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人库洛洛,我只是一个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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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人库洛洛,我只是一个普通人-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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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处都是。

    我根本没管,见他站在蓬头下,冰冷的水流冲刷过□的身躯,雪色的皮肤健韧地紧绷着,他的手微微抬起,刚扔出什么东西。绷带又泛上艳红,一点点又由水带走,留下粉印。

    我急冲冲地跑到蓬头下,淋到颈里的冷水让我颤抖一下,连忙关起。回身就大吼,“你笨蛋吗,都十几岁的人还这样胡来,伤口不准碰水,要是感染了永远好不了怎么办?你真是一刻不看着都让人不省心,你这孩子你这孩子,气的我说不出话来了。”

    没人让我操心操成这样,太任性了,是因为父母都不在的原因吗?所以常识不足,心里年龄退化?

    他低头看身前的我,高我七八公分的确可以俯视我,眼瞳黑得纯净,怎么说呢,是一种专注吧。

    我顺他的目光看向自己,发现全身湿淋淋,白色长袖衬衫贴着皮肤,清晰得可以看到肉色跟内衣的轮廓。

    我觉得太阳穴抽痛,叹了口气扯下一条大毛巾披上他的头发,“擦干净,我们去换药。”

    我的话他估计都是左耳进右鼻孔出了,还不如自己动手。将他塞到沙发里,看到他的裸体我还真没反应,上辈子的岁数大他太多,正在气头上的我有害羞等之类的反应那才是奇怪。所以一路牵着他时都忘了让他穿上衣服,将他擦干净后把大毛巾草草系在他腰间,动作虽不纯熟但也不磕碰。

    他任由我给他拆沾湿的绷带,却用平常的语气问:“你经常捡伤患回家吗?”

    我听着怎么觉得这平静的语气下有些压抑,我急着给他上药没想就回答,“没有,我都送他们上医院了,因为你不上医院我得尊重你的意愿,放在外面又不合适,就搁在家里了。”

    “恩。”他放松了些。

    我忙的焦头烂额,管不了他奇怪的情绪,好不容易重新绑好绷带,我手酸得要命。

    我从药箱里重新配了副药,倒了杯温水盯着他吞下去才松了一口气。

    “别动。”他的反射性太可怕,刚才浴室那幕我可没忘,就是反应神经迟钝几拍,现在才想起那种后怕,只一下而已,因为又没被打到。

    我伸手捂住他的额头,另一只手放在自己额上,认真比较两边的温度,“还好,没发烧。”发烧这东西很吓人,烧的过分可以将智商一百二的脑子烧成六十五,严重就会直接烧到去见如来佛大爷。

    放下手抓住他的肩膀,我瞪圆眼睛严肃而一字一句地咬给他听,“我、生、气、了!”这次真的很生气,笨蛋,很生气。

    说完就将他甩到一旁,重新拿了套衣服去冲澡。

    因为家务全身酸痛的关系,我打算泡个花浴,倒了一些放松身心的清香精油,又撒了把绿色的籽籽花,是对面沙格利先生家种的,这是一种一年四季都开花的滕状植物,绿色的花紫色的叶子最适合拿来绕花棚,籽籽花也是一种花香隐淡可美肌养生的药用花。

    我舒服地坐在浴缸里,一个星期泡一次花浴可是每个女人都要做的,特别是当鲜花种类繁多,又全是路边随手摘免费的话,不泡真是太对不起自己的经济学了。

    当我准备站起身时,我又阻止自己的动作,重新回到浴缸里。

    我抱着膝盖,歪着脖子仰头看他。他只穿一条裤子,上身还只有绷带,就站在浴缸边看我。

    什么时候进来的?

    我眨眨眼,“我还没洗完。”就算是要用也该等我出去吧,就算真的你很急好了,你敲敲门可以不?

    在氤氲的烟气下,他眸色墨黑,星光不见只余黑夜。他有些疑惑地问:“为什么生气?”

    语气平诉得不像疑问。

    可是我知道他真的不懂,我其实知道他跟平常的孩子有点不一样,不说那随时要跳起来的警戒心,就是他看东西时不同寻常的冷漠也让我掐太阳穴,最重要的是这是第一次真正因为一件他想不明白的事来问我。

    我抓抓头发,想了一会才说:“因为你倒在我家门口,然后我救了你,所以你是我的责任。”

    “责任?”他好像对这个词很陌生。

    “对,就是说因为你是我看到的,我的良心没办法视而不见,而当我决定要救你时,你就是我必须去照顾的对象,这是一种不得不尽的义务,直到你伤好,这就是施救者的责任。”要不不救,救就要救彻底。

    “良心?”这个词他貌似更陌生。

    “恩,你伤害自己时其实就是在伤害照顾你的人,你不知道吗,我会担心的。”这句话我说得严肃,糟蹋身体这毛病简直无法原谅。

    “担心?”他喃喃了两遍,单膝跪地地靠近浴缸的我,面无表情的脸在凌乱的黑发下是种清秀的俊美,眼神里的光彩满的快要溢出来,一不小心就要泛滥成灾,“这是你的承诺吗,那不要违背,不然我亲手杀掉你。”眼睛亮的吓人地给了我一个皮笑肉不笑,他转头离去。

    走几步没回头地说:“女孩子不可以太松懈。”

    我没穿衣服地坐在浴缸里的样子的确很松懈,很快我就疑惑地说:“我有锁门。”

    “没锁。”干净利落推门而去。

    我呆滞了好一会,直到水温变微冷才起身擦拭,边穿衣服边继续想刚才那个不解之谜。

    我刚才有做什么承诺吗?奇怪。

    不过现在的孩子的口头禅越来越强悍,动不动就杀掉什么的,真是不适应。

    等我走到浴室门边时,才发现为什么是没锁了,因为的确锁没了。不是忘了锁门,而是锁的地方被硬抓出一个大洞,呼啦啦地灌风,而原本的自动锁变成一团不知名的铁块被扔到门口。

    我无力地倚着墙,决定要继续生气,一直生气下去。

 筷子与勺子

    到图书馆还了书,又借了几本。我转到超市,现在的食物得一天一买,因为他越来越能吃,伤好像也越好越快,给他擦身时那两道伤口已经开始长出粉色的嫩肉,以我目测,就以他那种恐怖的恢复速度,搞不好几天后就全好了。这个世界的奇妙总是探索不完的,原来有些人受伤可以那么快好啊。

    经过哈里斯的诊所时我又习惯地进去坐坐,拿出刚买的茶叶泡茶。本来还以为找不到中国茶叶呢,第一次看到茶叶罐放在超市货架上卖时很开心,虽然味道比不上上一辈子的龙井碧螺,也只有一种,但是用好的茶具认真烹制,又选对水后泡出来还是不错的。

    哈里斯第一次喝就很喜欢这种味道。

    “米露啊,今天天气不错啊。看,我刚才看到白鸦鸟飞过艾斯米城市的天空,只有阳光灿烂这种鸟才会出来觅食的。”

    哈里斯说过白鸦鸟是一种拥有很美丽翅膀的鸟,我曾在图书馆借的是生物图册看过,长的好像前辈子的天鹅,身形比天鹅苗条健美些。这种鸟一飞就是在四五千米的高空,只有阳光的日子才会成群结队出来,颇为壮观。所以我一直怀疑哈里斯的话,毕竟人很难抬头就看到白鸦鸟。

    “是啊,这种天气藤玫瑰也会长的更好,六月开的时候我送你一篮做玫瑰糕。”捧着茶杯,澄净的茶水映着美丽的天空,我们悠闲地坐在诊所外的长凳上,同样看着天空,闻着花香品茶。

    “你可得帮我做,我一把老骨头连面都揉不匀,米露的玫瑰糕可是贝贝街最美味的东西,呵呵。”

    “你才五十七岁,至少可以再活四十三年,所以你正值壮年呢,可爱的哈里斯。”像哈里斯这么健康的老头,一定会长命百岁的,我从不怀疑这一点。

    哈里斯喝了一口茶,懒洋洋地说:“不管,我就是要你做的玫瑰糕。”

    真是的,老耍赖,明知道我最怕这类招数。

    “好啦,一把老骨头的哈里斯,到时我就送你一篮子的玫瑰糕,还是你最爱的豆馅的。”

    “米露对我最好了,要是年轻个四十岁我一定要米露做我的老婆。”

    “哟,贝拉来了。”我微笑地转头说。

    “什么?贝拉!”哈里斯慌张站起身,转身就说:“贝拉,我没有偷懒啊,真的没有。”

    一阵风吹过,鲜花微舞,天空蓝得半透明。

    哈里斯看着身后的空荡荡,又看向我一脸享受地品茶,恼羞成怒地说:“可恶的米露,你又整我。”

    贝拉是哈里斯的爱人,管哈里斯管得严,我一直用妻管严来笑他。

    我起身,将一边的食物跟药品提着,“要回去做晚饭了,替我向贝拉问好。”

    “米露,那小子好了就把他赶走,你一个小姑娘跟个血气方刚的腹黑小子住一块我会不安心的,谁知道他会做出什么。”

    “哈里斯真会操心,不过是孩子罢了。”我呵呵地看着满头张牙舞爪的银发的哈里斯。

    “米露,别忘了你也是个孩子,你才是含苞最青涩的少女,最美好的年华。”

    “是啊,感谢神,赐予我最美好的年华。”

    哈里斯对于我的耍宝无语了。

    “好了,哈里斯,如果他真的对我做什么我一定叫的,别忘了贝贝街可是没有隔音墙,而且都是半开放的宅子,我一叫你们都听得到。”

    “那你一定要叫啊,你邻居梅雅功夫底子还是勉强可过关的,我就不操心了。”他又坐回凳子上喝未完的茶,一副懒散万事足的摸样。

    我走到下一家时回头笑的灿烂,挥手大声呼喊,“贝拉,我回去了。”

    哈里斯冷哼,“小丫头片子,你骗不到我的。”

    “你说什么?”

    身后一股寒气,哈里斯僵硬回头,看到自己的老婆拿着擀面杖正一脸怒气看他。

    “啊,贝拉,我没有偷懒,没有。”

    “老娘一刻不看你就反了,给我回去看我收拾你。”

    “贝拉……啊,外面给我留点面子,别拧耳朵啊。”

    我脚步欢快,止不住的笑意终于笑得大声,认识你们真是件幸运的事,我的家人与朋友们,你们也过得好吧,不用担心我,我现在很幸福。

    走到家门口,我站了一分钟,努力将愉悦的笑意压下去。不断告诉自己,“还在生气,还在生气。”

    等到脸部麻木,才推门进去。他已经习惯地窝在沙发里,赤着脚半卧半赖着,舒服是舒服,却没一点坐像。

    他抓着一部世界现余语种的大块头正看着,见我回来看了我一眼,我视而不见地进了厨房,我生气的方式就是冷战,不跟你说话,让你知道我很生气。

    吃饭时我会看天气是否晴朗,如果是个好天气,我会将餐桌摆在一楼的露天的小阳台里,贝贝街的所有房子都是半开放的,因为每栋房子都带宽广的前院,所以一楼总是在大大的落地玻璃窗及一个面向花园的小阳台中明亮清新。

    今天主食依旧是米饭,我会加很多材料去烹饪,谁叫米贵啊。这里的人很少有人把米饭当主食,饮食习惯多以西式为主,这也导致面向小众化的白米比上一辈子贵好几倍。贵也得买,我受不了没米的日子,每天一顿主食是米饭是必须的。

    将菜摆好,就有人闻香而来,他在食物方面永远不用人催。

    他赤着脚,穿着八分裤,套着一件没扣上的白衬衫。我在超市大降价时抢的,可是为什么地摊货那么随意披在他身上,高贵得我怀疑自己抢到的那件刚好是名牌吧。

    每人一碗米饭,他用勺子我用筷子,第一次见我用筷子时他明显很有兴趣,似乎一切未见过的他都很新奇,可仅仅三秒后因差点吃饭时把筷子也吞下去,他就没兴趣了,他死不承认是自己不会用地低声辩解,“这种餐具的设计结构及其不合理,难道是上古原住民遗留下来的原始餐具?如此粗糙的不合理结构,无疑不符合用餐的方便性,减缓进食速度,效率与时间皆流失……”

    我当时咬一口饭咬得牙都快碎了,得,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想说我是猴子所以用如此简略的用餐工具,因为你不是猴子所以你不会用是理所当然的是不?你怎么不干脆用手抓啊,效率快又结构合理。

    还是小孩子,不懂我上一辈子一代泱泱大国千年文明历史所积累下的底蕴,所以不怪他不怪他,他只是没文化而已,所以真的不要扑过去掐死他啊。

 你看人家修理工

    今天他吃饭吃得很奇怪,第一口还如平时一样用吞的,然后像是意识到什么地微蹙眉头,又捞了一勺子饭放进嘴里细细嚼起来,嚼得很小心,像是吃了满嘴沙那样别扭。

    我抬眼,还真没见过他用牙,我甚至怀疑他的牙齿那么白跟整齐是因为不常用的关系。

    见他一勺一勺地咀嚼着吞咽,像机器人那么精准,每一勺子不多不少就嚼那么多下,时间差永远不超过一秒,我开始坐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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