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学追求:易中天文集 第二卷·美学论著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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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学追求:易中天文集 第二卷·美学论著集-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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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这个作为“文”之存在根据和终极原因的“道”究竟是什么,在刘勰这里却十分含糊。是“有”还是“无”?是物质还是精神?是自然元气还是虚无理念?是客观规律还是主观意志?……都不清楚。刘勰自己既未明说,后人注释也众说纷纭,所以鲁迅指出:“其说汗漫,不可审理。”我们只知道它是幽微的(“道心唯微”)、神秘的(号为“神理”)、不可捉摸的(“天道难闻”)、难以再现的(“神道难摹”),但又确实存在。正是在它的主宰下,天地、人类、万物,都按照一定的层次和规律,有秩序地展开为一个充满了文采的美的世界。在这个美的世界里,日月争辉,群芳斗艳,林泉结韵,虎豹凝姿,而人类灿烂的文明,更是独秀于其中,成为道这个本体最光辉的显现。
  “人文之元,肇自太极,幽赞神明,易象唯先。庖牺画其始,仲尼翼其终;而《乾》、《坤》两位,独制《文言》,言之文也,天地之心哉!”在这里,刘勰表现出这样一个思想,即“人文”是观照、认识“道”的结果。按照《原道》篇的逻辑,道似乎并不满足于仅仅通过天地之文或万物之文显示出自己的光华,它还要创造一个能够观照自己表现自己的“有心之器”——“人”。人“为五行之秀,实天地之心”,他“肖貌天地,禀性五才,拟耳目于日月,方声气乎风雷,其超出万物,亦已灵矣”(《序志》)。唯其如此,才能体察道心,代天立言。然而“道”幽微神秘一如前述,人何以能够合于道心呢?刘勰认为,这就得靠“神启”:“若乃河图孕乎八卦,洛书韫乎九畴,玉版金镂之实,丹文绿牒之华,谁其尸之?亦神理而已。”(《原道》)“道”用这种神秘的方式启迪、暗示着圣人,圣人之心也就自然契合于天地之心。圣人既得天独厚,更兼以神启,于是能画八卦,立文字,设制度,创经典,“取象乎河洛,问数乎蓍龟,观天文以极变,察人文以成化”,这样才“经纬区宇,弥纶彝宪,发辉事业,彪炳辞义”。总之,圣人的著作,“莫不原道心以敷章,研神理而设教”,而“道心”“神理”也正是通过圣人的著作,才能教化黎庶,鼓动天下。这就叫“道沿圣以垂文,圣因文而明道”,也就是说,正是通过“圣”这个中介,“道”才在“人文”中显示了自己。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第二章 自然之道(4)
于是“道”便平行地显示为两种“文”:一种是包括天象、地貌和万物的形态声色在内的自然现象,它可以广义地称为“天文”;另一种是包括语言文字、典章制度、风度神采、学术著作和文学艺术在内的精神文明,它可以广义地称为“人文”。“天文”与“人文”这两个概念,无疑来自《易·贲卦·彖辞》所谓“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但有资格“化成天下”的当然只是“圣”,即从伏羲中经文王、周公直到孔子这一系列儒家学派所尊崇的“圣人”。“圣人”之文为“经”。“经也者,恒久之至道,不刊之鸿教也。”(《宗经》)之所以是恒久之至道,因为它是道这个世界本体的显现。因此儒家之道也就应于宇宙之道,纲常伦理也就合乎道心神理,后世作者只要宗经征圣,也就能够创作出合于道心之文。正是靠着这样一套一半是装神弄鬼、一半是含糊其辞的把戏,刘勰始于天道而终于人道,发于自然之道而归于儒家之道,而他自己,也许还正因为自以为窥见了宇宙的秘密而得意洋洋呢!
  于是“原道”也就有了双重意义:作为文学本体论,它把形上之道看作是宇宙间一切文采的终极原因;作为文学创作论,它又把儒家之道尊崇为人世间一切文章的指导思想。前者讲天道,后者论人道;前者谈认识,后者详伦理;前者明本然,后者立原则;前者务虚玄,后者重实用……而介乎二者之间,能够沟通天人,统一虚实,贯穿本体与创作,联系理论与实际的,则是“自然”这个范畴。
  三
  “自然”,是刘勰美学思想体系中一个极为重要的范畴。清人纪昀说:“齐梁文藻,日竞雕华,标自然以为宗,是彦和吃紧为人处。”①近人黄侃认为:“彦和之意,以为文章本由自然生,故篇中数言自然。”②刘永济先生也指出:“舍人论文,首重自然。”③我们认为,刘勰对“自然”的重视,不但表现在书中始终贯穿“自然”观念、处处体现“自然”精神,而且表现在他把“自然”提到“道”的高度,称之为“自然之道”,这就已经超越针砭时弊(日竞雕华)的有限目的,而具有本体论的意义了。
  正是这种本体论的宏观态度,使刘勰在标举儒家美学思想的时候采用了一个道家的哲学范畴作为自己的理论外壳。因为如前所述,孔子创立的儒家伦理哲学,基本上是回避本体论问题的。《易传》虽然接触到世界起源问题,但认为世界起源于“太极”。“太极,太一也”(虞翻注),即天地未分之前的原始统一体,是一种浑沌的物质元气,而不是虚无本体,当然也不是这种浑沌物质存在的根据和原因。至于形上之道,则只是阴阳对立统一、相互推移和变化的规律,因此说“一阴一阳之谓道”。故尔在《易传》那里,“太极”比“道”更为根本,而《易传》哲学本质上只是宇宙构成论或宇宙发生论而非本体论。然而在《老子》哲学中,“道”是世界的本体,“自然”是道的法则,故曰:“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四十二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二十五章),“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五十一章)。刘勰要从本体论的高度论文,又要和不自然的文风作斗争,《老子》哲学的“自然之道”较之《易传》哲学的“阴阳之道”,显然是更为称手的武器。

第二章 自然之道(5)
的确,当刘勰使用“自然之道”这个概念时,他的思想与老子哲学确有相似之处。比如他们都以道为本体,都以自然为法则,都强调道的幽微与神秘,都主张审美观照和艺术创作中的“虚静”态度,都以“白贲”之美为最高品位,等等。但刘勰与老子有很重大的区别,即并不以为世界的本体是“无”,并不认为美的规律是“无为”(莫之为而常自然)。相反,刘勰坚持儒家关于艺术的社会功利性的一贯主张,强调实用价值,强调人工制作,认为文学“实经典枝条”并“以雕缛成体”(《序志》),是一种为现实服务的人工产品,只不过要求这种人工产品不要露出人工斧痕,因此看起来好似天然罢了。因此,不能因为刘勰使用了“自然”范畴就把他归于道家。实际上,“自然”并非道家的专利品,孔子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①,这不是自然吗?这和“天地有大美而不言”的“自然”,不是有某些相似之处吗?更何况自汉魏以降,“自然”概念的内涵,早已因人而异,其理甚多,有王充万物之初的元气自然,有王弼万物之理的本体自然,有嵇阮礼法之外的人性自然,有郭象礼法之本的名教自然②,名则同耳,实何同耶?
  那么,刘勰“自然”概念的内涵又是什么呢?是艺术本质的“心生而言立,言立而文明,自然之道也”(《原道》);是艺术创作的“人禀七情,应物斯感,感物吟志,莫非自然”(《明诗》);是艺术风格的“自然之趣”“自然之势”(《定势》);是艺术境界的“自然会妙”(《隐秀》);……总之是作为美学范畴的艺术自然;而所有这一切,又与作为文学本体和规律的“自然之道”息息相关。
  在刘勰看来,“道”派生出“文”,这本身就是“自然”。不但自然之文出于自然:“夫岂外饰,盖自然耳”;就连人文也不例外:“心生而言立,言立而文明,自然之道也”。如前所述,在刘勰看来,正是由于“河图”、“洛书”这些体现着“道心”的自然物的启示,圣人才创造了最早的“人文”——八卦。八卦作为象征着神秘幽微之“道”的抽象符号,如果没有具体的说明和规定,便成了谁也无法理解的、因而毫无意义的“鬼画符”,因此有一系列的圣人出来立“不朽之言”,而其中对于文学的发生最具重要意义的,在刘勰看来便是孔子。孔子体察了“天地之心”,于乾坤两位“独制文言”,便首开文学之滥觞(后来清人阮元《文言说》谓“孔子于乾坤之言,自名曰文,此千古文章之祖也”,其意正出于此);也正因为孔子“熔铸六经”,这才有了各种文体。《宗经》篇说:
  三极彝训,其书曰经。经也者,恒久之至道,不刊之鸿教也。故象天地,效鬼神,参物序,制人纪,洞性灵之奥区,极文章之骨髓者也。……故论说辞序,则《易》统其首;诏策章奏,则《书》发其源;赋颂歌赞,则《诗》立其本;铭诔箴祝,则《礼》总其端;纪传铭檄,则《春秋》为根:并穷高以树表,极远以启疆,所以百家腾跃,终入环内者也。……赞曰:三极彝道,训深稽古。致化归一,分教斯五。性灵熔匠,文章奥府。渊哉铄乎!群言之祖。
  所谓“群言之祖”,也就是把从伏羲到孔子这一系列儒家所谓“圣人”的“彝训”、“经典”,看作是文学的起源,这无疑是一个先验的唯心主义理论结构,是历史唯心主义的文学发生论,今天看来,已毫无理论价值可言。但在当时,却已算得上是一个精致的体系;刘勰征圣宗经的主张,也因此显得比较冠冕堂皇;更重要的是,正是靠着这个历史唯心主义的文学发生论的中介作用,刘勰才从文学的本体论,顺利地过渡到文学的特质论。
  那么,在刘勰看来,文学的特质是什么呢?
  

第三章 文学的特质(1)

  关于文学的特质,《原道》篇已有揭示:从本体论的角度看,文学是“道”的自然显现;从发生论的角度看,文学则是“经典枝条”。然而万物俱由道生,非特文学而已;经典之生枝条,毕竟与经典有异。故于文学自身的特质,还不可以不深究。
  还是得从“自然之道”说起。“自然之道”有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心生而言立,言立而文明”,这就等于指出:文学是人类心灵的自然流露与表现。
  毫无疑问,刘勰的这一观点,是对我们民族美学传统的继承和发扬。与西方古典美学一般把艺术看作是自然的摹仿与再现不同,中国古代美学一般都把艺术看作是心灵的外化与表现。早在《尚书·尧典》中,就记载了据说是舜的名言:“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接着,《礼记·乐记》和《毛诗序》都反复强调了“情动于中故形于声”和“情动于中而形于言”的观点。按照这一观点,人的心灵(包括情感、意志、思绪、心境等等),或者说人的精神活动和心理过程,似乎天然地、本能地有一种要外化为某种物质形式的冲动和倾向,而这种冲动付诸实现的结果,是产生了艺术。《礼记·乐记》说:
  诗,言其志也;歌,咏其声也;舞,动其容也:三者本于心,然后乐气从之,是故情深而文明。
  《毛诗序》也说:
  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
  很显然,正是继承着这传统的表现理论,刘勰提出了“情文”的概念,即把文学界定为情性的外化和表现。《情采》篇说:“立文之道,其理有三:……三曰情文,五性是也。……五情发而为辞章,神理之数也。”在这里,“情文”一词很可能就直接是前引“情深而文明”演变而来,“五情发而为辞章”,更无疑是“情动于中而形于言”的翻版。《体性》篇就说得更明确:
  夫情动而言形,理发而文见,盖沿隐以至显,因内而符外者也。
  此外,《文心雕龙》一书其他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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