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版权备忘录》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中国版权备忘录- 第16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汪国真在广州街头逛书摊,发现了一本正在出售的《默默的情怀——汪国真诗文精选》。这本书明显是盗印的。
  他要买一本作为“证据”。
  这本书的定价是二元九角八分,但摊主要三元一角。
  汪国真感慨说:“自己花高价买的却是自己被盗的诗集。生活就是这样和我开玩笑。”
  此后他又发现了不少新的盗印本。其中有《年轻的梦恋——汪国真诗集》,出版者署名是中国文联出版公司,没有责任编辑,封面还印着“最新、特集”四个大字。中国文联出版公司已郑重声明此书是盗用公司名义印刷的非法出版物。
  还有一本《梦中的期待——汪国真抒情诗精选》,出版者署名是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奇怪的是上面又有一个作者署名叫:针诚。其实它是最不真也最不诚的。
  汪国真气愤地说:“这些盗印本冠以‘最新’,实为最旧;冠以‘精选’,实为胡编。还有的盗印我在正规出版社出版的作品集上的‘致读者’,伪造我的亲笔‘签名’。经过这样的伪装,盗印本具有很大的欺骗性。里面则是粗制滥造,错字连篇,从纸张到印刷、装演、版式设计、校对都不负责任,质量很成问题。这既影响了我个人的声誉,也欺骗了读者。”
  盗印本仍继续不断出来。
  手持盗印本让他签名的人仍络绎不绝。
  “我现在时常感到很困惑。”他说:“对盗印本揭露多了,会影响读者对我的诗集的信任;揭露不够,读者会继续受骗。真的,我不知道面对这些盗印本该怎么办。”
  著名老作家钱钟书先生也陷入了《围城》盗印本的重重围困之中。
  1991年9月的一夭,钱钟书先生意外地收到不知什么人寄来的邮件。打开来,是一本新出版的《围城》。

谁是作品的主人(5)
这本书注明由“河北花山文艺出版社”出版。但老先生并未授权该出版社出版此书。
  书的封面呈银灰底色,左侧是三幅电视剧《围城》的剧照,右侧上方是两个红色大字书写的书名。这种封面设计,与钱老先生唯一授权给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书完全不同。
  很明显,这是一个盗印本。
  在这之前,人民文学出版社也收到一位读者寄来的“河北花山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围城》。其封面是绿色的,没有剧照,版权记录与人民文学出版社的版本相同。社里打电话到石家庄,问花山文艺出版社是怎么回事,得到的回答是:“我们从未出过《围城》。”
  在这前后,人民文学出版社收到了来自山东、黑龙江、河北、内蒙古、上海、浙江、福建、江苏、安徽、江西、广东、湖南、云南、贵州、四川等地的来信和电话。读者和各地出版管理部门纷纷举报,他们那里出现了假冒的《围城》。这些假《围城》大都与人民文学出版社的版本外观相同,其版权页上作者、出版者、印刷厂、发行单位以及版次、书号、开本等标记一应俱全。只是定价大不相同,有定价三元八角的,有三元九角的,有四元七角的,有四元八角的,有四元九角的,有四元九角五分的。据估计,出现在各省市书摊上的《围城》盗印本在十种以上,印数达二百多万册。
  钱钟书老先生一向不为世事所扰,在家里安心做他的学问。但面对着这汹涌而来的非法盗印浪潮,面对着《围城》所遭受的这种大肆“围剿”,他的心难以平静。
  他是很注意自己著作的出版印制质量的。过去出版社出版他的书,封面设计都要经过他同意。书名一般由他或他夫人杨绛女士题写。他认为出版是件严肃、庄重的事情。而眼前的盗印本,粗制滥造,错讹百出,有的整页字迹模糊,有的数页数页地缺漏或重复,而且错字连篇。有一个盗印本印在封底的小说简介仅二百字,就错了四个字,“未婚妻”错为“末婚妻”、“苏文执”错为“苏文纵”。还有的把“犹太人”错为“无太人”、“赵辛嵋”错为“赵羊媚”。有的一长段没有任何标点符号,有的则在文中夹杂一些莫名其妙的符号,如“☆”“?”“×”之类。
  钱先生太气愤了。
  做学问这么多年,文坛上的各种奇闻丑闻怪事情怪现象,他见过的多了,但还从没有见到过这么猖獗的盗印者。这分明是对作者著作权的肆意践踏,对作者声誉的极大拈污,同时也是对广大读者的卑鄙欺弄,对社会文化生活的蓄意破坏。
  他提起笔,给责任编辑写了一封信:“盗印本纸质劣,印刷拙,恶俗封面擅加,而售价昂贵… … 盗印牟利,无法无耻,胆大脸厚,乃至于此!”
  他委托人民文学出版社全权处理盗印问题。
  人民文学出版社在《新闻出版报》报眼位置发表“郑重声明”如下:
  “最近,在湖北、湖南、浙江、四川等地发现不法书商盗用我社名义或以他社声义非法盗印我社《围城》一书。盗印者粗制滥造,抬高定价,借以牟取暴利。现特敬告各地新华书店和广大读者谨防上当受编。我社图书从1988年采用国际标准书号,1991年出版的《围城》 共有三种版本。请各地书店及读者予以识别。对非法盗印者,我社将追究法律责任。”
  这份“声明”还将该社出版的三种《围城》的开本、书号和定价一一公开列出。
  “声明”是1991年2月发表的。但是一直到年底,非法盗印《围城》的浪潮也未平息。
  新闻出版署曾专门向全国各地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发出《 关于立即查缴<围城>盗印版的通知》,要求各地主管部门立即将盗印版查缴销毁。接到通知后,各地管理部门派出检查人员到书刊市场进行清理,对盗印者进行追查,但这仍没有一下子遏制住盗印的势头。
  这期间,人民文学出版社接到武汉市新华书店的电话,电话说武汉的武胜路书刊市场出现了假《围城》,社里赶忙派两位同志直下武汉调查,武汉有关部门也派出七人协助追寻盗印源头,但是终无结果。
  各地的追查线索也都中断难以深究。
  面对此情,人民文学出版社很是无奈。由于出版社对盗印版本占领市场的底数不清,不敢贸然开印正宗的《围城》。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谁是作品的主人(6)
钱钟书先生在多方面的侵权行为冲击下,很难完全静下心来做他的学问。这两年,他除了对非法盗印活动提出严厉遣责外,还委托有关方面打了两场版权官司,一是状告春风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围城>之后》侵权,二是状告四川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围城》汇校本侵权。这后两起版权纠纷,与社会上的盗版活动不同,侵权者是通过对作品的某种加工、某种演绎来达到侵权目的的。
  这就涉及到一种常见的侵权类型,它不是盗版那种赤裸裸的侵权,而是侵权者通过对作品的录制、改编、翻译、汇校等等手段,试图得到对全部作品的版权的控制。严格说来,这些手段仅仅是对作品的演绎,使用者从中得到的仅仅是演绎权,但他们却以作品主人的姿态,隔过作者,将版权独自占有并擅自处理。
  国外的版权专家有这样一个比喻:版权就好比一个人的土地所有权。如果你拥有一块土地,你可以将采矿权出售给A,将兴修水利权出售给B,把公路交通开发权出售给C,但只有你才能决定是否派这些用场,因为你是土地所有者。即使把这些项目的使用权出售了,你仍然被认为是这块土地基本财产权的所有者。
  作品也可以有不同的使用法,可以翻译,可以改编,可以录音,可以表演,但无论如何使用,作品的作者不会改变,作品与作者的关系不会改变,作者对作品的所有权、支配权不会改变。
  然而,我们一些出版者误认为;作品一旦由他们出版,版权就掌握在他们手中。所谓“版权所有,翻版必究”,俨然以版权所有者的身份公告天下,其实这是很无知的表现。翻版是可以追究的,但版权并不归你所有。
  事情错就错在这种无知上,错就错在这种自以为版权所有者而对版权任意支配上。
  国家文物局研究员王世襄花费四十年的精力,编写出两本具有较高学术价植的书:《明式家俱研究》、《明式家俱珍赏》。他把这两本书的出版权授予了一家出版社。之后,这家出版社与香港三联书店签订了合作出版两本书中英文版及文物版的合同。合同规定:出版社将两书的世界各种文字版权转让给香港三联书店。但对作者的一些权益未作规定。
  王世襄本来应以作者的身份在合同上签字授权,但出版社不愿意让他参与:“我们能代表作者,他干吗参加?”
  问题是,出版社根本就不能全权代表作者。作者授权你出版,但未授权你转让到海外。
  王世襄决定收回自己的权利。
  他说:“我要求收回《明式家俱研究》一书的稿件。除已出版的《明式家俱珍赏》中英法文版不予追究外,其余文版版权属于作者本人。不经本人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翻译出版。”
  这位王世襄真厉害。他宁可不出书,也要争回自己的权利,弄清谁是它的主人。
  “撤可以,你赔偿经济损失吧。”
  “赔偿就赔偿。”
  “你赔得起吗?”
  算一笔帐:因撤回书稿给出版社造成的经济损失,给三联书店造成的经济损失,写作过程中由出版社投入的人力物力包括编辑、抄稿、复印、车费、旅差费、劳务费、收藏费,还有借出版社放大的数百张图片,该是多少钱?
  “赔偿一万五千块吧!”
  这个数字把调解人吓了一大跳。
  没想到,王世襄听后没有任何犹豫,用他那洪亮的嗓门说了三个字:
  “我同意!”
  “你拿得出这么多钱吗?”调解人问。
  “拿不出来可以借。再把我逼急了,我让他们赔偿我的经济损失。”
  王世襄要花钱买个明白,看看书的主人到底是谁,版权到底归谁。后来,他自己把翻译出版权授予了香港三联书店,他有这个权利,因为书稿是他个人的。
  

如果不能佣有(1)
· 一百亿美元外汇梦想的破碎   · 计算机软件市场的“蒙面大盗”    · 福建沿海待运的绘画艺术精品        国际图书博览会上的大陆作品    · 洋老板手下的中国动画艺术家   · 发展中国家的严重智力外流
  如果一个人的创作成果不能像他的财产那样归个人所有,而是被人们随意地采摘,那么,就会挫伤他的创作积极性。如果所有创作者的成果都得不到社会的保护,那就会窒息民族的创造性,最终受到伤害的就是民族和国家。
  这不是耸人听闻。中国人关于软件的一百亿美元外汇梦想的破灭,足以说明这个问题。
  应明是我国计算机软件方面的专家。与这个人谈话,你会觉得他的脑子就是一个“软件库”。本来,他可以成为中国大规模软件产业的重要指挥者,然而,他无法实现这个理想,现实逼他走上另一条路——软件版权研究。
  80年代初,电子工业部成立了中国第一家计算机技术服务公司。公司设有一个软件部。应明是这个软件部的负责人。随着计算机在全世界的广泛应用,作为计算机程序和文档的软件的开发和出口具有巨大经济价值。仅美国在北美的软件零售额,一年就达到四十五亿美元。软件贸易在当今技术贸易中占有很大比例。80年代末,国际技术贸易年增长率为,而软件的年增长率为25%。据估计,1988年软件的世界贸易额为五百五十亿美元,1990年则达到八百亿美元。据预测,到2OOO年,信息产业将成为世界第一大产业,达九千亿美元,其中软件将占到55%。
  正是由于软件开发显示出这样辉煌的前景,应明等软件专家对自己的工作充满信心。
  他们希望通过自己智慧的迸发,为公司,也为国家创造大笔利润。
  当时,国内科学界有一个十分乐观的估计。几乎所有人都认为,具有数学天赋的中国人善于开发软件。有例为证:世界的计算机软件开发中,华人起了相当大的作用。世界第一流的计算机软件专家,华人占20%到30%。据此,有关方面预测,用不了几年,中国就可以成功开发并大量出口软件,成为软件出口大国。有人进一步推算出,仅软件出口一项,中国每年可以赚取一百亿美元的外汇收入。
  这个科学的幻想化作巨大的动力,时时鼓舞着激励着应明等软件专家。他们夜以继日研究,于1983年开发出一批国产软件。
  然而,他们的产品没有销路。
  软件征订单如片片入海的雪花悄无声息。摆上柜台的软件无人问津。不仅是应明的软件没有销路,几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