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隘乾也想插一杠子,三眼角一斜,笑得挺坏。
“主公,戒指算什么,你看我的。”
说着,他将双手举高,十分霸气地一抖。袖子被捞起的瞬间,他将两只胳膊平举至刘戎面前,挡住了庄贤正在给她戴戒指的手。
“噢!”刘戎震惊,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你更有才!!”
只见史隘乾两只胳膊上,从手腕到手肘,挂满了琳琅满目、各式各样的手镯和手链,每只手足有一二十个。两只手加起来,光黄金就有几十斤重。
“老死……”
“嗯?”
“你不累吗?很重的耶……”
“人的潜力是无穷无尽的,老朽不觉得累。”
“还是不要了……拿太重,对身体不好。要不你匀我几个,我帮你分担一下。”
刘戎说着,已经开始将庄贤送给她的戒指一个个从手指上拔下去,塞回庄贤手掌心内,“我不要了,还给你吧。”然后眼巴巴瞅着史隘乾胳膊上的手镯。
庄贤眨眨眼,捏着手中的几颗戒指,斜瞥向身边的史隘乾。
原本一直蹲在不远处的谢瑜,此时忽然又不动声色地逛了回来,笑得挺开心地望了眼庄贤,背起双手,装腔作势地问刘戎。
“哟,刚才不是还嫌弃我送的,非要他的吗?怎么转个背又不要啦?”
刘戎头都不待回的,直直盯着史隘乾的两只手,“同样要带出去,肯定挑大个儿的值钱!手镯比戒指好!”
“你果然是笨蛋!”谢瑜道。
庄贤补充,“没药救了,是挺笨的。”
刘戎听得脑袋疼,摆手挥撵他俩,“一边呆着去,别妨碍我发财!”
史隘乾低顺眉眼,努力憋着笑。
他故意抬高手臂,做了一个托腮思考的动作,胳膊上的一排手镯顿时亮闪闪地在刘戎面前排成一溜,简直晃瞎她的狗眼。
“主公想要?”
“嗯!”
“那老朽得考虑考虑……这些都是老朽刚才很辛苦才找着的,不轻易送人。”
刘戎一听,就急了,双手紧握成拳,攥在胸口两侧,“你那么多,给我一个又不会死!”
“那好吧。”史隘乾没怎么想就答应了,摊开双手,递至刘戎面前,“主公你喜欢哪个?你自己选。”
“嘿嘿嘿嘿……”刘戎开心,认认真真在那儿挑起来。
旁边杵着的谢瑜,急得干瞪眼,冷嘲热讽地嘟囔一句,“故意跑过来,就是为了给她看的,还说什么‘不轻易送人’,装什么蒜呐?”
“就是!”这句话冷不丁还有人接腔。
谢瑜说完扭头一看,庄贤用他戴着大个儿宝石戒指的手指,摸着嘴唇,抬高下巴,挑看不远处的俩人。
史隘乾瞧着刘戎近在咫尺的桃花眼,亮亮的,又很漂亮,大辫子也是又粗又黑。他眼珠子咕噜一转,“主公。”
“嗯?”刘戎看中一个,指着那个手镯道,“我喜欢这个,我要这个!”
“好咧!”史隘乾兴高采烈地将手镯一个个摘下来,直到拿出刘戎指定的那一个,刚想递给刘戎……
刘戎刚想伸手去接……
史隘乾又给收了回来。
刘戎扑了一个空,有些扫兴地抬头望他,“你想反悔?”
“没呀!老朽肯定不反悔,老朽高兴还来不及呢。”史隘乾三角眼一弯,笑得挺猥丨丨琐,“可是……主公,你拿了我的东西,也不可以反悔哦!”
“我反悔什么呀?”刘戎不解地眨巴眨巴眼睛,心道:要后悔也是你后悔吧?我后什么悔呀!这手镯老贵了……光宝石就五种颜色,每颗都有指甲盖那么大,还都是纯天然的。我出去一卖,够我吃大半辈子的。我后悔……不拿我才后悔呢!
她心里的小算盘打得挺如意,摊开掌心,等着史隘乾把那只手镯递给她。
谢瑜嚯地一下冲过来,指着刘戎,“你不许拿这个手镯,你拿了我跟你绝交!”
“凭什么?”刘戎怒了,回瞪他,“我就要!偏要!”
庄贤也慢悠悠逛过来,凑近刘戎耳边,低声道:“刘戎你想清楚没有?男人的东西,可不能随便乱收的……”
刘戎又扭头看向庄贤,想了想,又看向史隘乾手中的手镯,“这是我爷爷的!”
“哈哈哈哈……”史隘乾眼睛都快笑弯了,“来,主公接着。”
“噢!”
就在史隘乾即将要把那只手镯放进刘戎手掌心内的同时,郭搏雄恰好从他们身边路过,又偏巧朝刘戎这边望了一眼,然后问了一句。
“哦……你要嫁给这个土包子,给他做媳妇啊?”
“哈?”刘戎‘哧溜’一下就把手给抽走了,改而抓住郭搏雄的袖子,“你刚才说什么?”
史隘乾一个趔趄,差点摔了,抬眼一瞧,面前两个捂嘴偷笑的男人,正幸灾乐祸地看着他,一脸地得意。
郭搏雄被刘戎一拉,脚下一个不稳,好像踩着了什么东西,低头一瞧,是刘戎刚才丢弃的皇冠。
“哟……”郭搏雄好像挺感兴趣,弯腰将它拾了起来,指着它,对刘戎道,“这个可是好东西呀……以前我夫人出嫁的时候,老丈人也请工匠做了一个类似的,不过没它这个好看,用的黄金也没这个多,都打造了三年呐,花费将近是我五年的俸禄。”
“哇……”刘戎惊叹,心想:郭搏雄以前驻守北京城,放在今天,也算一个军区司令员啊,工资可不低。这玩意居然这么贵……
刘戎想着,又仔细瞅了瞅那个皇冠,“老百姓也可以戴这个?”
郭搏雄有些惊异,“你真是啥都不懂哦?”
刘戎摇摇头。
“难怪刚才他们谁给你东西,你都接着,你也好意思?”
刘戎扒拉扒拉脸,大眼睛直愣愣盯着他。
郭搏雄摇头,“你母亲只管生,不管教的哦。凤冠霞帔,每个姑娘出嫁时都要用的。霞帔一般都是姑娘出嫁前,自己在闺阁内绣的。你以前在云南不绣花哦?”
刘戎的头,摇得像拨浪鼓,“我十四岁就出国念书了。”
“出国?”
“就是去异国他乡。”
闻言,旁边几个男人都有些怔,每个人都是一副欲言又止的表情。
反观郭搏雄,倒像是听懂了。
“你母亲也真舍得,一个姑娘家,离家千里,也敢放心?”
他指着那个皇冠,耐心对刘戎解释,“这个是凤冠,出嫁时戴在头上的。”
“哦……”刘戎嘟起嘴,点了点头。
郭搏雄又指着刘戎的鼻子,示意他看向旁边站成一排的三个男人,特意强调,“听哥的。哥是有女儿、也有妹妹的人,不会匡你。”
“嗯嗯。”
“男人送给你的东西,不能乱收。收了就是定情信物,你过后是要嫁给他的。”
“啊?!”刘戎一惊,扭头指向他们仨,“那他们……刚才……”而后举起一根手头在空中转圈,桃花眼笑得像个妖精,“哈哈……你们想占我便宜!被我发现了吧?”
对面三个人低眉顺眼杵在原地,一个两个木木的。
刘戎回望向郭搏雄,“你们这里的风俗习惯太奇怪了,还好郭大哥你及时告诉我。我差点被人骗去做小老婆。”
史隘乾低咒一声,“我大老婆都没有,还小老婆……”
旁边谢瑜也道:“真是猪啊!凤冠霞帔只有明媒正娶才能穿戴的!小妾哪有这待遇,做梦吧!”
庄贤叹息不已,“唉……本来想逗她玩玩的……这丫头哪个犄角旮旯里来的?怎么啥都不懂啊?云南虽然蛮夷多,也不至于连基本常识都不晓得吧?”
他们这边正嘀嘀咕咕,抱怨甚大,那边江英杰突然大步走了过来,手上一件金器宝物都没拿,到了刘戎面前,眼神鄙视地瞅了一眼郭搏雄。
“你说的不对!”
“不对?”刘戎歪了歪头,看向江英杰。
江英杰咳嗽一声,故作高深道:“郭兄说的,那是定亲送的礼。那肯是越贵越好,这是没错的。”
刘戎听得认真,不时点点头。
江英杰被她看得很有成就感,继续说道:“但是男女两情相悦,互赠的定情信物,应该是彼此的贴身饰物,或体己物件。”
说着,他忽然变魔术似的,掌心一抖,指间多出一条丝帕。r1152
第一百七十三章 古墓逃生(五)
西域黄沙,漫天飞舞。
丝绸之路上,有一座孤城。
它本是西出阳关的旅人必经之地,和用来休憩与整顿的场所。
如今却日渐凋零破败。
商队也因为怕惹麻烦,通通改变了行程,不再经过这里。
问其原因,恐怕只有一个……
曾几何时,寂静的孤城又再度热闹起来。
不过这回,来者都绝非善类。
说得好听点,是江湖人士;说得不好听,也就是一群良民唾弃的地痞流氓,武士打手。
因其原因,恐怕还是那一个……
无剑一口气喝完米酒,全然不顾喝得太猛,大半的酒水随着他昂脖子的动作,漏在了打着补丁的衣襟处,湿了一片。
他手中的海碗放下时,桌面飞起一层厚厚的沙尘。
‘啪!’坐在桌子对面的一名大胡子壮汉,重重一拍桌面,大声吼道,“店家!你这也叫酒?淡得出个鸟来!”
店小二站在不远处,闻言,不怕不恼,搭着擦灰尘的抹布,只朝这边斜了一眼,讥诮道:
“这儿可是孤城,有水给你喝就不错了。想要好酒,你咋个不去京城?喝酒的时候,还有花花美女陪您呢!”
小二说完,只用草棚遮顶,四处漏风的小酒馆内,发出一阵哄堂大笑。
江湖人士,多半粗鲁豪爽,来此的目的,也都为一个。面对这满城皆为男人,满目都是竞争对手的地儿,纷争从来就不会少。
那大胡子壮汉一听见哄笑,顿时就怒了。面颊抽动,操起桌面上摆放的百十斤大刀,就朝那店小二冲去,“臭小子,让你尝尝本大爷的厉害!”
无剑坐在壮汉对面。
壮汉抽刀之时,早已气炸,哪里还顾忌其他。那锋利又厚重的刀锋。快如疾风骤雨。刹时便朝无剑的面部横扫而来。说时迟那时快,便可砍掉无剑的头颅。
无剑低头一瞥,“嗯?我鞋带松了。”
说罢。就在那壮汉的刀锋贴面而过前短短数秒,弯了腰,不经意躲过了当面一劫。
店内却又是另一番景象。
那壮汉挥舞着重达百斤的大刀,在店内拆房子。
原本就破陋不堪的小酒馆。这会儿从上到下,到处都是粉尘飞沙。脏得近在咫尺,连人影都看不清。
那店小二却是一副无所谓的态度,胡乱甩动手中一尺来长的抹布,四两拨千斤地阻挡着壮汉的攻击。“真脏真脏,看来又要打扫了。”
不消一刻,那壮汉已露败象。豆大的汗珠顺着鬓角和胸膛,油亮滚下。气息更是杂乱无章。
无剑系好鞋带,抬起头来,拨了把颊边垂下的乱糟糟碎发,径自嘟囔了一句,“蠢货,能在这种地方开酒舍的,能是一般的店家么?”说完,手臂跨过桌面,抓起壮汉没喝完的半碗米酒,也不嫌弃,拿过来又喝上了,还美其名曰:
“别浪费了,此地雨水难得,你不喝,我喝。”
正饮到一半,目光不知为何,抬了抬。
这一望不打紧,竟看到对街走来一个与周围场景格格不入的白面书生。
头戴方巾,身穿长衫,身后还背着一个竹制的书筐,里头装着一根包裹得十分仔细的长棍子,看不着模样。
但明眼人一瞧,都知晓那是一柄剑。
于是书生在此出现不到须臾,好事之人便互相打着眼色,慢慢朝他围拢而去。
书生却并无察觉,抬起干净洁白的袖子,斯文地擦拭着汗湿的鬓角,左右找寻着可以落脚过夜的地方。
无剑端着碗,啐了一声,“呆子。”后将手中的米酒一饮而尽。
对街也同时喧闹起来。
几个小混混模样的乞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