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世狂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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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世狂妃- 第1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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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国看起来不错,但比起其他几国来,还是差了些,太守旧落后了。”

    卫鞅毫不客气的指出其中的弊端,变法的念头已经是隐隐展现,只是尚未有伯乐发现他而已。

    “卫鞅你似乎对秦国的朝政很有一番看法?”

    萧千音饶有兴致的询问。

正文 第两百四十三章 雍城

    傲世狂妃第两百四十三章雍城

    “秦国似乎还挺繁华的。┝&网,,”萧千音看着眼前这一幕,不由得感慨道。

    “不,秦国还不够强大,旧的制度要被废除,新的制度应该要被建立!这样的秦国才会真正强大起来。”

    卫鞅一身傲然,淡淡说着,依稀可见许多年后那个坚持变法的商君,他将自己的一生奉献给了整个秦国,对那个君王献上了所有的忠诚,仅仅因为他慧眼识英雄,知遇之恩,绝不是一般恩情能够比的!

    “你是要变法么?”萧千音立刻想到了商鞅变法,这一场非常出名的变法,却触犯了贵族们的利益,在秦孝公死了之后,商鞅为自己的变法付出了代价。

    “是啊,我希望有朝一日能够使秦国强大起来!”

    卫鞅说的斗志满满,他看了看萧千音,道:“我早就瞧出来了,你肯定不是商人,倒是和我有点像,萧兄,你也是希望能找个可以效劳的国君吧?”

    “原来卫兄心里很清楚啊!”萧千音不否认,卫鞅现在不咋地,将来可是要封侯拜相的,她跟在这人身边,以后找秦潇然更方便,这年头有权有势才是王道!

    “因为我看萧兄身上没有一点商人的味道,自然是不相信的。”

    没错,他走过秦国不少地方,见识了更多的东西,尽管看起来弱不禁风,又斯斯文文的,似乎很好骗,他的心思明亮着,什么人可以结交,什么人不可以结交,他是明白的,这个潇然,他认为绝对不是普通人,与她结交有益无害。

    “不过卫兄应该不是秦国人吧?为何不为自己的国家效力呢?”

    萧千音这是明知故问,不过也是正常人的反应。

    “我是卫国人,然而卫国国小力弱,根本是不可能接受我的主张,国君觉得能在各国夹缝中苟延残喘就够了,不需要强大国家,因此我在卫国是找不到出头之日的,满腹的学说更是无人问津。”

    卫鞅眼神黯然,他何尝不想强大自己的国家?然而国君的心思,根本不在这里。

    “我也去了魏国,在魏国宰相公叔痤手里做家臣,可惜前不久他病死了,我自然无路可去,听闻秦国的新国君求找贤才,决定去试试。”

    公叔痤死了?萧千音心念一动,她大约明白所处的时间了,公元前362年秦献公师隰为夺回秦国故土河西,在黄河西岸的少梁山与魏国大军进行了一场惨烈的厮杀,正是史称“少梁之战”。

    尽管秦军斩敌无数,并一举擒获对方主帅公孙痤,但秦献公却身中毒箭而死。其后嫡子渠梁灵前即位,史称秦孝公,而秦国此时已陷入四面楚歌之绝境,辎重耗尽,兵源匮乏,国力虚弱。

    秦孝公即位后,秦国危局如独木撑天,摇摇欲坠。六国在山东召集大会,准备分秦,内外堪忧,因此秦孝公大召天下贤士,六国学子,入秦为官,正是这个时候,秦孝公急需人才,大约商鞅是听说了这件事,所以才会有这样的打算。

    “那你是要去咸阳了?”萧千音问道。

    “不是,先去雍城,那里有一场各国学子辩驳,是关于议论国政的,我想去看看,据说儒家还有墨家几个比较出名的大家都会派弟子前来,长长见识总是好的。”

    反正雍城和咸阳是同一方向的,见识完辩驳再去秦宫,也是不迟的。

    “是么?我倒是从未见过类似的辩驳,能去见识一番的确不错。”

    春秋战国百家争鸣,后世史学家对此皆是推崇不已,她虽是蜀山出身,对于历史却颇感兴趣,此次来到卫鞅的时代,又如何不想看看?

    “萧兄一定不会失望的,议论国政素来是天下学子最趋之若与的,可以见到形形**的人,还有独到精辟的见解,最重要是不论出身学识,皆可以参与。”

    卫鞅现在算是身份卑微,这场辩驳正好给他机会,或许他会借此一举成名,有君主愿意采纳他的学说。

    萧千音点了点头,对这个所谓的辩驳产生了很多好奇,毕竟在她穿越后的时代,尽管诸子百家还存在,但更注重剑术武道,对于朝政反而不感兴趣,她的那个师傅叶墨就是首当其冲,整天沉醉于如何修习高深的剑术,医家家主早就处于隐居的状态,儒家家主似乎对朝政还是有兴趣的,不过有秦帝还有秦潇然父子俩在那里,估计也不会给他有机会的,何况在那里,几个大家是超越皇室的存在,即使是皇帝也不敢轻易得罪,和春秋战国时期的景象全然相反。

    “卫兄说的是,我们现在赶路是否来得及?”

    “当然,我是算好时间的,按照我们的路程,大约三四天左右就能到,而论政会在五天后,绰绰有余。”

    萧千音想了想,她得拿身上的东西去换点钱,总不见得用卫鞅的?她看卫鞅也没多富裕,怎么担负的起两人的开销?何况……好吧,她承认是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当了许久的定国公外孙女,吃穿用度那都是顶级的,更不消说和秦潇然换了身体后太子该有的待遇,比起定国公府只好不差,让她去苦啦吧唧的过日子,真是不行了。

    “卫鞅,这里有没有可以换钱的地方?就是拿东西换钱的?”

    她觉得春秋战国当铺还没有吧?那岂不是没地方换钱了?

    “有啊,不就是当铺嘛!”卫鞅很是驾轻就熟的说道,一副很轻松的语气,萧千音顿时愣住了,是她记错了还是咋回事?春秋战国时期就有当铺这地方了?不是吧?

    “你知道在哪里么?”她决定去瞧瞧,当铺这地方,如果她没记错的话,应该是南北朝时期才出来的,为何提前了这么多时间?

    “我带你去。”两人拐过一条街道,很快进入一处小巷,一个大大的当字,出现在她面前,萧千音忍不住揉了揉眼睛,尼玛的,逆袭了不成?这个时代居然出现了本不该有的当铺?很诡异的感觉,至少她是这么觉得。

    “两位,想要当什么?”店内的伙计见到有人进入,立刻扬起一张笑脸问道。

    萧千音打量着店内的布置,越看越感觉熟悉,太有现代感了,而且她敢肯定这地方她是曾经见过的,说到这里她顿时想到了自家的一位师弟,出身蜀山整天想着赚钱,他当初就是老嚷着开个当铺赚些高档货!

    不会是他吧?心里猜测着,面上却是不动声色,掏出了自己在青州时州牧私下孝敬的几颗明珠,虽说她最后没对这家伙手下留情,只是嘛他自己愿意送上门来,她也不好拒绝不是?回到长安又是进宫,又是被带到春秋战国,哪有机会把州牧孝敬的东西拿出来?不成想倒是帮她了个大忙。

    卫鞅亦是一惊,他从没见过成色如此之好的明珠,这个萧兄究竟是什么身份?莫非当真是贵族子弟?就算是贵族子弟,断不可能随随便便就拿出这样的明珠?要知道,一国君王都未必手里有。

    伙计却像是见过世面一般,对此丝毫没有惊诧之色,全然一副公事公办的态度,他心底是惊讶的,但老板告诉他们做人不能那么流于表面的肤浅,要高深莫测,这样才算是高素质的员工,合格的伙计。

    “这几个可以当多少钱?”萧千音挑了挑眉,问道。

    “这些明珠很好,实在是罕见,您想要什么价格?”

    最好是死当,这样他就不会赎回来,如此一来这明珠不就是属于他们东家的?

    “小二,我不是什么狮子大开口的人,你们是做这行当的,自然应该比我清楚,相信你会给我满意的答案吧?”

    卫鞅越听越认为萧兄不简单,轻轻松松就能掌控全局,简直是天生运筹帷幄的那种,他没有被这当铺的伙计牵着鼻子走,反而将自己置于全局的制高点。

    “这个嘛……五十万刀币如何?”五十万?卫鞅一听,这对他来说无疑是天文数字,若是那几颗明珠,倒也值得这个价,不过会不会有点低了?

    “五十万?伙计你在打发人不成?最起码要八十万吧?”萧千音冷冷一笑,把她当成白痴了?这些珠子假如放在北秦,拿出去至少也是值得几万两白银的,那个州牧人不咋样,看东西的眼神不错。

    “八十万?会不会太多了?”伙计惊呼,今天掌柜的不在,这里就他最大,如果做得好,本来以为自己能借此坐上当铺的二把手,想不到会遇到如此棘手的事情?

    “不多,伙计,我已经在压低价格了,况且,我这个是死当,你说值不值得呢?”

    没错,在这个时代,她拿着明珠有啥用?还不如换钱来得实在?再说,她身上还有另外的玉珠和玉佩,全是除了州牧外其他几个官员的孝敬,既然有钱自动来,她何必装清高?她又不是那些自命清高的,人嘛能好好活着才是最实在的。

    “值得,值得!”死当啊!的确是少有,八十万刀币付出去是肉疼,比起以后来说,这点算不得啥的。

    托着沉甸甸的布袋,萧千音顿时脸黑了,有谁可以告诉她,为毛这八十万刀币如此重,幸好现在她是男人,力气够大,换了个力气小点的,文弱书生类型的,还不得被压塌?

    “萧兄,你弄成死当,合适么?”卫鞅终于忍不住开口,那个伙计眼里的欣喜就是他都能明明白白的看出来,他不信萧然没有看出来。

    “当然合适,卫兄我手里拿着那些明珠可以干嘛?又不能拿来吃饭买东西,索性不如还了钱,以后也不想赎回来了,拿着也没什么用,他们喜欢就拿去好了,我是无所谓的。”

    卫鞅闻言,不禁苦笑起来:“萧兄,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你好了。”

    “卫兄,我知道你手头不宽裕的,要担负两人的开销怎么可能?我们必须要有钱,否则如何能到雍城?只怕不到那里,我们就饿死了!”

    萧千音素来是个现实的人,她不是理想主义者,理想主义能当饭吃?能让你生存?怎么可能,做人始终要现实的,一味抱着理想有毛用?

    “原来萧兄考虑到我了。”卫鞅是有点感动的,他们认识不到一天,潇然就这么为他着想?

    当然得考虑到你了,你是谁?未来的商鞅,将要在秦国封侯拜相的,依靠着你未来的权势,我还能找不到秦潇然?

    这是萧千音最深处的想法,显然两人脑中的念头是风马牛不相及,差得远了。

    卫鞅第一次这么奢侈的坐着马车去雍城,他身边本就钱财不多,往往是凑合着过的,而萧千音一向养尊处优惯了,自是受不了行走到雍城,照她的意思来说,这得走多久啊?也就卫鞅才有这样的毅力!

    外面是马车的轱辘声,他颇有些不自在,萧兄雇了如此舒适的马车,丝毫不逊色于那些权贵们,坐着是挺舒坦的,但他很是节俭,稍微有些无法适应。

    “还有一日就能到雍成了,你看看,坐马车不是更快?”

    萧千音拿起一块点心吃了起来,这是她从刚才路过的城镇中最好的酒楼买下的,味道还不错。

    “说的是,我们提早到了。”

    “提早到可以看看雍城的风景,不是更好?”

    卫鞅觉得他自从和萧兄相处后,发现自己竟是越来越容易接受奢侈的生活,身边的这位旅店要住最好的,吃的饭菜也要最好的,全然一副贵族的做派,连带着他也沾了光,他现在不止一次在想萧兄究竟是哪家的贵公子?

    雍城。

    马车一路驶入雍城,比起先前的城镇更加的繁华,毕竟它是秦国仅次于咸阳的城池,到处是叫卖的商贩,街上的行人来来往往,好不热闹,依稀能看出这个国家的国力,实际上秦国还行,不算非常差,当然和新皇帝的治理方法是有关的。

    两人来到雍城最大的旅店,门口的小二见到两人从马车中出来,赶紧迎了上去,卫鞅在萧千音的坚持下换上了她买来的新衣,因此两人看起来都像是出行的富家公子,衣衫看似简单实则复杂,小二迎来送往的见过不少人,又岂会没有这点眼力?更加的热情了。

    “两位是要打尖还是住店?”

    “住店,两间上房。”萧千音微微一笑,说道。

    秦潇然的皮囊本就是极其出色的,俊雅不凡,犹如月华般清贵,假如灵魂是秦潇然本人,必定是高贵雍容,换了萧千音,无端的多上了几分冷冽沉静,眸光一扫,隐约中带着点点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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