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 神医王妃 久雅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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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神医王妃 久雅阁- 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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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不排除她为了对付王氏,和李氏勾结在一起。

    若当真如此,闫素素就不得不担忧了。

    李氏她是交过手,知道这人就是嘴巴毒辣一点,因为并不得宠,所以也不敢兴风作浪。李氏可以不防,可着俞氏就不得不防了。

    尤其要是两人联手,那就防不胜防了。

    “雨燕,二娘有没有说什么时候回来?”闫素素几年过来,本就是怀着一颗招安之心的,即便是俞氏对她娘懂了歪心思,她也有办法让俞氏站回到自己这一战线。

    雨燕看了眼天色,摇摇头:“要下雪了,估计一时半会儿回不来!”

    “我方便进屋去等她吗?”去李氏那找人,这绝对是不妥的,不说那边有只咬人的“狗”,就说这李氏也不是蠢货,自己这样去找俞氏,李氏肯定知道缘由,然后和自己争人,这样事情就难办了。

    眼下就只能等俞氏回来了。

    雨燕又看了看天色,放下了手里的剪刀和梅枝,恭顺的走到闫素素身边:“快要下雪了,三小姐进去等吧。”

    “恩,劳烦了,这只玉镯子,是白雪公主送给我的,是上好的翡翠,雨燕,送给你吧,以后我母亲那,若是有需要照顾的地方,还请你费点心。”要招安主子,自然也要收买了奴才。

    闫素素知道雨燕是俞氏的陪嫁丫鬟,与俞氏多亲近,是以雨燕的话,在俞氏那,或多或少都有些分量。

    如今她借花献佛,把一只昂贵的翡翠镯子送给雨燕,也不失为一计良策,给雨燕一点好处,收买她一颗心,这买卖,绝对是划算的。

    反正钱财乃身外之物,况且,这镯子本来就是白拿的。

    果然,雨燕受宠若惊,对那通体碧绿,通透又有光泽的镯子也是垂涎不已,象征性的推却了一下就收拢到了袖袋里,点头哈腰的给闫素素道谢:“奴婢谢三小姐赏赐,三小姐为人大方,必会大富大贵。”

    好听话,闫素素受了。

    “若是我富贵了,不会忘了二娘和你的,若不是你们安排我上山,我也碰不上闵王爷,也不会有今天这等荣耀。”

    闫素素言辞间,显得自己是个懂得感恩的人,当然只是说给雨燕听的而已,这门婚事,她到现在还没放弃悔婚的念头呢。

    雨燕却是当真话来听了,对闫素素多了几分好感:“那都是奴婢该做的,三小姐若是当真要谢,就谢我们主子吧。”

    “自然的,那我在此等二娘回来,你去忙吧!”不必再和雨燕多言,闫素素知道,雨燕这颗心,怕是买到了,以后只要适时的给她点甜头,保准她服服帖帖的。

    进了屋子,闫素素捡了一个椅子坐下,雨燕看了茶上来,还有一碟子桂花糕,然后退了下去。

    闫素素静坐等待,不一会儿,雨燕抱着一捧梅花跑了进来,头上身上落了不少雪,一进来,她就上来和闫素素说话:“三小姐,看,真下雪了,还不小,你冷嘛?奴婢再给你填个暖炉子吧!”

    “雨燕,不用忙活了,我不冷,倒是你,赶紧换个外衣吧,雪若是化了渗进衣裳里,冻骨头的。”闫素素的关怀,半真不假,也并非全处于要拉拢雨燕,更多的,是身为一个医者的“唠叨”。

    不管处于何者,对雨燕来说,都很受用。

    感激的看了闫素素一眼,雨燕应了声“诶”,就进屋去换衣服了。

相识如风 第八十二章

    第八十二章(2005字)

    在屋里瞪了一会儿,一个浑身覆雪的人影从外头小跑了进来,闫素素以为俞氏回来了,忙起身,一眼看去,才发现是个男子。

    眉宇之间,有着俞氏的英气,五官轮廓和丞相又有几分相像。

    闫素素认得他,俞氏的给丞相生的儿子,也是闫家唯一的香火,闫凌峰。

    第一次家宴的时候,闫素素见过他,后来一次在府里,也偶有遇到过他。

    现在在宫里当差,做的是那锦衣卫总指挥使。

    “哥!”她唤了一声,惹的男子目光朝她寻视了过来。

    “是你啊!”淡淡一声,听不出太多感情,说完,男子径自顾自己低头拍身上的雪花,头也不抬的问道,“我娘呢?”

    “二娘去了大娘处。”闫素素回话,声音也是淡薄。

    闫凌峰拍完了上半身的雪花,又抖了抖衣摆,摇了摇头甩落发丝上的雪花,才正式的转过身,与闫素素对视:“这一月在宫里可好。”

    “挺好!”

    “皇上的病呢,起色大吗?”

    “再调养个把月,就能上朝了,到明年开春时,应该能好透了。”

    “这样啊,你在等我娘。”

    “恩!”

    “那,我先回房了。”

    “哥慢走!”

    不咸不淡的一段对话,结束在两厢浅浅对笑之中。

    闫素素对这个哥哥,其实并无恶感,至少比起大娘二娘以及二姐来,闫凌峰虽然对她不冷不热的,但也却不至于恶意相对。

    看着闫凌峰消失在拐角,她又坐回到了座位上,刚坐下不久,却见闫凌峰又折了回来:“安阳侯,认得吗?”

    安阳侯?

    闫素素楞了一瞬,忽是想到了什么,微微点了点头:“有过一面之缘。”

    这安阳侯,不就是元闵翔受伤那次,在城里医馆遇到的那个虎背熊腰,觊觎她的美色的男人吗?

    闫素素还记起来了,他那次是为他弟弟来出气的,他弟弟好像叫安定侯来着。

    那次闫素素还托医馆的掌柜,送了安定侯一副药婚礼的方子,替他解难,救他心爱的女人。

    闫凌峰今天如何会忽然问起安阳侯——“怎么了?哥。”

    “回去换上斗篷披风,一会儿带你去个地方。”闫凌峰也不说怎么了,只是武断的给闫素素定了行程。

    闫素素又是一愣,随后婉言道:“我找二娘有些事,晚上又要回宫,还是等……”

    “你的事我知道,我会和我娘说,你放心,听话,去换了,到府门口等我,我就来。”这一句听话,倒是有了几分诱哄的味道,闫素素更是搞不懂,他到底要带自己去哪里了。

    不过听他说“你的事我知道”,闫素素便晓得了既然他知道“她的事”,那自己若是卖他个面子随他出去,他或许也会揽下自己的事。

    于是乎,也不再墨迹,只是在临出门前,回望了闫凌峰一眼:“哥,我的事,麻烦你了。”

    后者点点头,算是应承下了。

    若是有了闫凌峰的帮忙,好过闫素素亲自和俞氏斡旋招安。

    毕竟俞氏就闫凌峰一个儿子,而且她尊贵的地位,很大程度上是这个儿子带给她的,即便是别人的话她会当做耳边风,听过就忘,自己儿子的话,她是断不可能不听的。

    回了凌云院,王氏还在睡觉,闫素素和倩儿说了声自己要回宫了,等娘亲醒来后告诉她我走了。

    然后就取了披风斗篷穿上,到了府门口等闫凌峰。

    不消片刻,闫凌峰至。

    命管家备了马车,兄妹二人上了马车。

    “哥,天黑前我要进宫的。”闫素素意在告诉闫凌峰,自己不能去太远的地方。

    “不耽误多少时间。”闫凌峰淡淡一句,闭目小憩起来。

    马车碾过积雪的大道,发出一声声清脆的卡擦卡擦声,因着下雪,是以走的十分慢。

    约摸小半个时辰,马车才停下,车夫在外头喊话:“少爷,到了。”

    闫凌峰睁开了眼,撩开车帘看了一下,随后率先下了车,又把手伸给了闫素素:“下来。”

    撑着他的手跳下了车,半侧过身,眼前是一座官宅,宅上挂一烫金字匾,上书三字“安阳侯府”。

    闫素素不想闫凌峰会带自己来这里,不由的疑惑了一句:“哥,怎么来这了?”

    “呵呵!你做了回好人,人家一直说要答谢你呢,今日难得你有空,就来受这谢礼吧!”

    闫凌峰淡漠的容颜上,总算第一次对闫素素展露了笑容,他嘴角本来就有点点的上翘,一笑,那弧度更高,嘴唇很薄,笑起来凉凉的却很自然。

    闫素素当下会意了,怕是安定侯知道了,那药婚礼,其实是她想的。

    “没必要的,不过是举手之劳而已!”

    “你的举手之劳,对别人来说或许就是救命之恩了,进去吧!老早央我带你了,一直不是我没时间,就是你进宫了没时间。”

    他说着,又是自然的勾了勾嘴角,吩咐了车夫去马房等着,然后率先行在前头。

    闫素素紧随其后,一路畅通无阻的进了安阳侯府,从下人对闫凌峰的问安声里,闫素素大抵是知道了,她这个哥哥,怕和安阳侯是好友,而且经常来安阳侯府。

    不然为何所有下人都认得他,而且更重要的是,他也认得所有的下人。

相识如风 第八十三章

    第八十三章(2063字)

    看着和下人都一一打招呼的闫凌峰,闫素素有些不敢相信,这就是在家里淡漠的,不苟言笑的闫凌峰。

    他俨然是换了一个人,一路上都带着笑颜,彬彬有礼,平易近人。

    进了安阳侯府大厅,早有下人通报过了,安阳侯正等候在那。

    见到两人进来,安阳侯当即迎了过来,一掌拍在闫凌峰背上:“总算把人给我带来了,三小姐,上次多有得罪,还请见谅。”

    闫素素也不是小气的人,摇头道:“没关系!”

    “我弟妹的病,承蒙了三小姐出手相救,店里的掌柜已经交代了,那药婚礼的方子,是出自三小姐之手,这半年来,我们一直寻着机会答谢三小姐呢,今天总算是把人请来了,只是不巧,我弟弟和弟妹今日不在府上,就由我这个当哥哥的代两位给你道谢了。”

    安阳侯如今的态度,与初次相见时候的那个野蛮人判若两人。

    依然是那句伸手不打笑脸人,既然人家既是道歉又是道谢,闫素素便也不可能不给人面子。

    莞尔一笑,她受了这谢意:“不必言谢。”

    “一定要谢的!来来,坐,来人呢,看茶!”安阳侯热情招呼着,闫素素看了看天色,又看了看闫凌峰,见他早已经顾自己坐下,一个人吃着瓜子,倒是悠闲的很。

    看来他和安阳侯真的是很熟,熟的都把这安阳侯府,当自己的家了。

    天色尚早,闫素素也便坐了下来。

    茶喝了几盏,眼看着雪越下越大了,闫素素起身就要告辞,安阳侯也不再留客,送了她们兄妹出来。

    回去的马车上,闫凌峰依然是闭目养神,没有和闫素素说话,脸上本是轻松自然的表情,也随着越来越靠近相府,变得越发的淡薄冷漠,直至最后,完全没有了半分温柔。

    这可比电视机的微调功能还要强大,就这么一会儿的功夫,这脸还能变回来又变回去。

    “哥,雪太大了,一会到了家门口,你先下车,让老张送我到皇宫门口,我就不回去了,二娘那,我的事,你关照下。”怕闫凌峰忘了给忘记办事,闫素素还不忘提醒一声。

    闫凌峰几不可见的点点头:“恩!”

    “哥,你和那安阳侯是朋友?”

    “是朋友,早些年认识的。”说到安阳侯,他脸上的表情,又柔了一瞬。

    “他既然封了侯爷,为何府邸不在官宅区,这样上早朝多么不便。”闫素素随后问了句,闫凌峰眉心微微皱了一下,虽然又舒展。

    “他封的是个虚职,不必上早朝。”

    “哦!”

    原来是个虚职,领俸禄但不用办事,倒是惬意。

    也是,想初次相见之时,元闵翔也在自己身边,如若安阳侯也经常去上早朝,不可能不认识元闵翔,闫素素可还记得,安阳侯当时还嘲笑元闵翔是小白脸来的。

    只是非皇亲国戚,为何会封了这么个虚职?难道是拿钱买的官?天子脚下,还有这样的勾当?

    车子转眼到了相府门口,闫凌峰先下了车,命车夫老张把闫素素送到宫门口。

    天色暗了下来,天气越发的恶劣,路上嫌少有行人,老张赶车却依旧赶的很慢,车轱辘卡擦卡擦踩着学道而行,只是半个下午的时间,路上就积了厚厚一层雪花。

    老张每走一程路,都要下来把卡紧在扯轱辘上的雪给扒拉下来,然后继续赶路。

    这样走走停停,待闫素素回到皇宫之时,天色已经暗透了,宫里有人扫雪,道路还算通畅,但因为大雪肆虐,刮的人满头满脸,连眼睛都睁不开,路上的灯笼早就被挂的没了踪影,所以一片漆黑,什么都看不见。

    闫素素就这样深一脚浅一脚抹黑凭借着良好的方向感回到了轩辕宫,一路上还不小心摔了一跤,索性穿的厚实,也不怎么痛。

    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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