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GL师生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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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GL师生恋)-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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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版权归原文: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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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GL师生恋)》子羡

    晋江2014…02…07 完结

文案
社会是个大染缸,既然进了染缸,何不染上一身漂亮颜色?
七年的时间,你看沈希是否渐渐从幼稚,走向成熟?
而何宇在经历了岁月洗礼后,是否多了一分坚强?
【惜雨系列之社会篇】

内容标签:情有独钟 竞技

搜索关键字:主角:何宇,沈希 ┃ 配角:陈若雪 ┃ 其它:师生恋

    第1章 实习求职

    

    将时光倒流到大三那年的暑假,宇去了三亚给新一届毕业生做成人仪式,而我正忙碌着每天在网上投简历,求职面试。

    若是你也找过工作,就应该了解我当时的感受,很多不确定的因素,会让你对未来感到迷茫困惑,烦躁不安。

    面试了很多次,无果之后,我不禁开始对自己的实力和能力有所质疑。想着难道我真的一无是处吗?为什么面试了那么多家,都没有公司看得上我?

    那天去一个软件园面试,软件园里少说也有十几个做软件的公司。公司给出面试通知的时候,我在网上查了一下关于这个公司的相关信息。这个公司在软件外包行业,有一定的名气。用小脚趾想也知道,对于我这个还没有毕业的准大四学生来说,进入这家公司的可能性是多么的渺茫。虽然这么想,但仍旧是去参加了面试。

    辗转两部公交车,花了将近两个小时的时间到了公司。由公司前台将我领到会议室,让我先等一会儿,便转身出了会议室。我坐在位子上有些花痴的,望着那前台的背影,在心里感慨道:大公司就是大公司啊,连这里的前台都长得漂亮。不过漂亮和美是有区别的,漂亮的女人有很多,但是美丽的女人就很少。长那么大,见过那么多人,宇算是美丽的一个。

    还没有想一会儿,会议室的房门就被打开了。抬头一看是个年纪大约在三十左右的职场女性,一身干练的穿着,白色长袖衬衣和一条黑色带灰色花纹的短裙。那女人进门之后,将我上下打量了一下,随后牵动了一下嘴角说道:“沈希是吧?”

    我被这女人上下打量的眼神,弄得有些不好意思。因为进了公司看到身边的人,都是一身的职场穿着,女性大多是衬衫短裙,男性则是衬衫西裤,只有我一个人T恤衫牛仔裤,外加一双白色板鞋。现在想来,T恤衫牛仔裤,白色板鞋这个形象,貌似跟了我很多年。

    那女人见我愣神不回答,便又重复道:“是沈希吗?”

    “哦,是,是。”听到女人的话语,我有些窘迫的起身回答道。

    “你好,我是公司海外事业部的总经理,金云。这次由我担任你的面试官。”

    “哦,你好。”发现当时的自己真的是蠢到可以,傻不拉唧的。简单的说完句你好,就没了话语,呆呆的望着那面试官。

    女人问了很多专业知识,然后又捧出笔记本,让我当场编写一段代码给她看。她粗略的瞥了一眼,我认真的将编写好的代码,然后对我道:“嗯,好的,你的情况我们了解了,回去等通知吧。”

    “好的,那么,再见。”又是这句话‘你的情况我们了解了,回去等通知吧。’面试了那么多家公司,都是这句话。不禁在心里苦笑一下,起身往房门的方向走去。

    还没有走到门口,就听到身后的女人毫不客气的口吻,随口说道:“你觉得我们公司,为什么要收下你,一个还没有毕业,而且专业还不是软件工程的大学生?”

    “……”我转过头和那面试官对视了一眼,深深叹了一口气,回道:“我没有让公司收下我的任何理由。这个公司缺了谁都行,没有谁是代替不了,没有什么工作是非你不可的。”

    当我走出会议室时,我不禁有些后悔,主要是觉得自己太傻帽儿了,说话也太不委婉。本应该找到个更好回答的,但被她问话的那一瞬间,脾气就那么上来了,也没有多想就将心中的答案脱口而出。

    走到公司楼下,没有了室内的冷气,我的汗一下就湿了后背,走到大树底下躲一会儿烈日。不知道此刻宇在做些什么?有没有去三亚的海边,看我口中所说的那棵小树?正当我想的出神时,手机铃声想起来了,一看是宇。这个傻丫头,打了个漫游电话,就为了让我再听听三亚的海浪声。

    我从没有告诉过宇,当我手握电话,听到电话那头的海浪声,心中是怎样一份感动。我也一直觉得奇怪,为什么宇就那么懂我?甚至比我自己都要懂我?

    几天后,宇从三亚回来。看到我的第一眼,她就‘噗嗤’一下,笑了起来,笑得前仰后合的毫不收敛。

    “宇,你笑什么?”我不解的问道。

    宇笑够了,伸手捧住了我的脸,柔声说道:“希,不过几天不见,你怎么一下黑了那么多?”

    听她这么一说,我顿时觉得委屈,孩子气的嚷嚷道:“哎哟喂,宇,你就别打击我啦。你是不知道,这八月的太阳有多毒,都快蜕了一层皮了呢。”

    “……”宇没有再说些什么,伸手摸了摸我的脸颊,柔情的看着我。

    我伸手贴在了宇的手上,带着一丝不确定问她:“宇,你说我是不是真的很没用?面试了那么多家,居然没有一家公司愿意收我。”

    “傻瓜,求职就是这样的。没有工作经验,而且你还没有毕业,连个毕业证都拿不出来。本专业还不是学计算机的,这样的确很难让人信服你可以。不过我相信希,相信你一定可以的。”

    “宇,我也不想为了一份工作而低声下气。这样总觉得像是以自尊为代价,好似乞讨,我做不到。”

    “不卑不亢,做自己就好了。”

    “……”

    作者有话要说:

    抱歉各位,时隔三年,才重新回到大家的视野中。之前曾说过要暂时封笔,没有想到这一封笔,一晃便是三年。各位不禁要问,这三年发生了什么?沈希和何宇,还有小不点子君,都过得好不好?这个问题,请容许我先买个关子,待整个故事讲完,大家便能知晓。

    不得不说重申一下,沈希何宇的故事,永久性的不入VIP!老实说,做网络写手所得到的钱,哪怕是一分钱,都对我很重要。这关系到我下周的饭盒里,是否可以多加块午餐肉。但是我不会利用这个故事,给我带来任何经济效益。若是说这个故事,是永久性的免费,倒不如说这个故事,是永久性的无价。是啊,包含着我的青春故事的文章,怎能用金钱去衡量呢?

    哦,对了。为了保护我所珍惜的人,我需要将这篇《七》的部分章节,大范围的修改一下,尽量让故事不涉及到个人隐私,还请各位多多包涵。

    

    第2章 火爆脾气

    

    我大大咧咧的个性,体现在生活的各处,用过的书籍一般就随手堆放在书橱里,时间一长书橱就显得很是凌乱。

    被宇数落了一顿之后,决定收拾一下那积灰了的书橱。无意之间看到了自己高中时的日记本,淡蓝色的碎花封面已经泛黄,老老旧旧的记忆勾起一种特殊的情愫。

    捧着日记本独自坐在地板上,细细的翻看着,不知不觉泪水顺着脸颊滑落。

    那晚我将宇抱得很紧,然后动情的在她耳边轻声说道:“宇,我爱你,真的很爱很爱你。”

    “嗯,我知道啊。”

    “……”

    看了高中日记本后,便有了写文的想法,但这却不是最终让我下定决心,开始写文的原因。要知道我不是那种做事执着的人,很多时候,都是三分钟热度,做到一半便会撒手不干的人。写文我一直在努力坚持,能够坚持多久,我也不知道。也许爱她一天,和她在一起的日子多一天,我便会多坚持一天。

    那些美好的瞬间,从何出说起呢?那些感动的画面,我努力尝试着将它化为文字。

    觉得自己是幸运的那个人,朝不保夕,身不由己,颠沛流离时,有个人愿意给你拥抱,在你耳边说句:“希,你可以的,我相信你。”

    想想那个时候,要钱我没钱,要事业我没事业,要地位我没地位,简直就是要什么没什么。所以我觉得自己亏欠了宇,很多很多。

    痛苦的求职经历,在宇从三亚回来后的第二天,由一个录取电话,宣告终止。

    实习的公司是一家离市区很远,说白了就是在郊区。每天虽有公司班车接送,但来回也要花费将近4个小时。

    实习的阶段与正式工作有所不同,说得直白些,实习生是最廉价的劳动力,在公司是最没有地位的人。随时都会被老员工使唤着,做些细小琐碎且无聊的事情,比如说让你将一份文件复印一百份,订成文件。

    我知道实习给老员工打打下手,这是每个人必定要经历一段,所以我不曾抱怨过什么。耐心安心的工作,即使只是帮着复印、打印、制作文件。

    没有告诉宇,我实习时每天都在做什么。对宇撒了谎,告诉她我每天过得都很充实,而不是像个小丑一样,被人呼来喝去。我不想让宇知道,她一直相信可以撑起一个家的沈希,她一直视为珍宝的沈希,被人当草使唤。

    不相信命运,但却相信机遇。我知道机遇需要等待,却没想到机遇还没等到,我被迫自动离职了。

    工作了四个月后,和同事之间也渐渐熟悉,开始帮着做些小项目。正在为自己在工作上渐渐顺利而感到高兴,却不料被自己的火爆脾气给摆了一道。

    我这个人,一直都有一个坏毛病,总是忍不住爆粗口。不是我素质低下,是实在忍无可忍!

    公司里有个女人,仗着自己和老板有一腿,便整天耀武扬威的。那天和部门的几个同事,一起乘班车回家。快到停靠站时,那女人突然对司机嚷嚷道:“喂,司机,这一站不要停了,直接下一站。”

    “不好意思,我要下车。”我冲那女人说道,如果我这一站不下,要多走将近半个小时。

    “这一站,只有你一个人下车,你就等到下一站再下好了。让大家等你,你以为你是谁啊?”一脸鄙视的眼神看着我,将我从上到下打量了一番,嘴角轻蔑地呲了一声。

    我火了,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不就是仗着自己有些勾引人的本事儿嘛。努力的克制住愤怒,整理了一下思路,便抬起头用生硬的态度对她说道:“公司规定的停靠站点,你说不停,你又以为你是谁?这一站停靠,只花你一分钟的时间。如果不停,我就要多花上半个小时,倒走回来再乘车回家。谁不想早些回家?老婆孩子热炕头,谁不乐意?”

    “……”下了车后,我还能看到那女人僵持着的表情。

    将那个某女女骂了一顿之后,我心情顿时大好。当然说得罪了老板的情人,我自然不能再公司做下去,但还是特别过瘾。

    我就不能了解,为什么世界上,就有那么一些人,愿意出卖自己的身体,来换取那一些带不来带不走的铜臭?

    钱固然很重要,经济决定了物质条件,但是用自尊和青春,换取这些物质,值得吗?真的值得吗?

    哼……嗤之以鼻的轻视……

    多年后,和阿文再聚首的时候,听阿文调侃着说,她年少轻狂时,也做过类似的傻事。第一份工作辞职时,阿文直接打电话给老总说道:“喂,薛任凌,我不干了。”

    老总在电话那头当场就傻了眼,居然被一个刚工作没多久的小屁孩子,直呼其名?老总震惊了半天,愣是没反应过来,待老总回过神时,阿文早已挂了电话。

    “阿文,你干嘛直接喊老总的名字?”

    “你不知道这个老总拽拽的看不起人,这种人看着就讨厌。况且我都要辞职了,干嘛还要管她叫老总啊?”

    “呵呵……”我略微摇了摇头,淡笑了下。现在的阿文,还会这么做吗?百分之两万,不会这么做了吧?

    我们都曾做过傻事,是傻还是狂?是因为当时的我们自视清高?还是自命不凡?又或是身上的出头棱角还未被磨平?我说不清,不可否认的是,这是我们人生必定会经历的一个过程。踏入社会,要学习经历很多,才能处世淡然置身世外。

    年少轻狂,却又是那般让人怀念的岁月,在那青春的骨子里流淌的是桀骜不羁和疯狂。没有谁生来就是成熟懂事,更没有谁生来就可以独当一面,如果每一段时期必定要经历一些,那何不尽情享受?

    

    第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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