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汉侧着耳朵听了一会儿摇了摇头说道:“现在就算想教训她都没有办法了,她已经逃走了。”
说着大汉又坐回板凳之上,制作他那些箭支。
看着丈夫平静下来之后,那个妻子放下手中的针线活,走出农舍沿着小道向河边走去。
山里有凶猛的野兽,另一边是平原,只有河边有两片小树林,她猜测那个女孩就在树林里面。
费纳希雅躺在河边的斜坡之上,地上铺着一块她用干枯的芦苇编成的席子,这是她从一位旅行家那里学来的本领。
躺在苇席之上,费纳希雅正在和又一次的头痛搏斗。
刚才虽然没有施展魔法,但是过多的活动显然也会造成诅咒发生作用。
剧烈的头痛让她根本没有察觉有人靠近。
那大汉的妻子惊讶得看着眼前这个躺在芦苇草席上面抱着头痛苦得轻声呻吟着的女孩。
女孩身上的装束完全出乎她原本的预料之外。
那位农家大嫂先前以为会到她家的地里偷番茄和黄瓜的女孩,肯定是一个衣衫褴褛面黄肌瘦,已经饿得不行的穷人家的孩子。
但是现在看来显然根本不是这样一回事情。
看这个女孩身上穿着的长裙,肯定是有钱人家的小姐,甚至有可能是一位贵族千金,这样的女孩怎么会出现在自己家的菜地里面呢?
难道是遇到抢劫?虽然附近确实有盗贼团但是他们并不抢劫,而且有他们在,也没有其他土匪和盗贼。
难道是离家出走,这倒是有几分象。
农家大嫂慢慢走到费纳希雅身边,摸了摸她的额头。
费纳希雅猛然一惊,她挣扎着想要坐起来。
“别怕,躺下,我看你是风寒引起了头痛,我一摸你的额头就知道了,冰凉的还满是汗。躺下躺下,你们这些小姐哪吃过风餐露宿的苦头,你想必是从家里面逃出来的吧,为了什么事情?是不是不满意父母为你定下的亲事?还是跟薄情寡义的小情人私奔了?或者是上了哪个花花公子的当?看你这个样子,你哪里是会偷我们家番茄吃的孩子啊,如果你不嫌弃的话,到我们家里来吧,等你的病好了之后,我们送你回家,这种苦日子不是你这样的女孩能够吃得起的。”那位农家大嫂在费纳希雅耳边轻声细语,温柔的语调打消了她心中的重重顾虑。
那个大汉的妻子将费纳希雅轻轻得搀扶起来,作惯了农活的她搬动费纳希雅那单薄的身体并不困难。
费纳希雅用尽全力将注意力贯注于灵魂戒指之上,当她确认那位农妇并没有恶意的时候,她这才顺从得在农妇的搀扶下来到那间农舍。
不过这番举动让她的头更加疼痛起来。
当那条大汉看到妻子搀扶着一位弱不禁风的漂亮小姐进来,他同样大吃一惊。
虽然他立刻猜到这位漂亮小姐就是刚才在农田里面滑溜得象一支耗子一般和自己捉迷藏的可恶小偷。
虽然明知道小偷就在眼前,但是那个大汉已经一点脾气都没有了。
“去熬点粥再加个鸡蛋,弄些肉糜来。”农妇吩咐着并且将费纳希雅小心翼翼得放在床上。
她那一岁大的小不点显然并不怕生人,欢喜得爬到费纳希雅的身边。
小家伙显然不想再睡觉了,他要和陌生的大姐姐玩耍。
费纳希雅始终警惕得用灵魂戒指感应着那个大汉的情感变化,受到诅咒的她能够做到的仅仅只有这些。
让费纳希雅感到欣慰的是,这位农夫并不经常到城里去,因此对于最近所发生的一切,知道得并不多,至少这位农夫没有将自己和那些赏金极高的通缉犯联系在一起。
费纳希雅确实有些饿了,那碗肉糜鸡蛋粥无疑是她这一生中所吃到过的最美味的一顿饭。
羊绒床褥和厚被子比起宫廷里面那柔软的鸭绒床铺、丝绸床单更要舒服得多。
费纳希雅现在才真正体会到什么是幸福生活。
只有真正经受过磨难的人才能够真正理解这一切。
热粥下肚,费纳希雅感到自己的精神好像好多了,头也不再那么疼了。
她轻轻得闭上眼睛,感觉着体内那一团散发着阵阵死亡气息的光团。
光团又小了很多,比起昨天早晨那拳头大的一块,现在已经缩小到只有核桃大小。
“你是哪人,能告诉我们吗?”那农妇坐在床沿一边用热毛巾为费纳希雅擦着脸,一边问道。
灰尘洗去,费纳希雅的脸更显得靓丽而又充满魅力。
风沙和灰尘原本就是美貌的天敌。
夫妻俩显然呆了一呆。
这样漂亮的女孩,他们还从来没有见到过呢。
别说省城里面没有,就算是到了首府也从来没有看见过这样标致的女娃。
漂亮的女孩子总是能够讨得人们的喜爱和欢心,那个农夫已经再也想不起这个漂亮女娃曾经偷过的茄子和西红柿了。
在他看来,这样的女孩原本就应该被捧在手里精心呵护。
费纳希雅想了一会儿,她盘算着应该怎样解释她的身世,思前想后总算有了主意:“我原本住在维德斯克的伯父家里。”
这个谎话倒并不是完全没有道理,至少那头大笨熊科比李奥在名义上是她伯父。
“喔,怪不得,我就说在我们这个地方怎么可能有你这样美丽的小姐,京城里面的女孩就是不同。”那个农妇无比羡慕得说道:“对了,你怎么会流落到我们这个地方来的呢?”
农妇的语调中充满了关切。
费纳希雅早就知道,会问这个问题,她倒并不在乎实话实说,只不过她的这番实话和真实情况相去甚远。
“我的伯父迫于他的上司的压力,要将我嫁给一个臭名远扬的花花公子,我不愿意就逃了出来。”
“哇,有这样不通情理的伯父,这种人活在世上,还不如喂狗算了,真是没有人性,将这么可爱的小侄女送人情?”那条大汉跳了起来哇哇大叫道。
在卡敖奇王国这原本就是最难以想像的一件事情,这样的伯父绝对受人唾骂。
“是啊,你这个伯父真不是个好东西,竟然做得出这样骇人听闻的事情,放心吧,根本用不着搭理这种家伙,等你将身体调养好了之后,我们送你到省会,你可以控告你的那位伯父,控告他虐待你。”农妇也在旁边忿忿不平得说道,她开始为眼前这个可怜而又动人,身世凄惨的小女孩出谋划策起来。
“是啊,你放心,每一位审判员都会同情你的遭遇的,他们肯定能够还你以公证。如果你还不放心,我们可以带你到喀什纳去,那可是仅次于京城的繁荣都市,而且那里对于你这样的女孩子最关心照顾了,虽然,喀什纳的郡守大人本人就是一个最有名的花花公子,但是他从来不逼迫女孩子,而且,在喀什纳对于女孩子是最为珍重的。喀什纳审理完结的案子,即便在京城也同样有效。”农夫显然要比妻子见多识广,他很清楚什么人的话更加有力量,在哪里可以为这个漂亮女孩争取到最大利益,对于女孩的那位毫无人性的伯父,这个农夫心中充满了鄙夷。
“喀什纳?那么这里是哪里?”费纳希雅最关心的是这件事情,她必须知道自己被传送到了什么地方。
“这里是奥特鲁。”那个农夫看着这个可怜的小女孩,她被抛弃在这个穷荒僻壤,竟然还不知道身处何地。
“奥特鲁?在哪个郡?”费纳希雅问道,她还没有对卡敖奇王国的地理熟悉到,只听城市的名字就知道在哪个地方的程度。
“文思莱生郡,你已经快要到达边境了,难道你并不知道?”农妇摇着头无奈得看着这个女孩,这些如同生长在玻璃暖棚之中,需要精心呵护的花朵一般的千金小姐,离家出走那不是自讨苦吃吗?
“这里离喀什纳有多远?”费纳希雅开始关心起自己能否逃脱来了。
现在她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
“将近四百公里,虽然远了一点,不过你放心,我正想去那里,顺便将这些毛皮卖掉。在喀什纳上好的毛皮能够卖出一个好价钱。”那大汉安慰道,他显然是误会了费纳希雅的意思,以为她真得是想到喀什纳告状,农夫当然自告奋勇陪着这个女孩一起去啦,要不然他岂不是变成了和这个可怜女孩的伯父一样卑鄙无耻的家伙了吗。
听到大汉如此一说,费纳希雅这才稍稍放下心来。
这次传送大大出乎她的预料之外,竟然是平时五六倍的路程。
不过幸好,没有将情况进一步恶化,至少传送的方向是远离维德斯克,而不是更接近这个虎狼之地。
心中的一块大石落地,费纳希雅感到疲劳和困倦袭上她的心头,她的眼皮开始打起架来。
殷勤的主人自然想要将床让出来,但是费纳希雅一来不好意思,二来也怕泄露自己的身份。
那个小孩子不懂事没有关系,但是万一那个农妇识破了自己的扮相怎么办?睡着的时候,任何事情都有可能发生。
农夫夫妇推辞不过,他们只好答应费纳希雅的要求。
在他们眼里,费纳希雅简直是懂礼貌,知谦让的完美女孩,这样的好女孩还要逼迫她嫁给她不喜欢的花花公子,这个伯父实在是太混帐,太不是东西了。
幸好那条大汉平时还积攒下来一些鹿皮。
和豹皮狼皮比起来,鹿皮并不值钱,那大汉合计着等到冬天的时候,还可以将这些鹿皮充当床褥,也就不急于便宜得出手。
整个晚上,费纳希雅躺在一堆鹿皮之中。
为了怕费纳希雅冷着冻着,那个农夫根本不吝啬自己的皮子,底下厚厚得铺了好几层。
和那张苇席比起来,鹿皮实在是舒服极了。
费纳希雅对于这两位慷慨善良的农家夫妇心存感激,一晚上有不少时间,她在想应该怎样报答这夫妻俩。
身无分文的她恐怕不能够给他们留下什么金钱。
也许为他们写一封介绍信,倒是一种办法。
不管是写给科比李奥还是斯崔尔郡的小芸,他们肯定都会愿意照顾这对善良的农家夫妇的。
但是无论是维德斯克还是斯崔尔郡,都远在千里之外,这对夫妻未必愿意为了一句话,而赶到那么遥远的地方。
现在自己身上拥有的只有两枚戒指和一些魔法物品。
这些东西是绝对不能够随便送人,而且送给他们,他们也没有什么用处。
除此之外,自己还有什么财富呢?
魔法知识对于这对夫妻根本没有任何用处,他们都不合适学习魔法。
应该如何报答这对夫妻?
这令费纳希雅极为烦恼,现在她才知道,原来接受恩惠同样也是一件相当痛苦的事情。
当费纳希雅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黄昏了。
身心疲惫的她能够美美得睡上这样一觉,实在没有比这个更加幸福的事情了。
黄昏的阳光从窗口照射进来,将房间里面映照成一片红色,这倒是相当符合这个平凡人家的温馨和和睦。
费纳希雅是被一阵浓郁的烧烤的清香给唤醒的。
从床上爬起来,她所作的第一件事情便是凝神内视,那块充满死亡力量的魔法能量又消弱了一圈,也许离开它彻底消失的时间更加接近了。
“真是幸运,今天打到一支麂子,快来吃晚饭吧,你睡了一整天,想必是饿了。”女主人的话语将费纳希雅的神志唤了回来。
看到那位农夫身上布满了尘土的上衣,费纳希雅猜测,这幸运的野味也许是这里的主人,黎明时分便在山林之中苦苦守候的结果。
费纳希雅手中捧着那烧得喷香扑鼻,炖得烂烂的麂子肉,她的心中涌起一阵暖流。
……
正文 第七十二章 被捕
野味的飘香在山林之间徘徊飘荡,传得很远很远。
沿着山间小道,一队骑兵正在巡逻。
他们身上的铠甲早已经染上了一层灰沙,又被夕阳映照成一片血色,就像是刚刚从战场上回来的疲惫之旅。
为首的那位骑士英俊清朗,一头迎风飘摇的金色长发。
“你们闻到什么味道了吗?”一个骑兵扬着头在四周乱嗅起来。
“好香啊,好像是烤麂子的味道。”另一骑兵显然是个老饕,从味道便能够分辨出食物的种类。
两个骑兵一搭一挡得说道。
“前面就是庞克的家,大概是他运气好打到了一只麂子吧。”骑士首领指了指山脚下说道。
“那太好了,我们过去弄两个兔子腿尝尝,顺便让庞克将他自己酿制的果子酒喝一些。”在他身边骑着马的那个中年骑士显然对于农夫自家酿制的酒兴致勃勃。
“富雷德,别打扰人家,庞克手头并不宽裕,他酿的酒是为了卖钱的,他有老婆孩子。”骑士首领并不想打搅老实巴交的农夫庞克。
“就那几个钱,还不如让我们来照顾他的生意呢。”另一个骑兵在旁边插嘴道,他曾经听庞克提到过城里餐厅收购货物的价钱。
“也好,你们谁身上带着钱,我们过去跟庞克讨一条兔子腿,再弄几杯酒。”骑士首领想了想,这倒也是个办法,至少庞克不会吃亏。
“喔,太好了”众骑士欢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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