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不是那妖魔鬼怪路子上的人。不过也不必惧了她们,皇帝亲指凤仪令,碧落史上也未有先例,单凭这条,谅她们也没胆子动你!后宫中杂七杂八的人,倒也不须理会,只是秦淑妃——你担了凤仪令之责,便要与她分权后宫,咱们虽不能先声夺人,也莫要失了立常”
“凤君谢过夫人教诲,淑妃娘娘能屹立后宫二十年有余,绝非庸碌之辈。凤君定会谨慎从事,不会掉以轻心。”
“这便好,你这孩子有双慧眼,我不会看错。”老太君拍拍我的手,说道:“那块玉佩,你每日随身带着,这宫内上下等闲之人,都不会与你为难。好在你也不是那等心活面软的愚妇,索性照着自己的意思,放开手脚,不必客气。”
老太君这一番话,打消了我内心中最后一丝忐忑。是啊,只要我站稳了立场,所有来犯之人,一一挡回去便是了。若真有人要与我为难,我也只有以直报怨了!
第二天,召我为凤仪令的圣旨便到了谢府,皇帝给我特别优待,还许我带一名侍女同行。得知这个消息,莺簧与隽隽都表示要与我同去,在她们二人之中,我终究选择了莺簧
隽隽已然有了心上人,未来的幸福想必可期,若与我入了宫,还不知何时才能再见天日,我又怎么能破坏了她的人生轨迹。至于莺簧,她是睿王的人。以睿王的性子,我若不让莺簧跟,想必他也会想出别的办法送人进去后宫,我又何必让他费这二道功夫!
接到这个消息,受最大打击的是清儿与阿恒。清儿大哭了一场,阿恒耷拉着脑袋,跟在程潜身后,急匆匆地赶了回来。一见到我便红了眼圈,我只好摸摸他的头,阿恒跟在程潜身边历练,也有些日子了。这次我虽然不能亲自参与凤贤案,但是阿恒却可以代替我。尤其是勘验凤贤大人的遗骸,我无论如何也不放心别人。如果是阿恒,至少他有不懂之处,我可以帮上一点忙。
柔声地安慰了他几句,也说了以后可相见的话,阿恒终于点了点头,算是听进去了。可是程潜却不会如阿恒一般好对付了。
我转过身,他已经拉住了我的胳膊,将我拖向露台。
作者有话要说:到这里,算是感情明朗了。凤君已经不再回避,决定与阿睿这个该死的腹黑极品男斗到底。与天斗,其乐无穷,与阿睿斗,啧啧,究竟是八门遁甲全开的腹黑闷骚男燃烧了干物女法医;还是天生缺根感情弦的干物女法医压倒腹黑闷骚男?敬请期待今后的《凤归云》~~
其实最美妙的,还是腹黑闷骚男诱惑干物女法医把自己推到,这才是最理想的状态,等着锅盖下,哈哈哈哈~~
爱我,爱我,爱我~~
ps,还有郑重感谢在彩虹杯为偶投过票的诸位亲们,乃们尊好,偶爱乃们。
甘露歌
“为什么不拒绝,以你的聪明,岂会不知那里头是个什么样的地方?是光远还是陛下,卿卿,你不必这样为难自己,只要你点头——”
“光隐,不必为我担心。我决定为凤贤大人翻案之时,也曾想过最坏的打算,迟早都有这一天。如今它不过是如期而来,我自当坦然以对。”我摇摇头,平静地微笑。
这世上从来没有什么免费的午餐,要达到目的,就要付出代价。我面对的,是这碧落朝权力最高的男子,哪有什么逃避的余地。他既然要我入宫,自然是有他的盘算,被他利用也是难免的。在凤贤与燕来村二案尘埃告定之前,我就尽我的本事,做好他手中的棋子。只要他不危及到我尊严的底线——
我不是白雪公主的后娘,自然也就不会乖乖地穿着烙铁的鞋子,跳着可笑的舞蹈死去。
“卿卿1程潜将一双勾人的浓眉皱紧,挤出了一个“川”字,显然还不愿放弃劝说:“当今圣上是有道明君,若你真不愿,他也不会强迫于你。凤贤大人的案子也罢,燕来村的案子也罢,总有水落石出的一天——”
“光隐,你也看过那些卷宗,想必心中也清楚,凤贤大人案中所涉之人,如今是什么样的身份!那位弹劾凤大人的御史,是国丈府的故旧,如今这位冯大人,已然是从二品的工部侍郎了;而那位负责掌管刑部大牢的胡大人,虽然到现在也只是个正四品的御史中丞,但他的女儿,却是六公主的母亲胡婕妤。更别说燕来村的案子!光隐,就算倾你我之力,这些人这些事,我们也动不了。我已经不能再等下去了1
我转身,不去看他已然惨白的脸色和悲凉的双眸,轻声说道:
“光隐,你不必再等我了,无论是大漠的夕阳,还是江南的烟柳,如今的我,连这样的梦也不配去做。放下吧,这世上的女子千千万,终有一个好女子会与你携手,踏遍天下。”
我走进屋中,快速拉上背后的门,抬起头,逼回已经盈于眼底的泪水。到最后,我连一个对不起,也无法对他说出口。因为“对不起”只代表我的歉意,但对程潜一路而来的心意,却是一种侮辱。在他面前,我并没有资格寻求“他原谅了我”这样的心理安慰,因为伤害他的那个人,终究是我。
时间仿佛停掉了,我在屋中,他在门外,像死一般的沉寂,灰蒙蒙地笼罩着一切。
门响了一下,我握着茶杯的手抖了一下,转过头去,程潜的身影已经到了我面前。他的眼中有几缕红丝,灼热地燃烧,他的声音却很轻,仿佛怕惊碎梦境:
“卿卿,你可还记得,去年在报恩寺佛舍中,大师用佛偈劝你放下,你却不说话。光远那时进了来,他说‘若真的放不下,又何必强求?此非彼,又安知彼不曾以坚持为乐?’那时你看他的神色,我一直忘不掉。现在我才明白,原来那时候,在你面前我便输了他,终究晚了一步。可是现在我已然明白了,卿卿,我已经走到了这里,我放不下。”
这一次就算抬头也没有用,眼泪早已夺眶而出。他捧起我的脸,指尖拂去我脸上的泪痕,在我的额头轻轻一吻,继续道:
“卿卿,现在什么也不要说。燕来的遗骸明日便到京城。到时我便来接你。”
我哑然,看着他的身影默默走出房门,一句话也说不出。
送走程潜,我收拾了五味杂陈的心事,唤来了莺簧:
“我想请睿王殿下来此叙话,有劳你为我安排。”
莺簧是他放在我身边的,我若想见他,莺簧自然有办法为我带到话。莺簧看着我愣了一下,不过还是什么也没问,点头去了。
我唤来隽隽,对有些红肿的双眼进行紧急处理,若被睿王看出端倪,只怕有的解释了。
午饭时分,睿王的身影便出现在我面前。非常不客气地从莺簧手中接过碗筷,与我一同享用隽隽的好手艺。放下碗筷,我说道:
“若觉得好了,便起身吧。我想与你一起,去盩厔万家村。”
“好1睿王连原因也没问,爽快地应了下来。
盩厔是京兆西部的诸县之一,在凤兮姐姐的描述中,这里山水曲折,有盈盈之美。她的母亲诞生于此,并与她的父亲,一起长眠于此。万家村以南五里开外的半山腰,溪水潺潺,花木盛开。她的父母便葬在唯一的那株梨树旁。
我循着她的指引找过去,梨树与溪泉仍在,状似坟茔的小土包上杂草蔓生,若不是青石墓碑仍在,我根本不能确认,他们便是长眠于此。
我跪在坟前,郑重地叩首,这一拜,是代凤兮姐姐完成遗愿,站起身再行一个礼,这是为我即将惊扰他们的行为,诚挚地道歉。
“殿下,凤贤大人葬身于此,我一直疑心凤贤大人并非自尽而死,如今殿下已接手此案,凤君恳请大人开棺验尸。小徒王恒亦长于此道,请殿下允他查验。”
睿王也随着我向那墓碑行了礼,然后对我道:
“今日请回凤大人,明日勘验,想来你入宫之前,凤大人便可重回此地。你——节哀1
“我没事!唯今最重之事,便是让洗刷凤大人污名,想必这也是他老人家所愿。”
我看向那墓碑,一阵山风扑面而来,将这春天末尾最后一点残花吹落,空气中都是怅然的清香。睿王的手轻轻拂过我飞舞的长发,拾起一片边缘已有些泛黄的花瓣,放回风中。他握紧我的手,声音有些沉黯,说道:
“起风了,我们走吧1
“我想陪凤贤大人一程。”我摇摇头,就算是为了凤兮姐姐,我也不能让凤贤大人的归途,这么孤单而悲凉。
“阿恒,凤贤大人的事,便交给你了。”
“师傅,您放心吧。若有什么疑虑之处,阿恒也不会擅自决断,总有师傅在。”阿恒挺起胸膛,这一次无论是他还是我,都面临着重要的挑战。他要去第一次独挑大梁,偶我则是要拼凑五十四具尸身。
进了大理寺,我直奔殓房。一个人的身上,有两百零六块骨头,这个数目在未长成的孩子身上,还要调整。这五十四具残缺不全的尸身,我一个人也要拼上几天时间,才能完成。首要的,是先把成人骨骼幼儿骨骼,男女骨骼区分开来,然后再做进一步的处理。
饿了就吃饭,暗了就点灯。所有会影响我判断力的东西都放在一边,我需要保持体力和足够的清醒,以最快的速度完成这一切。
“卿卿,别做了。我们可以找别的证据,我向你起誓,我一定会将这些人绳之以法1突然被人从身后抱住,双臂也被握紧,熟悉的气息在耳边吹拂,我侧过头,是程潜。他的双眸中全是痛心疾首:
“是我的错,不该让你来。”
“不用担心我,光隐,我要谢谢你让我来此。如果我不做这件事,终其一生,我都不会原谅自己。你出去吧,在这里的这段时间,我不希望被任何人打扰。”
并不是拼凑尸身,而是拼凑回忆。
骼骨的分娩沟又宽又深,胸骨完全骨化,还有一段相对完整,可以推断身高的肱骨。这具尸骸的主人,超过五十岁,身材较矮,应该就是村口李婶。到我来到这个村庄,第一个热情地留宿我的,就是她。李婶是个胖胖的、永远笑眯眯的妇人,生过五个孩子,其中的三个,并没有长到成年便夭折了,她的丈夫在很早之前便故去了,这重重的打击之下,她却并没有丧失生活的希望,是货真价实的“英雄母亲”。
这颗小小的头骨,下颔的□牙怎么也找不到了。对了,这头围,还有乳牙脱落的特征,不就是村西张家的小闺女丫丫,10岁的小娃娃,我记得她才掉了这颗乳牙,就算小伙伴再怎么逗她,一向爱美的她,也不肯赏脸笑笑,只是害羞的跑掉……
就在昨天,他们都还是活生生的人,而今却成了我手下的“素材”,生活就算再清贫,也不曾失了希望的,善良的人们,真的有人能下得去手,对他们做出这样残忍的事情?
明明告诉自己要抽离没用的情绪,为什么视线还是会模糊,为什么我的双手还要这么颤抖?我深吸一口气,眨掉睫毛上的泪珠,现在的情况,是洗冤比哀悼优先。
我继续忙碌,突然之间,肩头一重,柔软的绒毛出现在胸口,暖意驱走了丝丝夜凉,我头也懒得抬,先道了声谢,然后说道:
“光隐,你先歇着去吧,真的不必理会我。”
话音才落,我就觉得背后发凉,转身一看,原来是睿王正看着我,脸上明白地写着不爽。不过那点不爽,又被某种幽深难测的情绪所替代,我实在没那个心思一一解读。话不多说,转过头继续忙碌。
他走到我身侧,从我手上接过骨头,问道:
“该放在哪里?”
“第四床,右手位置。”我简单地说道,他照着我的意思将骨头摆好,又走回我身边。我则找到下一块骨头,继续甄别判断。
“停下来,先把这碗粥喝了。”我才要拾起另一块骨头,视线里便出现了一碗粥。我还没来得及有反应,就被他扯到一边坐下,银勺舀了一口粥,送到了我嘴边。
我只有一口吞下,粥的温度不冷不热,甜糯可口,肉粒与米粒完美结合,无一不妥帖,倒像是隽隽的手艺。
才咽下去,另一勺又到了嘴边。我皱眉,推辞道:
“我自己来?”
“仅有那盆水,我已经净了手。再去找水的功夫,只怕也喝完了1
我瞪着他半晌,他却始终抬着手,将那勺子放在我嘴边,我只有狠狠地含下去,将那口粥消灭掉。然后问道:
“光隐来过?”隽隽熬的粥不可能是自己长脚飞来的,是不是程潜送来的?
“已经走了1他的回答倒也简单。半碗粥全喂进了我肚子里,他这才向装粥的瓷罐里又舀了一碗,就着我用过的勺子大快朵颐。
就算程潜误会了什么,现在我也没有那个心情去解释了。我靠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