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缘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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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缘到- 第7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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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越是这样,他越是不放心。总怕哪一天她就遇上了那个能令她为之不顾一切的人。

    “元宵都过了,姨妈那里不赶紧去不好。”

    听她说话,也知道她把这件事没放在心上,恐怕早就忘了,明肆更觉不安,也许,他做了一个错误决定,不该选择在这个时候出国。

    “啊?”经明肆提醒,楚天歌这才想起来,这么重要的事她竟然也能忘记。

    “哦,我差点忘了。”

    “你们回来了么?”明肆心里微微一叹,怕楚天歌愧疚,连忙转移话题。

    “还没,雨不大,他们都不愿意回去。”

    “那好,你注意点,别淋了雨,我一会儿就做完了,完了就过去接你。”

    楚天歌正要说话,就听见他那边有敲门声,然后明肆说进来等语,知道他恐怕有事,忙就说:“不用了,我多大的人了,知道怎么回去的,你忙你的,不用管我。”

    明肆轻轻地叹了一声,道:“那好吧,你上车就给我打电话。”

    栾国芳真的拿了三个线轴过来。

    “你要这个做什么用?”

    楚天歌这会儿也不好反口,只好接过来丢进包里,感叹自己做了一回垃圾回收站。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明天有事,可能更不了,不好意思啊。

第一百三十三章

    张姨妈是带着女儿改嫁给现在的丈夫,那男人和前妻有一个儿子,比张琼大七八岁,现在也已经结婚生子,一家人住在原来单位里的那种老式的两室一厅一卫的房子,十分的拥挤。

    明肆和楚天歌两个过去时,一家人都在。只多了他们两个人,就觉得屋里到处都是人,转都转不开。

    张姨妈和明母是决然不同的两个人。

    只见明母,绝对想不到她有一个王熙凤式的妹妹。

    可惜,这世上,除了运气,性格、智慧、容貌等等,都和幸福无关,只看明母和张姨妈就可知。

    张姨妈四十多的人了,因为打扮得当,看上去不过三十出头的样子。若和明丽娜走出去,相信很多人会误以为她们是姐妹。

    门才开,连面还没见着,就听见张姨妈的笑声,说道:“在楼上就看到你们了,快进来,快进来,我这里窄,不比你哪里宽敞。”

    看到明肆和楚天歌两人四只手都提着东西,那笑容比刚才还要灿烂,却又埋怨,道:“来就来了,又提这么多东西来做什么?”说着,又招呼家里丈夫儿子媳妇女儿来帮忙。

    实在不是两个人愿意提这么多东西来,而是明母今年特意带了好多,家里腌的腊肉腊鱼和香肠,还有糍粑,甚至还有一袋子细米粉子(注),加上家里的特产,就已经不少了。两人也不好什么都不买,就选了两盒西洋参,两瓶葡萄酒。

    张琼原先姓周,随她妈妈改嫁后,就改了姓。和明丽英同年的,她又不像她妈妈,倒像明母的女儿,软弱没有主见,也是还没有男朋友。张亮结婚时,自然不好还在外面架个床,就把她的房间给了哥嫂住,把阳台封了给她住。

    一天下来,楚天歌倒是真心佩服张姨妈,那是真会说话,反正她是一点也不反感,听得高高兴兴的,过后细想一想,才发觉那每句话的妙处,竟然长了不少知识。

    可惜了,若是张姨妈读过书,一定是一个女强人。

    两人从张家出来时,正是夜晚最热闹的时候。

    看着到处闪耀的霓虹灯,照得夜晚如白昼一般,不禁想起老家的夜晚。没有月亮和星星的时候,漆黑得伸手不见五指。连楚天歌自己都记不清了,到底有多久没有经历过那样的夜晚。

    即便已经是春天了,上京的天也冷得很,楚天歌不自觉地缩了缩脖子。明肆好笑地上前替她系上围巾,又把帽子往下拉了拉,刚好盖住耳朵。

    “又降温了,不会下春雪吧?”楚天歌把手塞进口袋里,安心接受着明肆的贴心服务。

    “天气预报没说有雪,不过家里下雪了。”楚天歌今天穿的这件羽绒服的口袋特别大,明肆顺手就把自己的手也塞进去,捉住楚天歌的手,说:“这个时候早晚气温相差大,还是多穿一点。”

    “知道的,”楚天歌就是特别不耐烦他这样事事交代的样子,随口应了一句,就急急地说:“我们今天坐公交回去,怎么样?”

    “怎么想起坐公交来?”坐公交似乎还是上辈子的经历,一转眼,他又活了二十几年,回想起来,竟然都想不清到底是怎样的一种感受。似乎,这也是第一次和楚天歌一起坐公交呢。

    若不是赶路,做公交真的要好玩得多。车上人多,故事也多,看完了车内的风景,还可以观看窗外的风景。

    “这不是好久没坐公交了么?反正我们今天也不赶时间。”星期一早上明肆是两门选修课,楚天歌则只有一门选修课,两人商量后,决定体验一把逃课的感受。

    说着,想起当时刚到上京时明肆还给了她一张公交卡,当时还了回去,后来还是又回到了她手上。

    “把包给我。”

    “要找什么,我给你拿。”明肆一把按住她的手。

    “公交卡,你看看,我应该带了的。”楚天歌一边说一边想,长时间没用,她还真有些不清楚放在哪一处了,“你看看钱包里有没有,那里没有的话,就应该在那一个卡包里。”

    这张公交卡还是楚天歌闹着要,他特意选的,尾号为0827,是她的生日,不过楚天歌似乎一直都没发现。后来她把这些都忘了,不过,那会儿他还真得感谢有了这张卡,它可为他提供了好几次和楚天歌亲密接触的机会。

    放在哪里,其实明肆比楚天歌清楚得多。直接翻出钱包,从里面的夹层里将卡拿出来。

    楚天歌凑上去看了一眼,还和新的一样。

    “也不知道还有没有钱?好久都没用了。”

    “过会儿试一试。”怎么会没有,去年时他还充了一次值,就怕楚天歌要用时里面没有钱了。不过,他也不会去说破。

    两人兴致冲冲地扑到站牌前,要找车时,才想起好像忘了车站名。楚天歌就看向明肆,却发现明肆也看过来。

    “你不会也忘了吧?”见他点头,楚天歌有种想扶额的冲动,这都是些什么人啊。

    “那我们找个人问一问。”除了老年痴呆,恐怕没人会问自己家怎么走。

    刚要转身,就被明肆拉住,回头就看见他一脸的笑,瞬间明白她被他骗了。

    “好哇,你敢骗我。”楚天歌一时连周围还有人都给忘了,扑上去就要揪明肆的耳朵,却被他拦腰搂住,手也被他握住。

    “车来了,快点。”

    “哪一辆?”楚天歌也忘了和他计较,赶紧往车道上看,进站的有四五辆车,站台上好些人都动起来。

    车挺空的,总共也没几个人,两人找了后面相连的两个位置坐下。左前方也坐着一对情侣,男人的头凑在女孩面前,不时说些什么,引得女孩吃吃地笑起来。楚天歌看得是津津有味,不一时,那男孩子的头已经枕到女孩子的肩上,再一时,嘴巴就凑到了女孩子的脸上,下一步的目标,楚天歌都不用看了。

    楚天歌看到这里,忽然脸一红,扭过头面向窗外。

    明肆则头就看见她露在外面的耳珠子红得滴血,只当她是害羞。

    “怎么了?”

    明知故问,楚天歌扭过头来瞪着他。

    “男人都这样。”其实楚天歌说的是那男孩子哄女孩子,然后一步一步达成自己好色的目的。

    所以说,男人和女人的脑电波不在同一根线上,明肆却以为楚天歌是怪他不像那个男孩子一样懂情调,便笑着俯身在她脸上亲了一下。

    “是不是这样?”

    楚天歌看着他脸上的笑,恨不得撕掉,又无力得很,她是这个意思么?

    那边那对情侣已经黏在一起如胶似漆了,当这车厢是他们幽会的密境呢。

    忽然又不觉得刺眼了,和浪漫之都的人相比,这又算得了什么呢?爱情,不就是那一瞬间的冲动么,听从自己的心声,若是瞻前顾后,恐怕那也不是爱情,而是欲望了。

    纯纯的小恋爱,她是想都别想了,不是别人不给她,而是她不能了。忽然又有些羡慕那一对小男女,多可爱啊。

    楚天歌面冲着窗外靠在明肆的肩头,连声叹气。这样明显的低气压,明肆若察觉不到就见鬼了。

    “怎么了?”才要侧身,楚天歌就直起身子,然后就歪过来,明肆连忙伸手揽住她。

    “没事,”楚天歌说着,努力侧仰着头,斜侧面看过去,还是一样的帅,忍不住吐了一口气,道:“我发神经呢。”

    明肆也侧过头来,又在她额头上亲了一口,说:“别七想八想的,”迟疑了一会儿,又说:“你说,我到底有没有必要出去读书?”

    楚天歌有些迷惑,不明白他为何会产生这种想法,难道有人不支持他出去读书。

    “是不是叔叔阿姨不放心你出那么远的门?”

    望子成龙是一回事,明肆又与别人不同,是他父母一心求来的儿子,若说不想他离身边太远,也是有可能的。楚天歌想得到的只有这个,根本没想到根子在自己身上。

    他父母虽然也有不舍,但是更多的还是希望他能出去。低头再看仍在思索的楚天歌,她脸上没有一点不舍,只觉满嘴里都是苦味,一直苦到心尖子。

    “不是。”

    “哦,”也是,出了国又不是不回来了,现在交通发达,有了飞机,一天就飞回来了。排除了明父明母,楚天歌却更迷惑了,“那你怎么忽然问这个。”

    “没什么,就是问问。”话到了嘴边,明肆还是咽了下去,挑明了只会于他更不利。

    “无聊。”楚天歌翻了个白眼,以为明肆问这个就是想要她出言留他。

    恋爱不是生命的全部,她也从来没想过要让明肆时时刻刻守在她身边。若是明肆真的……楚天歌仍旧很难往下想。

    外面的霓虹灯射进来,照在楚天歌的脸上,年轻的肌肤细腻如最上等的白瓷,反射出珍珠般的光泽。细白的贝齿有一下没一下地咬着唇畔,滋润过的唇更是水润柔嫩。

    似羽毛轻轻地挠了一下心头,似有若无的痒意,瞬间就弥散在四肢百骸。明肆忍不住咽了一口口水,脑袋还没反映过来,头已低下含住了那双诱人的粉唇。

    楚天歌推了一下,明肆另一条手臂也缠上来,把她往自己怀里拢了拢,直到两人之间再无一丝缝隙。

    楚天歌迷迷糊糊的,不知什么时候,双手就缠上了明肆的颈项。

    【注】:一种小吃,来源于夏天馊了的米饭,那时候穷,所以舍不得丢,就想了个法子,摊开晒干,慢慢的积攒下来,到一定量了,实际上都是到了腊月时,就下锅炒,要略微有点糊,然后送到粮食加工站里打碎,比现在外面卖的杂粮粉要粗一些,吃起来也比较有嚼劲一些。后来生活好了后,九几年的时候,因为机器的原因,稻子脱壳的时候,会把米打碎,也就产生了碎米,就用这碎米用来加工粉子,当然还是有些家庭生活困难些的,也用馊饭做。

第一百三十四章

    有好几道视线不时扫来,楚天歌推开仍旧搂着自己的明肆,红着脸低声说:“咱们坐着好好说话。”

    明肆低声笑了会儿,才点了头,仍旧拉着楚天歌的一只手握在手心里。

    “我们结婚,五一就结,好不好?”

    身体的反应有时候比脑子会更快一些,这句话楚天歌的脑子还没消化完,脑袋已经摇了三摇。

    这是本能的反应么?或者说,其实她一直还是抗拒结婚这件事,抑或者是她其实从来也没有相信过明肆,相信他能够一直这样的喜欢她。

    楚天歌不敢多想,猛地抽出手,冷笑道:“你是不相信我么?既然……”

    “你想到哪里去了?”明肆不敢让她把话说完,伸手要去搂楚天歌的肩膀,却被楚天歌躲开了。

    暗叹了一声,他还是心急了。也不敢强求,转而扶在椅背上,笑道:“我不是等不急把你娶回去么?”

    楚天歌自己也心虚,她都不知道,她冲口而出的那句话,到底是不相信明肆,还是不相信自己。

    “男人的话要是可信,母猪都能上树。”

    低声嘟嚷了一句,就往椅背上靠去,明肆忙撑开手,挪了挪,楚天歌的脸就正好靠进他手心里。一时没防着,还以为是后面的人正靠椅背上呢,吓了一大跳,连忙往后推,眼角看见是明肆的手,才又靠回去。

    她从来抵挡不住明肆的这些贴心的小动作,或者说,她很喜欢他的这些小动作。

    本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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