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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见过了宋情之后,小光每天嘴里面除了抽烟就是念叨她的名字。而且还诗兴大发,铸就一首:
你可曾品尝到她耳朵的滋味?
略带着未成熟的,
并且是毛茸茸的轻微的酸涩。
那是不能吃的最美的食物,
因为透过那些细小的毛孔,
你知道里面流的是源自她心里面的血。
那时,小光和郝奇已经混得很熟,他把这首诗塞给郝奇,说:“怎么样?我厉害吧?”
郝奇看了,点点头说:“你写的?”
小光歪着嘴说:“怎么?怎么说我的大学也是考上的,不是拿钱买的!操!我是文化人。流氓有文化,警察也害怕!”
时间过的还真是快,宋情的耳朵早属于了小光。他现在可以任意吻她的耳朵,只要他想!世界上每年每月每天每时每刻都可能改变人的一生。
也许只要想改变,就能改变。
宋情看见郝奇来了,说:“你怎么才来啊,给我买什么好吃的了?人家得场病挺不容易的。”
郝奇苦笑了一下,心想这丫头得了病,这兔子嘴也不闲着,也不洗脸,就说:“我本想买些什么来着,不过一想还是你好了再请你吃吧,那时候也吃的多,宰我也容易。”
宋情瞪了瞪眼睛,笑着说:“那算什么啊,人家要的是雪中送炭,你呀,光会来马后炮。”
小光在一边看到了郝奇来了,兀自哦了一声,继续亦真亦幻神游,看来他昨天晚上一定操劳的可以。
郝奇坐在了宋情身边,她可能是郝奇能大方的坐在身边而不紧张的唯一一个同年龄的女孩子。
郝奇说:“情情,还不是为你好,病好了,气顺了,吃嘛嘛香。”
宋情把手搭在郝奇的肩膀上,用手指弹他的脸,说:“你小子再找借口就没劲了啊,那我现在病好了,咱们出去吧。吃点饺子吧。”
郝奇知道她就喜欢吃饺子,但是知道她这个时候是绝对不适合吃的。就反着说:“好,让小光在这里睡觉吧,咱们俩出去得了。”
宋情点了点头。就要起身。
郝奇赶忙阻止,说:“情情,你还来真的?我就是说说,还是等你好了,你现在感觉怎么样了。”
宋情撇撇嘴。说:“我中午再输一次液就差不多了。”
郝奇说:“那就好,我得走了,我得去拿鞋。”
小光蒙眬间听见了,无力的拜拜手。宋情点点头,同时还不忘扔一句:“真是的,见到我你就跑。”
郝奇笑着出来,到运动场随便转了几圈,看会一帮人打篮球,估计到了食堂开饭的时间,就直奔餐厅。
餐厅离宿舍不远,也是一座三层的建筑。郝奇习惯在第三层吃,其实并不是他习惯,只是他以为,人们都习惯性的懒惰,不愿意爬高到第三层来吃。第三层的人就会很少。无论如何也不会太挤!但是可能怀着他这种想法的人比偷懒的人还要多,第三层的人已经杂乱的烂成了一锅粥!
郝奇走到餐具车边,准备拿金属的饭盆和饭勺。这时,餐具车里只剩下三个饭盆,两个勺。其中两个饭盆没有洗干净,里面还有些不知道谁吃剩下的残羹冷炙,一把勺也是弯的。郝奇叹了口气,苍天有眼,还好,还剩下干净的一盆一勺可以供自己使用。
郝奇左手把勺拿了起来,右手刚要拿那个饭盆。谁知,却被别人捷足先登,一把抢去。
郝奇看去,原来是就是那个他昨天在风尊上厕所时,碰见的长着粗眉毛的女孩子。怎么又碰见她了?
那个女孩子把盆拿到手中,看见郝奇在看自己,又看了看餐车里面的勺子,而后一把把郝奇手中的勺子生生夺了过去!
哎!郝奇吃惊的轻叫了一声。那个女孩子已经跑了。
女士优先,女士优先!就当自己学雷锋做好事了。郝奇这么安慰着自己。他只好拿起了一个有菜的饭盆和那把弯了的勺子。
郝奇把勺子用手扳直,又把它和饭盆到餐厅的水龙头那里狠命冲了冲,随后打了一点米饭和炒菜,躲到一块窗户边,独自吃了起来。可是之前那些在饭盆中残留的残羹剩渣仍旧不时的在自己的脑中出现。弄的自己每咽一口饭菜,都要咬一下后槽牙。
“这不是好哥吗?”从郝奇的身后传来了一个人的说话声。
郝奇正在捉摸这这是不是有人在叫自己。一个人却在自己的对面坐了下来。
郝奇看去,那个人脸上最明显的是有一颗痣,却是那个君子!怎么什么地方都能看见他,他难道也是这个学校的吗?那就好办了,他该还钱了吧。
郝奇笑着说:“哦,原来是你啊!”
君子笑着说:“对对,你记起来了,没想到你是这里的学生。哦,对了,本来我应该还你钱的,可是我今天早上出门比较匆忙。忘带钱包了。你知道我不是你们学校的,我来找人,结果人没在……”
郝奇在心里开始分析他说的话,早上出门,找人,没在,现在是中午吃饭时间。想到这里,郝奇说:“你的意思是不是说……”
君子说:“哦,你明白了,我就是那个意思!”
郝奇心里面这个气,火苗四处的乱窜,不过自己始终是个要面子的人。郝奇便从口袋里拿出十块钱,给了君子。说:“你拿去买点东西吃。”
君子看着钱,说:“大哥,我其实不是这个意思,是那个意思。”
郝奇没有听他说什么,起身走了。他已经没有一点耐心听他讲什么了。只求这辈子再也别看见他。
君子看着那张十块钱,说:“我刚才只是想和他说,我能不能下次还你的钱。”
“不过这个人还真是好心,他怎么知道,我早饭也没吃。”
第十二章 虫
郝奇现在首要的任务就是把自己放在冷水桥那修的那双鞋拿回来。那双鞋虽然破得有些过分了,但是他舍不得扔。因为那双鞋很合他的脚,就像是女朋友一样,世界上适合一个人的没有几个。
穿鞋还穿出感情来了。
郝奇一直强烈的记着那个修鞋人的膜样。四十多岁年纪,全身上下脸最干净,无论冬夏,他总是坐在放在地面上的一块毯子上面。那毯子虽然总是坐,难免旧,但是不脏。那个修鞋的人的双手柔软灵巧,十指修长,可以试试弹钢琴,只是上面有淡黄的烟锈,有惨白色的茧子,有不见红的伤口,证明他不适合干弹钢琴的活,一旦开工的时候他的双手就麻利的上下翻飞着,穿针走线,驱剪执钉,迅速的修好一双双破鞋。
郝奇向着学校的大门口缓缓地走了几步。迎面却看见了潇洒走来的邵鹏。
邵鹏长得很斯文,有时候戴眼镜,有时候不戴,这并不能说明他不戴眼镜的时候用了隐形眼镜,而是很可能说明他根本就不是近视眼,至于戴眼镜只不过是装饰而已。可能是戴眼镜的缘故,他脸上总有些书卷气,这让人初次和他见面。对他总是很放心。
“嘛去?”邵鹏喜欢这样和郝奇打招呼。
“拿鞋!”
“我靠,你是蜗牛他爸吧,干什么都这么慢,吃屎都赶不上热的,我回趟宿舍,没时间和你说话,撒尤那拉。”
郝奇看着急匆匆地邵鹏的背影,他喜欢走在时间的前面。
其实邵鹏最喜欢的并不是女人,而是钱。
邵鹏对钱的喜欢胜于水蛭喜欢血。
水蛭对血有着天生的感觉,它们甚至可以看到完好的皮肤后面的血,从而想方设法钻穿皮肤,获得这些血。邵鹏对钱的感觉也是这样的。他甚至可以看见土里面的钱。但是他与水蛭不同,总是用合法的手段来获得这些钱,不会伤害任何人。
记得大一开学的时候,邵鹏是最早报道的。郝奇一直不知道为什么他会最早报道,但是过了不久,大家都熟悉了,邵鹏才说出了原因。他拿到了录取通知书之后,就来到了古口市,开始考察,开始做生意。
一年多来,他拿到手里的钱已经有一百多万,还要有几十万的帐在外面飘着。
这不仅能说他天生有生意人的头脑,而且他还发挥了自己的聪明才智。
邵鹏喜欢穿西装,好象这种衣服让他看起来比平常的大二学生年长几岁。也显得成熟。
邵鹏是郝奇所认识的人中烟酒吸收量最大的人。这些有害的物质他大部分吸收于交际的场合。也许那些场合太需要这些东西了。
邵鹏时常为了生意喝的烂醉如泥,甚至有几次,还因为喝酒躺在了医院里面。
小光说:“你说你手里已经有了一把钱,吃喝玩乐够你这几年用了,这么拼命干什么?你要是再这样,我怀疑你小子早晚都死在酒上”
每当别人向邵鹏提出了为什么这么拼命这个问题,他总是说:“攒点钱,毕业之后去日本,泡几个日本妞!”
邵鹏这个人做事情是很有条理的,要不他也赚不到那么多钱。他想要办到的事情,就一定要办成,哪怕咬着自己的后槽牙,头悬梁,锥刺股。也把要把事情干成了。有一回为了一票室内装修的生意,陪着客户打了三天两宿的麻将,差点累出尿。
张张看来皆是血,三天憋尿不寻常。
事后,邵鹏手里抖着一把钱,用这句话来总结自己的表现。
邵鹏说要上日本,郝奇坚信他就能去日本,因为他刚入学的时候,就参加了学校的日语协会,开始学习日语。大一的那年暑假,他还请了个教授级的人担当自己的家庭教师,在自己的那套虫居里教授自己日语。像他这种目的明确的人,怎么可能不成功。
邵鹏的那套虫居,是今年夏天买的一套两居室。总共花了四十多万。小光不解他为什么买这套房子。
邵鹏说:“这房价天天涨,毕业之后把它卖了,估计还能赚个几万!”
郝奇只去过虫居一次。那仅有的一次是和小光一起去的。
两个人一进了虫居的门,几乎登时口吐鲜血,这里面让邵鹏布置得极其令人恶心。到处摆满了各种种类,各种体型,各种颜色的塑料制作的虫子。而且,这些虫子的质地相当的真。
这还不是最重要的,房间里面还有很多器皿里面养着活生生的花蜘蛛,绿蜥蜴,黄蝎子。这些家伙仿佛时时刻刻都能爬出来,在你睡觉的时候,从你身体的一些孔洞之中钻进去。并且在你的身体里自由的交尾,繁殖。
这哪是人住得地方,简直就是无间地狱!
小光在虫居里面转了一圈,撇下一句话说:“你他妈住在这里也有性欲?早晚让蝎子把你蛰阳痿。”
郝奇来到了修鞋的那间小铺子。
这间小铺子的确是个小铺子,横竖不到十平米。外表根本就没有装璜,显得破旧不堪。连招牌都是手写的。牌上写着四个字:老段修鞋。
上回这里没开门,让郝奇很扫兴,这回来了让郝奇更扫兴。还是没开门。郝奇想想,大约已经有半个月了,估计人家可能是不干了,把自己的鞋给扔了,就是没扔,大概也找不到了。怎么这么没有职业道德?想着,他在门口不停的原地转。
旁边是一个小卖部,里面有个大妈看见了他,眨眨眼睛。走过来说:“你是干什么的?”
郝奇知道她来盘问自己,定是以为自己是个地道的坏人,解释说:“我是来修鞋的,怎么没人啊?”
大妈说:“我也不知道。”
郝奇心想你不是废话吗?可是还只能用尊敬的口气说:“哦,谢谢您了。”说完,他便朝学校走去。也许在古口市,自己唯一能暂时休息的地方,也只有学校。
冷水桥离学校走着也就是二十多分钟的路,不用再找三轮了。郝奇悠悠的走了一会。忽然听见旁边有两个人在争吵。
郝奇听着声音有些熟悉,回头一看,原来是花猫,他还是昨天的那个装束,只不过和她争吵的是一个女孩子,看上去估计比自己大上一两岁的样子,打扮的很成熟,烫弯了的头发,一双高跟皮靴,皮肤很好,眼睛很亮,看上去很顺眼。
那个女孩说:“你就知道玩,把辛苦挣来的钱象手纸一样乱抛,你关心过我吗。你知不知道怎么过日子。”
郝奇听了,难道是花猫的女朋友?
花猫说:“你怎么说我没关心过你,不过你知道我就那点爱好。”
那个女孩满脸泪痕,说:“爱好能当饭吃。你是快三十的人了,打了十多年了,还不是见谁怕谁的臭手。干点正事行不行?”
花猫听了,她侮辱自己的球技,顿时怒火中烧,受不住了,举起手就要打她。
那个女孩见了,哭得更厉害,喊道:“你打,把我和我肚子里的孩子都打死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