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朝凤华-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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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朝凤华-完本-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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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寻不着杀你公子的凶手,成了一桩无头公案,到时候把你推出去当那替罪的羔羊,说你为谋夺财物,杀死主人,到最后连这条小命都没了。”宛思秋偷睨了书童一眼,小玉的脸色已经有点难看,“你,你想说什么?”
宛思秋趁机蹲下,拣起地上的珍宝,“没什么,小兄弟,我这只是善意的提醒。再说了,现在只有你我二人在场,我也算得上你的人证,咱们两个人把宝物分了,就算官府问起,我也可以替你证明清白,好过你一个人申辩啊。”宛思秋不得不佩服自己的脸皮,不过为了自己以后的幸福生活,也顾不得什么廉耻了。自己挑中的财宝,足够自己还算凑合地过大半辈子吧。
小玉自然听明白了宛思秋的意思,说白了就是想管他要封口费。小玉眼见面前的书生拼命地往自己怀里揣着东西,恨不能把所有的东西都据为己有,也不甘示弱,自己再不往回拿,一定被这个无耻的书生都拿光了。
宛思秋揣了一堆,地上已经没剩什么好东西了,她侧头瞟了一眼地上已经冷却的尸体,心里想着这个人究竟是谁啊,看不出来一个普通的读书人能有这么多珠宝。
“小玉,你家公子是谁啊?”
小玉抱着匣子正捡着被挑剩下的珠宝,心里本就对宛思秋愤愤然,不禁大声道,“不要叫我小玉!”看宛思秋愣在那,书童咬牙道,“我有姓的,我姓索。”
“索玉?”宛思秋心想,这名字不见得比小玉好多少。“好吧,索玉,那你回答我的问题。”
“他就是自诩的天下第一才子呗。”语气里满是不屑,回望了一眼血泊中的公子,“哼,天下第一才子董清秋。”
宛思秋想了半晌,一点印象都没有,“配得上天下第一才子的,只有楚国的轩辕季老先生,只不过老先生三年前便销声匿迹,没了踪影。”
索玉朝董清秋努了努嘴,“他不就是你口中轩辕老先生的关门弟子么?只不过人家轩辕季淡泊名利,他则仗着师名坑蒙拐骗!”索玉对已经成为死人的董清秋依旧咬牙切齿。
宛思秋算是明白董清秋这么多珠宝是从哪里来的了。她蓦地眼睛一亮,看到书箱背后的那管被布裹得严严实实的古琴,心中一动,刚才听董清秋提到“绿绮”,她记得这管曾为司马相如演奏《凤求凰》的名琴是被轩辕季收藏,董清秋既然是轩辕季的徒弟,这尾名琴应该不假吧?没想到今天竟然自己能亲眼所见!她怀里的珠宝差点又全部掉地,所有的珠宝加起来,也没有那管琴值钱啊!
宛思秋眼睛放光,立马就扑过去。索玉眼疾手快,以为宛思秋要抢书箱,一把把书箱给护在怀里,想来那里头还有一些银两。宛思秋才对几十两银子没兴趣,一把拽住古琴,对不识货的索玉说道:“喏,那书箱归你,我就勉为其难拿这琴。这样比较公平吧?”
她迫不及待地掀开布袋一角,摩挲了一下这手里的旷世名琴,心满意足地笑了,断纹清晰流畅,轻轻一拨弦,音色沉浑而不失亮透,果然不愧是好琴!今天的收获真是不小。
掂量着自己已经把能捞得都捞得差不多了,宛思秋把琴小心翼翼地背在背上,对索玉似模似样地说道,“此地不宜久留,我先走了!”得了这一尾名琴,再不消失,到时人财两空,可就亏大发了。
索玉没想到宛思秋说走就走,背着书箱,看了一眼地上的尸身,一咬牙,也不再犹豫,跟着宛思秋就出去了。 




第三章 第一公子

        
    宛思秋背着琴,尽管身上的重量陡然增了十几斤,脚步却欢快得很,想着先到镇上大吃一顿,再走个半天就可以入楚国的国境,听说楚国人比孤竹国更好音律,这管琴应该能卖个超级好价钱吧?到时候买个豪宅,置些奴仆……
宛思秋想得正高兴,冷不丁发现索玉就跟在自己后边十几步的距离,宛思秋放慢脚步,他也放慢,宛思秋加快,他也加快。
“喂,你不用一直跟着我。大家各走各的,你这样跟着我,不是惹人怀疑吗?”宛思秋看着索玉那双死死盯着自己行囊的眼睛,心里不禁有些发毛,这书童八成是反悔了,觉得和自己平分珠宝不大划算。
索玉眉头一拧,“这条路又不是你一个人走的,你去镇上,我也要去的。”他紧紧护着胸口,估计还怕宛思秋想抢夺剩下的财物。
宛思秋看着小心谨慎,却又对自己无可奈何的索玉,心想自己是不是真的有点过分,便不再理会他,只是说道,“哦,那你就走你的,别看着我,咱们出了那个庙,就谁也不认得谁啊。”
说完也不理会索玉,握紧了行囊,脚步上加快。
杨柳池的新镇就离旧镇不远,从废弃的旧镇往后边的山上走两个时辰便是。新镇建在半山腰上,再往上翻过这山头,便是楚国的地界。
宛思秋只觉得胜利在望,眼看着前边山上隐隐透出楼阁屋檐角上插着的旌旗,偌大一个“酒”字让宛思秋肚子又配合地叫了两声。
******
快入镇子的时候,只见镇口外面一溜站着许多锦衣华服的富人,看装束,像是当地的乡绅财主,每个人都引颈朝下往上山的路上看,像是在等着什么。
宛思秋累得气喘吁吁,一抬头看到所有人都把目光停留在自己身上,每个人的眼睛里都是疑惑,猜测,接着是窃窃私语,宛思秋只觉得情况不妙,被他们盯得浑身都不自在。她不由自主地步履加快,想要快速通过这群人,只听一个人忽然高声说道:“是他!你看他背上还背着绿绮琴呢!”
宛思秋心里一沉,完了,坏事!
其他那些乡绅听到这人的高喊,脸上的疑惑顿时烟消云散,一个个都像是狗熊见到蜜糖一样,围了上来,把宛思秋困在正中央。
每个人的脸上都挂着礼貌客套敬仰的笑容,个个作揖头都要碰到地了,“久仰才子大名,今日得以一见,实在是我等之幸。”
“公子不愧是天下第一才子,公子仪表堂堂,相貌非凡,吾等一见,便知公子乃是人中之龙……”
这帮人说着蹩脚的文绉绉的话,一看见他们的油头肥耳,便知道平时的猪油吃得太多了,这让宛思秋身上忍不住起了一片鸡皮疙瘩,连连说道:“你们认错人了!认错人了!”
这伙人都是一愣,他们也不曾见过董清秋的模样,只是得到消息,知道董清秋今日会路过杨柳池,所以在这里等待,看见宛思秋也是书生模样,又背着琴,心里便认定了是她。现在宛思秋连连说认错人,乡绅们不禁一时尴尬地愣在那。
又是之前那声音忽然说道,“公子莫要唬我们,你背上明明就是绿绮琴!”宛思秋只觉得背上一动,似是有人挑开了琴上的包布,她慌忙护住自己新收的宝贝,“别动我的琴!”
“公子果然是爱琴之人。”
宛思秋这一举,加上那人认出了绿绮琴,登时又把诸人的疑虑给打消了。“素来听说公子不喜人扰,行事作风都十分谦逊,今日吾等总算是受教了。”
“是啊,公子,我们虽然不是什么雅士,但也都对公子敬仰得很,还请公子不要对我们见外。我等在此处恭候公子已久,只为见公子一面……”
这伙肥头大耳一个个都表现出对宛思秋虔诚尊奉的样子,让宛思秋登时不知如何是好。她这一路都十分低调,就怕引起别人的注意,哪晓得已经快出孤竹国了,倒一下子成了万众瞩目的焦点。她若是坚决不承认,又怕惹来其他人的怀疑,可要是承认,势必会惹来更多人的注意。
正自矛盾着,却只觉得眼前被什么东西照得刺眼,定睛一看,只见一人捧着黑漆木盒,盒子里头躺着一玫透雕玉璜,看成色应该至少是汉时的古物。
那人恬着脸道,“这古物原来是一朋友送的,搁在我这里,却也是金子埋进了沙子,公子是高雅之人,古玉配雅士,这点薄礼不成敬意,还望公子不要嫌弃。”
宛思秋心里咯噔,这块玉哪里是什么薄礼,这要是搁在现代,还不得卖个几百万啊,古代虽然没这个好价钱,但至少也够好吃好喝个两三年吧?
宛思秋不由心动,那帮人察言观色,也都纷纷说道,“公子,我们也都备有薄礼。公子不如移步镇上,我们已经准备好了酒菜……”
听着他们的话,宛思秋的眼中登时浮现出各种各样的奇珍异宝,这里有这么多的乡绅地富,不知道都要送给自己什么礼物呢?这个天下第一才子董清秋,能够让这么多人巴巴得送东西上门,还真是厉害得很啊。
宛思秋早已经被珠宝烧得异动,反正是孤竹国最后一站了,应该没什么问题吧。既然这些人盛情难却,非要给自己献宝才觉得心安,那自己没有理由不成全他们啊,更何况真正的董清秋已经死了,好歹自己的名字里头也有一个秋字,就勉为其难替他接受这些人的虔诚吧。
宛思秋于是说道,“既然诸位盛情相邀,在下若是一再推辞,倒辜负了各位的盛情,这是在下的不是了。”
那些乡绅听宛思秋的话,登时放下心来,连连请宛思秋往上行,却听一人说道,“那不是公子的书童么?”



第四章 盛情难却

        
    宛思秋反头一看,原来索玉刚好从山上上来,看见她被众人团团围住,脸色一变,心底一虚,不自主地就想到庙内惨死的主人。
乡绅看到索玉愣在那,一边对宛思秋道,“即使是公子的书童也比别家的要灵光得多。”一边朝他招手,“这位小哥行快些,一起到镇上吃些酒去。”
“是啊,是啊,天下第一才子的书童也该是天下第一书童才对!”这帮人不合时宜地拍着马屁,登时让索玉脸色煞白,宛思秋明白索玉的心境,定是不想让人认出他的身份,眼看着索玉转身就要撒腿跑,宛思秋赶紧喊住他,“小玉!”
她走到他身边,一把抓住他的胳膊,话里有话道:“怎么了,还在跟我闹别扭?你再这样不识好歹,不是要让旁人看本公子的笑话么?也不怕别人说些什么,到时候你又有什么好处?”
索玉抬眼看着宛思秋,忽然明白过来她现在才是天下第一才子,更是大骇。那群乡绅在旁边还是一个劲地恭维,宛思秋却心安理得地受用,捏着索玉的手微微用力,告诉他应该怎么做。
“喏,这个你先替本公子收着。”宛思秋把玉璜塞到索玉的手上,“仔细些,可别弄丢了,辜却了老爷们的一番好意。”她相信后边还有更多得宝物,就先用这个来安抚收买一下索玉,别让他出什么茬子。
宛思秋认定索玉并非一般的蠢顿稚童,自己点到即止的话,他听得明白。果然,索玉不再挪步,只是心有不甘地看了宛思秋一眼,没想到宛思秋会无耻得假装董清秋骗钱。
宛思秋瞪了索玉一眼,心里对他说道,又不是我想装的,谁让你那个该死的公子名气这么大,我要是不承认,那帮人怎么肯放我走?再说,你瞪什么瞪,不满你收起盒子干什么,还不是也想捞一笔。
宛思秋拽着索玉的手,礼貌绅士地朝那伙人友好地一笑,众人便簇拥着宛思秋朝镇上走去。
杨柳池镇不过是个新建的小镇,但因为处于孤竹国的边陲,是往来楚国与孤竹国商贾的必经之路,镇子热闹非常。
镇上的有钱大户人家也不少,尽管宅子不大,但都修的精致富贵。这帮乡绅摆酒便在其中一户人家里。
宅子的主人并没有出来迎接,而是招呼着下人在家里收拾一切,等宛思秋到的时候,笑吟吟地赶紧把这位天下第一才子给迎了进来。
正厅内满满当当摆了三张圆桌,最中央那张圆桌可以围坐二十人。众乡绅簇拥着宛思秋坐到上席,然后就一窝蜂地开始抢座位,土豪劣绅自然不会像读书人一样假模假样讲究什么风度,一个个掏了银子出了珍宝,自然都想离才子近一点。
没抢到位置,地位略低地就只能到旁边两小桌上就座,坐在小圆桌旁的索玉也受到了非常的礼遇。想来巴结不到董清秋,巴结一下他的书童,也是赚了的。
宛思秋心情大爽,桌上摆着的酒菜都非凡品,几番客套,主人便邀功似的向宛思秋介绍:“早知道公子要来,十天前就请了上等的厨子过来,公子尝尝这道菜,名叫贵妃鸡,我请的厨子,可是从前在宫里头的御厨,这道菜,是咱孤竹的子贵妃最爱吃的一道菜,所以叫贵妃鸡。公子远道而来,也尝尝咱孤竹国的御菜?”
主人献宝似的,宛思秋到底不是董清秋,她对什么孤竹国的子贵妃没啥好感,自己作为孤竹国永南王的千金小姐也不是没吃过什么御厨的菜,只不过现在肚子饿了,也懒得那么讲究,于是抬起筷子,就要下筷夹去。
筷子还没碰到鸡,就被旁边坐着的一个乡绅拖住,“公子还是先尝尝咱们楚菜,我们可是特意把楚都最好的酒楼厨子带来,请公子先尝尝鲜。要不先试试这个艳香红烧鱼,嘿,这鱼也是我们带来的刀鱼,我们带来了一百条,就怕在路上死了不新鲜,还好,剩了不少活鱼,这刀鱼的肉可是最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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