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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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仙- 第5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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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不要,打死也不要。”

“我这可是赔本的买卖,过了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了,我们小店可以预订,别看你现在不需要,以后肯定会需要。”

“你说你书生打扮,不好好做你的书生考取功名,你说你做什么棺材铺的买卖。”

“我家祖传十代都是做棺材铺生意的,子承父业。”

“好吧,有没有兴趣喝几杯?”

“乐意奉陪。”

“话说你到底要不要去我那里坐坐,预订一下可否?我给你选一口好的。”

“你我”叶临风更加无言以对,暗自惊叹,世间少有如此奇葩。

第一百章卖棺材的书生

叶临风跟那位书生找了个地方换了身衣裳,不过并不是那位书生说的寿衣。

“兄弟,我请你喝茶去。”

出了妖坛往东是一处小镇,小镇民风淳朴,景色秀丽,也正是在这小镇中遇到的那位世代以卖棺材为生的书生。

“小二,来一壶黄茗,再来几碟佐茶的小菜。”叶临风招呼着小二,要了一壶茶几碟小吃食。

“来咯,两位客官您请慢用。”店小二将毛巾搭在肩膀上,将茶与小菜端了过来。

“老兄,你要买棺材还是买寿衣?”书生见叶临风带他来喝茶,以为他的生意要来了。

“我什么都不买。”叶临风将刚刚沏好的黄茗给书生斟满一杯。

“不买?不买你请我喝茶干嘛。”

“不买就不能请你喝茶吗?”

“我以为你买我棺材你才会请我喝茶。”

“我为什么非得买你棺材才能请你喝茶。”

“总之,你请我喝茶就必须买我的棺材。”

“好像不是这个道理吧,哪有买人家棺材还要求人家的。”

“也对,好像是我请你喝茶,你来买我的棺材才对,好吧,那这次我请客。”

书生看起来衣着朴素,一身湖蓝色长衫被洗的发白,一双青色布鞋的鞋底被磨得很薄,不像是能够请的起黄茗茶的人。

“算了,算了,还是我请吧,咱说好,我不是要买你家棺材才请你喝茶的,我这个人就是喜欢广交朋友。”叶临风说道。

“老兄,你为何要如此卖力的推荐你家棺材铺的棺材,你一个书生不好好在家读书怎么在大街上推销起你家的棺材来了?”

叶临风有些好奇,于是向书生问道,捏起白瓷茶碗,细细品了一口。

“怎么不能,老汉都去推车,和尚都去妓院了,我为何不能再大街上卖棺材。”书生也斯斯文文的喝了几口茶水。

“看你挺斯文的,你卖棺材就卖吧,干嘛非要到大街上去卖呢。”叶临风问的这个问题并非鸡蛋里挑骨头。

“唉!一看你就是外地人吧,难道你不知道我们这个小镇叫做长生镇,并非真的就是长生不死,而是一般人不出意外的话都会活到一百好几,有的甚至活到了接近两百岁,我们棺材铺卖的就是棺材,你说我们家的生意能够好到哪里去?”

书生解释了一番,继而羞羞答答的喝了几口茶水润了润喉咙。

“原来如此,既然棺材卖不出去,那为何还继续卖呢,何不苦读十载好考取功名,到时候金榜题名、名利双收岂不快哉?”

叶临风说的倒是实话,既然棺材铺的生意做不下去,那么为何还要继续卖棺材。

“考取功名?现如今的南岭成化王朝政治**、贪官污吏横行,官官相护、弹冠相庆、暗箱操作实属平常。成化王朝德政陛下荒yin无度,无心朝政,无心江山社稷,我就算苦读寒窗十载也斗不过那些家境殷实有后台有背景的考生。”

书生说到这里竟是有些激动,手中茶杯中的茶水晃了几下,险些洒出来。

“不知老兄有没有心思跟着我做事。”叶临风终于说出他请书生来喝茶的目的。

“这个我上有八十多岁老父老母,上上还有一百多岁的祖父祖母。我要是跟着你做事,那他们不得喝西北风去。

叶临风一阵无语,他很惊讶,书生说他老父老母八十多岁,他看起来也就十**的样子,他老父老母可真够厉害的。

不过他还是耐心的对书生解释道:“银子嘛,好说,只要你肯为我做事,银子自然少不了,目前你只需在家卖你的棺材,等到我需要你的时候自然回来找你。”

说完,叶临风掏出一锭金子放在饭桌上,之前在妖王傲天的陵寝搜刮了不少宝贝,加之与古斋玉石坊做的那批买卖,叶临风如今可是一位腰缠万贯的富翁。

“那我总得为你做些什么吧。”书生毫不客气的拿起那一锭金子说道。

叶临风对这位书生有些欣赏,至少可以肯定不是一个读书读呆了的书呆子,既然果断拿起了金子说明他是一个聪明人,没有那么迂腐。也有可能他真的是穷疯了。

“会下棋吗?”叶临风问道。

“臭棋篓子一个。”书生应道。

叶临风早已注意到之前书生手中拿的那本棋谱,那本棋谱是最便宜最普通的棋谱,一般市井之中比较常见。

而叶临风正是看中了这一点,因为往往市井之中有很多高雅之堂所缺少的经验,或者说耍赖。

他并不是要书生去给他下棋,而是日后要有妙用,他有一个计划,是猪毛毛让他这样做的,也是为了完成混元道尊与度亡道尊的心愿。

“就这么简单?”书生有些吃惊道。

“不,这不简单。”

“是啊,也对,这的确不简单。”

能把一件简单事情做得完美的确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下午5点,下午7点,晚上九点,三更)(修改一处,上一章说天妖弓至少命盘境才可拉动,改为对于一般人来说至少在命盘境。像叶临风这么一个变态,就不能以常人来论了。)

第一百零一章一支穿云箭,千军万马来相见

“聊了好一会儿了,还不知道兄台大名。”叶临风放下白瓷茶碗,抬手抱拳说道。

“耳东陈,百鸟朝凤,敢为人先。”书生也作揖说道。

叶临风愣了一下,说道:“兄台是叫陈百敢还是陈百为?”

书生摇了摇头,笑而不语。

“陈百人?”

书生摇头。

“陈百先?”

书生再摇头。

“那么,陈鸟人?”

书生继续摇了摇头,而后就像看傻子一般看着叶临风。

“好吧,兄台请赐教。”叶临风有些不好意思道。

“哎呀,这么一个风骚的名字你都猜不出,陈凤先。”书生似乎很爱这么名字。

“小弟一叶知秋的叶,玉树临风。”叶临风说着自己的姓氏与名字。

“长得是挺玉树临风的,敢问是叫叶玉树呢还是叶临风。”陈风先问道。

“兄台你觉得呢。”叶临风也像看傻子一般看着陈凤先。

“好吧,来喝茶。”陈凤先也觉得这么问题有些白痴,于是改了话题。

“如果你需要我的帮助,那么怎么才能找到你,我乃一介凡人,可不会修行。”

“这个好说,一支穿云箭,千军万马来相见。”

“哦,原来如此。”书生陈凤先顿时心领神会,低头喝茶,心想你奶奶的不就是一破爆竹嘛,还千军万马。

“小弟我还要前往东原,以茶代酒,当作辞行酒,我先干了。”叶临风举起茶杯,一饮而尽。

“不去我那棺材铺坐坐了?”

“不去了。”

“那好吧,兄弟保重,来日相见,我陈凤先定当先干三大白,不醉不休。”陈凤先说罢,将杯中茶水干了。

叶临风起身前往东原陵州老家,那里有生他养他的混元仙宗,有最敬爱的师父破云子,有从小玩到大的几位师兄,有柳州的敲花魁,还有在寒山寺整日撞钟的刘老本。

叶临风行了半月,已经来到东原西南部与南岭东北部接壤的地界,来到一处叫青梨矶的地方,天色已晚,想找个驿站或者客栈歇息一下。

“我需要一间客房。”叶临风来到这个地方唯一的一家客栈对店里伙计说道。

“我也需要一间客房。”正好此时进来一位游侠模样模样的少年,他也要住店。

“不好意思,两位客官,小店就剩一间房了。”

“没有别的房间了吗?”叶临风几乎与那少年游侠同时问道。

“真的就只剩一间房了,而且我们这处小地方就只有我们一家客栈,此地处于东原与南岭交接地带,战事频繁,胆小的都不敢在这里开店,这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买卖啊。”店里的伙计寒暄道。

“那么,这位少侠,你不介意我们挤一挤吧。”叶临风对那位少年游侠说道。

“当然不介意,本来就是公子您先到的,公子毫不吝惜,在下佩服,是个大度的人。”

“大度称不上,那我们就凑合一晚吧。”叶临风说道。

夜深了,两人都没睡着,于是为了打发时间聊了起来。

“公子是要前往东原吗?”那位少年游侠问道。

看这位少侠的模样打扮很是普通,甚至有些寒酸,粗衣旧鞋,一柄普通长剑,剑鞘被磨得很光滑,看来经常用剑,就是不知道剑术造诣如何。

“正是,不瞒你说,我是出生在东原陵州,但是由于一些原因,只在那里生活过几年的时间,其余的时间都是在亡命天涯。”叶临风并不忌讳说出这些,见到和自己脾气的人一定要坦诚相待,这是交朋友的必要之策。

“难道像公子这般玉树临风的人境遇也如在下一般凄惨?”游侠问道。

“我被人追杀是因为我识海之中有一样东西他们想得到。”叶临风将此隐情说了出来。

“难道公子您跟我一样识海之中也是有混元仙精?”令叶临风没有想到的是这位游侠竟然说了这样一句话。

叶临风有些惊愕,没想到此人也是跟他境遇一样。

“我比你还要惨,我识海之中的是混元母精。”叶临风说道。

“公子是叶公子?”少年游侠大吃一惊道。

“正是。”叶临风想要如此人交心,所以并没有隐瞒自己的身份。

“在下刘太师。”只听少年游侠说道。

“太师?”叶临风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难道这个少年游侠是太师?

“公子见笑了,我家境不好,我父母想让我从官做个文官,要做那正一品,于是我一出生就给我起了这样一个名字,却万万没想到我对剑术游侠感兴趣。”游侠说道,有些不好意思。

“我还以为你真的是哪里来的小太师。”

“公子今后有何打算?”刘太师问道。

“我打算先回趟东原,然后去游历一些地方。”叶临风说道。

“也好,我打算去往南岭历练,那里有我的一个师父。”刘太师说道。

“我想我以后肯定会需要你。”叶临风说着,扯了扯被子,明天就是除夕了,天有些寒。

“同是天涯沦落人,公子是个大度之人,非常适合交朋友,需要我的话我刘太师定当赴汤蹈火,只是我们怎么联系?”刘太师说道。

叶临风微眯着一双羡煞旁人的丹凤眼,笑着说道:“一支穿云箭,千军万马来相见。”

没想到刘太师竟然也跟之前的陈凤先一样心领神会道:“原来如此。”

(下午5点,下午7点,晚上9点,共三更,加油)(陈鸟人,刘太师,哈哈,梅子喜欢这两个人的奇葩名字)

第一百零二章梧桐坠

第二日,叶临风与刘太师告别,继续赶往东原陵州。

师父说过,泡妹子要像泡茶一样,道理是这个道理,但是我可不能学他老人家,家里有个小妖精,要泡也只能泡她,这是原则,除非秋水她同意我泡别的女人,不过这好像是不可能的事情,那要是有别的女人粘着我怎么办,毕竟我太英俊了。总之呢,绝对不能负她。

叶临风边走边想,全然不像一个闯荡江湖的lang子,倒像是一个还未成年的孩子,不错,他就是一个孩子,今天是除夕,过了今晚就满十七,只不过他要比所有孩子经历的事情要多。

街上爆竹声声,好不热闹,叶临风孤身一人,难免有些落寞,背着一柄捣衣棍一般的无锋无刃木剑,只身闯荡江湖。

行至弱水处,叶临风停下来捧了几口水喝,弱水乃东原与南岭交界地带的河流。

此处并无村落,荒野中见不到一个人影,这河水凉极,叶临风送到口中之后在口中暖了一下才咽下喉咙。

喝了几口水准备再次启程,想要在正月十五之前赶到陵州老家,却见迎面走来一人。

那人是一位女子,绿袍红鞋,一双凤眼冷艳高峻,眉梢略带冷意,发髻上插着一枚金钗,金钗状似梧桐叶。

“叶萧萧!”叶临风立刻认出此人,正是天启仙宗的天才人物叶萧萧,那日他被困在囚笼阵中,见过此人跟宫白交过手,手段阅历皆是不俗。

“你还认得我,记性不错哦。”叶萧萧说着,挑起一双冷眉。

“怎么少了一人。”叶临风面对叶萧萧的挑眉,他沉着应对,此时他足够有能力跟这位天启仙宗的天才战上一场。

“你说云武吗?分头行事找寻混元仙精总比一起找寻要快得多,况且云武缺乏历练,让他独身一人闯一闯也好。”叶萧萧轻启娇艳的红唇说道,眼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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