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能受,只愿小侯爷不要再丢下平安不管……”
是谁说过,古代女子都是以含蓄唯美的?书华暗地里不住地呼唤孔子大人,这么一位高贵的郡主居然都可以光天化日地向男子表白,而且那个男子还是已经订婚人士这……这难道都没人来管吗?没王法了啊
听到书华的话,西王妃的脸色已经变得很黑了,再见到自家女儿还这般不争气,更加是气不打一处来:“你当真要给人做小?你当真可以不顾王府的颜面,去给人家做那等下溅的妾室?”
平安郡主犹豫了一下,她又看了小侯爷一眼,下嘴唇咬得更紧了:“只要能陪在子墨哥哥身边,平安做什么都可以……”
就在西王妃气得快要晕过去的时候,小侯爷终于张开了他那张金贵的口:“候府立有规矩,不得纳妾不得娶侍。”
这一下子,就连书华也愣住了,她怎么都没想到,堂堂庆远候府竟然会有这种规矩?不是说在古代,大多数贵族人家不是除了比家事比钱财,就是比妾侍比姬妾吗?
骗人骗人,她再一次气愤自己被历史的表现给蒙骗了
小侯爷瞥见她先是诧异后是恼怒的表情变化,心中也是觉得很奇怪,不娶妾侍这事儿对她而言不是该很高兴的吗?怎地她会露出那种诡异的是表情。唔,还是父亲说的对——女人心,海底针……
平安郡主在听到小侯爷的话之后,脸色瞬间就变得煞白,她几乎是不敢置信地望着小侯爷,眼巴巴地再一次问道:“子墨哥哥,你……你是在开玩笑吗?候府何时有过这种规矩?就算有也没关系,平安可以去求太后下旨赐婚……”
“你觉得我像是在开玩笑吗?”淡淡的语气,面无表情的脸色,他的每一个字都如同利剑,直直地刺入了平安郡主的心脏。
她的眼泪慢慢流出眼眶,可爱的小脸蛋上满是泪痕,梨花带雨的模样着实令人怜惜。只可惜眼前的男人不是个多情的人,他看着平安郡主的眼睛,一直都很平静,饶是见到她哭出来,也只是静静地看着,竟然是完全的无动于衷。
等到她哭得差不多了,小侯爷这才不咸不淡地说了一句:“我讨厌爱哭的女人。”
书华眉角一抽,这个男人真是欠抽当她再看向平安郡主的时候,果不其然,郡主在经过短暂的呆滞之后,哭得更加的凶了。
左瞅瞅,右瞅瞅,都没见到有人上前劝一句,急着要回家的书华决定当一回圣母,掏出一块手帕递了过去,顺便再问问是否能让一让路,他们这样子都挡着她上马车的道了。
奈何她的话还没出口,那平安郡主就率先抢走了她手里的帕子,毫不领情地扔了出去,气呼呼地瞪着她:“不用你假好心”
说完,她捂着脸跑开了。西王妃见状,虽然心中恼怒,还是不得不叫人赶紧追上去,可千万别让她这个宝贝女儿闹出什么事儿才好。
瞅着她们相继离开的背影,书华表示很意外,怎么自己的目的这么快就达到了?
未免麻烦卷土重来,她赶紧捡起被扔到地上的帕子,拉着二哥就爬上了马车,招呼马夫快些走。小侯爷不知道她这般匆忙所为何事,却也没有多问,也迅速地翻上了自己的白马,他看了眼入黑的天色,驱马来到马车旁边:“可否让子墨送你们一程?”
不等书华说话,她二哥就抢先应了下来:“那就有劳小侯爷了。”
第42章躲不掉的缘分
马车里,书华朝外头抬了抬下颚,压低声音问道:“咱们不是有马车接送吗?何必还要劳烦小侯爷。”
“人家也是一番好意,何必阻了人家的兴致,”二哥将她从头到尾地看了一遍,眼中含笑,那般暧昧的神态分明就是在说——早晚都是小两口,做什么还装得这么生疏?
关于自家二哥的这个态度,是从她上次被小侯爷救回来开始的。她还记得,自从自己被误认为舍己救情郎之后,不论她怎么解释,都没有人相信她,不仅如此,还有人说她这是在害羞,是在为小侯爷挽回面子。更让人可气的是,这些话不仅仅是沈家人在说,就连整个汴京城都在说如今满城都晓得沈家三小姐是个痴心女子,为了爱郎连小命都可以不顾,如此凄美决绝的爱情故事,又不知道羡慕死了多少深闺少女。
更有甚者,还有人将此事编成了话本,在茶楼街巷之中当做传奇故事来传。什么情深意切,什么生死绝恋,什么伉俪情深……一时之间,书华再一次被推向了舆论的风尖浪口,成为了人人皆知的爱情标兵
当真是越描越黑,书华此刻是有口说不清,到最后被逼得只能装疯卖傻,只要一提起小侯爷的事情就开始顾左右而言他,这才稍稍平复了家里那些人的试探与猜测。至于外面的那些闲言闲语,她反正也很少出门,耳不听为净,直接忽略掉
然则,话是这么说,但麻烦还是少不了的。比如说自家二哥,每天都要去翰林院为皇帝打工,免不了要听到那些同僚们的闲言碎语,听得多了难免有些尴尬;三房与四房偶尔也会上门一趟,时不时地将这事儿发出来讲一番,直到讲书华的人品性格言行全部批评得一无是处时候,这才觉得满意了些;还有庆远候府那边,书华不清楚未来的公公婆婆会怎么想,但猜着也不会高兴到哪里去……
那一段时间里,书华只能天天躲在家里发奋图强,努力学习女红与规矩。她直到侯爷夫人定然会向那两个嬷嬷打探自己学习的状况,她也只能靠着自己的努力,稍稍让侯爷夫人宽心一点,对她的印象转好一点。
她认为,人民八卦的热情是有时限的,时间一长,这八卦被炒得次数多了,口味不新鲜了,自然而然就会被人们遗忘。所以,她一直都很低调地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远离八卦与舆论的中心,直到事情慢慢淡去。
可是眼下,她千躲万躲的人,竟是在这里碰上了?这要是被某些有心人瞧去,免不了又要说她与小侯爷破镜重圆情深意重相约白头偕老之类的狗血闲言,那她之前的努力可就全都白费了
一想到这里,书华忍不住又叹了口气,当真是躺着也中枪,这子弹怕是长了眼睛专门追着她跑吧?
“想什么呢?”二哥敲了下她的脑袋,似是猜到了她的想法,促狭的笑容散去了些,“让小侯爷送一送,很多麻烦就能自动消失,你若觉得实在别扭,就让他先回……”
“不用了,我只是心态一时还没调整过来而已。”书华微微笑着,对于嫁人这件事情,她直到目前也只是将它当做一件定在行程上的安排来看,至于嫁人之后的生活,还有怎么与那个人相伴终生,怎么与那个人的父母和睦相处,这些都是她暂时还无法想象的事情。
单身了这么多年,忽然叫她把自己的床分出一半,她着实有几分不安与紧张。
幸好有孝期在前面顶着,还有六年的时间足够她去适应和面对,不知道是哪位伟人说过,习惯这种东西没法子一下把它扔出窗外,但至少可以一步一步地赶下楼梯。唉,慢慢熬吧……
又一次的叹息,令二哥的脸上浮上几分担忧,他尽量放缓语气,小心翼翼地开导她:“小侯爷是个不错的人,而且庆远侯也是个品性正派的人,侯爷夫人看起来也还算是亲切,候府之中也没什么膈应人的事情,完全不用担心妾侍的问题。你若嫁过去,断没得亏吃……”
“二哥,”书华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你妹妹我还没嫁呢,你现在就开始一个劲儿地夸别人,这日后我若真嫁了过去受欺负,保不准你还给我胳膊肘向外拐”
二哥又给她敲了一下:“尽瞎说,这还没嫁过去呢,你开始自己诅咒自己,这让我以后可怎么放得下心”
“放不下那就别放咯,干脆就将我一直留在身边好了,反正沈家的米粮存了不少,多我一张嘴应该不至于饿死很多人吧?”
“还给我胡说”二哥越说越气,大有怒其不争的气愤,“你一个姑娘家的,若是一直不嫁出去可怎么像话?养你虽不成办法,但女人若是没得个归宿,始终会招人闲话的。
他话虽这么说,但眼里的笑意却是有增无减,显然是书华的马屁拍对了地方,让他很是受用。
就在书华准备再多拍几个马屁的时候,马车停了下来,沈书才撩起车帘子观看,才知道是到了沈家。他向书华解释,此刻已经天色入黑,城门早已关闭,暂时无法出城,只能暂且回到沈家过一夜,明早再让人将她送到城郊水榭。
说到这话的时候,他不忘又看了小侯爷一眼:“不知小侯爷明日可有空?”
小侯爷老实地点头:“陛下过两日要去围猎,父亲被派去安排猎场守卫之事,这两日只需要练练箭,其他的训练暂时不需要。”
沈书才呵呵一笑,眼中泛着狡黠的光芒:“明天我还要去翰林院,送书华出城的事情可否请你代劳?”
书华一愣,刚好张口说话,那小侯爷就很快地答应了下来:“没问题,明早辰时我会亲自过来。”
沈书华满意地点点头:“再次有劳小侯爷了。”
“举手之劳。”
这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很快就将书华明日的去向给定下来了,直到小侯爷驾着白马绝尘而去的时候,书华还是没有插得上一句话。对此,她表示怨念很大,一张脸都快郁闷得皱成肉包子了。
她明白二哥的用意,经过上次的事情,西王府对沈家与庆远候府的敌意已然确定。如今她又明着和平安郡主干了起来,还让西王妃在太后面前失了面子,这梁子越结越深,西王府定然会怀恨在心,保不准就回故技重施,再将书华绑架一次。
西王府是皇亲国戚,是一棵沈家暂时无法撼动的大树,为了确保万一,还是让小侯爷随行身边会比较安全。这样的安排是很妥当,但书华这心里就是免不了要小小地纠结一下,至于她到底纠结的是什么,这一点连她自己也搞不清楚。
当天晚上,书华在君庆诧异的表情中回到兰苑,简单将事情叙述一遍之后,她就赶紧洗了澡换了衣裳,一骨碌地钻进了被窝里头,借着白日里奔波积累下来的疲惫,她很快就睡了过去。
第二日,书华刚用过早饭,小侯爷就骑着他的白龙马来敲门了,看了下时候,不偏不倚正好刚到辰时。
守时是个好习惯,一定要好好配合。书华麻利地收拾好自己,告别了二哥与君庆,再次爬上马车,与小侯爷一道往城外走去。
清晨的大街上,非常的安静,尚未来得及散去的晨雾还笼罩这座城池之上,好似美人脸上的薄纱,朦胧飘渺,叫人看不真切。
书华靠在车厢上,听着车轱辘滚在地上发出的声音,还有旁边传来的马蹄声,一下一下地敲打着地面,节奏平稳,听得人莫名觉得安心。
书华坐得久了,又没人与自己说话,觉得有些闷。她悄悄掀起车帘子的一角,往外瞄了几眼,干净的大街上偶有几顶软轿与自己擦身而过,他们其中有些是朝中官员,此刻正赶着去上朝,轿夫的步伐难免有些急躁。
在马车的旁边,不远不近地跟着一匹白马,马上的小侯爷挺直腰板,青丝高高束起,发烧垂直腰间,随着白马前进的脚步,那些发梢有一下没一下地跳跃,如同轻盈的蜻蜓。
他一直目不斜视地看着前方,只留下一个侧影给书华,俊朗英挺的侧脸在晨曦中熠熠生辉,带着不同于寻常富家子弟那般的威仪与坚定。
书华回想起自己第一次在茶楼里听到关于他的故事,说他少年得志,不禁领兵上阵,还一人独闯敌方阵营,被人夸得勇猛无敌。如今一见,原来也只不过是个十五六岁的普通少年郎,只是那双眼睛比普通人要多上几分沉静与安宁。
或许正是因为经历生死,知道了战争的残酷,所以能更加体会到和平的美好。也许在别人眼中不值一提的普通事物,放在他的眼里,指不定就会成为至关重要的珍宝。
唔,该说他是少年早熟呢?还是该说他心性敏感呢?书华无奈地笑了下,目光一扫,却定在路边上一个卖身葬母的年轻女子身上。那熟悉的模样,不正是当日在危难关头结识的珍姐吗?
第四十三章人心隔肚皮
书华让马夫停下车,撩起车帘子从车上下来,旁边的小侯爷见状,也跟下跃下马,静静跟在她身后。
书华来到珍姐的面前,此时的珍姐穿得比上次还要破烂,蓬头垢面,狼狈不堪,头上插着根稻草,身后摆着个蒙着白布的女尸,身前挂着个牌子——卖身葬母。
书华很干脆地拔下那根稻草,柔声道:“起来吧。”
珍姐缓缓抬起满是泥垢的脸,望向书华,在经过短暂的呆滞之后,猛地睁大了眼睛:“怎么是你?”
书华笑笑:“正是我。不想隔了这么些日子,居然还能再次相见,倒也真算得上是缘分了。”
看见她身上精细的衣裳,还有她身后的马车及仆人,珍姐再次确定了自己上次的猜测没有错——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