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版权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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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版权备忘录- 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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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不公平的事情却时时在发生着。
  那些默默无名的合作者服气吗?不服气。但是不服气也没办法。
  就说一本讲授医疗仪器使用方法的专著吧。那上面唯一的署名者是一位教授,但知道内情的人都说,它实际上是几位年轻技师的成果。
  教授组织几位年轻技师向有关人员讲授医疗仪器的使用方法。几个年轻人紧紧张张备课,写出了详细的讲稿,作了成功的讲授。为此,他们每个人都付出了辛勤的劳作。
  这些讲稿后来整理成一本书正式出版。此书理所当然属于合作作品,但书上只署有教授的名字,几个年轻人的名字不翼而飞。稿酬也落入教授之手,几个年轻人分文未取。
  教授不应当这样占有年轻学子的智力成果。
  但是,几个羽翼未丰的年轻人又能将自己敬重的教授怎样?
  教授这样说:“等将来评职称的时候,我会为你们说话的。”以此作为占有别人劳动成果的补偿和回报。
  这实际上是一种不公平的交换。教授仅凭自己将来可能替人说的几句好话,就换来了对一本专著的独占权。
  一位法学家对此评论说:这是大作者欺负小作者。
  1986年5月,北京一所大学的校园风波骤起。两个大学毕业生要告他们的老师!
  这两个年轻人一个是小范,一个是小刘。
  他们说,老师侵占了他们的劳动成果。 。 想看书来

强者与弱者(3)
一年前,小范和小刘受这位老师之托,合作翻译一本外文书。小范辛辛苦苦干了三个多月完成了前七章。小刘则完成了后四章。据小范说,此后,这位老师就再也没理过她。
  此书经出版社出版发行,两个年轻人一看顿时傻了眼:书上的署名是老师和另外一个陌生的名字。据查,那个陌生的名字竟是老师的儿子的化名。而两个真正的翻译者却没有署名。
  小范气呼呼地找到老师的家。她想弄清楚这到底是为什么。但老师冷冰冰地问:
  “你有何贵干?”
  “我想见见书的底稿。”
  “书没出版。出了书就还你。”
  “我已经见到书了!”
  小范把话挑明以后,老师这才拿出一本书,但是解释说:“这只是样书。”
  什么样书!学校计算机系八三、八四班的学生都已把这本书当作教材了。
  小范继续追问底稿。
  老师说:“底稿已经丢失了。”
  但奇怪的是,这天晚上十点钟左右,老师拐到小范的住处,留下一张纸条,上面写道:“找到了一些底稿,请来取。”
  小范第二次到了老师的家。
  老师给了她几页译稿,说这译稿译得如何如何不好,并威胁道:“不要对别人讲前七章是你译的。”
  小范则坚持把底稿拿到手。
  老师说:“底稿不存在了。”
  小范问:“你不是说找到一部分吗?”
  老师说:“已经剪零碎了。”
  “把零碎的给我吧。”
  “只能给你这几页;其余要存档。”
  老师这时拿出准备好了的二百元钱递给小范,说是给她的报酬,并要她不要讲他已出书,否则“学校知道了要抽税”。并再次威胁道:“你再也不要对别人说是你译了这本书的前七章。你不说,我也不向别人说你译的有错误。”
  小范气愤地把钱一甩,离开了老师的家。
  老师则从四楼追到一楼,强迫她收下那点钱。
  小范拿着钱径直找到了研究所负责人。
  此事传出来以后,老师对小范说:“你根本不象个学计算机的大学生!你若在什么场合张扬这件事,我就在什么场合将你的译文公开。你不外扬,我也不外扬。”
  小范认为;这是企图用译稿质量堵住她的嘴。
  那么,译稿的质量到底怎样呢?老师说,那是“一团废纸”。但当有关人员将译稿作鉴定时发现:全书二十万字,除十一页为他人所加的外,其余文字均出自小范和小刘的译稿,修改的地方很少。他们的译文质量达到了出版水平。
  真正的译者被剥夺了署名权,而老师的儿子的名字却莫名其妙地印在书上,这岂不是咄咄怪事?老师对此解释说:“之所以把儿子的化名署在书上,是因为儿子把书中的程序几乎在计算机上调整了一遍。”
  那么,为什么不署译者的名字?
  老师反问道:“老师怎么能与学生一道署名?他们是我的学生,帮个忙有什么?”
  这种解释真够荒唐的。既然老子与儿子可以齐名,老师与学生为什么就不能共享?看来不仅仅是等级观念在作崇。不过,这种等级观念仍然在被用来作为一种借口。
  老师欺负学生,大作者欺负小作者,强者欺负弱者,这在著作权上是常见的。
  中国美术界一桩曲折离奇、引起轰动的著作权官司,是在两位画家与一幅名画之间展开的。围绕这幅名画著作权的归属,双方在法庭上几番舌战。
  年轻画家倪冰说:是我自己画的。
  老画家李某也说:是我自己画的。
  这幅画既不是合作作品,也不是仿造作品。这就是说,它肯定是两位画家中的一位所画;也就是说,两位画家中必有一个是贼。
  究竟双方哪一个是贼呢?人们实在不情愿去怀疑老画家李某,因为无论是绘画经历还是艺术造诣,他都比倪冰名气大得多。人们有理由怀疑倪冰,因为他年轻,名气小,但是,他却掌握着铁一般的证据。
  这件用绢布绘制的巨幅画作价值百万美元。无论其艺术价值还是经济价值,都值得两个人到法庭上一搏。
  倪冰:这幅画是我自己独立创作的。我给它起的名字是:《群仙祝寿图》。我画好后委托李某去装裱代卖,谁想到……
  李某:这幅画叫《中华神圣图》。它是我花十年时间苦心经营才创作出来的。
  这桩官司的承办人一开始不知如何鉴别。他面对的是两个画家,是两个信誓旦旦的画家,同时又是两个名气大小不同、资历深浅不同的画家。两个画家都能提供出有利于自己的证据以及不利于对方的相反证据。如何查证,是一件叫人费心的事。承办人的查证首先从画布的大小开始。

强者与弱者(4)
他把两位画家安排在不同地方,问同一个问题:作画用的绢布有多长?
  倪冰:长三十二米。
  李某:(犹豫了半天)三十三点二五米。
  承办人量了量绢布。倪冰的回答分毫不差。李某看似说的具体,却多说了一点二五米。
  承办人接着仔细观察画布,发现它是由两块绢布连接而成的,于是开始了第二项查证。
  问:两块绢布,哪块长,哪块短?长的在前面;还是短在前面?
  倪冰:短的在前面,长的在后面。短的十二米,长的二十米。
  李某:长的在前面,短的在后面,长的十八米,短的十五点二五米。
  承办人听了双方的回答,对倪冰说:“你回答的很正确。”对李某说:“既然是你的画,你应当说准确呀,怎么总说错呢!”
  承办人随后走访了一些美术鉴定专家。专家们讲了一个情况:两块绢布中间连接的地方绘画很不容易,画家们画到此处都很小心,以避免露出破绽,这需要有较深的绘画功夫。画家对连接处的绘画内容应当印象最深。
  于是有了第三项查证。
  问:绢布连接处画的是什么东西?
  李某:连接处画有一棵树。一棵树跨两块绢。树有小指头那么粗。
  倪冰:连接处有一棵梧桐树,有多种神仙骑海螺,还有一座假山。一个女神骑海螺跳舞。
  倪冰讲得很具体很详细,与画作都对得上。而李某讲的画作内容根本就不在连接处。
  第四项查证是关于画作上的题字。
  题字是:“福如东海阔,寿比南山高。”
  倪冰介绍说:“我写时用的是行书。因为我的篆书不好。”
  审判员让他们两个人当场把这十个字写一下,以鉴定是谁的字体。
  倪冰拿起毛笔,蘸蘸墨,一挥而就。经公安专家鉴定,他写的字与原字体一样。
  李某则拒绝写字。
  第五项查证开始了。由专家们组成小组来鉴定这幅画。小组成员由双方推荐自己信任的人参加。这个小组提议说,最有效的鉴定方法是让双方当场作画。
  审判员让他们当场作一幅局部画。
  两位画家都同意这么办。
  倪冰很快就作出一幅局部画。小组鉴定:功底并不深,但画得比较熟练,造型、风格、运笔都与原画一致。
  李某忽然拒绝作画。
  随后,审判员让双方各自提供自己在作画时用过的参考资料。经鉴定,倪冰提供的资料与画作的需要是一致的,李某提供的资料则对画作参考价值小。
  经过几个回合的较量,看来老画家李某已经明显处于下风。法院的一审判决依据几项查证,把《群仙祝寿图》认定为年轻画家倪冰所作。
  但是,李某不服,提起上诉。
  高级法院对此案又进行了一番认真的调查,但迟迟未能结案。法官们考虑得很周到,他们说:李某毕竟还没有同意写字,如果两个人的笔体一致怎么办?类似的细节都应当考虑。
  尽管还有一些不确定的因素,但有一个问题是肯定的:这幅画只有一个作者。
  不是作者的一方,肯定是欺世盗名的贼。如果这种行径真的发生在一个颇有名气的大师身上,叫人作何感想呢?
  1993年7月17日,上海各主要报纸都刊登了一篇引人注目的消息:弱女子状告舞剧大师,大型舞剧《太阳部落》著作权纠纷拉开序幕。
  这则消息之所以引人注目,不仅仅因为此案是我国法院受理的第一例舞剧著作权案,而且由于,被告是曾经担任过《东方红》、《小刀会》、《宝莲灯》、《木兰飘香》、《凤鸣歧山》等著名舞剧总导演的舞剧大师、上海歌剧舞剧院副院长李仲林。而原告,则是来自内蒙古呼和浩特的弱女子、默默无名的业余创作者涂小雷。一个弱女子起诉舞剧大师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双方将为此对簿公堂,其中的原因自然引起了许多读者的好奇。
  上海市中级法院接受涂小雷的诉状,并决定很快开庭之后,涂小雷趁这个间隙来到北京,向首都新闻界披露她的坎坷遭遇。
  已经40岁的涂小雷身患严重疾病。北京安贞医院给她的病理诊断为:风湿性心脏病、二尖瓣狭窄。医院决定施行二尖瓣、主动脉联合置换手术,并提醒她说,根据病情,手术已不能再拖延。
  但涂小雷把住院手术通知塞进包里,仍然不顾一切地为这场官司而四处奔波。她说:“宁愿死了,也要打赢这场官司。这比死在手术台上要痛快得多。不然,这口气出不来,我的病怎么也不会好。反正,活不了多久了!” 。。

强者与弱者(5)
这个倔强的涂小雷,到底有什么冤屈呢?
  她说:我1984年抱病写出大型舞剧剧本《 山顶之恋》(后改名为《 火》),为它的上演曾奋斗了7年,历尽坎坷,耗尽心血。但没想到1991 年7月,我的剧本中的一部分竟出现在上海舞剧院由李仲林执导的《太阳部落》中。
  这两个剧本是怎么联到一起的?《火》剧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剧本?
  涂小雷对记者说:“ 1983年我就病危了,但躺在病榻上,一个题材缠绕在我心上。我们的祖先——50万年前中国猿人取火的壮举、历尽艰辛的奋斗精神,为什么不能立在舞台呢?那赤裸的身体,强健的筋骨,粗犷的气质,与芭蕾、现代舞有天然结合的能力……”
  病情稍好,她独自一人来到北京,钻进大山,钻进北京猿人遗址周口店山顶洞。漆黑的夜晚,她在大山里奔走,感受到50 万年前的荒蛮,想象中国猿人取火的壮举。
  随后,她到各博物馆收集资料,拜访古人类学家……
  1984年,她写出了《山顶之恋》。
  然而,涂小雷太天真了。一个默默无闻的业余作者,要将自己的剧本搬上舞台,谈何容易。她为此几乎耗费了7 年宝贵时光。
  涂小雷说:“1984年秋初,我带着剧本找到正在北京的《木兰飘香》编导李仲林。他看了我的本子,表示愿意排演,以此剧创新一种舞蹈语汇,即祖先的舞蹈语汇。但他说当时没有‘阵地’; 待有了自己的团,将把此剧作为第一个剧目……”
  3年后,李仲林有了自己的“阵地”。作为一种改革尝试,上海成立了仲林舞剧团。在上海文化局创作中心的推荐下,涂小雷又一次见到了李仲林,谈起了《山顶之恋》。
  “他到我住的小旅馆,详细听我讲述了剧本及设想,与作曲家庄德淳当场拍板,接受我的剧本。9月10日,他拿出盖有仲林之印的协议书,我在上面签了自己的名字。经他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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