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舞战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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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舞战歌- 第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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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我真的。。。写得越来越纠结了吗? 唉;最近我的情绪不对,所以宁夏也跟着有些别扭。。。。到底是自家的娃~深受其亲妈滴影响  
我反省。。。。后面少写情感纠结;加快情节吧  
其实快结束了,没几万字了。。。。                      
进入皇宫  
  在荆棘城的时候,宁夏对洛平川说,她是颗幸运星。她虽然会九死一生,但最后老天一定不会召唤她去身边。  
  所以她不会死。可是也仅仅不会死。她从来没有顺利逃亡的运气。  
  所以很多时候她都想,她这到底算是好运还是霉运?  
  她所遭受的磨难真非常人所能忍,但总又不会撒手人间。活着,再继续遭受磨难。  
  曾经夫子没事总是仰头长叹:“人生啊!”  
  不知道这是不是就夫子所谓的,人生。      
  在洛平川换上干衣服后半柱香内,又有另一拨人赶来包围了他们坐的马车。还是穿着兴郑王军中的铠甲的士兵,可是数量上有刚才的五倍之多。  
  洛平川想都没想,就对马车夫说:“跟他们回去吧。”  
  他回头见到宁夏似笑非笑带着嘲弄的眼神,很无辜地说:“你看,我都受伤了。他们那么多人,就算不受伤也折腾不动呀。”  
  宁夏哈哈大笑,笑到最后叹了一句:“将军,有句话你说得太对了:战争不需要女人。如果可以选择,我真希望可以嫁个普通人,每天做做饭带带孩子,闲下来还能游山玩水。早上我起不来看朝阳,但是晚上可以陪着丈夫一起看夕阳。”  
  他看了她一眼,神情恍惚了下,才说:“只要活着,一切都有可能。”  
  “活着……是啊,我要活着。”她惨然一笑,“可是你说,为什么我就活得那么艰难呢?”      
  抵达军营的时候,洛平川让宁夏呆在马车里,自己被旁边的侍卫用刀架着进了主帅营。兴郑王正在里面焦头烂额地走来走去,一见洛平川这般前来,立即把旁边的侍卫呼喝下去。  
  “将军,您去哪里了,现在我们要怎么办才好?”兴郑王一脸虔诚地望着洛平川。  
  洛平川冷笑,这家伙真小看他了!本以为他是个笨蛋,没想到在涉及到自己利益的时候,会变得这么敏感。到底也是莫君心的后代啊!  
  他顺着台阶下来,说:“本将自然是冒雨勘探敌情了。”  
  兴郑王也顺着他的话说:“将军可得出应对方法了?”  
  “以静制动。”洛平川甩了甩衣袖,上前坐上主帅位,“莫凌霄如此大规模南下,定是想要拿下你。可他有两处软肋,一处是北线的契沙军,一处是此地的镜安城!”  
  “还请将军提点!”兴郑王这个时候恨死了眼前的这个男人,要不是契沙三番两次说服他叛变,他怎么会面临着被莫凌霄铲除的危险?!而这男人这个时候却拍拍屁股什么都不管了要走!  
  可是他的怒火不能发出来。他自己最清楚自己的能力,想要保住自己的全家老小,现在,只能留住这个骄傲的契沙将军……也只能靠他!不仅是因为他的计谋才略,最关键的是,他身后庞大的契沙军!  
  阿木图答应过他,要和他两面夹击莫凌霄,但这样的承诺是丝毫没有保障的!“君无细言”是说给别人听的,不是用来实施的!所以留住洛平川,至少他手里会多一个砝码。      
  洛平川盯着兴郑王说:“我们现在有两条路,一是逃亡,二是进攻镜安城。”  
  兴郑王忙问 :“怎么说?”  
  “现在逃亡并不适合,莫凌霄得了势,你会最后连立足之地都没有。而你看,镜安城那些有骨气的大臣一个都没跑,全在里面吧?”洛平川缓缓地说,“这些人是汉统国的核心,莫凌霄是宁可放过你也不能失去这些人的。”  
  兴郑王想了会,小心翼翼地问:“将军的意思是,我们现在攻城?”  
  “正是,而且,要在一天内打下来!”洛平川邪笑,本来一眼可以看到头的局势,因为邦什的加入而扑簌迷离。  
  其实攻城不是上策,只是逃亡的危险性要远大于攻城。天知道逃跑的话,他们要跟着兴郑王逃跑多久才能逃得出去!而孕妇,是不可以如此奔波的。当然攻城也是有危险的,危险在于,能不能坚持到契沙的军队到来。  
  “明白了。”兴郑王有深意地看了洛平川一眼,“本王将与将军同在。”  
  洛平川大笑着走出营房,来到马车边拉开帘子,见宁夏竟坐在里面靠着窗子睡着了!真是时运不济,本想带她离开这个危险之地,没想到反而害了她。  
  如今,就只为了这个安静的睡容,这场仗也只能赢不输了。      
  镜安城本是固若金汤,被水这么一灌,金汤还是金汤,丝毫没变成豆腐。  
  可是变的是人心。  
  玫卡面临着的是前所未有的压力,她虽然知道城外兴郑王的诡计,却毫无办法。她只能坚持,坚持到莫凌霄来为止。可是她也非常清楚北方局势的艰难,这份期待根本没有头。  
  也因此,就更容易疲倦。  
  如果论单打独斗或战场上的勇猛,洛平川不算是一流的,比起烈还差了很远。甚至比起鲁忻来都还有差距。可同样做为契沙的四大将军之一,洛平川也有别人不可取代的特长:攻城守地。  
  玫卡是个聪明人,可是玫卡终究只是个女人,而且是个从来没有打仗经验的女人。镜安城里,有经验的战士都被调去北边抵挡契沙军,留着的大部分都是文臣,以及一些功夫还算强的侍卫。  
  可是打架和打仗又是两码事,完全不是只凭想象就可以的。没有经验,又承受着这么大的压力,使得玫卡不能第一时间判断洛平川诸多行动中哪个行动才是真正致命的!于是便手忙脚乱地应付,错过了许多可以胜利的时机。战争中恰当的时机是不能差分豪的,更况且错过。  
  洛平川夺取镜安城的过程不并复杂,却让兴郑王暗自后怕。他分多路进攻又旁敲侧击,战术很平常,但可怕的是他算准了玫卡的心理,以此来推断她的行动,精确无比。  
  这一仗从天黑以后开始打,等宁夏睡到第二天中午醒过来要吃饭的时候,洛平川笑着进帐问她,要不要住住汉统皇宫!接着就直接把她带进了宫里。  
  自此,宁夏更觉得洛平川是个疯子。      
  这是莫凌霄的家。  
  宁夏到皇宫的时候,宫里已经看不见汉统侍女的影子了。只有兴郑王的士兵列成队匆忙来回听命调遣。  
  雨小了很多,但是没停。她不确定这里是不是有过流血事件,总之雨水把地面冲刷得很干净,看不见一点腥气。  
  “来,那么大的皇宫里,你选一间住吧。”洛平川笑道。  
  “当然要住最好的!”宁夏从来不懂客气。  
  “最好的,那就……皇帝的房间吧。”  
  莫凌霄住的地方自然是全皇宫最豪华最大的房间,进去的时候洛平川走在宁夏的前面,转过半月帘门,猛地停住了脚步,身后的宁夏停步不及撞到了他背上,捂着鼻子开始抱怨。  
  他没有说话,没有动,静静地看着前方。  
  宁夏皱着眉,从他背后伸出脖子去看,一看之下,也惊呆了。      
  墙壁上挂着一副画,画上一女子,穿着鹅黄色的裙装,巧笑嫣然。  
  那是他第一次见她穿女装的样子,在一个艳阳高照的午后,他为她盘起那及肩的发,对她说,她是不是钟姑娘,是肖夫人。  
  画像惟妙惟肖,连眼神和嘴角的弧度都恰倒好处。纸张表面有些破旧,似乎被触碰过很多回而被磨损了。可是画上的每一笔的勾勒,都清晰地留着痕迹,不可磨灭地,承载着他的思念。  
  那画有一人高,画上没有题词,没有印章,只在右下角有两个很小的正楷字:一生。          
 作者有话要说:继续工作的时间写文。。。。罪恶啊罪恶。。。。                       
一掌印记  
  一生,太长还是太短?  
  长得活像了行尸走肉还要继续走下去,短得还来不及感受你拥抱的温度。      
  “宁夏……”洛平川带着惊愕开口,“你真是……”  
  她默不作声,下意思抚摩自己的左手拇指,然后一愣。那里空了,什么也没有了。  
  她走上前,想把画像拿下来,够了两次没够到,很郁闷地望着洛平川。  
  洛平川伸手帮她取下,放到她手里,问:“你要干什么?”  
  她把画卷起来,问:“有火没?”  
  洛平川一愣,“你要干什么?”  
  她静静地说:“烧了。”  
  洛平川看了她一眼,嗤笑:“烧了,还可以再画的,重要的不是一副画……”  
  她抬起头望着他。  
  他笑道:“重要的是,你已经在他心里了。”  
  宁夏慌乱地低下头,道:“你胡说什么……”  
  他笑得波澜不惊,“如果不是这样,如何画得出这样的一副画来。”      
  洛平川把画从宁夏手里抽出来,重新挂上墙,对着画中人儿说:“你可真是令人痴狂令人醉。”  
  宁夏拿眼斜觑他,“你在讽刺我吗?”  
  洛平川满眼含笑,正经地说:“不敢。”  
  宁夏做了一个咬人的表情,便转身,想走。刚迈出一步,忽然看到另一边墙壁上挂着的一把弓。  
  是一把褪了色的红木短弓,很旧,很小,看起来是小孩子用的。  
  宁夏想起来,他曾经在教她射击的时候,跟她说过,他不是生来就会的天才,他也是靠后天的努力。他五岁开始学射箭的,一年不到的时间,弓握手上的漆,全部被磨掉了。一般的弓要到那种磨损程度,至少得用七八年。他说他还保留着那把弓,如果她想看,可以拿给她看……  
  都说皇家的孩子最寂寞,她其实也有寂寞的时候,她也能感受到各方面来的压力,只是当年,有人为她撑起了天。  
  红木弓握手的地方有许多磨旧了以后留下的班驳的痕迹。他没有骗她,保留了起来,让她看到了。      
  偷偷抹了下眼角,她说:“走吧,我不要住这里了。”  
  这里是莫凌霄的家,她却像个强盗一样闯了进来。  
  洛平川看了她一眼,挑挑眉,跟着她出门。  
  汉统王宫很大,宁夏四处闲逛,比较了三个国家的皇宫,得到以下结论:  
  邦什皇宫最精致,连个细微处都设计得很完美。  
  契沙皇宫最大气,雄伟耸立,气势滂沱,连柱子都比其他的高了一倍,粗了一倍!站在它面前,需要抬头仰视,然后会觉得自己好渺小。  
  而这汉统皇宫,是三座宫殿里建造历史最悠久,最具厚重感的皇宫!历史在这里划下了深深的痕迹,记载了莫氏王朝百年来的强盛兴衰,震撼人心,可是又苍白无力。  
  仿佛一切都是历史,不管今天还是明天,没有人能改变这里的命运。  
  这无人能改变的力量和莫凌霄的命运联系到了一起,于是只能抬起眼,向前走。      
  宁夏闲逛的一个下午,洛平川却抢着时间做战防布署,并疏通之前被他填埋掉的河道。  
  玫卡手里的镜安城,和洛平川手里的镜安城,完全不是一个概念。  
  这场仗一胜,虽然不能燃起篝火庆贺,可是士兵们心中都有了更多的信心,一扫这阴雨连绵天气的阴霾。  
  事实上洛平川时间上算得很准,一天以后,莫凌霄的军队果然抵达镜安称外三里,团团将这里围住。      
  兴郑王冒着冷汗找到席地而坐,在莫凌霄房里架起架子烤着火鸡,正大块吃肉大口喝酒的洛平川,问:“将军,我们接下来要怎么办?”  
  宁夏咬着鸡腿坐在旁边同情地望着兴郑王,再看看洛平川手里的酒,咽了咽口水。  
  洛平川说了一个字:“等。”  
  兴郑王又开始冒汗。  
  洛平川拿了个酒杯再倒上杯酒,递给兴郑王,笑着说:“王爷,你看,我都跟你在一起呢,你怕什么!如果莫凌霄打入镜安城,依他对我的恨,我肯定死得比你还惨。”  
  兴郑王接过酒杯,擦擦汗,今天他已经细细观察过洛平川的用兵布署了,他虽然自己不会做,可至少懂看!他明白洛平川的布置确是很强悍,只是一想到莫凌霄大军就围在城外,便开始寝食难安起来。  
  “鸠占鹊巢,他一定恨死你们了。”宁夏在旁边有点幸灾乐祸。  
  洛平川白了她一眼,嘴里用她才能听见的声音嘀咕:“你以为是因为谁?啊?!”  
  兴郑王用眼角余光看了眼宁夏,再看了眼洛平川,擦了把汗,找了个借口便离开了。      
  兴郑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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