地方附近转悠了大半天,连山贼的影子也没看到。
凌云心里那个气啊,心想,这帮山贼怎么这么狡猾,当初我们几人筋疲力尽的时候来打劫我们,现在反倒不出来,我还就不信,你们永远不出来,我跟你们耗上了。
想着想着,凌云索性坐在地上,闭目养神。
其实凌云刚来此处的时候,山贼们已经知道消息了,铁胡子上次吃了那小姑娘的亏,这次谨慎起来,怕小姑娘出现,吩咐手下人不要动,等了多半天,发现只有凌云一人,这才大吼一声,带着手下的喽啰们出来,把凌云围在当中。
凌云一看,周围的山贼,除了铁胡子,人人手中都拿着一个麻袋,不由得哈哈大笑,对铁胡子说,“大胡子贼头,你以为我很怕麻袋么?”
铁胡子同样哈哈大笑,说,“世界上真有不怕死的,小兔崽子居然还敢回来,你虽然肉体像山里的藤条一样不怕刀砍,可你这个低级的魔法师攻击力太差,同样奈何我们不得,我为你准备了麻袋,这次不把你扔进河里,而是更加干脆,活埋你,哈哈哈。”说完,手一挥,众山贼人人拿着麻袋要过来套凌云的脑袋。
凌云看了看这些面部狰狞的山贼,脚踩九宫八卦步,身形一转,青霜出鞘,一阵淡淡的青光之后,山贼手中的麻袋都化为碎片。
山贼一愣神的功夫,再一看,手中空无一物,纷纷后退。凌云也许觉得用青霜太抬举了这帮山贼,把剑回鞘,负手而立。
铁胡子一看,大怒,说“哎呦,几天不见,本事渐长,看不出来你还有一手,来来来,接我的大砍刀。”说完,跳将过来,迎面就是一刀。凌云哈哈一笑,抬手迎着刀锋把大砍刀抓住,再一用力,将大砍刀抓了过来,扔到二十米开外。
铁胡子见势不妙,心想,这小子太变态,我还是跑吧。转身刚要跑,凌云一记五雷掌法轰到后背上,铁胡子被打倒在地。
众山贼见铁胡子倒地,纷纷过来营救,凌云心想,看不出来,这帮山贼还挺讲义气,我就拿你们试试我的火系魔法。
此时凌云收起五雷掌法,瞬发火球,专门攻击山贼的头发,没想到寻常的火球术难不倒众山贼,毕竟山贼的战斗经验也比较丰富,低级的火系魔法火球术还是伤不到的,凌云发了几个,连山贼的边都没碰到,身上还挨了几下。
凌云眉头一皱,配上九宫八卦步再发火球,这下山贼吃不消了,凌云步法诡异,不知何时出现在面前或身后,令人防不胜防,不多时,山贼差不都被烧光了头发,一个个脑袋光秃秃的倒在地上,疼的大叫。
凌云哈哈大笑,铁胡子挣扎着站起,大声叫道,“你个小兔崽子有点本事,大爷我认栽了,输在你个小孩手里,我没话可说,士可杀不可辱,给我们一个痛快。”
凌云问道,“你们为什么要当山贼。”
铁胡子说,“要杀就杀,那那么多废话。”
凌云笑着说,“谁说我要杀你,我这么小,还没杀过人。我只是好奇。”
铁胡子眼睛一亮,心想,我料对了,这小子不像个杀人狂,只想收拾我们一下。口中说道,“当年我得罪了个厉害的仇家,被逼到这里,做没本的买卖,一来二去,倒也习惯了这种自由的生活,我们做山贼的,一般只劫财不劫色,不到万不得以的时候不会杀人,因为这世上高手太多,说不定哪天惹怒了谁或谁的亲戚,整个山寨就会招来灭顶之灾。
我们这个山贼帮规模不大,平时也只做些小买卖,大的佣兵团我们是不敢得罪的,没想到这次倒霉,看走了眼,败在你这小娃娃手中。”
凌云仔细看了看铁胡子,发现模样竟算的上英俊,只是被大胡子遮挡着看不出来,心道,这恐怕是怕被人认出本来面目,当初这些山贼虽然可恶,并没有杀我们,也没有动丽娜和露丝,总的说来罪不致死,算了,绕了他们。
想到此处,凌云说道,“我可以不杀你们,为了惩罚你们,交出1000金币来。”
铁胡子差点没倒在地上,心想,这小子还打劫起山贼来。
马上变了个哭丧的脸,仿佛受了天大的委屈一样,说,“小爷,你就饶了我们吧,我们已经半个多月没有开张了,别说1000金币,就是50金币也拿不出来啊,弟兄们总不能喝西北风吧,这样,你随我山寨里搜一搜,搜出超过20金币以上,你搜出多少给你多少。
小爷,你魔法盖世,将来定能大展宏图,何愁没有钱花,1000金币到时候还不是手到擒来,再说,钱是个好东西,但你年纪这么小,还有更多的东西值得你去追求,不要一味的追求金钱。”
凌云苦笑,看来碰上了穷山贼,自己就想要点钱吃点好吃的,没想到这么困难,这铁胡子还教我人生的道理。仔细一想,这山贼说的不无道理,说道,“算了吧,看你们也不像有钱的,回去吧,以后少做恶事。这次就饶过你们,还有,那里山贼更多呢?”。
铁胡子自然千恩万谢,告诉凌云,往西北走山贼众多,也更厉害,与他们相比,我们只是小毛贼而已。说完,带领手下众贼回去了。
凌云打定主意,现在不知道去哪里,先拿山贼开刀,也增加点历练。
凌云从空间戒指中拿出个包袱,在地上捡了许多小石子,装在包袱里面,背在身后,乍一看,像背了不少钱一样。这样做是当然是为了吸引山贼。收拾完了之后,凌云迈步向西北方向走去。
第二十四章 挑山寨
十四岁的小凌云竟敢单人只剑独挑上千人的山贼窝,结果会如何呢?本书第一个小高潮——葱聋山血战大幕即将拉开,一万多字紧张刺激血腥惨烈的打斗即将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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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天后,凌云遇到了第一帮倒霉的山贼,这队山贼比铁胡子那帮要厉害一些,凌云也没费什么功夫,九宫八卦步加火球术,把这队山贼烧跑了。
凌云心想,一点挑战没有啊。白天无事的时候,按照魔法书修炼火系魔法,到了日落时分,凌云照常修炼未央玄真功。
这天,又一帮山贼找上门来,这队山贼厉害了一些,为首的是四阶顶峰阶段,快到五阶,手下的都三阶以上,有三个也到了四阶实力。
凌云用步法加火球术放了半天,没有什么效果,有的火球打到山贼身上,山贼也没有受伤。
凌云有点急了,看来自己的火系魔法威力太低,以后要勤加修炼,用出五雷掌法,一顿猛拍,把众山贼拍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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