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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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传-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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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我看看。”吴艺珍从高建手中抢走病历夹,她才不相信一个学生能写出多好的病例,再好也不过是仿照她们医生的,还能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不成。

    “……”一通篇记录看完,吴艺珍满脸通红,她虽然心有所不甘,但却不得不承认确实是写得非常好,可以说是病例书写当中的楷模。

    “小吴,有什么意见吗?”似乎每个看完病例的李秋都要问一问。

    “嗯,不错。”吴艺珍心不在焉的答道,就算病例写得好那又怎么样,不过是个实习生,医生注重的医治病人的能力,在这个方面,自己也不见得比她的导师沈倩倩差。

    这个小吴能力不错,只是什么事都放到了脸上,爱憎分明,不懂得与人相处,上次与沈倩倩争职,她败就是败在这一点,李秋语塞,不由接着问其他医生,看到各个看过记录的医生只是赞不绝口而不言其他,李秋额头顿时紧皱。

    “你们就这样?说说吧,你们当中有几个人上个月没有被返还病例要求修改的?”李秋望了望那些低下头的医生,继续道:“上个月,我们科被返还数量仅次内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扣你们的工资还是小事,你们走出去就不怕在其他科室面前丢脸吗?”

    附属医院有个专门统计各个医生的病例书写的,一经发现病例书写不合格,立即记录在案并返还修改,同时按被返还数量扣相应的工资。

    虽然同为一个医院,各科医生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相处起来看似融洽,但暗里各科室却争得你死我活,比接病人的数量,树立科室口碑等等,当然,这些免不了一些相应的利益在内,比如按科室收益排名颁发对应的奖金……

    “你们真是越来越不像话了,什么都让学生做,能偷懒就偷懒,病例都不去看看修改下再交上去,我也知道有时候你们很忙,可是忙不是借口,我就不相信你们抽不出一点时间来修改下病例……”

    李秋忽然发飙,那些不小心被返还过病例的医生不敢接话,其实谁想被扣工资呢,只是病例多让实习生帮忙写,有时忙不过来,来不及修改或者忘记修改了,等被返还下来已经来不及了。

    查房变成了训话,而且还是ICU病房里,这病房里多数是重度晕迷中的病人,这样下去难免会影响到病人的休息。

    属下出错,王东峰这个新任主任也难辞其咎,他脸上不免尴尬阻住李秋,劝道:“李老,我们先回办公室再说。”

    回到办公室,李秋也没有再抓住这个话题不放,只是看了那记录叹了几口气,当众又表扬了余晓香。

    一向和蔼和亲的老主任怎么忽然变得严肃,口口声声都在批评众人,当时余晓香可吓得心惊胆战的,没敢插嘴,等到李秋静下来了,她才鼓起勇气站出来,期期艾艾地解释道:“主任,那记录不是我写的……”

    “不是你写的那是谁,我今早明明看到你写的?”李秋疑问,这其中也有隐情?

    “其实……是我写的,也不全是我写的,不过大明……程龙他修改过了。”

    程龙?又是程龙!众人的视线又聚在了程龙身上,带着不一样的目光。

    这几天来科室的聚焦点貌似都集中在自己身上了,这个可不是个什么好兆头,还有几天就要结束实习离开这里了,呃,我只想顺顺利利结束实习,可不想惹下什么麻烦,可程龙有意无意避开众人的目光,胡乱鼓捣沈倩倩办公桌上的文件。

    “噢?”当事情再次扯上程龙时,李秋却沉默了。

    其实从一个病例书写也可以看出一个人的部分能力,也许也只有这样才能解释昨晚程龙带给自己的惊喜吧,就连老沈这个当院长也对其青眼有加,看来是平时不甚表现吧,不然自己也不会昨晚才知道有这么一个能干的实习生。

    “好了,大家都坐下,小倩暂时还不能回来,我们分配下小倩的病人。”李秋让下属都坐下,接着问余晓香道:“余晓香,你们现在有多少个病人?”

    余晓香想也不想就答道:“12个。”

    “胡大富就先交给小吴,其余的……”

    李秋这样安排有他的意义的,吴艺珍和沈倩倩一样,擅长心血管外科,移交胡大富给吴艺珍是最好的选择,其他病人也一样,按各个病人的病症分给相对应的医生。

    接着是安排余晓香和程龙的新导师,鉴于余晓香是女孩子,又对胡大富的病情比较熟悉,李秋把余晓香分给了吴艺珍带,对程龙分给哪个医生正左右为难时,高建自告奋勇接下了程龙。

    只要不是分给吴艺珍,程龙也无所谓跟哪个医师,不过能跟高建程龙还是有些窃喜的。高建喜欢带实习生,现在加上他,高建带的实习生竟高达四个了,这样的话他这个新转过去的,什么事都轮不到他做吧,那不正是合他意!



………【第010章 实习篇:风骚的阿秀】………

    第010章实习篇:风骚的阿秀

    院里规定值班之后,第二天下午可休息半天时间,也就是程龙下午可以不用来医院,跟着高建熟悉了下高建的病人之后,也正好到了中午下班的时间。

    如平常一样,程龙准时离开医院,转过一条街来到一个叫福来多的大型超市,此时正是超市买卖的高峰期,收银台前排着几条长龙。

    程龙在超市门前东张西望时,一位保安在一个收银台边向他招手,大声喊着:“龙哥,龙哥,这边!”

    保安大概看起来很年轻,二十上下的年纪,身穿着灰蓝色的制服,人显得特别精神。

    程龙看到这个保安,大步迎了上去,远远就向那个保安说道:“小飞,你还没有换班?”

    “马上了,那个哥们吃好饭就马上过来换班,龙哥,今天早上没有见你出来呀?”保安见了程龙似乎有些兴奋。

    程龙道:“凌晨有个手术,所以没有去,小飞,菜买好了没?”

    “都在这里,龙哥,给你。”保安从收银台下面提出一个大塑料袋子递给程龙。

    程龙接过袋子后看也不看,一边往裤袋里掏一边道:“总共多少钱?”

    “八块五毛。”那保安搓着手,嘿嘿笑了几声。

    “八块五毛是吧……戳,我的钱呢?”程龙翻遍了身上的口袋,却发现钱夹根本不在身上。

    不是掉了吧?自己可没有掉东西这个习惯的,还是凌晨匆匆忙忙赶出门忘记带了?但愿不是跌掉了,钱夹里的钱还是次要问题,那里面有身份证银行卡的,补办新的那手续很麻烦的。

    保安见程龙脸色不对,连忙问道:“龙哥,怎么了?”

    “钱夹不知是跌了还是忘记带了……”衣服就那么几个口袋,再翻页翻不出什么来,程龙放弃了摸索寻找,心中暗忖:自己一向都没有那么马虎的,都是最近那个梦给折腾的,闹得自己精神不济,对钱夹的印象一点都没有。

    “这些小意思啦,龙哥尽管拿回去,当我请客好啦。”

    “那我不客气了,我先闪,改天有机会请你搓一顿,再见。”

    “拜拜。”

    自己买菜煮饭,实习以来程龙也习惯了这样的生活方式,外面的饭菜太贵,连个快餐也要上十元,而且还非常难吃,自己做饭虽然花费时间,但合胃口又省钱,相较起来,还是自煮划算得多。

    程龙扫兴的一边走一边乱踢路上的花花草草,悲叹自己最近老走霉运,现在连钱夹也给弄丢了。

    保安名叫米小飞,也算是程龙在忠山市所认识不多的朋友之一。

    由于每次买菜都遇到下班高峰期,而医院中午休息时间又不长,程龙不想在买菜时耽误太多时间,正好米小飞在这家超市当保安,借此方便,下班前把要买的菜用短信发到米小飞手机上,让其预先买好菜,他直接去拿菜,从而方便许多。

    不到半小时的时间,两菜一汤摆好在桌上,程龙哼着小曲走到一个卧室门前,大力敲了几下门,喊道:“阿秀,起床吃饭了!”

    “阿秀?”许久未见里面有所反应,程龙感到奇怪,难道今天不在?

    程龙推门而入,房里空调嗡嗡的扇动着,一股冷气直透程龙体内,忽然从厨房高热场所进入如此低温的卧室,他不禁打了个冷战。

    见床上的被子高高隆起,程龙上去一把锤了下去,一边拉开被子一边喊道:“戳死,还睡!快点起来吃饭了。”

    “你先吃,我再睡一会……”床里的人扯住被子不给拉开,一个充满困倦的声音从里透出。

    “是不是想我用老规矩叫你起床?”程龙气不打一处来。

    “老大,你还要不要人活呀,我才刚睡……”被子掀开,从里头露出一个长发乱成一窝,眉目清秀的年轻人。

    “我戳,是你叫我叫你起床的吧,快点。”

    几乎每天都这样的起床经历,古今赖床到处皆是,可他从没有见过这么个人赖床的,明知道自己赖床,所以才叫他提醒的,谁知道最近这个**成了每天午饭前的插曲。

    “我知道,但你也不用那么叫吧……妈呀,好冷!”

    “戳死,你又裸睡……”程龙别过身去。

    “裸睡有益身体健康,我一向都是这么睡的,你要不要试试……”

    “健康?瞧你这排骨样,就怕睡出什么病来,我看以后你每天早晨跟我去晨练好了。”

    “我可没有你那么变态,一大早没事就自虐,哈啾……出去出去,好冷!”

    “谁要你把空调开得这么低,早晚会被冻死!”程龙叹了口气,摊上这样一个朋友真是自讨苦吃。

    他不由想起第一次遇到阿秀的场景,那时他才到学校不久,一晚在医学院内见多位男学生围住一长发女生动手动脚,一时不忿就上演了英雄救美行动,当时被救主角就是阿秀,事后得知阿秀全名叫谢圣秀,忠山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系大二学生,在医学院里惹到了人,被几个流氓学生为难,幸好遇到他才得到解救……

    在这之后在阿秀就赖上了他,目的就是再发生这样的事,程龙能在医学院保护他不受侵害,程龙受不住阿秀的死缠不休,也就随他而去了。

    相处久了,程龙才发现其人才艺两绝,才是口才,社交能力非常强,在管理学院上至教师下至学弟学妹大小通吃,艺,是文艺,能歌善舞,特别是能文,传说是非常有名的网络写手,写过几本叫好又叫座的长篇文章。

    性格外向,喜好溜进美女众多的医学院把美眉,但却万千花丛过,片叶不粘身,至今仍还保持单身中,其美名其曰为不为一棵树而放弃一片深林。

    为了方便到医学院狩猎,这个家伙竟然宁愿坐公交车去管理学院上课也要选择在医学院附近租一套房子住,从而可知,此人热衷狩猎之程度了。

    呃,上次他在医学院被围殴事件就是因他把人家的马子所引起的。

    当然,别误会了,阿秀性取向绝对没有问题,货真价实的男同胞,只是样子比较秀气,加上一头长发飘飘,很像女孩子罢了,这一点,程龙每次想起都非常丧气,别人都英雄救美,他可是救了拖油瓶,而且还是个男的。只是日子久了,程龙也大致了解这个脸皮够厚的新朋友,玩世不恭,花钱不知轻重,钱包一厚必到一些档次酒店吃喝玩乐,虽然惹得一身腥,但每次都尽量避免牵连到他的朋友。

    程龙逐渐接受他出现在自己的生活范围内,至少在校三年,程龙唯一能倾述心里话的对象也只有他一人而已。

    程龙进入实习阶段后,全部实习生都得搬离学校宿舍,听从医院的安排,谁知程龙实习的附属医院并没有地方安排实习生入住,附属医院的实习生必须自己找地方住。

    附属医院和忠山医学院就隔着两条街,整个地区属于市区黄金地段,那房价简直比黄金还贵,就是一个单间,每个月的租费比程龙的伙食费还要多上一倍。

    这点让程龙有些为难,他家里经济不是很好,能交齐学费都有些费劲了,每个月的伙食费还是父母省吃俭用才得以留给他了,如今要他自己租房,无疑是雪上加霜。

    这时候,谢圣秀就显示出他作为程龙在校唯一朋友的作用了,热切邀请程龙去他住的地方合租。

    其实,在这之前,谢圣秀已经不止一次邀请程龙和他合租了,合租?开玩笑,这套两室一厅,房租可是四位数的,程龙绝对是负担不起的。

    当然,程龙也知道谢圣秀是直接付年租的,就算他入住也不会收他的房租,只是他不想安于他人屋檐下,何况他去过几次谢圣秀住的地方,每次都有美眉在场,相当的不方便,所以程龙也就一直没有答应,宁愿住在学校最便宜的老宿舍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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