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洛洛,我只是一个普通人》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库洛洛,我只是一个普通人- 第7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他眼里的笑意更深了,多么像恶作剧成功而得意的孩子。

  “只要我不松手,你就跑不掉。”

  他伸手用力揉揉我的头发,直到变成一个鸡窝头才罢手。我呆滞地看着他松开我的困缚站起身走到落地窗前,双手随意放在裤袋里,然后脚一抬踹向整片玻璃,玻璃受不住力而出现大范围龟裂,哗啦啦摔碎一地。他没有回头踩着满地碎玻璃走出去,“还有,我真的很不喜欢你叫我库洛洛。”

  空气中随着一个人的离开而少了紧绷的逼迫感,挂在墙上的吊钟早就被波及掉下来报废,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间。就差补上两脚,屋子就可以变废墟。

  我瞪着天花板上的粉彩小花,有点担心天花板会不会在下一秒塌下来。

  血从眼侧的伤口中不断流淌下来,不用看也知道自己蓬头垢面鲜血直流整一个夜叉形象。伸手轻捂上嘴,我终于忍不住蜷缩起身体无可奈何地低咒,“你这个笨蛋,流氓,强盗头子,走之前还非得占我便宜不可吗?死都不想吃亏啊,而且你丫的该不是初吻吧,呜呜呜,谁告诉你吻是用舔跟咬的?口腔破皮嘴角受伤痛死我了,不会接吻就别学坏,气死我了。”

  不知躺了多久,我才从已经倾斜的地板上爬起来,我捂着嘴角欲哭无泪,看着满地那小子不知又从哪“借”来的书,苦哈哈咧嘴一笑,立刻疼得我直抽,“嘶,该不会磕到牙齿了吧,除了留一大堆烂摊子给人收拾你还会什么?”

  我认命地蹲下去开始捡书,一本一本地捡,眼角的血流淌的速度变慢,一滴滴汇成一条血痕滑落到下巴处,我艰涩地眨了眨眼,左眼疼得我集中不了注意力。

  一本书翻开倒搁在碎裂的地板上,我顺手拾起,是那本波卡伊的诗集。血掉到地上仿佛可以听到清脆的响声,泪水不受控制缓缓冒出来,把红色的血混成粉色,我低低地咳起嗽,“当我即将死去时,我爱或爱我的人请离开吧。请抛弃所有美好的时光,韶华的青春已远远走开……咳咳。”波卡伊的诗很美,真的很美。

  屋子空荡荡的无声,我抱着书蹲在一地狼籍上不敢出声地哭着,“兰斯……”

  当我即将死去时,请留下我一人等待葬礼上的歌。

  我可以忍受死神的热吻。唯独……

  “不要再回来了,不要回来。”走了就不要回头,好不好。

  唯独无法拥抱你们的,泪流成河。

  “我最讨厌,咳……生离死别的眼泪了。”当我即将死去时,我爱或爱我的人请离开吧。

  
嫁给我吧

  阳光温暖了被褥,我把晒得暖和和的被子从院子里抱进屋子里,修理工半跪在落地玻璃窗前,只见他十指似乎带有某种特殊的韵律地夹着七八种形状各异的修理工具,眨一眼的功夫又放回打开的工具箱里。

  玻璃也换好了,房子损坏修理工只用三天功夫就修回来。一想到修理工看到地板上明显的人为大面积损坏时的表情,我就很不好意思,因为修理工冷着脸对我说:“如果那个家伙还没走,我一定去揍他。”

  呵呵,修理工真的很讨厌有人故意破坏东西。

  将被子收到二楼的柜子里后我跑下楼,修理工正提着工具箱走出门,我忙喊了一声,“修理工,要不要喝杯茶再走。”

  修理工迟疑地停步,他半回头侧着脸淡淡地说:“米露,你会好起来的。”

  我站在楼梯口,看着他那头我很喜欢的干净淡蓝色的头发,仿佛也有五月阳光的温度,看久了心情会很好。我露出一个温柔的笑容,“谢谢。”谢谢你的关心,修理工。

  修理工走后我挽起袖子开始为屋子大扫除,刚修好的地板平整光洁,不见一丝被损坏过的瑕疵,我跪着擦地板擦累时很想躺到地板上滚一圈。

  今天早上绿化协会送过来一封领奖通知书,花祭节时花艺大赛虽然被突如其来的袭击中止,但当时音乐馆内聚集了许多绿协的大师级花匠师傅。师傅们有超强的画面记忆力,一目就把场馆内所有已经完成的插花作品记到脑子里,连作者跟名字都一丝不漏地在再次仿做出作品时记录上。这次评奖的延迟,也是因为大师们要重新将好几百件损坏的花艺作品再造出来得花时间。

  我的《七愿》三等奖,拿到名次名单时一个人对着院子里的花傻笑了半天,没想到我这种业余水平也能得到前三名。当然可能是因为很多人没来得及完成作品的关系,不过我还是傻笑,这可是绿协的正规奖项。

  我边擦地板边哼着,“一愿远方的家人朋友,事事顺利,无病无灾。二愿世界和平国家富强,三愿……”

  ……七愿幸运之神眷顾你,一生平安。

  锃亮的地板上反印着模糊的影子,我呆呆地看了好久,接着将手中的布扔到一旁,双手摊开地躺上地板长叹,“果然啊,少了一个人总是会有些寂寞,做饭已经习惯做两人份,改都改不了。”害我最近几天都在吃剩菜剩饭,因为一顿吃不完。

  不知道,那小子有没有好好吃饭,八成过的是日夜颠倒的不良人士的日子,没人管的话最多一两个月就能把自己弄成街头流浪汉。他的脑子的确很聪明,但他的自我照顾能力差到一个七岁的正常儿童都比他强,加上又懒又任性,我都怀疑如果还有机会见面,等到我见到他时他已经沦落成街头乞丐了吧,当然前提是……他不是幻影旅团的团长。

  “要不要在他开始杀人放火前报警将这个不良分子抓起来,关个一两百年的,我也可以去给他送牢饭。”两眼发直地望着天花板自言自语,“如果我能活那么久的话,我会一直给你送饭的,兰斯。”把你关进去后我再也不会弄你不喜欢吃的食物,牛奶跟花椰菜不会出现在你面前,每次探监还给你带一堆书,告诉狱卒你是我可怜的弟弟,希望他们多多关照你。

  “不过要抓你去关,就得顺便将你身后那一大窝也全抓进去才行,不然天天都会发生劫狱事件。而且还得保证笼子够结实,你一脚就可以踹碎一面墙,还得保证狱卒个个比你更福尔摩斯,更柯南道尔,不然以你这种个性才进去三分钟就可以把钥匙骗到手悠哉走人。突然想到乘你不注意用花瓶砸你的头,你会不会智商下降一点?长得那么无辜脑子那么好还是一暴力主义者,你迟早会被雷劈的。”

  我轻轻扁着嘴,有些委屈地等着天花板,“而且你还叫库洛洛…鲁西鲁,看过猎人的都知道这个名字就是一个跟主角作对的反派角色,富坚太会拖稿,我也就看到游戏篇,不知道后来怎么样。可众所周知只要是反派角色就会不得好死,兰斯,你的下场一定会成为主角的垫脚石的。好人打败坏人皆大欢喜,你怎么偏偏是坏人呢?而且你还聚众成团,浩浩荡荡地做坏人,最后你被抓去关个几百年还算好的,要是被枪毙或绞刑,或被主角们掐死了可怎么办?”

  唉,我是越想越心酸。你要是叫小杰…富力士多好,最不济叫雷欧力也行,人家有主角光环笼罩总能活得长长久久吧。最好叫路人甲,不跟书里扯上一丁点关系,你这个混蛋为什么偏偏要叫库洛洛,一想到这个名字我就想扑过去咬你,哪个丧门星给你弄这么不吉利的名字,改名会死吗你。

  相处久了,一点都没有因为他是纸上跑出来而产生的隔阂感觉,他是多么真实的一个人,温暖而有生命力。我伸出手指轻轻在空气中画圈圈,“小子,祝你好运,我管你是谁。”呵,管你是谁,只要你曾经叫兰斯就足够了,足够我把自己的思念分给你。

  从地板上爬起来继续擦地板,我边擦边哼歌,今天天气真好。

  生活状态回归正常,我自己吃饭自己,自己洗碗自己种花,自己发呆自己望天空。有时间就到绿叶医院当义工顺便检查身体的衰败程度,经常吃药止咳晒太阳看风铃。

  学校不知要等到什么时候才开学,反正学生不急老师们也不急,艾斯米人的生活节奏很悠闲缓慢,从不怕耽搁时间。所以负责砌砖块的工人师傅们个个像建筑大师一样追求细部完美,每一块砖都会花很长时间去刷水泥。

  梅雅院子里的鸭子花长得那就是一个惊人,我透过篱笆墙可以看到他院子的姹紫嫣红都快溢到路边。不过梅雅还被小妖绑在医院里,有一次我偷偷去看他,结果看到那加固的病房,看到门口那几个执法队队员严肃的表情,听到门后梅雅抓狂的声音,“小妖,你给我老子记住,你哪门子医生,有医生会用铁链绑着病人的吗?当我是熊还是河里爬出来的鳄鱼,你这个庸医。”

  我淡定地站在上锁的病房门口一会,才转身就走,听着声音就知道病人的状态健康到不用我担心。

  不知不觉晒太阳晒到六月初,似乎为了要迎接即将到来的浅夏而下起了雨,雨一下就是三天,时小时大,时晴时阴。

  我将茶具搬到门口的短廊檐下,用红泥小炉子煮泉水,这里的能买到的茶叶都不能算是上品,所以我只能在茶具、时间,茶温等细节上下功夫,尽量保持茶叶里最清美的部分。

  雨水薄凉,在半空中随着雨风飘转,砸碎在屋檐上又顺着檐上的倾斜落回大地。

  在煮好一杯茶时,我透过袅袅轻烟看着雨下的花有燃烧的热烈,整个院子里的花都被雨水冲洗去了灰尘而娇嫩光鲜。

  将茶杯搁到茶盘上,我跑进屋子里拖出来十几个空瓶子,一只手上还拿了两个铁盘子。对着淅淅沥沥一直停不了的雨水笑了笑,然后将一个个瓶子倒搁到屋檐下,那些倾斜汇成水溪的雨水都打到瓶子底部,发出叮叮咚咚的声音,檐下的风铃声空灵,瓶子的响声清脆。

  我坐回廊下将茶端起,十指的冰凉被茶杯暖回了些许温度,可惜一直不见该有的血色。

  茶水与雨下的音乐,悠闲的一个早上。

  我断续地咳起嗽,不太在意将捂着嘴的手摊开,一片血红,有些自嘲地笑着说:“都快成林黛玉了,找个时间我也想挖次土葬次花。”

  把手伸到檐外,血被雨水冲过沿着指缝很快一干二净没有任何痕迹。我喝了一口茶,甘味的茶水将口腔里的血腥全部压抑下去。

  能撑下去就努力撑下去,撑不下去就等到撑不下去那天再哭鼻子好了。

  雨渐渐稀疏起来,我将茶杯放回去,撑了把伞拿着花篮与剪子,踩着石头小道走到篱笆门前,美丽的藤玫瑰怒放了整道交织的木头架子,深红粉红都可爱,大朵小朵都盛放。乘着雨水这种时候摘的玫瑰做糕点味道最好。

  剪到半篮子花时,寂静的街口缓缓走来一个熟悉的身影,他没有戴着品味怪异的农民草帽,满头张扬的草青色卷发被雨水压拖成柔顺的姿态垂下来,胡渣刮干净后的脸很清俊,略显狭长的眼睛因暗灰的眸色给人一种精致却又痞气的感觉。

  我将雨伞搁在肩头上,把手放在玫瑰门沿边故作惊讶地地对他大声说:“哇,这是哪来的小帅哥,给个签名吧,我会珍藏一百年的,梅雅。”

  梅雅走到我面前,用手拧着衣服上的雨水,雨一直还在下,不过他一点都不在意,一看就是无遮无拦从医院走过来的。

  “你在说笑呢,米露,如果你能活一百年我就不用操心了?”梅雅毫无顾忌地说。

  “也是,一百年蛮长的,不过我可以当遗物把你的签名照世世代代传承下去,呵呵,我说梅雅你现在到大广场转一圈说你要征婚,一定立刻有女人扑过来嫁个你,明明长得让嫉妒死地帅嘛,满脸胡渣谁看得见?”如果不是上趟医院,被医生为了卫生强制性刮掉,谁知道邋遢的草帽大叔长得这么可人。

  “为了这不值钱的外皮扑上来的女人我才不要,我的梦中情人一定要美丽可爱,端庄含蓄,即天真又懂人情,即温柔又有坚强的心,而且一定要有超级性感的一面,会做饭洗衣家务一手包,会打架会赚钱还会保护老公等美好的品德。”梅雅沉溺在自我想象中呵呵直笑,这种猥琐的笑容告诉我,就算他变帅了他还是那个不切实际没人要的家伙。

  “如果这女人这么完美,她还要男人干嘛?”我叹气低头顺手剪下一朵藤玫瑰,“你其实很想打一辈子光棍吧,这种女人就算你能活三百年也找不到,就算给你找到了人家也不会要你。”

  “呵,把标准减低点也可以啊。”梅雅也把手搁到门沿上,然后帅帅地对我露出一个坏痞子的笑容,“米露,要不你可怜可怜我,嫁给我吧。”

  我望着他,他笑容不变地望着我,我们久久沉默,然后清晰“啪”的一声响起,梅雅立刻捂着鼻头哀嚎,“米露,你怎么可以拿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