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因为有人叫你去的,不然怎么会这么巧经过出事的地段,他说要帮你们家平反还你们清白之类的话吧,就是料准你一定会上钩,没想到你大命不死,七年后却又乖乖得回来自投罗网,时中,我有说错吗?”
“你怎么知道?”余时中不解得看著他:“你又是怎么知道的?谁跟你说的?”
“这不重要,时中,现在最重要的是离开楼青云,离开海城,你在北都杜先生才能保护你……”
“怎么会不重要?我怎么知道你说的是不是真的?”
“我没理由要骗你,时中,你的说词完全变了,你才来海城多久,是什么让你转眼连杀父之仇都忘了,就凭一个可能想杀你的凶手的片面之词?”
“如果他想杀我,为什么还带我来扫墓?他说、他为了补偿我们,照顾了我妈六年,如果他真的讨厌我们,根本没有理由这么做,”余时中没有放开过捏握的手心:“我、我现在找不到理由、继续恨他……”
林彬一怔,眯起眼睛道:“看来我是有前科纪录了。”
这时外面传来细微的骚动,乍听一下是一对脚步声,越近越稳重,像踩在雍华的绒毯上,最后停在浴室的门口外:“英宝,你好了吗?”
林彬暗自啧了一声,以一种不可理喻的表情用口型反问余时中:“英宝?”
余时中连忙道:“快、好了,再等一下。”
外头的男人依旧云淡风轻:“我进来帮你。”
“不用!”余时中赶紧压住浴室的门,心神不宁得猛瞪著林彬:“我快穿好了,就再一下下。”
余时中见他没有要躲的意思,便要往门外走,就在他开门之前,林彬突然拽住他的手臂,整个人凑到他的耳边,语不传六耳:“我再告诉你一件事……”
林彬打开浴室门,迎面对上伫立在门外的男人,他把时中还给他,腼腆道:“楼先生,久等了,临时找不到符合他尺寸的衣服,我刚刚送了一套新的给他。”
楼青云把余时中拉过来,仔细确认他穿戴整齐,才朝林彬道谢:“诸多麻烦彬少了,时间不早,不方便再叨扰。”
“这是哪儿的话,楼市长可是我们海城的大家长,得好好保重身体。您这样客气,晚辈都不知道该如何说话了。”林彬一伸手:“那车子已经停在外头了,这边请。”
余时中一直到车子驶进楼青云的宅邸都浑浑噩噩的,每一根毛都确实在,但每一根的位置都不对,楼青云问什么话他都没听进去。
林彬清晰的语调一直回荡在他的脑海,垄断了他所有的想法:“杜孝之身中三枪,现在正躺在医院里。”
☆、一五零(上)
春雾绵绵,夜色悱恻,晚春的夜晚相较白天的绚烂,不过是一团奢华的假象,一道高俊的身影从浓雾中脱颖而出,吴信随手把跑车甩上草皮,大步流星往别墅的门口走。
他一打开门,就听到客厅走出来一道好听的声音,婉转中带著刻意的惊讶:“信哥。”
吴信本来就皱著眉,在狰狞一点也不意察觉,磁性的嗓音低沉如常道:“怎么是你,杜爻呢?”
丁香缓缓从黑暗中走出来,露出整张漂亮的脸蛋,轮廓是憔悴了些,但依旧漂亮:“杜爻找我喝酒,顺便就把我载到这儿了。”
吴信悄悄环顾了四周,不冷不热道:“你进来前可有不一样?”
丁香稍微想了想,不解得摇摇头。
吴信瞟了他一眼,丁香没由来的发颤,他抢自镇定得笑了笑,识相得润了润嗓子:“杜爻回房间睡觉了,那没事我先回去了。”
吴信嗯了一声,打电话叫人把丁香载走,他则信步往楼上的卧房去。
吴信用自己也没察觉到的谨慎轻巧得转开门把,果见占据整个角落的大型双人床上拢起一大块,枕头边窝了一团毛茸茸的白球,跟棉被里的主人一样正睡得死甜,即使主人把所有的被子都卷成一个蛹包住自己,连头都埋在里面,把它孤零零得亮在床铺上。
吴信眉头一皱,走过去帮被子里的人挪位置呼吸,他才刚拉开棉被,就被惊醒的男人搂住脖子,半边身子都被扯上床,柔软的床铺立刻又凹陷一大块,不得不承担另一个男人体重的强势入侵。
杜爻显然喝得不少,鼻息间都是呛烈的酒气,眼神也像是被酒泡过一样,他本来就生得周正,平时尖锐得像朵扎人的玫瑰,难得毫无防备,连英挺的眉头都松化开来,漂亮的桃花眼不用说话就能传情,长长的睫毛上彷佛沾著酒珠,闪亮亮的晃人心神。
吴信深知自己咽了一口口水,他双手撑在男人的脸颊两侧,被迫蛰伏在原地,精壮的臂肌浮出衬衫表面,他知道只要自己一有动作,定是把杜爻压进床单操到天亮。
雪白的猫咪似乎不懂爸爸为什么动也不动得趴在床上,立刻摇著小腰蹭到他的手臂上。
“喵……”舒服的猫吟声吵醒了梦中人,吴信察觉到手背毛茸茸的触感,以及身下的辗转翻动,还是没能把身体抽开。
杜爻双手搂住吴信的脖子,吊著眼角儿打量眼前英俊得过分的男人,横看竖看都是阳刚过剩的男人味,他不禁起眼睛,哑声道:“吴信?”
“嗯。”男人不置可否:“你喝多了,快回去睡。”
平时要是他在深夜吵醒他,杜爻到隔天早上都不会给他好脸色,但今晚肯定是酒精误事,杜爻顶著一头睡乱的黑毛,像只猫偷了腥一样,突然展颜一笑:“你回来了啊?”说完便凑到男人的下巴,伸出舌头舔吮他的喉结,就像白猫嘤嘤舔吮他的手背一般。
吴信被迷惑得摸不著南北,即使黑暗中看不到他的表情,杜爻也不在乎他在想什么,他给完一颗糖,转瞬甩人一鞭子,吴信还来不及脱掉他的睡裤,就被杜爻狠狠踢开,猝不及防的猛击,就连吴信也差点跌坐在地板上。
“喵……喵……”小猫也惊慌得跳下来,不解得跳到吴信的身上蹭他。
“去洗澡……”杜爻迷迷糊糊得哼了声,又栽头跌进更深的睡乡。
吴信被这一踢弄得不上不下,他强压下胸腔邪窜的火苗,随手把杜爻裹进棉被里,再把猫仍回床上,徘徊几许,他把西装外套脱掉,单著一件衬衣走回书房。
门一关上,他就无声得笑了。
比枪管更快抵上他的脑袋的,是板机无情的扣响。
“给我一个理由说服我让你留遗言。”
吴信立缓缓举起双手,无奈道:“说了理由就来不及说遗言了吧,杨初卿。”
男人冷笑,寒声道:“什么时候也轮到你这样叫我了?”
“初晴哥,你不请自来,不会就是拿著枪跟我聊天吧,手不酸吗。”
“少废话。”语落的瞬间,男人把枪枝往地上一仍,举起手臂狠狠对准吴信英俊的脸孔砸上去。
吴信早有防备,他迎面接住初晴迅雷不及掩耳的重拳,下一秒,耳边凶神恶煞的拳风接踵而来,两个蓄满力量的男人无声无息得过了十几招,吴信最后一个矫捷得侧身,初晴没挥到人,重心没踩到往前踉跄了好几步。
“该死。”初晴飙了一长串脏话:“要是十年前你早跪在地上喊我爷爷。”
吴信没理会挑衅:“七爷不是让你守在码头,怎么还有空来我家闲晃?”
“哼,你还他妈有脸跟我说七爷了?”明明没有枪声,却满室烟硝味:“要不是枪手在三天内就被逮到,我早就让你躺著陪他上路,还好端端给你站这儿吃我喂的软招?”
吴信微微一笑:“初情哥若是没别的事就赶紧走吧,天气怪湿冷的,你流了那么一身汗,还是回去抱女人睡觉吧。”
“再打一场不就热了。”初晴露出牙齿:“你个OOOO的臭小子,今天我不捏爆你的OO,你就不知道敬老尊贤怎么写了是不是?杜老七到底要你做什么,你他妈再晃悠我,啊?”
吴信收起微笑,漫不经心道:“怎么,你也想分一杯羹?”
“我不管你再搞什么飞机,你老实告诉我,枪从哪里来的?”
“……”
“哼,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走私枪枝给青帮会,数量听说非常可观,你这个牵线人当的怎么样啊,连美国佬的钱都不放过,你从里面抽了几成,老青帮这次也是被逼到死角了,连你经手的生意的都敢要,看起来糖粉的获利相当不得了啊,臭小子手腕很硬嘛,在我眼皮子下一套接一套,胆子不简单呢。”
吴信低头掏了一支菸,口气如烟:“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这你总不会不知道了吧?”初情皮笑肉不笑,凶光毕露:“为什么那小婊子会出现在你家?”
“……”
“杜爻没什么脑子就算了,你不会跟他待久了也变笨了吧?”
吴信从容不迫得呵出一抹淡烟:“我记得初晴哥以前也不是跟著七爷,好像是大爷的人,我没记错吧。”
初晴冷笑:“兔腮子,老子当年盘货杀人的时候,你他妈鸟毛都还没长齐,你不要以为杜七现在信任你,那对他们杜家人来说值个毛玩意儿,你以为我是因为背叛大爷才有今天的地位,那你真的就蠢到连杜爻都不如了。”
吴信不怒反笑,反而像是对初情的底线饶有兴味:“喔?当年坐上杜家财务部的杨经理,据说只是个渔户出生的小混混,连高中都没有毕业,这其中没有贵人的帮忙,好像说不过去吧。”
“历史背得很熟嘛。”初晴也笑:“那你知道大爷为什么一夕之间被老爷子赶出家门,从此再也不能踏进杜家的企业?”
吴信鹰悍得对准初晴的眼底,找寻著他的答案。
“因为他干了件蠢事,导致这杜家的继承人,最后非得落在杜孝之手上不可。”初晴别开眼,低沉道:“他找人去刺杀老爷子的女人,也就是小七的亲生母亲。”
“老爷子表面上没有再娶,但有多爱这个女人……年纪都可以当他女儿了,她……”初晴出神得握紧拳头,喃喃道:“她就像诅咒一样,杜家这一代的男人就好像注定要过她这一劫……”
初晴转眸一瞥,眸色阴郁:“你不可能不知道,就连死的时候,老爷子都是跟她死在一起的。”
“什么?”吴信一震:“老爷子不是病死的吗?”
初晴道:“这件事被下了封口令,知道事情真相的,除了已故的老爷子和那个女人,就只有当时也在场的杜蘅之了,一个房间三个人两具尸体,就连小七自己都不知道那一个小时间到底发生了什么。”
“……这好像跟初晴哥臣服七爷的故事没有关。”
初晴哼哼两声,随手挑起西装外套,率性往大门走:“这不需要理由,因为我他妈讨厌杜蘅之。”
就在开门前他停下脚步:“本来你要搜集小狗小猫,搞什么变态戏码,我才懒得鸟,只是小七上周才被打出三个窟窿,我现在只要看到贴著标签的人,就觉得……他妈特别不爽。”
最后那几个字,连一贯淡定的吴信都扬起了眉毛。
“最后一件事,南边的庞玄和你房内儿的宝贝少爷,最近私通得也太频繁了点,我想装瞎做个好人都没办法,这一身绿你看著办吧。”
☆、一五零(下)
余时中的厌食症一点起色都没有。
楼青云为他找来的医生和营养师都没有任何效果,倒是他越发依赖热牛奶甜甜的味道,每天睡觉前一定要喝一杯,雷打不动,几乎变成他每天唯一能入得下口的进食。
楼青云怕他养成偏食的习惯,曾经禁止他再继续喝牛奶,起先他还忍的住,但有一次他实在太想念牛甜甜的乳香融进舌尖的美好触感,结果划破手腕啜舔自己的鲜血,等到童助理发现的时候,他已经晕倒在底板上,血液黏答答了满地,在急诊室溜了一圈后,楼青云就再也不敢禁止他喝牛奶,只是严格控制他每天一杯的分量。
余时中即使昏昏昧昧,稀里糊涂得喝,自己也隐约知道,他渴望的不是牛奶,而是加在牛奶里的砂糖,那个味道跟以前茶水间的方糖一模一样。
刚刚,他又再次把努力了四五个小时才吞下咽的食物,全部吐到马桶里,一股脑儿半滴不剩,整个食道都被他吐得歪七扭八,这厌食症没有想像中来的简单,他本来以为只要强迫自己吃进去就成功了,没想到连他的胃都拒绝食物的入侵。
好不容易吐乾净了,他才稍微缓了口气,虽然空腹的滋味也没多好受,总比刚刚直犯恶心来得强。
他把中午的营养针打进静脉,这才有了力气爬出浴室,他现在是一点都不敢照镜子,只怕多停留一眼都会要他的命。
他漫无目的得在长长的走廊上来回散步,全当做运动,整天赖在床上也不是个事,这几天下来他每天都强迫自己活络筋骨,每次走到尽头的时候他都会多驻足一下,那间房间他从来没进去过,是楼青云的书房。
巧的是,今天外头的风异常紧凑,一阵巨风刮过来,窗户都要多抖几下,也不知道是窗户没关还是怎么,东西哗啦哗啦得坠了满地,听那声音的方向,应该是从书房内传出来的。
余时中踟蹰了两秒,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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