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探千王》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名探千王- 第136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接过发簪,取出老花眼镜,陈万仁仔仔细细的查看,他出身世家,家学渊源,又曾经是兴隆县的父母官,对珠宝玉器的鉴定自然有一定水平,这件发簪又是这件凶杀案的关键证物,所以他看得格外认真。

    查看良久,陈万仁轻嘘一口气,伸手把老花镜摘了一下,“孙警长,这不是我们家的东西。陈家虽算不上豪门巨富,但这种三流货色还不至于放在眼里。”他的表情倨傲,声音虽不算高,却透着一种骨子里的自负。

    的确,最多不过卖几块银元东西,在他这样的人眼里当然毫无价值,不要说买,白送给他也不会要。

    这就是真正有钱,有身份的人,那份骨子里的傲气,不是装就能装出来的。

    “是,是,我就知道这不是府上的东西。”孙福堂满口称是,他又不是傻子,就算心中还存疑问,也不会在这个时候提出,没凭没据胡猜乱想,陈万仁可不是什么善男信女,那是会咬人的。

    “哼!”李茹男不屑的轻哼一声——早就知道,早就知道还用得着到这儿听陈万仁训吗?

    孙福堂有些尴尬,他能不知道李茹男这是在嘲笑他吗?不过那又能怎样?难道当着陈万仁的面发脾气吗?

    “即然这支发簪不是我陈家的东西,那就肯定是凶手的,孙警长,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办?”店大欺客,客大欺店,警察对普通百姓而言有如煞神,避之犹恐不及,可对陈万仁这样的太平绅士,一方地主,只不过是跑腿办事的碎催,无非是级别高低的不同。

    “噢,李小姐讲”,孙福堂抬头瞟了一眼李茹男,如果可能,他真的不想提到这个女人,问题是想要把事情说清,却又没办法不提到李茹男。

    李茹男把头扭向一边,只当没有听见。

    “李小姐讲,两天前,在雾灵山庄的路上,她曾经碰到过一个叫做孙二柱的串乡货郎,这个货郎的货箱里就有这样一支发簪。前天上午,也就是胖丫遇害的那天,孙二柱还在雾灵山庄摆摊卖货,所以他有很大的嫌疑,所以,接下来要做的是找到这个人协助调查,把事情调查清楚。”孙福堂接下来说到。

    “哦,也就是说要把那个孙二柱抓起来了?”陈万仁倒是直接了当,所谓协助调查,那只是客气的说法,不采用强硬手段,谁愿意惹事上身。

    “呃也可以这么说吧。”孙福堂答道,陈万仁是做个县长的人,自已那套官话瞒不了人家。

    “好。抓人这种粗活,就不用刘警长操心了。来人,叫东华到书房来。”对警方的办事能力陈万仁很不满意,查了一下午的案,结果让人家来度假的私家侦探抢了先,抓人的事让警方去做,天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抓到。

    东华也就是陈东华,陈家的长子,长得五大三粗,十足的粗人一个,人还没进到书房,声音已经先到了,“爹,你找我什么事儿啊?!”

    “东华,两天前,有一个叫孙二柱的小货郎到咱们村,这个人可能和胖丫的死在关,你现在就去找到这个人,把他给我带回来。”陈万仁吩咐道。

    “爹,放心,这件事就交给我了,那小子跑不了!”粗人就是粗人,陈东华根本不管事情怎么回事,只要是他爹的话,他就照做不误。



………【第二百六十五章 货郎的口供】………

    陈万仁越俎代疱,派自已的人去抓孙二柱,孙福堂心里虽然不快,却也不敢拒绝,而且事实上,雾灵山庄是陈家的势力范围,说道找人抓人,还真没有谁比陈家更快。

    一声令下,十多名陈府家丁在陈东华的带领下浩浩荡荡地离开陈家,在雾灵山庄搜了起来。

    农村不同于城市,人员稳定,很少和外界流通,有外人来到村子,用不了半天时间,半个村子的人差不多都能知道,警察去找人,出于自保心理,那些老实怕事的农民未必肯说,但陈家大少爷亲自带队抓人,谁能不怕?警察再牛,过一段时间总会走的,陈家却是本地望族,惹得陈家人不高兴,那就是惹到一辈子的麻烦,如果不是关系到切身利益,谁会为一个外人死抗?所以陈东兴眼睛一瞪,很快便查到了孙二柱的下落——所谓一客不烦二主,坐着张老汉的马车来到雾灵山庄,孙二柱也就暂时住在张老汉家,农村人闲房多,随时多住几个人算不了什么,孙二柱是买卖人,嘴甜会说话,而且吃饭给饭钱,住房给房钱,张老汉当然乐意。

    二话不说,陈东华马上带人直奔张老汉家,不由分说破门便入,见孙二柱正在院子里帮着张老汉的媳妇搓老玉米,也不废话,几个人扑上去就扭胳膊按腿动上了手,孙二柱不明所以,一边大声质问一边拼命挣扎,所谓一人舍命,众人难敌,孙二柱怎么说也是二十几岁的年轻小伙子,这一拼命,一时半会儿几个家丁还真按不住他。

    陈东华一看急了,这么多人对付不了一个小货郎,成何体统,说出去丢不丢人!于是叫住众家丁,自已冲上去就是一个冲天炮。他自小习武,陈家有的是钱,请不到真正高手,有名的武师还怕不肯上门传艺吗?几十年下来,功夫不说有多高明,一身的蛮力还是很可观的。孙二柱只是年轻力壮,应付几个普通护院家丁马马虎虎,碰上陈东华这样的练家子就完全没戏可唱了,当面一拳,立时被打得仰天倒地,口鼻喷血,失去了反抗能力,余者家丁借机扑上,不管三七二十一,一通拳打脚踢,孙二柱身体再怎么结实,也经不住这样的暴打乱踢,不大一会儿功夫便昏了过去。

    总算陈东兴还记得他爹要的是活人,不是死人,见孙二柱昏死过去,他叫住自已的手下,从张家翻出根绳子,把孙二柱五花大绑,绑得象个粽子似的给扛回陈家,至于张老汉的媳妇,什么时候见过这样的场面,当时就给吓傻了,人给抓走了半天,还呆呆地站在院子里没有回过神来。

    人被带回陈家,陈万仁决定要亲自过问,他现在对警方的查案能力很不满意,而且退隐这么多年,他也想再体验一下当官的感觉。

    审讯的地点就选在后院一个比较大的空房,参家审讯的人除了陈万仁外还有我和李茹男,当然,孙福堂也肯定在场,他代表着官方,陈万仁就算不喜欢这个警察,也不能把他排除在外。

    人被押进屋内,此时孙二柱的神智已经清醒,但刚刚经过一顿殴打,身体却是非常虚弱,无力地坐在地上,满脸惊慌恐惧的神情。

    没有马上问话,陈万仁先是给孙二柱相面,这是他的习惯作法,所谓相由心生,一个人的品质,往往可以从他的外表上显示出来。

    说起来,这个小货郎的长相不错,眉清目秀,皮肤白皙,虽被打得鼻青脸肿,嘴角淌血,但也当得起一表人材这四个字,单看外表,真的很难想象会是能做出杀人害命那么残忍事情的凶手。不过,这个人被突然抓到这里,恐惧害怕的反应属于正常,但在和自已的目光接触时,他的眼睛会不自觉地转到一旁,表情也变得更加慌张,由此可见,必定是心中有鬼!

    陈万仁得出了结论。

    “你叫孙二柱?”陈万仁打破沉默,突然开口问道。

    “啊是,我是孙二柱。”孙二柱一惊,有些结巴的答道。

    “你知道我是谁吗?”陈万仁再问。

    “知知道。您是陈老爷。”孙二柱下意识地抬起头望向陈万仁,当目光和陈万仁的眼神碰在一起时,又如触电一般地马上低了下去。

    “你见过我?”陈万仁是作过县官的人,审案的经验非常丰富,从孙二柱的反应上,他的直觉告诉他,孙二柱肯定有问题。

    “见,见过。”孙二柱答道。

    “哦,什么时候?”陈万仁面无表情的问道——他是陈家的大老爷,不会有事没事象一般农村老农那样常在村里串门儿,聊天,晒太阳,孙二柱怎么会见过他?

    “去年年底,您家有人要买针线,绢花,就让我带着货箱进院让她们慢慢挑选。快要离开的时候,恰好您送一位客人出门。”孙二柱答道。

    “哦,只有那一次吗?”孙二柱的回答倒也合情合理,陈家平常所用的东西虽然大多是从县城直接采购,但难免有一时断缺的时候,如果用量不是很大,不值得单独派人去县城采购,那么正好有货郎在村里卖货,叫进院里买一些急用也很正常。

    “是,一次,真的只有一次。”孙二柱连忙答道,头稍稍抬起,马上又低了下去。

    一次?真是一次才怪了呢!

    人在表现自已诚意时,正常的反应是直视对方的眼睛,所谓眼是心灵之窗,这种反应就是希望对方通过自已的眼神而相信自已所说的事情,孙二柱抬头的那一下就是出于本能的反应,而之后突然把眼光避开,不敢正视陈万仁的眼睛,也就是心里没底,怕对方看穿自已的内心。

    单凭一根发簪就认定孙二柱是杀人凶手或许有些武断,不过他现在的反应,很难不让人从心中冒出一个大大的问号。



………【第二百六十六章 狡辩】………

    “你是什么时候到的雾灵山庄?这几天住在哪里?”陈万仁开始询问和案件有直接关系的问题。

    “两天前的下午,到了雾灵山庄后,就住在村东赶车的张老汉家里。”孙二柱答道。

    “那么两天前的晚上,确切的是,是前天凌晨两点到五点,这个时间你在做什么?”陈万仁问道。

    “凌晨两点到五点,当然是在房间里睡觉了。”孙二柱稍稍迟疑了一下,随后答道。

    “谁能证明?”陈万仁再问。

    “这,张老汉一家人都可以证明。”孙二柱答道。

    时间在凶杀案中是一个非常关键的要素,没有作案时间,其他都是假的,如果孙二柱那段时间真的在张老汉家睡觉,他就绝不会是凶害胖丫的凶手。

    陈万仁轻捻胡须,心里暗自琢磨。

    “你是和张家人睡在一起吗?”说起审问经验,自然还是孙福堂更多一些,见陈万仁思路一时有阻,便开口问道。

    “呃,那倒不是。我睡在东屋,他们两口子睡在西屋。”孙二柱答道。

    “如此说来,入睡以后,你在西屋做什么,张老汉夫妇并不能知道,对不对?”孙福堂声音突然变得严厉起来。

    “这,对。”孙二柱愣了一会儿,最后不得不无奈的答道。

    “换言之,在前天凌晨两点到五点之间,你并没有真正的时间证人证明你在张家睡觉。”孙福堂得出了结论。

    “呃,这么说是没错,可是,那时候我真的在张家睡觉啊!”时间问的如此仔细,而且对有没有证人如此强调,孙二柱感觉到问题的严重性,陈家刚死了人,现在就把自已抓来,审问的人里还有穿制服的警察,难道他们把自已当成了杀人凶手?想到这里,孙二柱脸色大变。

    “是不是真的在张家睡觉,我们自然会查,你在这里大喊大叫也没用。我问你,你认得这件东西吗?”孙福堂向旁边使了个眼色,一名警察来到孙二柱跟前,把那支翡翠凤头发簪出示给他。

    盯着发簪,孙二柱仔细端详,他想拿在手里看得更清楚些,但那名警察把眼一瞪,吓得他赶紧把抬起来的手又放了下去。

    “不认得。”踌躇再三,孙二柱摇头否认。

    不认得?参与审问的几个人交换了一下眼色,对孙二柱的怀疑更加重了几分——在陈万仁这样的地方豪富眼中虽难入法眼,但在孙二柱这样的乡村小货郎的货品中,肯定属于高档品,孙二柱不可能不特别在意,这支发簪或许真不是他那一支,可能让李茹男如此肯定确信是同一支,那么这支发簪至少在玉质,色泽,造型,雕功等方面极其相似,孙二柱并不是把发簪拿在手中仔细查看,以那样的距离,不可能分出连对珠宝首饰有相当研究的李茹男都分辨不出的细节,正常情况下,孙二柱应该回答“眼熟”或“看不清楚”,要求拿在手中仔细研究,但他的回答居然“不认得”,欲盖弥张,刻意掩饰,不是心虚又是什么?

    “你在撒谎!”李茹男直接了当地大声说道。

    “呃”,主审的是陈万仁和孙福堂,我和李茹男则是在侧座旁听,孙二柱被抓来受审,慌乱紧张,光注意两位主审,没有留意到我们俩个,李茹男一说话,他的眼光这才转到我们身上,马上认出了我们俩个,脑中一闪,想起在来这里的路上,李茹男曾经见过这支发簪,顿时心里一凉,脑中一片空白。

    “这支发簪大前天来雾灵山庄的时候我在你的货箱里见过,你敢说没有吗?”李茹男严词质问。

    “这”孙二柱无言以对——否认是没有意义的,先不说当时同车有张老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