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缘到》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重生之缘到- 第107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陈松和曾军是两种不同的人,曾军说话风趣,陈松涉猎甚广,无论你说什么,他都能说得头头是道,让说话的人会觉得特别的投缘。

    有了第一,就会有第二,慢慢的,楚天歌和班上的同学关系好了起来,见了面都能说上几句话。不像从前,见面不过是点个头或者笑一笑,便算做打招呼了。

    这世上的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缺点,有自己的优点。接触的人多了,眼界自然就宽了。

    眼界宽了,心胸也就宽广了,心胸宽广,心境也随着变化。

    楚天歌最近过得很愉快,当明丽珊约她逛街,甚至又蹭着她买了一件衣服时,楚天歌再没有计较钱多钱少。因为明丽珊在她眼里,其实和乞丐宠物并没有多大的区别。喜欢的时候和颜悦色,花点钱也没什么,不喜欢了,不理会就是。

    稿费下来后,楚天歌就打算来一次全家游。五一时,一家人便去南昆玩了一个星期。

    楚正礼和于莲华原本还不愿意用楚天歌的钱,等楚天云说是稿费时,夫妻两个都喜晕了,整日里合不拢嘴,恨不得嚷嚷得全世界人民都知道他们养了一个多么优秀的女儿。

    不过几天,城市花园的老头老太太们都知道三栋十九楼出了个作家。

    楚正礼夫妻住在这边时,还有人过来串门。临走时,于莲华必定要送一本书给人家,楚天歌拦都拦不住。

    等事后楚天歌说不好,于莲华反而振振有词,说:“你又不是见不得人,怎么就不能告诉别人啦?字,人人都会写,作文也都是一样的从小写起,但是又有几个人能出书?”

    说得楚天歌哑口无言,观念不一样,完全是鸡同鸭讲。何况,这是做父母的骄傲,她也不好拦着,便也由着于莲华了。

    明肆五月十四放暑假,早在地说请岳父岳母多玩一段时间,他也要回去,正好一起,他也放心,楚正礼和于莲华满意得很,自然满口答应。

    楚天歌自然也高兴,不过,她又开始担心另一件事,就是四凤。她也不知道何时就会遇上一个认识她的人,于莲华夫妻住得越久,就越容易发现。时间越久,就越容易发现,与其让别人告诉他们,还不如她自己说出来。于是,找了个时间,就把这事和楚正礼于莲华说了。

    “你是说你和同学合伙开了一个店?”这回,于莲华就不像听到出书时那样高兴,不但没有高兴,反而有些生气。

    “上学就正经上学,家里是缺了你的吃还是缺了你的穿,还要你出来做生意?又是写小说,又是做生意,你哪里还有时间学习?”

    楚天歌连忙说:“这没有影响的,我们四个都不管理店,请了专门的经理人打理。”

    于莲华的眉头皱得更深了,眉心中间的皱纹,几乎都能夹死蚊子,冷哼了一声。

    “别人?别人那是能信的?被人把钱挪光了只怕你都不知道。”

    有点秀才遇上兵的为难,观念不同,有些东西你怎么解释,他们也不会接受。

    把店铺给别人管,对于于莲华来说,就是把钱给别人管理。这世上,有哪个人不喜欢钱的,这钱打手里过,自然就要想法子扣一些。

    当初开厂子,和小姑妈小姨妈之间,争来争去,还不就是为了这个。

    买卖东西,也没有一个定价,这里面自然就多出许多漏洞。小姑妈管理厂子,又负责送货,这里面就有许多钱要经过他们夫妻的手,而且还是活动钱,哪里保得住他们不伸手。一旦多了,于莲华又如何不计较?

    于菁华那边就更是活络,东西直接运过去,他们怎么卖,卖了多少钱,除了他们夫妻,谁知道呢?还不是他们说多少是多少,天长日久,各自心里都认为对方占的便宜多,矛盾自然就来了。

    楚天歌一说铺子交给了别人,于莲华就往这里想,便会想,嫡亲的姊妹都不能信,何况外人?自然就不放心。

    而且,于莲华是一个比较自我的人。她所认定的事,很少有人能说服她。

    只能从他们的认知来解释,或许还有可能。

    “人是赵书懿她妈妈请的,就算是为了她自己女儿的利益,她也绝对不会请个信不过的人不是?而且,这人是真有本事,店也只开了两年,就有了三家分店,一个培训班。再说,如果不用这人,我们总不能自己亲自打理吧?”

    楚正礼便在里面转圜,说:“她这么大的人了,也不是个傻子,只要不影响到学习就随她。”

    楚天歌又接着说:“我们开这个店时,也没想着能挣多少钱,不过是一起试着做一件事。东西都定了死价,卖多少东西,收多少钱回去,都是死的。差多少,就由当天守店的人赔,谁还敢闹鬼?”

    最后,楚天歌又把这两年来挣了多少钱说出来。什么都是虚的,到了手里的钱才是真的。前面的铺垫也只为了它,但是没有前面的铺垫,这话也有些虚假。

    果然,听到后面,于莲华的眉头舒展开来。不过,仍旧没有笑脸,却还是认同了,点了点头,说:“也是这个理,”又说:“还是要以学业为重,不然,什么都是空的。以后,小说也不要写了,把心思都用在学业上。”

    楚天歌自然连声答应。

    没有料到的是,正是因为告诉了于莲华,转眼就给自己招了一个麻烦。

    第二天明丽珊就跑过来了,就提起进四凤的事,还没给楚天歌应对的时间,于莲华一口就答应了,还交代楚天歌。

    “都是自家人,总比外人用着放心,这钱给别人挣也是挣,还不如便宜了自家人。”

    楚天歌能和于莲华说,今儿明丽珊来说情你答应了,明天再有一个人来说情,你是应还是不应?答应了这个,不答应那个,行不行?

    当然,她也不用想,于莲华肯定会说,都是自家人,不用他们反而用外人?

    哪里能够说的清。

    这一点上,楚正礼和于莲华,不,应该说老一辈的人都是这个想法。有人上门来求你,才表示你有出息,自然是来一个收一个,来两个收一双。

    楚天歌还不能犹豫,不然定要被于莲华夫妻教育一顿。不管心里怎么想,绝对不能反驳或者讲道理,连忙说是。

    当然,楚天歌也不会真给自己找麻烦,当时是没有法子点的头,其实是她心里早已经有了计较。还是当初她和明丽珊说的,进培训班去学,以后怎么样,就看她自己的造化了。

    楚天歌已经给过她机会了,只看她是否珍惜。

    当然,她也不小气,学费她替明丽珊出。

    于莲华答应也不是看重明丽珊,自然过后也不会仔细过问这个事。要是明丽珊自己没有能力,没有竞争过别人,那就怪不了她。就算到时候说出来,楚天歌也有话说。于莲华也不会为了这么一点小事,而说自己亲生女儿的不是。

    明丽珊也是个聪明的,不过是小小地试探了一下,见于莲华一口应了,当然就想一次性把事情落到实处。

    楚天歌已经料到了,哪里会给她开口的机会,当然也要把事情落实。也为了表达对于莲华的尊重,当下就说。

    “我看这样,你先进培训班学习,既然要过去做事,总不能什么都不懂不是?”

    于莲华连连点头,道:“是这个道理,做一行熟一行,生意才做得下去。”

    明丽珊自然不能打断于莲华的话,等于莲华说完,就要提。楚天歌哪里管她,接了这话就说:“正因为是自己人,你才更要比别人努力一些。只有你比她们都强,这样别人才服你。”

    这话已经说得很显了,于莲华是老江湖了,哪里还不明白,楚天歌这是不愿意呢。所以,她就不再说话,看楚天歌怎么处理这事。

第一百七十四章

    第一百七十四章

    明丽珊再要说什么,楚天歌根本就不在意。后路已经封死了,明丽珊就是脸皮厚得堪比城墙,还是要把那些话说出来了,也不打紧。

    你要做店长?行啊,只要你有那个能力,自然可以。要是没那个能力,对不起,我话已经说在了前头,总不能有好的不用用差的吧。

    当然,明丽珊的脸皮也没有那么厚,等楚天歌说完,踌躇了会儿,还是干巴巴地答应了。

    这件事,楚天歌的处理,于莲华相当满意,过后和楚正礼说起,是这样说的。

    “我还一直怕她太老实了,没想到她还没傻到家。这话说得滴水不漏,到底是是长大了,读了书见识到底不同,说话行事也有了样子。”

    等明肆回来,楚天歌就把明丽珊怎么说,她如何回的,半点没有遮掩地说了一遍。

    她想知道明肆是不是仍旧以她为先。

    见楚天歌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他,明肆自然能猜出她的小心思。叹了一口气,道:“她是个眼高手低的,有点小聪明,能把手上这点事做好就不错了。她说什么,你都不必理会,直接推给我就是了,我来和她说。”

    楚天歌白了他一眼,有点不太满意,面面俱到的人实在无趣。又一想,明肆要真只为讨她欢心,而不顾嫡亲的堂妹,只怕她就要想一想这人可靠不可靠了。想着,自己又好笑起来,她这是傲娇了么?

    是的,她就是傲娇了。见着明肆了,她就想起被人传流言,被秦老师叫去谈话,被明丽珊算计,她委屈想找人倾诉时,作为男朋友的明肆又在哪里?

    见着他,这心里的委屈憋闷,瞬时便席卷而来,由不得她不娇气。

    却又觉得自己真是幼稚,愤愤地把手里的樱桃填进嘴里,不过片刻,吐出一粒籽,便又把手伸过去。

    明肆见她伸过来的手,手指纤细,粉色的指甲晶莹剔透,精致而又……袖珍。手腕上戴着的仍旧是那只紫檀木镯,因为经常把玩,沁了油沁,油光发亮,朵朵梅花,更添了一丝灵气。

    垂眼看了一眼桌上已经空了一大半的水晶碗,笑得颇为无奈。

    楚天歌等了一小会儿,没有得到东西,不禁回过头来,正迎向明肆看过来的目光。

    “樱桃上火,少吃一点。要不,我去给你切菠萝?”

    她就那么贪吃么?楚天歌懒得理会他,撇过头,伸脚踢了一下栏杆,吊椅便摇晃起来。

    明肆看她一派小孩子做法,好笑又不敢笑,伸手稳住吊椅,从裤子口袋里摸出一个深紫色做工精良的纸盒出来。

    楚天歌怒目瞪过来,见到这个,便露出似笑非笑的神色来。

    是礼物还是赔礼?

    明肆笑了笑,揭开盒子,黑天鹅绒布上是一枚蜻蜓样式的胸针,铂金底托,两对翅膀镶嵌着大红色的水晶,眼睛却是黄水晶。

    “喜不喜欢?”

    楚天歌没点头,也没摇头,笑着接过盒子,这蜻蜓很合她的心意。明肆总能买到合她心意的东西,比她自己买的还要合乎心意。也不知是不是心理原因,亦或者是为那一句“女为悦己者容”。

    有人说,女人装扮自己,是为了给男人看的,所以,男人比女人更清楚明白女人适合哪些装束。

    楚天歌对此提不出任何异议,她自己很想反对,但是似乎她自己又在印证这个观点的正确性。

    楚天歌今天穿一件七分袖鹅黄丝绸连衣裙,拿着胸针比划了一下,衣裳轻薄,胸针就显得重了些。

    想一想,已经五月中旬末的天儿了,要是前一段时日,小外套上倒是可以别着。往后越来越热,衣服也只会越来越清透,更加用不上,有点奇怪明肆怎么会送她一样用不上的东西。

    “怎么想起送这个给我?”楚天歌比划一回,略有些失望地放了回去。不过,她也是真好奇,明肆这几年送她的礼物,除了订婚时买的戒指、项链、脚链和耳环,其余的不是镯子就是手链,怎么会忽然买一个胸针?

    “去年寒假我回来时你要的呀。”明肆说着,便拿了一颗红得发黑龙眼大小的樱桃塞进嘴里。

    原本还挺高兴他记得自己说过的话,转眼又被他气死,撇了撇嘴,干脆转过头去,眼不见为净。

    明肆一看她的样子,就知道是为了什么,哭笑不得,只好拿了一颗递过去。

    楚天歌看着嘴边的樱桃,连忙朝客厅看了一眼,见楚正礼和于莲华都在看电视,没往这边瞧,动作快速地一把抓在手里,顺便瞪了明肆一眼,让后,又送进嘴里。

    明肆笑了笑,伸长手臂捉住她的手,拨弄了一下镯子。

    “我就没见你戴过别的,是不是都不喜欢?”

    楚天歌动了一下,没抽回来。听言,笑着摇了摇头,说:“这个低调啊。”

    这当然不是全部的理由,也是因为习惯了,要是哪天没戴,就会总觉得少了点什么似的。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