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家庄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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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家庄园-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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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煜知道父母都是为自己好,想给自己找一份好工作可以养活自己,昨天的事让他明白了自己到底想要什么,可是空间的事不能告诉父母,这件宝贝干系太大,知道的人越少越好,哪怕是最亲的人李煜也不想他们知道。

    李煜起身打开自己带回来的其中一只行李箱,拿出一个鼓鼓的袋子,打开来放在父母面前,这是满满的一袋钱,有100万,李煜上午去银行取出来的。

    程文秀和李海军惊呆了,第一次看见这么多现金,程文秀说话都有些不利索了,“这,这,这?”。

    李海军难以置信的看着这一袋钱,突然转过头,瞪着血红的眼看着李煜说,“兔崽子,说这钱哪来的,是不是做了什么坏事,早点说出来。”。

    程文秀也回过神来,担忧的看着李煜,说,“儿啊!我们可不能做什么坏事,没钱不要紧,工作也可以慢慢找。”。

    就知道父母会有这反应,李煜知道要是不说清楚,父母是不会安心的,幸好早就想好了对策,说,“爸妈,你们放心吧,这些钱都是我炒股票挣的!”。

    “你糊弄谁呢?炒股票能挣这么多钱?这几年买股票基金的哪个不是赔了,你从哪能挣钱?”,父亲对这几年的股票还是知道不少,毕竟现在股市低迷,炒股的基本都赔了进去。

    “筱筱不是学经济的吗?这都是她教我的,在学校我和她一直在忙这个。”,王筱筱父母是知道的,听李煜这么说就有了几分相信。

    李煜趁热打铁说,“你们看我这样能做什么坏事,就是有这样的坏事也轮不到我啊!再说我要做了坏事爷爷还不得打死我啊!”。

    “你要做了败坏家门的事,用不着你爷爷打死你,我先打死你。”,李海军口气缓和了下来,心里差不多相信儿子说的话了。

    “呸,说什么打死不打死的,儿子是我的,你说打就打啊!”,知道李煜没做坏事,程文秀又开始偏袒儿子了,“对了,儿子,筱筱呢?你们怎么样了?她怎么没来?”。

    “还不是那样,她去实习了。”,李煜不得不撒了个谎,母亲是很喜欢筱筱的。

    “我跟你说,筱筱是个好姑娘,你可不要辜负了人家。”知道母亲又要开始唠叨了,李煜忙打断,“知道了,妈,我给你们买了礼物,你们来看。”。

    “回来就是了,还买礼物干嘛,乱花钱。”,程文秀嘴里埋怨儿子花钱,脸上笑得合不拢嘴说明了心里还是很开心的。

    开始的事情说清楚后,后面李煜说回老家去发展的事父母也就没有很坚决的反对,李煜本来想把这一百万留给父母,自己卡里还有四千多万呢,可是父母坚决不要,说回去花钱的地方多。
第六章 清河镇
    清河镇是长江支流上的一个小镇,规模不大,一万来人口,地势平缓,依山傍水,也算难得的风景秀丽的地方。

    李煜从清水镇下车,准备坐船去小河村,从清河镇到小河村有公路,但是都是崎岖的山路,十分狭窄,两三米宽,只能容一辆汽车通过,一边还是几十米深的峡谷,没有护栏,一旦出事后果难以预料,所以很少有载客的车辆到小河村。

    几个村子用到这条路的地方不少,数次向上面请求拨款,但求了好几年也不见动静,听说几个村的村民等不急了,计划凑钱把路拓宽一米,可惜计算下来算上人力,费用要好几百万,几个村子分摊下来,每家也要几千块钱,这对半数家庭来说几乎是一年的收入,让他们出钱修路,难!

    不过清风镇西边有一条清水河,清水河没有终点,一直延伸到茫茫群山里,小河村就在清水河上游,可以坐船到达。

    码头每天中午有一艘班船往小河村去,沿途经过四五个村子,每次客人也不少,要是逢场过节得跑两趟。

    今天巧合是十五,是赶场的日子,也就是常说的集市,村民们带着自家的山货特产来卖,或者来买一些自己需要的生活用品,很是热闹。

    李煜自从跟着父母去县城读书后,已经很多年没见过赶集了,小时候和爷爷去过一次伏牛村的赶集,看见一只牛犊般大的羊惊喜的不得了,到现在还有印象,也不知道那羊是什么品种,能长那么大。

    赶集有专门的场地,不用交场地费,自己选一块地摆好货物就可以卖了,来买的人随便逛,看中什么就买什么,有时候去晚了好多稀缺的山货还买不到。

    夏天早市五六点钟就开始了,李煜来的时候已经。点了,一些卖完货物的小贩已经走了,基本这个时候已经没有什么好东西了,李煜也只是抱着看一看的心态来的。

    场地中心现在卖的都是一些贩子从城里批发回来的便宜服饰,锅碗瓢盆,桌椅板凳之类的,虽然人多但没什么看头,卖完货物的村民也会在这儿选购一些家里需要的东西。

    李煜想买一些鱼虾放空间里养,他在空间里挖了一个几十平米的水塘,专门用来养鱼,县城的鱼都是养殖的,他不想养那些吃起来又柴又腥的鱼,浪费空间灵泉,这里卖到的鱼都是渔民从清水河里捞上来的,天然野生无污染。

    突然,一个老猎人的叫卖声引起了李煜的注意。

    “正宗山林狼犬下的小狗崽,便宜大处理啦!十块钱一只,走过路过不要错过,独此一家别无分店。”

    老猎人的声音洪亮,非常买力吆喝着。不过围观的人群却发出大笑声,有人还忍不住在后面谈笑着什么。

    “这老头太狡猾了,这几只狗崽子还没睁眼,恐怕刚出生几天,买回去养都养不活,还卖十块一只,白送我都不要。”

    “就是,这老家伙手里一堆好狗没见拿出来卖过,这几只半死不活的狗崽子倒拿出来卖,这不是坑人吗?”

    李煜听得好奇,挤进去后看见三只狗崽子缩成一团,瑟瑟发抖,挤在一个铺着破棉絮的竹筐里。这几只狗可能出生没几天,眼睛还闭着,只有拳头大小,鼻子使劲的嗅着周围的气息,嘴里发出呜呜的叫声。

    老猎人被众人的讥笑声惹烦了,大声嚷嚷道,“要不是母狼狗死了,你给五十块钱我都不卖,不想买的一边去,总有识货的人。”

    有人怕老猎人凶悍的气势,嬉笑几声,散去大半,也有胆大的,没有动步。李煜同样没动,老猎人脸上的兽爪疤痕还吓不住他。

    老猎人口中所谓的狼犬,是狼狗的一种,大部分人习惯叫狼狗,不过比土狗和一般的狼狗凶悍的多,是山里有经验的老猎人经过几代培育出来的,身上流着猎狗的血液,速度快,攻击力强,嗅觉敏锐,不光看家护院是一把好手,在山林里就是碰见狼也不惧。

    这几只狗崽子还小,还是灰色的绒毛,颜色还没分明,不过一点都不安分,在棉絮上蹭来蹭去,看着挺有活力。

    不过这种狗要是没有母狗养,是很难养活的,尤其是这种刚出生没几天的狗崽子。

    李煜最喜欢的狗是中华田园犬,也就是土狗,南方叫草狗,北方叫柴狗,其实土狗才是最接近狼的狗类,在中国经过数千上万年的自然人工筛选,生活适应能力极其变态,忠诚度高,纯种的中华田园犬战斗力比藏獒只强不弱,只是品种复杂。现在人们都喜欢豢养外来狗,中华田园犬的数量剧减,在李煜看来那些狗又笨又蠢,长的还难看,中华田园犬历史久远,千古一帝秦始皇登基的时候牵的就是土狗。

    对于这些事,李煜也就吐槽一下,眼下看见这几只狗崽子第一眼就喜欢上了,他有空间空间灵泉水,养活这几只狗崽问题不大。

    “这狗出生几天了?看着不错。”李煜往前凑了凑,蹲在地上摸了摸狗崽子。

    狗崽子发出可爱的呜呜声,伸出粉色的小舌头,只舔他的手指,看来是饿了。

    老猎户看见李煜似乎对狗有兴趣,眼睛顿时一亮,又仔细看了看他的衣着,当即说道,“这是我们家猎狗产下的最正宗的品种,可惜母狗这两天死了,我没时间养所以才拿来卖,不然五十块钱一只我都不卖,这狗要是喂大了,你进山打猎只要不遇到熊瞎子和野猪,在林子里绝对安然无事。”

    李煜想了一下,十块一只不贵,若真的是狼犬,自己确实是赚了,别人买去养不活,肯定是亏的,自己就没有这顾虑,看着老猎户浑身脏兮兮的也不容易,就没忍心讲价。

    提着狗准备走的时候被老猎户叫住了,“小伙子,这狗我是没时间养,老婆子病了,我得照顾她,这狗你弄些牛羊奶喂,只要注意些还是很好养的,要是没养活,来老鹰嘴找我,我另外给你几只半大的狗仔子。”

    狗仔子是指那种脱了奶,已经不需要母狗哺乳的狗,一般喂养都是买这种狗仔子。

    谢了老猎户的好意,李煜提着装狗崽的竹筐就走了,背后还听到有人说他傻,李煜也不在意。

    走到一个没人的角落,李煜把几只狗崽收到空间里,狗崽还没睁眼也不知道环境变化,嗅着浓郁的灵气,呜呜的叫得更欢,李煜喂了它们几滴灵泉水,怏怏的狗崽喝了精神似乎更好了,在筐子里爬来爬去,李煜担心它们爬出来,就把它们放到离水塘远远的地方,心神就退了出来。

    他在卖水产的地方还看见了卖银鱼和桂花鱼的渔民,这两种鱼类都是有名的淡水鱼,肉鲜味美,这几年由于疯狂的打捞野生银鱼已经很少见了,很多都是人工养殖的。

    银鱼又称冰鱼,玻璃鱼,体长略圆,细嫩透明,色泽如银,肉质细嫩,李煜吃过一次就再也忘不了这种美味,渔民因为早上要收网一般来的晚,正好被李煜碰上了,十来条银鱼被他全买了。

    还买了十几条江鲤,桂花鱼和一些河虾,愿望达成,心满意足的向码头走去。
第七章 小河村上
    今天赶集的人多,很多都是从清水河里面的村子来的,所以班船载了满满一船人,船舱里已经没地方了,李煜不想去挤,就和一群年轻小伙子站在船头,开船的是个中年人,只要不去船舷边上他是不会管的,因为人多船吃水很深,开的很慢,要不是看两岸峡谷缓慢的后退,李煜几乎以为这船没动。

    这样也不错,好久没见过这么美丽的山水了,河水清澈透明,时不时有鱼儿跃出水面,两岸青山陡崖,郁郁葱葱,还有飞流瀑布挂在悬崖上。

    “李煜?”

    李煜看得正出神,突然听到有人喊自己的名字,一回头看见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又黑又瘦,至少比李煜矮了半个头,一身黑色的运动衫,看着有几分面熟。

    那人看李煜回头,本来不确定的样子,现在知道自己没认错人,高兴的走过来,锤了他一下,“老大,没想到真的是你,我刚才还不敢相信。”

    “猴子?”李煜终于从脑海里搜出面前这个人的信息,面前这个年青人叫李军,是李煜小时候的玩伴,因为长得瘦,所以都叫他猴子,他经常跟在李煜后边,像个小跟屁虫,后来自己离开小河村,也就再也没见过他,听说初中没毕业就出去打工了,没想到在这遇到了。

    “老大,我还怕你认不出我呢,”李军又锤了他一下。

    “怎么会,我可是一直都想着你的,最忘不了的就是你。”李煜故作深情的说。

    李军恶寒,作呕吐状,“我投降,老大故意的吧?恶心死我了!”

    哈哈,李煜得意的笑了,让你丫捶我,一身骨头咯死哥了,那么瘦力气还不小。

    两人心里都很高兴,李军现在在沿海一家运输公司跑车,一个月挣得勉勉强强够自己吃穿,这次回来是看望老家的亲戚,在他三岁的时候他爹得病死了,她妈带着妹妹改嫁了,他是爷爷奶奶养大的,前几年他爷爷奶奶相继死了,家里就只剩他一个人了,当李军得知李煜准备回乡发展的时候,先是一愣,接着高兴的说,“老大,我支持你,你脑瓜子聪明,肯定能干出一番事业来,小弟以后就跟你混了,我们兄弟联手打出一片天来。”

    李煜哑口无言,看着兴奋的手舞足蹈的猴子,不忍心打击他的积极性。

    “几年没回来,环境变化不小啊!”看着两岸茂密的翠竹绿树,李煜感慨万千。

    几年前这些山峰只长了一些低矮的灌木丛,看着光秃秃的,那时候村民生活条件差,没钱买煤炭,家家都烧柴火,山上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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