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没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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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没多远-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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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起扫帚就打你。结果挨打后你一脸委屈的说‘我是说着玩的’,从那次啊妈就发誓再也不打你了……”
  “这一次,我没开玩笑,您看,我行李都收拾好了。我已经查好了去合欢城的路线,您和我把也不用去送我。只是,只是,以后只能放寒暑假的时候回家了。”我说话的声音很低很低,因为我不知道妈妈会有怎样的反应。
  妈妈放下手中的菜刀,生气的说“是,你是长大了。会自己办理离校手续了,到哪里的路线自己都会查了。你翅膀硬了,我们老了,管不了你了。我怎么把闺女教育成这样了啊,都怪我从小没有对你严加管教,现在倒好,无法无天了,想起做什么就做什么。”
  “妈,对不起,我真的不想在兰原一中待下去了,一刻都不想待了。我向您保证,到了合欢一中我一定会加倍努力的。”说这些话的时候我真的很难受,因为好委屈,真正转学的原因不能告诉妈妈。
  “你怎么越长大越不听话了,你说你一个女孩子去那么远的地方上学干吗?这里没你吃的还是没你穿的,非要去合欢城上学?算妈求你了,别闹了行吗?”我看到妈妈的眼圈红红的,眼中有我真的读懂了的忧伤。我也想解释给她听,可是我该如何说出口?
  爸爸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了厨房的门口,冲着妈妈嚷“你别管她!让她走!”爸爸这次是真的生气了吧。
  一家人都没有吃晚饭。爸爸蹲在衣柜前一根接着一根的抽烟,烟卷儿的星火明明灭灭。妈妈坐在床上一直在哭,一直在哭。屋子里安静极了,院子里刚刚出生的三只小狗咿咿呀呀的好像在学说话。
  爸爸妈妈,不是我不孝。看着这个样子的你们,我很心疼。可是在兰原一中我不会快乐的,我也不会安安心心的学习。对于现在的我来说,兰原一中是个复杂而可怕是地方,我才仅仅十六岁,我还小,我还没有那么强的承受能力。我知道我不够勇敢,请给我三年的时间,我会成为一个坚强而勇敢的堇沫沫的。
  爸爸妈妈,我不敢也不能告诉你们学校里开始流传“我和一个男老师在谈恋爱”的谣言。我没有,我真的没有。那个男老师确实对我特别特别的好,不过或许是因为他说的我的性格很像他死去的女儿吧,所以他经常会他会送我学习资料还主动辅导我学习,有时候还找我到办公室陪他聊聊天谈谈心。不知什么时候开始,班里的同学就相互传着说“堇沫沫和历史老师在谈恋爱。”一些男孩子经常会问我这样的问题“他今天又给你什么好处了?”“你们经常在办公室里干什么呢”“你是怎么让他对你感兴趣的?”关于这些足以让我恶心到想吐的问题我真的已经听够了,也听腻了。最后就连经常和我玩的几个朋友开始是疏远,之后干脆就是不愿意搭理我。在我受够了别人的指指点点的同时也深切的感觉到我时常拿出来和你们炫耀的友谊是如此的不堪一击。在班里,我每天都不敢抬头,走路时,我害怕碰到同班同学,因为我实在想不出他们又会用什么样的语言伤害我。我没有做伤天害理的事我没有对不起谁,为什么我要孤立我,伤害我。长这么大,第一次觉得我累了。所以我想去一个没有人认识我的陌生地方,安放我孤独的灵魂。
  所以亲爱的爸爸妈妈,如果你们知道我想离开的原因,我想你们一定会谅解我的。对不起,请允许我再这么胡闹一次,最后一次就好。
  那年十六岁,不再相信什么友谊天长地久,因为几句流言蜚语就可以把它击的支离破碎;那年十六岁,不惜与父母起争执,高一上学期还没读完就转学了;那年十六岁,我不够勇敢,为求一种安宁选择了逃避;那年那年十六岁,因为骨子里的一股倔劲儿不屑去解释,但却做了个逃兵,带这个年纪仅懂的一点点忧伤来到离家很远的合欢城,没有特别正式的理由,只是听说这个城市不算大也不算小,道路两旁有成排的合欢树,每到六月,它们繁盛的样子会遮住半个夏天。对啊,那年我仅有16岁,好像还很脆弱的样子。不过这样也好,跌跌撞撞本来就该是成长正常的状态。就这样,我跌跌撞撞的来到合欢城,到今天我从未后悔过自己当初的选择。想到这里,我摸了摸已经及腰的长发,就连头发都长这么长了。原来,我真的高中毕业了。
  回过神来,发现对面的座位已经空空了,不知道坐着的那对情侣什么时候到站下车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太阳悄悄的藏到了山的那一边。我这是回忆了多久?
  “旅客朋友们,列车前方到站是终点站冰河站,正点到站时间19点20分。请大家携带好自己的随身物品,不要遗落在车厢中,祝您旅途愉快……”
  熟睡的人们睁开了她们困乏的眼睛,原本安静的车厢开始有了各种喧嚣声。
  那位热心的阿姨好像正睡得香甜,躁动并没有把她吵醒,我轻轻的推了推她并且说:“阿姨,马上到站了。”
  “我这是睡了多久啊,都到冰河了,这出门儿就是一折腾人的差事,”阿姨继续说:“姑娘,自己坐车注意一点儿,阿姨到站了,再见。”
  “嗯,我知道了,那阿姨再见。”
  有一种东西叫“回忆”,在现在去想过去,而那些发生在过去的事,不论是否美好,如果记忆深刻,那我想它们都是结果的种子,在过去里生根,发芽,在今天,开出花来。
  

☆、第三章 留在青春里的秘密

  人们开始收拾东西,然后下车,然后出站,最后各自走向各自的方向。我呆呆的站在冰河站门口,不知道去哪里打发接下来的两个多小时的等车时间。到处走走吧,很早之前就听说冰河的夜很迷人。或许是晚上的原因,不再像白天那么闷热,偶尔会有一丝凉风吹来,很是惬意。我害怕迷路不敢拐弯,只顺着一个方向一直走一直走,闪烁着的霓虹灯成为这个城市最耀眼的风景,果然很迷人。川流不息的汽车像一条运行着的生产链,这里的公路永远不会休息吧。那个穿着校服骑着自行车的男孩,那个遛狗大哥,那对一只手着牵彼此的手另一只手拿着冰激凌的情侣,这些陌生人,你们好。和你们擦肩而过后突然间很孤单,说不出来是为什么,只是觉得再温馨的画面也成了寂寞下苍凉的掩饰。偌大的冰河市,变换的红路灯,擦肩而过的陌生人,从我的视角看世界,我发现谁也不是谁的故事,只是路人。如果可以,萧珲,我甘愿你仅仅是我的路人。
  不过,我想,我对于萧珲而言也只能算得上是个路人吧。人心底的位置就那么大点儿地方,那个地方原来白桦早已占据。如果我早一点知道他已经有喜欢的人了,知道这个人并且是白桦,是不是我就不会再喜欢上他了,就不会暗暗的喜欢他两年了。这两年,我一直在小心翼翼的喜欢着,以一个朋友的身份去关心去问候。我以为,总有一天他回头的时候会发现我一直默默的跟在他的身后。所以,我在等,等着他回头看见我的这一天。可是一直等到毕业,我等来的却是他对别的女孩的告白。所谓的“爱情错位”是不是就是你喜欢的人却喜欢着别人?
  暗恋是种很奇怪的感觉,看着他开心我会莫名其妙的跟着开心一整天,看到他忧伤我会胡思乱想,然后失眠。
  爱情是两个人的事,可是暗恋却是一个人的事。所以有时候真的很累,因为参与者只有我自己。
  因为萧珲喜欢蓝色,我已经记不清买过多少张蓝色的信纸和多少个蓝色的信封,努力的把字写好看点,再好看一点。只是最后它们都成为了没有被送出去的“情书”,被我压在了箱子的最底下。
  萧珲因为父母管他太严不给他自由,和父母闹矛盾不开心的时候,我偷偷的写着一张张安慰他的话的小纸条趁他不在班里的时候让同学悄悄的放进他的文具盒里,然后藏在门后偷偷观察他看纸条时的表情,尽管根本就看不到他的神色,可是看看背影也好啊。
  为了给他一份特别的生日礼物,我用了一个星期的时间学会了织围脖,每天下了晚自习回到宿舍一边防着宿管阿姨一边在台灯下一针一针的织着,递到他手里时我听到他问我说“从哪儿买的?挺好看的。”我只是微微一笑,没有再说话,心想,即便是这样我也心甘情愿。
  一起玩耍的时候,魏硕和宁夏总是说我对萧珲有“意见”,总是和他拌嘴,其实我只是在萧珲面前尽可能的表现的“女汉子”一点,这样他就不会把我当女生看待,和我没距离了吧,我只是更想靠近他一点,仅此而已啊。
  原本编写好了的短信删了又写,写了又删了;藏在大树下等着他下课后从教室里出来然后制造的“人为偶遇”;买了双份的好吃的告诉他说买多了……就是这样,我一直以这样笨拙的方式在暗地里喜欢着。
  也许我还小,不懂什么才叫真正的“喜欢”,在高二高三的两年里,我一直在以这种方式小心翼翼的偷偷的喜欢着。不敢也从未对任何人说起在我的心里藏着一个叫萧珲的男孩子,无数次的想过放弃,放弃喜欢就会过的轻松一点,可是只是想想,根本做不到。是不是如果这个人出现了,就不愿意再放手了?还是因为这是我从小到大第一次喜欢男孩子,所以把喜欢表现的认真而笨拙?
  可悲的是,至始至终萧珲都没有喜欢过我。我严肃的告诉自己:堇沫沫,他始终是不属于你的风景,再怎么贪恋又如何?现在,现在他应该找到属于他的风景了吧。
  十七岁,十八岁,多么美好的年龄,可是萧珲不知道,以后也不会知道我用这两年的美好时光来暗恋他。因为我打算将这段暗恋时光埋葬。
  觉得走了好远的一段路,看看手表,时间却没过多久。是冰河的夜原本就漫长还是思绪飘的太远了?我不知道。
  还是原路返回车站吧,那里应该有很多和我一样等车的人,至少看起来我不再是形影单只。
  “沫沫,到哪里了?看好自己的东西,注意安全,到家了记得和我报个平安哦。”宁夏的短信湿了我的眼睛。还好,我不是一个人。
  “在冰河站候车呢,放心了,明天我就会安全到家啦。你呢,干嘛呢?不会我刚走就想我了吧?”
  “又自恋了吧。本来想早点给你发信息的,可是今天萧珲那小子和白桦表白竟然成功了,请我和魏硕吃饭呢。对了,他还提起你呢,说你都没道别就走了,太不仗义了,再怎么说我们四个也是一起玩一起走完高考的人啊。”
  “告诉他我欠他一顿告别饭,有机会请他。另外,祝他幸福。”
  “你怎么自己不告诉他啊?”
  “又开始不听话了吧,让你告诉你就告诉嘛。好了,不发了啊,我该检票了。晚安。”
  他应该会很幸福吧,其实他和白桦蛮配的。而只有我自己知道的这份两年的暗恋也不知道算不算得上是有关青春的秘密。看来它真的要成为秘密了。
  青春,看似一个闪闪发光的词,其实它光彩绚丽的背后是有遗憾和忧伤的。
  堇沫沫,不要再去想了,听说大学很美好,那里应该会有你想看的风景。什么都不去想的睡一觉,今夜的世界与你无关。当明天的太阳升的高高的时候,你就到家了,那里是温暖的港湾才是不变的事实。
  

☆、第四章 心安即是家

我喜欢家乡就像小时候迷恋稻草人一样。家乡兰原是个安静的地方,没有高楼大厦,没有红灯酒绿,没有霓虹闪烁,更没有熙熙攘攘的人群。和物欲横流的大城市相比,我还是喜欢这里蓝蓝的天空,火红的太阳,绿绿的草地,还有洁白的羊群。
  还记得小时候我很讨厌家乡,因为这里是个很落后的地方。我常常会站在小院的泥巴墙上眺望天的那一边,想看看这里以外的世界。稍微长大些,我真的离开了这里到外地去读书。在陌生的城市看了我从未见过的霓虹,听了海哭的声音,没觉惊喜,反而有种赤裸裸的孤独。十六岁的时候,第一次一个人去冰河,不会换乘地铁,站在人来人往的地铁口不知该何去何从。第一次觉得世界好大,人好多。那也是我第一次想念家乡的那片净土。现在每次乘坐地铁都会想起十六岁时站在地铁口的那个单薄的身影,青涩的就像家乡土地上刚刚发芽的麦苗……
  所以,家始终都是家。一个安静且让我安心的地方。
  平平静静的在家里度过了上学以来最长的一个假期。时常和妈妈到地里给瓜果蔬菜浇水施肥,看着它们从开花到结果,有种质朴而厚重的感动。偶尔也会和爸爸到草原上牧羊,拿着鞭子学着爸爸牧羊时的姿势,一边赶着羊群一边吆喝着,然后去听自己的回声。这个时候的自己,常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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