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裁一婚误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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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一婚误终身- 第8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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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上,凌一说的都是实话,他老妈叫惯了他儿子,等他老爸千辛万苦把他找回来时,他已经十岁了,改名字什么的自然是不可能了。
  即墨清扬每次叫他名字都觉得别扭,原因很简单,他没有跟他姓,但是要把凌一改成即墨一,听起来也很诡异,所以即墨只好跟着老婆一起管他叫儿子。
  谢永安听到孩子姓凌,不知怎地,心中竟然一喜。
  通常情况下,孩子随妈妈姓,要么是父母离异,要么是夫妻感情不够好,要么是男人太弱,女人太强势。
  总之,无论是哪种原因,都可以证明,凌晓飞孩子的爸爸是个没什么本事的男人,那么,只要他多下点儿功夫,还是很有希望把这个女人弄到手的。
  至于黎秀丽那个女人,她根本不配做他的妻子,等他利用完了她,就把她打发得远远的,而的后半生,就打算跟这个凌晓飞耗上了。
  “小凌,你也真是的,给孩子起名字也不说多下点儿功夫,怎么能这么简单了事呢?”谢永安装腔作势说。
  “凌一很好啊,喏,一跟亿谐音,寓意我家凌一将来会成为亿万富翁。”凌晓飞很牵强地解释。
  “老妈,其实你当初就是图省事,才给我起这个名字的吧?”凌一毫不犹豫地揭露她。
  “胡扯!我哪有图省事,为了你的名字,我好几个晚上都没有睡好觉呢。”凌晓飞强词夺理说。
  “哼,欺负我当是没记忆是吧?行了我懒得跟你争了,先说说,今晚我们吃什么饭吧?”
  “那啥,你知道的,家里没啥吃的了,大不了我带你去馆子呗。”凌晓飞闪烁其词。
  “你带我去的馆子没一家好吃的。”凌一抱怨道。
  “凌一,要么伯伯请你们俩吃吧?我知道一家味道很好的新开业的餐厅,保证你吃了还想再去。”
  “那怎么可以呢?我可不想欠你的人情。这样好了,你请客,我买单。”凌晓飞客气地说。
  “好啊,那我就吃一顿白食。”谢永安笑着点头。
  凌晓飞跟凌一两个顿时大眼瞪小眼,见过脸皮厚的,没见过这么脸皮厚的,她根本就是客气一下而已,人家却当了真。
  不过,这顿饭吃过之后,母子俩却真心觉得,人家蹭他们一顿饭也是很应该的,因为光是来去就花了一个多小时。
  这年头油价飞涨,一个多小时的车程,他开得还是特别吃油的那种越野车,光油钱也也得花上百块了。
  再说那饭店的饭菜,味道别提有多棒了,母子俩吃得肚子圆滚滚,都舍不得停下嘴,最后一结账,才花了不到两百块。
  这么一算,觉得谢永安真得很厚道,为了蹭他们一顿饭,不惜花上百块的油钱,还车接车送一直到她们小区门口,真是服务到家了。
  “谢先生,今天真的谢谢你带我们吃了那么香的饭菜,还辛苦你送我们回家。”下车后,凌晓飞真心诚意说。
  “我蹭了你们的饭,都还没说谢谢呢。”谢永安说。
  “很晚了,不方便请你去家里坐了,要么你也早点儿回去休息?”凌晓飞见他丝毫没有离开的意思,只好客气地下逐客令了。
  “好,有机会我回请你们一顿吧,希望小凌你不要把我当成变·态蜀黍才好。”谢永安笑道。
  “咳,我也就开个玩笑嘛。凌一,跟谢伯伯说再见!”凌晓飞干咳一声,然后低下头对儿子说。
  “谢伯伯再见!”凌一从善如流。
  “再见!”谢永安被母子俩逼着,不得不挥手道别,然后踩下油门飞驰而去。
  一路上他都在想着这母子俩,他们俩完全不像一般的妈妈和孩子的那种慈爱和淘气的相处模式,而是妈妈淘气,儿子沉稳。
  能够把妈妈惯得这般淘气的儿子,实在不是一个简单的孩子,他必定有着过人的智慧和沉稳的心性,这样的孩子,如今真的很难找了。
  谢永安发现,他深深地被这奇特的母子俩给吸引住了。
  母子俩上楼时,凌一狡黠地看了他老妈一眼。
  “老妈,刚才吃饭的时候,我看到你故意碰掉他的电话了,老实交代,你是不是偷了他的电话卡?”凌一说。
  “我哪有?就是在他电话卡上装了个微型录音装置,你老爸总也找不到证据抓他,所以我想帮帮他。”凌晓飞反驳。
  “老妈,我老爸说了多少回了,不让你做危险的事,你就是不听。这老头儿可不是一般人,又阴险又狡诈又凶狠,他要是知道你算计他,我猜他肯定会想要把你碎尸的。”凌一吓唬她说。
  “别说得那么恐怖,谢伯伯今天从头到尾都那么温和,怎么可能干得出碎尸那种恐怖的事呢?再说了,就算他真有那么可怕,不是还有你老爸会保护我么?”凌晓飞不以为然说。
  她当然不方便告诉儿子自己当年的威风事迹,儿子只以为她曾经是个开锁高手,心灵手巧而已。
  “唉,我真替老爸发愁,他怎么找了你这么一个老婆?不知天高地厚,就喜欢逞匹夫之勇。”凌一叹息道。
  “滚边儿去!想当年你老妈我多么威风凌凌,要不是遇到你老爸,我现在不知过得多么逍遥快活呢。”凌晓飞说。
  “今晚的事我要不要跟他汇报呢?”凌一威胁道。
  “儿子,你想说尽管说好了,反正他不敢拿我怎么样。”凌晓飞根本不在乎。
  “可是我要说那个谢伯伯吃了一顿晚餐,总共看了你不下五十次呢?”凌一添油加醋说,其实整个晚上他都忙着吃好吃的了,哪有心思数他看了老妈多少次。
  “儿子,他就是一个嫌犯,还是一个老头儿,你老爸才不会吃他的醋呢。”凌晓飞笑道。
  “我看未必,从十六岁到六十岁的男人,只要对你有兴趣的,我老爸都会吃醋。”凌一很认真滴说。
  “去睡觉去,废话真多,早更少年!”凌晓飞终于没了耐性,冲他挥挥手。
  当天晚上,凌晓飞直到一点多才睡,却根本没有听到一条有用的信息,最终她只好打着哈欠钻进了被窝。

  ☆、V84 精细胞

  叶悠扬总算是见识了什么叫男人撒娇,挺大个儿的一个男人,居然每天黏着两个孩子,要他们喂吃喂喝,偏偏两个小的一点儿都没有察觉到某人阴谋得逞后甜蜜蜜的笑。
  事实上,向扬的确不知道他老爸是在撒娇,长到五岁多,他从未曾见到过受枪伤的人,在他的印象中,只有电影里的人才会被子弹打中,然后血糊糊的死去活来,所以,他觉得他老爸中了子弹,能够活着已经似乎很幸运的事了,那么喂他饭这种小事,与此相比,绝对是小菜一碟。
  匡无忧自然看出她老爸是在撒娇,可她觉得毕竟他为了她挨的子弹,所以就算知道他的小阴谋,也只能假装不知道了。
  傲娇男人吃饱喝足之后,打发保镖送两个孩子回家,留叶悠扬在病房里陪他。
  “孩儿他妈,别坐那么远,过来陪我说话吧。”向北斗可怜巴巴说。
  “行了,别装了,孩子们都走了,你还在这儿装可怜?”叶悠扬鄙夷地看着他。
  “我本来就挺可怜的嘛,受了伤,老婆还不关心我。”向北斗厚着脸皮说。
  “我呸!每天吃喝都是谁给你做的?”叶悠扬啐了一口。
  “悠扬,你终于肯承认是我老婆了!等我出院,你就搬回老宅住吧,我一个人住那里多冷清啊!”向北斗继续扮可怜。
  “再说吧,我还没想好要不要回去呢,说实话,向太太真的不好当,又要当心你身边花红柳绿,又要当心前心后背的子弹,还是我在s市的时候生活过得安宁。我想好了,等这里的事都结束了,我就带着孩子们回s市去。”叶悠扬淡淡道。
  “好,我支持,严重支持!”向北斗举起双手。
  “你怎么忽然变这么通情达理了?”叶悠扬狐疑地问。
  “我打算从今往后都跟着你,你们去哪儿我就去哪儿,你们如果开花店,我就帮你们包装、进货,而且还是不拿薪水白帮忙的。”向北斗说。
  “去你的,我又不是雇不起人,要你这尊大神来当门神。而且,我不打算开花店了,我打算从事一个自由职业。”叶悠扬嫌弃道。
  “什么自由职业?”
  “总之,不用你帮忙那种,而且,你也帮不上忙。”
  “到底是什么职业啊?你说说嘛,不然我今晚要急死了。”
  “我打算做自由撰稿人,爬格子赚菜钱。”
  “这也能算职业?不过没关系,老婆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学一句时髦的话:你负责悠闲自在,我负责赚钱养家。老婆你放心,我的胸膛就是你永远的依靠。”
  “靠山山会倒,靠水水会流。向北斗,这些年我学到一个真理——女人永远不能把自己的幸福拴在别人的裤腰带上。”
  “嗯嗯,有道理。不过这些年我也搞明白了一件事——我的幸福永远拴在你的裤腰带上。”向北斗玩笑道。
  这句话一出口,他忽然觉得喉咙有些发紧,某处也有些发硬。
  素了五年多,好容易上次吃了个半饱,原本以为从此后又可以每天吃饱喝足了,没想到这个女人第二天一早就逃之夭夭了。
  跟着,他就悲催地中枪了,躺在床上什么都做不了。
  不过,话说回来,如果不是他中枪了,这个女人也不会这么心甘情愿地陪在他身边,一天超过八小时无怨无悔,剩下的时间还要替他做营养易消化的病号饭。
  这么想着,他的心又开始酥软了,这些天在医院过的日子,简直就是梦幻般的日子,有老婆和两个孩子守在他身边,围着他转,以他为圆心,开展他们的日常生活。
  他简直都不想出院了,一有机会就跟庄家诺说,他要多住一阵子,以免留下什么后遗症,影响今后的幸福生活。
  “见过蹭吃蹭喝的,没见过蹭医院住的,你呀你呀,究竟有多没出息?”庄家诺鄙夷到家了。
  不过私底下,他还是有些羡慕他的,毕竟有老婆孩子围绕着,这样的男人才活得像个男人。
  或许,他也是时候找个老婆,生那么几个孩子了。
  向北斗住院的这些日子,向梦兰担心的要命,但是她硬是忍住了没去看他。
  她总觉得,她那个阴险可怕的便宜爸爸谢永安肯定会派人监视她,只要她一离开即墨家,自身的安全都不一定有保障,所以她不能去看她哥哥,她才不要把危险带给他呢。
  好在这段时间有凌晓飞的陪伴,凌晓飞是个性格活泼的人,有了她在身边,向梦兰平生第一次觉得,其实跟女朋友在一起也是很快乐的一件事。
  从小到大她多数时间都在生病,所以几乎没什么时间去学校,也没什么要好的女朋友,除了陆佳璧。
  陆佳璧那人性格很中规中矩,又特别注重礼仪,所以跟她在一起很闷。
  再加上她对陆佳璧的感情也十分复杂,心里总有些羡慕嫉妒恨,毕竟她可以光明正大地喜欢她的北斗哥哥,而她却不能。
  这段时间,她又去了国外,像只缩头乌龟一样,远远地避开了这个地方,留下她一个人跟叶悠扬抢夺向北斗。
  向梦兰忽然就觉得有些疲惫了,她的这份情感注定了没有结果,没有希望,那么,她还在坚持什么呢?
  “小飞姐姐,即墨哥哥究竟是怎么爱上你的?你给我这女光棍传授点儿经验呗!”有天无聊时,她终于忍不住八卦起来。
  在她的眼里,即墨清扬那人就是一冰块儿,她特别佩服凌晓飞,能让那样一块冰为她融化,她却怎么都没办法让北斗哥哥为了她融化。
  “悄悄告诉你一个秘密,我就是偷了他一个细胞而已,谁知道这男人小气得很,从此后就穷追不舍,非要把他丢掉的那个细胞连本带利给追回来。”凌晓飞神秘兮兮说。
  “什么细胞这么重要?”向梦兰好奇道。
  “精细胞。”凌晓飞一本正经说。
  “啊?小飞姐姐你好生猛啊!即墨哥哥这种人你也敢强行扑倒?”向梦兰一脸钦佩。
  “那,那啥,谁叫我们当时同住一个屋檐下,正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嘛!”凌晓飞厚颜道。
  “还是你牛叉!即墨哥哥家你也能住进去,据我所知他从不请朋友去家里玩的,他那人有洁癖。”
  “总之男人这种东西,上赶着肯定是不成的,你得让他来追你,这样以后日子才能过得好。要是你整天追着他,那他尾巴肯定是翘天上去了。”
  “可是,你以为女人都有你那么勇猛,能把自己喜欢的男人扑倒?”
  “哪里是我勇猛,其实我早就明白过来了,他之所以会让我给扑倒,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他早就想扑倒我,只不过一直没勇气付诸实施,所以我扑倒他的时候,他自然就半推半就了。”凌晓飞一脸的吃亏表情。
  “说了半天,还是要他喜欢你才可以啊!那我是彻底没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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