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厕所男从良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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厕所男从良记-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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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后,每次见到小觞她都会附在我耳边说:“真不知道他有什么好。”我苦苦地笑,是啊,小觞到底有什么好呢?不过是勤奋一点罢了,长得又不够帅,家底又不丰厚,哎~这到底是为什么啊?不过某人说过喜欢上某人是因为对方身上有你没有的东西,所以我很懒惰,小觞很勤奋这是不是我喜欢他的理由呢?
  春季的某一天,阳光正好,小觞从树下走来,阳光穿过树叶之间的间隙斑驳地洒在他的身上,虽说是粗布麻衣,但我觉得他真是越来越帅了~我想这就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吧。
  “小梓,我养父回来了,他说隔壁镇的凤瓷楼分店旁的客栈没人打理,叫我去管理管理。”小觞的养父是凤瓷楼的一把手洛箫恒,小觞从小就是孤儿,是洛箫恒在十六年前从冰天雪地里救下了尚在襁褓中的小觞,从此小觞跟其他被收留的小孩一起读书,一起生活。两年前洛箫恒去了京城,老鸨子看不惯他收留的这些小孩,其中有一些出去打拼了,剩下的就被他放在凤瓷楼里,有的当杂役,如洛子觞;有的当了妓男,如丁弃一。听了他的故事,我真是伤心,我问他你为什么不反驳呢?他说从最底层打拼不是理所当然的吗?听的我“嗖”地站起来,直呼:小觞英明神武!
  “我虽然书读的多,但是你还是不能骗我!”其实我知道小觞不会说假话,但我只是不愿相信。
  可他还是坚定地点了点头。
  听了他的好消息,我不知道是该替他高兴还是自个儿找个角落暗自伤心。马上就要分别,以后是不是再也见不到他了呢?
  我把这消息告诉了杨绸缪,她一脚踏在了板凳上做沉思状,我也一脚踏在板凳上:“不论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
  “这是什么呀,屌丝逆袭了?”这话搞得我气急攻心,一把捏住她的下巴,威胁道:“你在说一遍试试。”她这才打起苦哈哈。
  说实话,小家仆摇身一变成了客栈老板的消息我到现在还有点儿恍惚。
  “其实,我明天就要赴京,押韵粮草去前线了。”我们收回腿端坐在板凳上舒舒服服地享受着日光浴,她忽然转过头来这样说道。我像是被人点了葵花点穴手般愣住了,小觞要去临镇,杨绸缪要去边疆,这是什么日子啊?怎么一个个地都要离开?
  我垂眸,心情好不低落。绸缪似乎感受到了我的落寞,她将手覆在我的手上:“我知道你很难过,我也没想到,我们会在同一时刻离开。”我回过头,绸缪脸上没有往日的嬉皮笑脸,
  第一次,我看到了这么认真的杨绸缪。
  时间回到三年前,有着“一白遮千丑,一胖毁所有”的共同特征的四个人刚从淳风化雨学堂出来,注意只是单纯的微胖啊!阿燕就赴京参加了科举考试,得了探花,又幸而被三皇子看中,成了驸马,她不仅是年级第一,还是年级第一个成亲的人啊!得知此事,阿茹又带着她妈四处游山玩水,四处画着漫画,被各大出版社抢着出版发行,不过她的作品中有些画面少儿不宜,少儿勿看啊!当年的四人马吊组已变成了二缺二。杨绸缪有显赫的家世,随时都会被家里人叫到京城里,然后再赴战场,迟早也会离开这个小镇。而我,祖坟都是扎根在这儿的,又有娘又有爹,迟早也会因为她们的离开变成孤家寡人,哎~虽是早就想到了现在的朋离友散局面,但我还是有些失落。
  杨绸缪和小觞都走了,我也向那大户人家低了辞呈。在家里昏天黑地地睡了几天,一步门都没出过。当我满血复活地出现在老娘面前时,她也欣慰地笑了,继而又发现了我的小包袱,问道:“你这是去哪儿啊?”
  ‘娘说的话,我句句都记在心上,所以我要去洛子觞的客栈里做小伙计,把我们訾家吃苦耐劳,自食其力的美德发扬光大!”说完我还夸张地举高了我的双臂。
  “啊?你是我女儿吗?”边说边捏我的脸。她的反应居然是这样,我把那白眼翻了又翻,我白眼都翻成什么样了,老娘硬是装作没看到。最后她还是同意了,哎,这种事她是一定会答应的。
  可是在我走后,她又追出来大喊:“记得叫他多给你发点工资哦!”我差点没載死。
  路过凤瓷楼,只见丁弃一大美男正站在楼上,我朝着他的目光看去,不错,正是京城的方向。
  见他如此思恋杨绸缪,我不禁也要抒发一下我的感情:
  伫倚危楼风细细。望极春愁,黯黯生天际。草色烟光残照里,无言谁会凭阑意?
  拟把疏狂图一醉。对酒当歌,强乐还无味。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我没打扰他,径自溜走。
  到了小觞的客栈,我探进脑袋,和煦的下午,古色古香的客栈里散布着零星的几个客人,大概是在吃下午茶吧,而小觞,正在拿着一支毛笔低头记着账,呵呵,是生意兴隆吗?
  我叉着腰霸气地踏入,走到小觞的桌子边,奈何他根本没注意到有一个带有严重危害性的生物侵入,顿时感觉没有存在感,恶狠狠地咳了两声,谁知道还是不起作用,我一巴掌拍在桌上,他这才放下毛笔,直起身,待看到是我时,才把眼睛睁大了。
作者有话要说:  这是三天码好的,那个标题是不是很不齐啊?完结了我会改的!

☆、当伙计的二三事

  “小觞,我要到你这儿干活了!我不要工资的!不过,你要一天给我一斤板栗!是徐记板栗,我打听过了,这个镇上有两家徐记板栗呢!。。。。。。”还没等小觞点头答应我这个员工进他的企业,我就滔滔不绝地说了一大堆话。等我好不容易说完了,一看,小觞不知道什么时候又低头干他的活了,我尴尬地咽咽口水,只好独自一人参观整个客栈,这个客栈面积还可以啦,楼下供应伙食,楼上是房间,也有天字地字人字之分,楼下有通铺,柴房,马圈。
  踏入小觞的房间,没有太多雕饰的木床上有铺得整整齐齐的被子,我俯身,嗯,是小觞身上独特的气味呢,踱步到窗口,窗子是打开的,阳光洒向我全部身体,每一寸被阳光晒到的地方似乎像是被激活了般,叫嚣着要接触更多的阳光。从这个角度看,可以看到大街上的全景,买包子的关门了,打铁的还在继续,他们卖力地锤击铁片,挥汗如雨,一瞬间我明白了生命的真谛,就是用自己生命中的每一分每一秒去干有意义的事,为家人,为朋友,为自己。
  “原来你在这儿。”是小觞的声音,嘿嘿,就知道他不会不理我的。
  “来,你住我隔壁吧。”小觞的房间在一排房间的最边上,我们推开隔壁房门,里面的家具和小觞的一模一样,好像它们的布置就是在等待我的到来似的,我大喜,拉着小觞的手转了好几圈:“好啊好啊,实在是太好了有木有!”其实,我更想住到小觞的房间里,不过这猥琐的思想我可没敢说出来。
  突然我想起了一件事,“怎么了?”见我停下了,他问。
  “哎呀,我答应老娘要保持体重的!”说到这里,我的脸都要苦成汁了,“现在一天一斤板栗当零食,那岂不是,岂不是。。。。。。”
  “哎,有办法了!”小觞突然举起一根手指,“你只要一边吃一边称,发现自己多了一斤,就不吃了,如何?”我深觉这个方法极妙,又能吃又能悔悟,便大为赞同。
  “哎,真不知道你娘这么想的,女生胖就胖一点喽,又没什么关系。”这话说得我泪声聚下,涕泗横流,老泪纵横,内牛满面,涕泗滂沱,。。。。。。就是嘛,老娘这么就没有这开明的观念嘛,微胖的好处可多了,死亡风险低,怀孕成功几率高,无经痛,不怕冷,给人亲和感,情绪稳定,更重要的是还可以暖被窝。。。。。。总之是说不完啦,最后,酷酷地说微胖,你值得拥有。可老娘就是不懂。
  临近傍晚,双双携手去吃饭。小觞亲自下厨,我的味蕾对此十分的满足。
  午夜十分,我还睡不着,哎,就是因为今天太激动了,导致失眠,这可不行,明天变国宝,可是。。。。。。我转过头,嘿嘿,翻身下床,先扎了个马步,运气至丹田,轻而易举地把床举起来了,一步一步地把它搬到了另一边,这面墙的那边是小觞,凭我的耳力我可以听着小觞的心跳声入睡了,嘿嘿。次日一早,我起了个大早,我从来没起过那么早啊,天还没亮,我又把床搬了回去,可不能让小觞看破我的心思,不然我的老脸该怎么办啊。此后的每一天,我都是这样把床搬来搬去的。
  过了几天,老娘和老爹居然来看我了,手上还提着包裹,真是破天荒。我欢欢喜喜地迎上去,结果老娘的第一句话就要把我搞死了,她说:“梓啊,我给你定了一套衣服呢,是按我的身材大了一号的!”她这是什么意思?明着说我比她胖是不是?为了证明这套衣服不适合我,我继续欢喜地上楼换了那套衣服,顺便让我这个乱室佳人为我的父母在卧室里开辟一条整洁的道路。
  果然不出我所料,它大了。我潇洒地下楼,尽量把动作搞大,因为这样才好把衣服给抖下来。老娘拉过我的身子,转了一圈,口气有些不服气:“哎,有点儿大了。”什么叫有点 儿大啊?明明很大好不好?“正好等你长胖了,就可以穿了。”自然知道是激将法了,我粲然一笑:“是啊,我一定要长胖,才不负了娘的恩泽啊!”她翻白眼,嘿嘿,修炼千年的老妖婆啊,你也有翻白眼的一天啊,平日里不是很得瑟嘛?
  见今晚月色宜人,星空灿烂,我把小觞扔上了房顶,蹬地一跃,人和酒一并也上去了。
  “小觞啊,为什么师傅的女儿一定会喜欢大师兄呢?”今天忙里偷闲看了本小说,乃个一直喜欢女主的男二号的二叔当年喜欢上了他的小师妹,但小师妹却喜欢大师兄,于是便至此还是光棍一条。这种类似的剧情看了不下百遍,真是要看吐了,我要是下辈子做个师傅的女儿啊,我就是死我也不喜欢大师兄,我喜欢别的去。
  “嗯。。。。。。”小觞想了一会儿,才缓缓说道:“应该是大师兄年纪最大,最成熟,学本领最好吧。一般这先人的功夫都是传男不传女,所以女徒弟只能是师傅的女儿,而那群孩子正在情窦初开期,一群男徒弟只能喜欢身边唯一的同龄女性——小师妹喽,不可能是师娘吧。这样呢,小师妹就要挑喽,最显眼的是当然是一前一后了,小师弟年纪小,大师兄就首当其冲,成了她的意中人喽。”
  “那,为什么她就看不到二师兄的好呢?”我不解地问。
  “因为二师兄是猪啊。”他轻快地说。
  我汗如雨下。
  接下来便是痛快地畅饮了,没想到小觞没喝过酒呢,我看了看手中的酒罐子,这是不是在带坏小孩啊?想想还是拿过酒杯,给他倒上了,没想到一杯过肚,他就面色潮红,直直地醉过去了,还把头靠在我的肩膀上,顿时我心中有只小鹿乱撞,咽了咽口水,转过头静看他的脸,杨绸缪说她猛看小觞时,觉得不怎么样,再细看的时候,发现还是猛看比较好。可现如今,明明不是这样的好不好?改天拿胡萝卜插她鼻孔去!
  风起,微凉。
  之后可以用一段小词表示: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身旁之人,心中是否有我?我欲将其扔上床,又恐醒来叫非礼。轻轻放下他,下房取枕被,为其细盖上。
  然后就守了他一夜,看了他一夜。
作者有话要说:  额,这一章拖了好几天呦

☆、失血过多的日子

  好几个月过后,又到了冬天,在一个风雪交加的大白天,杨绸缪终于知道写信给我了。送信来的竟是个小太监,我拆开信封看完信之后就揭开了这不解之谜。
  原来绸缪押送粮草的过程中遇到了敌军,他们半夜偷入军营想烧毁粮草,幸而被绸缪提前发现了,与那些人大战了一夜一天,搞得肩部受伤,最后还是把他们全搞定了,粮草也安全地押入了前线,皇上知道后大大赞赏,封官加爵不在话下,最后居然还把六皇子赏给她了,其实像这种护粮草的行为是前有古人,后有来者的,但他们收到的都是些小赏。女皇这么做不过是拉拢杨家,搭进一个皇子可以换来杨家的忠心,也值了。所以这封信里还有封喜帖,呵呵,自然是请我们去参加她和六皇子的大婚宴礼了。不过她还要我帮她做件事,就是去趟凤瓷楼总部。
  估计是因为丁弃一他为绸缪守身如玉,所以晚上也不怎么接活了,我见到他时他竟没睡觉。而且头牌的大房间也不是他的了,如今,这个小房间才是他的小窝。哎,真的不知道该怎么跟他开口。
  “额。。。。。。杨绸缪那个家伙。。。。。。”纸终究是保不住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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