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妃不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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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妃不仁-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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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默不过半大的孩子,身边唯一的女性就是一个五十岁的嬷嬷,连个贴身丫鬟都没有。他人又傻,根本就不知道该如何行使男人的本事……”

    “……少爷。”

    “听清楚了,没有我的允许,你不得与他圆房,否则我会让你死的很难看。”

    “少爷饶命。五皇子毕竟是男人,终有长大的一天,朝夕相处,听雪害怕……”

    “只要你不存心勾引,我自有办法。你不要自视甚高,安分一点,没有哪个不长眼的男人动你心思。”

    “听雪遵命……”隐忍。

    朝默只知道玩,对男女之事一窍不通,加诸没人呵护,如放养的野马,有次罗长卿故意指使一名官妓前去调戏,朝默竟将如花似玉的官妓打了一顿,理由便是她白花花的身子太碍眼,老是粘着他,妨碍他玩蛐蛐。即便是妙萏,也没听说五皇子有轻薄她的举动。

    此事让罗长卿一度怀疑朝默不仅年幼无知,那方面还有问题。但凡正常男人都知道如花似玉的娇躯比蛐蛐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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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出嫁(二)

    五皇子毕竟是帝君的亲身骨肉,自然希望他多子多福,听说这位侧妃还是长卿的表妹,当即赐了一座田庄。( 花 季 言 情 网 。60215。 最大最多的言情 )

    晨光叩首谢恩,私下里不惊不喜的将田契、卖身契清点一番,光靠收租足够她与朝默吃饱喝足一辈子,对普通人而言了不起,对于一位皇子来说,这点东西真算不得什么,罗长卿吹口气就能烟消云散。

    金钱都是身外之物,来也容易,去也容易,唯有权利才是牢固一切的根本。

    出嫁的那天一切从简,晨光一身凤冠霞帔,红光袭人,罗长卿难以置信的愣在当场,倏地掀开盖头,是听雪的容颜。

    “少爷,喜婆快要进来了……”晨光淡淡的提醒失神的男人。

    太像了,实在太像,特别是盖上盖头那一瞬,他竟恍惚看见另一个女人,红衣如火,连那笑容也让艳阳失色。他曾赞美,晨光穿着红衣的模样如同园子里花枝招展的五彩孔雀,漂亮的独一无二。

    孰料她不屑的哼了一声,我才不要跟那只破孔雀比,我只爱凤凰,因为这世上能够涅槃重生的只有凤凰。

    罗长卿送了她两个贴身丫头,青柳青桐,皆是十五六岁嫩的掐出水的年纪,样貌自然上等,罗府出来的自不必说都是仙人之姿。

    晨光心里清澈,这两个丫头是罗长卿的眼睛,她们以陪嫁之名,顺理成章走进五皇子府邸,没有比这更容易更光明正大的了。

    悄悄打量一番,这二人温和乖巧,一时看不出底子,晨光也乐得装傻,只在心里防备,倒不怕这二人冲着她来的,只怕她们变成朝默身边一颗不定时雷管。

    嘴角淡淡一牵,她将手放在这两个丫头掌心,任由她们搀扶自己进轿。

    因是妾室,拜堂行礼自然免了,上面又没有正妃,又省了敬茶这道工序,晨光直接被嬷嬷搀扶回房静坐。

    “小姐,要不要用些点心?”青柳属于温柔体贴那一类的。

    等了半天,肚子自然饿了,反正她是妾室用不着太讲究,便顶着盖头喝了两口梅子酒,酸甜酸甜的,度数很低,嚼了几口和果子。

    等到新郎来了,丫头递上秤杆,挑开盖头,朝默平静的打量这个即将成为他生命里最重要的女人,薛晨光,说不上多喜欢也说不上多讨厌。两人喝交杯酒,丫头们纷纷退下,关好门。

    晨光微微抬眸,仰视着命定的丈夫,和上次罗府的样子差不多,瘦瘦的,个子也不高,怎么看都是个十二三岁的孩子,他不开口说话的样子很安静,晶亮晶亮的黑眸仿佛璀璨的夜空,很秀美很稚气,还没有长出男人的坚毅轮廓。

    “你先进去把被窝捂热,我得洗个澡,累死了。”朝默伸了伸懒腰推门而出。

    他没有急着洗澡,而是坐在宾客散尽的阶梯上望着一轮明月,眼眸如光。

    命厨子端来一些饭菜,嬷嬷披着棉袄心疼道,“小命根子,你怎么能吃这剩菜剩饭,让厨子给你做些新鲜的。”

    “不用,热乎了吃又不会死人,再说这可是山珍海味。”他吃的香,笑起来眼周围的肌肤会呈现淡淡的粉色,典型的桃花眼。

    嬷嬷急的往地上吐口水,呸呸呸,天皇爷在上,童言无忌,别当真,什么死不死的!

    被皇兄和一群官员灌了些酒,他已经半天没吃东西了,现在只吃了半饱便去洗澡,池水温度刚刚好,撒了一层最寻常的血荆棘花瓣,他特别喜欢这种花,妙萏也喜欢,而且从不看轻他,经常陪他说话,还为他种了满园的荆棘花。

    年迈的嬷嬷将平整的换洗衣服放在架子上,叹息一声,“殿下,嬷嬷跟你说的话还记得么?”

    “记得。”

    池水的热气氤氲在少年垂下的长睫上,犹如清晨雨露。

    “她是罗府出来的人,别交心,但也别亏了,还有她带来的两个丫头也要小心。如果可以的话,就跟她们圆房,女人一旦有了肚子,做事都瞻前顾后了,女人都这样……”嬷嬷絮絮叨叨,去年还挺直的背,今年有些驼了,蹒跚的离开。

    晨光缩在被窝里半睡半醒,确实累了,下人不给她吃太多东西,又闷在房间一整天,她向来嗜睡,又不敢先于新郎梦周公,只能强打精神忍着。直到朝默回来。

    望了眼开始tuo衣服的男孩,晨光道,“捂热了。”

    “嗯,我要睡了,你回自己被窝吧。”

    “是。”

    晨光小心翼翼掀开那个染满她体温的被窝,来到自己的,由于只穿了肚兜,被那冰凉的被子一沾,顿时汗毛直立,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忙缩成一团。按照规矩,妾须睡在床沿,以备随时伺候夫君喝水起夜。朝默穿着单薄的里衣从她身上爬过,一声不吭的钻进被子里,很温暖,也好香,让人心莫名安逸,却分辨不出哪种香料。

    “殿下,妾叫听雪。”不能这么睡了,她要他在嗅着自己体香的时候牢记她的名字。

    “听雪,以后你跟我过日子,要听话。”

    “听雪一切都听殿下的。”他知道她的名字便好。

    因是妾,她不能喊他夫君。

    新娘大概是真的累了,没多久便缩在自己的被窝沉沉睡去,房间还亮着大红蜡烛,晕黄晕黄的洒在她露出一半的额头上,一枚朱砂痣格外醒目,看得他不禁伸着手指摸了摸,是真的。

    夜深了,翻个身拥着被子,身为男人,他并不在意有多少女人,更不在意喜不喜欢,只要她安分守己,他会养着她到老……

    ……

    有位读者介绍我听《偏爱》,听了好几次,越听越喜欢O(∩_∩)O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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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夫妻生活

    朝默是个生活极简单的人,即便娶了妾,也没有投壶、狩猎、游船、喝花酒等一系列纨绔活动,大部分时间都待在默王府,穿梭各个花园,偶尔出门也是为了给他的肥翠鸟找食、放风。( 花 季 言 情 网 。60215。 最大最多的言情 )

    听说去年,还专门南下,拜访山野养鸟师傅,学习经验,收集翠鸟最爱的南方大青虫,还特意带回来一些,听说繁殖不错。

    贤妃慈眉善目搭话:此番出去定长了不少见识吧?南方的官员还有能人异士对默儿印象肯定很好……

    她这话自然引起轩然小波,当人人以为朝默上进时,他养的肥翠鸟下蛋了,此事不了了之。

    眨眼,晨光嫁进王府半个月,侧妃的生活使一双手嫩俏了不少,还剩淡淡的冻疮,很快就会消失,就连脸上风吹的红晕也开始变浅,在这点上她确实下了些功夫,从前家里养颜宝典不少,凭着记忆,抓了两把桃花干,配上几味寻常药材,每日泡水敷面,加诸底子上好,肌肤竟神奇的容光焕发起来,连经常不离左右的青柳青桐都惊讶的发现了,赞叹不止。

    不管生在何种环境,美貌永远都是女人最便捷的通行证,晨光认定这是新的开始,不管这具身体的潜力如何,她都要尽可能的改善。

    朝默习惯早起跑步,她便也不吭声跟着,起初朝默还纳闷的看着她:一身布衣布裤,头发简单的挽了髻,明明是娇柔浅媚的模样,却做了英气的打扮,倒也有种别致的美,令男人赏心悦目。

    他跑她也跑,他走她也走,他停她也停。

    “你干什么?”

    “臣妾想跟着殿下,臣妾想要一副好身体。”

    “……”从没听说过女人也会晨练?

    “可以嘛,殿下?”

    “……”

    若是提前问,他自然不准,现在见她这般模样十分有趣,朝默便好心情的一甩头,提前跑了,晨光暗笑,拔足追去。

    这个时候她与他身高相仿,腿也一样长,他甩不掉她。除非加快步伐,可那样不如慢跑养身。

    最后一场雪化的差不多了,有初春的嫩芽味道弥漫四周,朝默抹了把额头上的汗,“你怎么这么能跑?”

    “臣妾不止能跑还能跳,翻一座山都没问题。”

    “女人不都该是娇喘吁吁的么?”

    “那是养在深闺的大小姐,从不锻炼,骨头不好使。”

    “你锻炼过?”

    “嗯,臣妾自幼贫寒,什么苦都吃过。”

    “现在跟着我,你不用吃苦了,每天等着吃饭就好。”

    “饭也分苦味和甜味,臣妾怕吃苦饭。”

    “何为苦饭?”朝默好奇。

    晨光顿时没了先前的口齿伶俐,浅浅一笑,粉腮竟比桃花还艳,垂眸道,“殿下不在身边即为苦……”

    朝默沉默。

    “走吧,我们去吃甜饭。”他转而一笑,艳若明日,拉起她的手,这是他第一次牵她的手,晨光不由得想起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心中暗叹,但愿与他少年夫妻,白首也相伴。

    回去净了面,擦干手时,热腾腾的饭菜已经摆好,青柳青桐不愧是罗府出来的人,做事从来都极尽好处的让人无从挑错,任何主子都会毫无理由的喜欢她们。

    朝默拿起玉箸,晨光跟着拿起,他喝了一口粥,她也跟着喝一口,当朝默以为她会模仿自己夹菜时却见她将面前的鱼眼夹出,轻轻放在他的碗里。

    朝默一愣,眼底颇为温柔的望着她。

    青柳青桐掩嘴偷笑,悄悄退出,在外人眼里,主子自然是新婚燕尔,眉目传情。

    “你为什么不把最好那块肉夹给我?”朝默慢条斯理嚼着鱼眼。

    “臣妾小时候,颇得父亲疼爱,每每吃鱼,父亲首先都要取鱼眼放在臣妾碗中,看着臣妾吃完才会笑呵呵的饮酒下饭。就这样,臣妾喜欢鱼,只要有条件一定摆上一盘,只等父亲取了鱼眼给我。在臣妾心里,鱼眼是一份很重的……情意……”

    朝默笑而不语,夹了一块鱼肉给她。

    晨光微微一笑,吃的津津有味。很享受这种带着一丝甜还有一丝暖的相处方式,不管彼此到底有几分真心,表面能这般情意绵绵也是不错。

    凭良心说朝默对她很好,每逢帝君赐下珠宝绸缎,朝默总会第一时间送给她,挑剩下了,才命人拿回库房。但凡分到御赐的皇家果品,总要分一半给她,她留着,却不舍得吃,总是再分出一半,等朝默吃完,然后笑眯眯的拿出来,每逢此时,嬷嬷就会满意的点点头。

    尽管他的“好”有一部分原因是迫于罗长卿,但好就是好,晨光不曾受委屈,既然得了实惠就该理所当然的享受,何必自己给自己找别扭,计较太多的人永远不快乐。

    默王府也有一间藏书阁,远不及父亲大人的,晨光翻了翻,多是些当世的阿谀谄媚之作,没什么大用,幸好朝默不爱读书,就算爱,恐怕也没甚收益。

    倒是他的书房摆了几本不错的古人文集,崭新如故,可见它们的主人很少翻动。

    朝默正蹲在后花园挖蚯蚓,每挖一条就扔进笼子里,打盹的肥翠鸟立刻活蹦乱跳,雍容典雅的细嚼慢咽。晨光走过去,摇了摇手绢,肥翠鸟立刻怒目而视,她微微吃惊,还从未见过这么有灵性的鸟儿。

    “阿绿不喜欢女人。”

    “它是母的?”

    “嗯。”

    这肥鸟,晨光没好气的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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