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恪
叫他最为惊奇的是,一行人走到这里的时候,就在羊肠小道的入口处,却是极为宽敞的大片空地,这里竟然有一座木屋,不知何人搭建。看占地,也有三四十平米大小,木屋外还围着一圈低矮的栅栏,只是看起来经历过漫长的岁月,很多木头都腐朽了。
王福亮看到木屋,冲大老李微微一笑:“咱们大多数人好像都住过这里吧?走,今天晚上就住这,明天再深入。军子,你跟杨二郎去砍些木头,把咱这住处修葺一下。其他人进屋去收拾收拾。”
说完王福亮饱含深意的看了洪小牛一眼:“这屋子是你爷爷修的,据说当年为了躲避打土豪而建,后期不少人为了躲避红卫兵的迫害也来住过,不过大多数时候,都是一些过山的猎人居住,算起来,也是为猎人们做了一件好事,这也是我为什么带你来的原因,要不然,你一个半大小子,我真不敢带你进山。”
……
洪小牛看看王福亮,又打量了一下木屋,冲着王福亮腼腆的一笑,急忙向着木屋跑了过去。
木屋的材质是上等的油松木,虽然有些破旧了,但是非常牢固,可见建造时极为上心,屋顶是一层油布包裹的,下雨下雪的也不会侵入进去。
不过周围的栅栏明显有多次修葺的痕迹,十几平米的院子中,竟然还有一排木桩,每个木桩之间相隔有两米远,王福亮命人把狗栓在了木桩上,洪小牛才知道这木桩的用途。想必这木桩也是后立上的。
进了屋子,洪小牛才知道这屋子竟然跟他们现在住的家一样的建筑形式。两室一厅,颇为正规,只不过现在的家里因为地方大,多建了四间房子。而这里没有那么大的地方。
既然是爷爷建的,洪小牛心中一动,走进一间房子,向木床下伸手摸去,果然,一只大铁盒子被他拽了出来。
洪小牛看着这个打铁盒子,哭笑不得,这个爷爷,还真是少不吃喝,这铁盒子上下两层,二十公分高,十五公分宽,上面没有盖,中间的夹层处还扎了许多通风孔,这东西,这东西就是卖烧烤用的煤炭盒子啊!不过看这个铁盒子的材质比较新,许多地方还是锃亮的,想必入住这里的时间不长。也就两年。
有了烧烤盒子,总是少不了炭。洪小牛果然在另外一间屋子里找到了炭。这下好,晚上可以做烧烤吃了,洪小牛嗷嗷叫着把东西扯出木屋,丢在了院子中,正在忙碌的众人看着这个孩子,就明白了他的想法。
“小牛,出了这个嵖岈子,左转向前走一百米左右,有条小溪,你可以去取水,自己小心点,记住路,别丢了。”王福亮指点了一下洪小牛。
洪小牛又翻身跑进屋子里,轻车熟路的提出一只木桶来,出门而去。
“呵呵,这小子,今天晚上吃顿好的吧,我听说这小子的手艺不错?”
杜德兴连连点头道:“那是,洪叔的那身本事,被他学去了七八成,各种菜做的那叫棒,可惜啊,这里没有做饭的家把式,要不然这山中,树林,石崖的,咱呐,也当一回隐居高人。”
“没想到,你小子还像是个文人,还山中,树林,石崖,估摸着你小子最近浪漫过头了吧!哈哈”王福亮呵呵一笑。将心中的烦恼暂时抛到了一边。
明天,怕是就没这么好的享受了!
………【第三章 十里屯】………
油松木屋的门大敞着,虽然通风很好,可是屋子里仍然有那么一点霉的气味,王福亮将里里外外都打扫了一遍,才满意的点点头,一共三张床,可能有点不足,不过他们都带了帐篷,在屋子里打上地铺也可以,这木屋的作用是用来挡风的。
准备妥当之后,王福亮手提一支猎枪,走进了院子,看了看正在忙活的众人,喊了一嗓子:“冯六,跟我走,再去捞点山货。这些畜生可都饿着呢!”说完他一指拴在木桩上的那些猎犬。
被叫做冯六的是一个年纪不过三十的小伙子,在这群人里怕是最不起眼的一个,就连洪小牛都没有多看过他几眼,只有王福亮知道,这个看起来不算强壮的家伙,假如给他一把猎枪,那就是这几个人里战斗力最强的人。
这冯六可是当过兵的,那枪法,就一个字,准。
百步穿杨,这种形容词放到冯六身上一点不为过,而且这家伙的鼻子和别人不同,狗鼻子灵敏不,他的鼻子比狗鼻子还要灵敏。王福亮带着他,也是有深意的。
冯六跟着王福亮走过了嵖岈子,直奔大山深处。
两个人并肩走着,一直不怎么说话的冯六突然出声了:“福亮老哥,咱这次进山的目的到底是啥?可别跟我说是为了打点猎物回去分,这话我不信,放在几年前还行,这年头,咱就算猎两头黑熊回去,也不见得一家能分几个子。”
冯六说这话的时候有些神秘兮兮,一双只能算是狡诈的眼睛骨碌碌直转。
王福亮惊诧的看了一眼冯六,随后便释然了,到底还是没瞒住这个能算的上见过世面的兵痞子。这家伙的嗅觉果然灵敏。
王福亮长叹一声:“冯六啊!你说咱十里屯多少年了,至今仍然是个贫困山村,啥时候能脱掉这个贫困的帽子呢?”
冯六冷笑了一下:“福亮老哥,十里屯,这个名字,我有好多年没听到了,自从咱十里屯划进了九沟镇的范围,十里屯就不是十里屯了,你今天这么说,很有深意啊,贫困的帽子?那是政府官员该考虑的事,也不是咱平头老百姓能操心的。”
王福亮看了一眼冯六:“六子,哥也曾经有过你这种想法,可是自从跟老村长促膝长谈之后,我就知道了,咱老村长这么多年,一直有个心愿,那就是帮十里屯脱掉贫困的帽子,咱老村长是个有责任心的人。是,十里屯是归九沟镇管了,咱这十里屯的名字也渐渐的被人们所遗忘,甚至于小牛这辈人有的都不知道十里屯这个名字,可是它依旧是存在的呀!咱老村长的心还是活着的啊!老村长苦心经营,多年的心愿,就是想把咱十里屯人的生活提高了。”
“唉唉!福亮老哥,这跟进山有啥关系呢?实话说吧,这么兴师动众的进山,最近这两年,可是两次了,上次咱们进山,可以说是一无所获,我也就没问,这次你总该告诉我了吧!”
冯六显得有些不耐烦了。
“你说,咱十里屯要想富,得有什么?”
“废话,钱呗!可是咱进山能有几个钱,除非,你不会是想……”
“是啊,钱!多重要的一个字,可是每年政府拨下的救济款能有多少?咱这里是贫困山区,电视上都说了,咱这是枯竭地区,没啥大展了,你说,咱们靠山吃山,可是这山上的东西越来越少,咱还能吃多少年?你也是有家的人,你就不为你的后代找想?难道以后你就想让你的后代也靠打猎为生?”
王福亮这话说的冯六一愣,想一想,这话明显是老村长说过的。
冯六沉默了,是啊,能吃多少年,他家还有个两岁的孩子,这孩子长大了,也像自己一样每天窝山里猎野兽?
王福亮停顿了一下,又接着说道:“现在山外都经济大展了,咱山里走出去多少人,都不愿意回来,老村长就在想,咱山里有啥不好?咱有山有水,咱山里也要展,要展就要有一定的起步资金,可是这资金从哪来?靠政府拨款,有可能么?咱只有自己动手,这山里有宝贝啊!我为啥最近这两年每年都要上山,就是为了这事。我欠老村长一条命,老村长的心愿,我总得尽力帮他实现啊!这次虽然是孙天军这小子提出的上山,其实这小子是上次上山没过瘾,就算他不提出来,这个时候,我也要组织一下进山的,要不然老村长能那么轻松就答应了他?”
冯六一听这话,更加确定了自己心中的猜测,不由得脸色红,略微激动。
但是他觉得还是需要证实一下,索性就说了出来:“你是想猎杀‘棕王’?”
王福亮赞许的看了一眼冯六,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说道:“对,这棕王在咱这片活动也有个三五年了吧?不光是它,过几个月,我还要再上山,挖八品参王。有了这两样东西,咱十里屯就能有了第一笔启动资金,咱就能办自己的企业,走咱自己的致富道路。”
冯六此刻已经彻底的惊呆了,真的是来猎‘棕王’的。
这棕王是这南山上真正的山大王,东北虎?十个东北虎也不敢招惹这只棕王啊!
身高三米多的棕色大狗熊,在小兴安岭上可是不多见,可是在这南山上,就有一只。而且是人们见过的。被称作棕王。
曾经有山外的贩子来过这里,专门收狗熊皮肉,一只狗熊,开价六万元。要是棕王,起码能卖上十万开外。
这是什么概念!
还有八品参王,这个可就有点惊世骇俗了,南山有宝,那是几代人代代相传的,冯六是相信的。但是冯六绝对不敢想象,这百草之王真的会长在十里屯这不起眼的小地方。对于王福亮这个老‘把头’的话,冯六存在着三分怀疑七分激动,不过在这一刻,他下定了决心,干了,棕王,八品参王,多少人一辈子都不曾见到过的东西,能见上一眼,就是死也心甘情愿了,冯六没有什么大报复,大理想,甚至于十里屯的致不致富都无关他的痛痒。此时叫他热血沸腾的就是,能跟这山里的头一号霸主‘棕王’较量一下,哪怕是被这只大狗熊一巴掌拍死,他也觉得值。
“福亮老哥,我干了,棕王,早就想给这大狗熊来一枪了。”
王福亮哈哈大笑:“我就知道你小子有血性,记住了,咱是九沟镇十里屯的人,十里屯,这个名字早晚会再次被咱乡亲们记住的。”
冯六也跟着嘿嘿的笑,不过他的笑容瞬间消失了,冯六的鼻子微微噏动了一下,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然后身形一闪,就近躲在一棵大树后。
王福亮一愣,随即反应过来。立刻也跟了过去,低声道:“什么东西?”
冯六脸色变了数变,沉声道:“老虎!”
王福亮脸色也是一沉。
………【第四章 虎口夺食】………
老虎,森林之王,不光是挂个名头,其凶狠残暴的程度才是它成名的原因。
王福亮有些不解,虽然说是过了嵖岈子就算是进了真正的深山,不过这地方近年来打猎的人越来越多,已经不能算是人迹罕至了,山猛野禽大多都向大山的更深处移居了,今天这里出现了老虎,实在有点不寻常。不是这头森林之王乱逛游迷路了,那就一定是——追猎。老虎会迷路么?王福亮觉得自己的这个念头多少也有点荒唐。
管不了那么多了,王福亮本来是想随便打点小东西回去当晚饭,这下遇到了老虎,叫他很是为难,他甚至有点后悔为什么没带几条猎犬来了。不过好在有冯六这个神枪手在,打不死,起码能赶跑它。
心中闪电般的冒出这些想法后,王福亮将手中的猎枪递给了冯六。并且小声说道:“说不定是只过路的,赶跑它就行,山里这玩意可不多了,打死一只少一只。”
冯六点头,接过猎枪,往另外一棵大树后跑去。
猎枪是山里人用的土枪,双管的,射出来向散弹炮一样,面伤力极大,但是却不足以致命。这种土枪只能放一次,再装弹需要很长时间。也就是说,冯六只有一次机会。
不杀么?只怕是真干起来,想不杀都不行了!
冯六打定主意,要猎杀这只猛虎,唯一叫他担心的就是这枪的准头实在太差。
冯六的身子刚刚在大树后靠定,电石火花间,林中就闪过一道影子。
一米高,两米长,头顶竟然有角,细看处,竟然是对门叉的形状,王福亮此时也看清了跑来的东西,低呼一声:“马鹿。”瞬间,王福亮就做出了决定,从腰间抓起挂着的一卷钢丝,快的舒展开来,三下两下就做成了一个直径一米左右的套子。
手中坐着套子的同时,眼睛一直紧盯着那只马鹿跑动的方向,很好,马鹿似乎十分慌张,并没有注意到,真正的危险,其实是在它的前方。
这只马鹿像是被什么追赶,跑动度极快而且慌张,东一下,西一下,在林子里乱窜。但是跑动的方向却是王福亮的方向。
冯六看了一眼王福亮,知道他要套这只马鹿,立刻提着枪,瞄了起来,他瞄的位置,赫然是马鹿的身后。
就在马鹿的身后不远处,一只体色棕黄,带着黑色条纹的正宗东北虎正疾驰而来。转眼就到了冯六身前不足百米处。
这么近的距离,冯六绝对有把握射杀这只东北虎,只是这丛林之王看起来那么的威武,倒叫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