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咱们别挡道。”马路路没理我,因为我们本来就在边上溜达着。马蹄声在我身后反而慢下来,两匹马,一前一后地从我的车边小跑而过。马上的陌生人先后看了我一眼,他们看着都属武警之类的人物。两骑跑开去,两人说了什么,又掉转马头,从我身边跑回去了。我真想跟他们说:“你们是不是闲得很,这么来回折腾?”但没敢。
第九章◎创业(1)
这天,马路路在一个小镇旁停了下来,我收回望向天空的目光,看向这个小镇,不禁拍手一笑,“路路,你是我的指路人……马呀!”
只见一条小河绕镇而过,河畔遍植杨柳,岸边有酒楼茶肆饭馆等等,错落不一。绿色树木之间,白色民房藏头露角。此时阳光在河水上跳跃,像是上苍为小镇点缀上的一条水晶项链。就是这儿了!我一时非常欢喜。
我故技重施,绕着镇子找庙,还真找到了。虽是破旧,但比我以前住的乱七八糟的还强点儿。庙前还有个小院落,角上有口井。
我安顿下来。每天早上把马牵到镇上小店里交些草料钱,然后在街上散步,寻找灵感。天气渐热,我不能再穿羽绒服,就总穿高领衣服,或脖子上缠块手帕,以遮住喉结处。我的声音是中音,属男女皆适用型,扮个男子,不算太难。
几天下来,我发现当我走来走去时,大家都捂着自己的钱袋!哼,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只是我这鸿鹄现在也不知道我的志在哪儿。
实在找不到灵感,真十分郁闷哪!一天,我走着,手拿着一个馒头,正皱眉愁思,一个小乞丐一头扎过来把我的馒头抢跑了。我吓了一跳,抬头看他,见他跑出几步,也回头看我,同时赶快把馒头咬了一口。我笑了,向他摆了摆手。他反而愣了一下,转身跑了。
就听旁边有人笑起来,“你倒有趣。”
我扭头一看,只见一个穿淡绿衣服的小痞子,倚在街边的一个断了的石头柱子上,正笑嘻嘻地看着我。他十八九岁的年纪,长了一副八字眉,圆圆的眼睛,圆鼻头,闭起来的嘴巴也是圆的,就是一副该被我臭揍一顿的样子。我一翻眼睛,根本不想理他,继续走。嘿,人就是这样,你越不理他吧,他还就越理你。他一下子跳起来,几步跟上我,笑着说:“你从哪里来的?我看了你好几天了。”
我正没好气呢,“你看我干吗?吃饱撑了没事干?”忽然明白了,“你是吃饱了没事干哪!一边儿待着去!我这儿可正忙呢。”
“我也没见你忙什么,不也和我一样没事干?”好,看我落魄到被小痞子作践的地步了。
我停下来,用刀子般的眼神看向他,他马上软了,“你忙,你忙还不行吗!”我接着走,他又跟上来,“我叫陶旗,你叫什么?”
我一摆手,“还陶旗呢,你从今天起就叫淘气了!”
他一愣,还不死心,“那你叫什么?”
“我怎么就那么懒得告诉你呢?”我叹。忽然想起李郎中,好,我在这儿再抓一个劳工吧。于是说:“这样吧,明天你拿了小桌椅和笔墨纸砚到这儿等我,我高兴了就把名字告诉你。”
他笑起来,“你越来越有趣了。”
我白了他一眼走了。
的确,我也不能老这么来回瞎遛,虽然银子还有不少,也得干点儿什么。说书太累,别的还没想好。干脆干咱的本行——秘书助理,帮人写信玩。
第二天,我走到镇上,嘿,那个淘气还真摆了小桌椅和笔墨纸砚在那里等着我呢,一见我来,眉开眼笑,我差点儿打他一顿,好让他消停消停。
我坐下来,对他说:“研墨。”提了毛笔,叹了口气,不提佑生了。
淘气研好墨,我试着学别人握毛笔的样子握了握,手腕发抖,就以握铅笔的方式,像刷漆一样,写下了“平安家书”四个字。“书”字的繁体字看得多了,还会写。又加上了一句:一字五文。好,没繁体字。
淘气看着,说:“我爹总说我的字不好,我想他要是看了你的字,也许就觉得我的字挺不错了呢。”
我瞪眼,“找打了是不是,你爹肯定同意我打你一顿。”
他大睁双眼,“你怎么知道?”
正说着,就见一个人鬼鬼祟祟地蹭过来,看也不看我,说:“我要一封平安家书。”
哈,有生意了。我问:“你要写什么?”
他说:“平安,就行。”一点儿没有想象力。
第九章◎创业(2)
我刷下“平安”两字,又问:“用不用写是给谁的?”他摇摇头。拿了那张纸,掏出了十两银子给我。我一愣,皱眉说:“找不开。”他哼哼唧唧地说:“不用找了。”
我一挑眉,“我干吗占你的便宜?算了,今天就当我开市图个吉利,送你这两个字了,免费!”我一摆手,那人郁闷地走了。
淘气在一边笑起来,“你干吗不要他的银子?”
我哼道:“便宜莫贪,懂不懂?看他就可疑。”
一会儿那人又转回来了,掏出了一两银子,说要十封平安家书。
我气起来,“没事要我练字是不是?没兴趣做这单调的工作。一天一封,今天不写了,明天来写第二封吧。”那人垂头丧气地走了,淘气更笑得乱颤。
那人在四周转了一会,又回来,拿出十文钱来,说付那两个字钱。早干什么来着?耍我哪,我看着他就觉得可气!一看昨天那个抢了我馒头的小乞丐走过来,我向他招招手,他畏畏缩缩地走过来,我把十文钱递给他,“去,自己买馒头吃去。”小乞丐高兴地跑了。那人呆了一会儿,也转身走了。
淘气笑趴在地上,“你和银子有仇啊?”
我摇头,“非也,但今天这人的银子透着古怪,我还就不要了!”
(后来我才知道,当这个笨蛋仆人回去向他的主人述说他给不出去银子的过程,他那个一向语不高声行不躁急的主人,竟失手把他刚喝了药的玉碗掉在了地上,那如纸般薄透精致的玉碗当场被摔成碎片。此玉碗源自先秦时代,据说是与和氏璧的名声不相上下,实乃无价之宝。真让我心疼啊!早知道我就收了那笨蛋的银子,咱不是不知道嘛。更可气的是,那人摔了无价玉碗,却把我那十文钱的狗爬字让人好好裱起,还挂在了墙正中,你说这不是有病嘛!)
正和淘气斗着嘴,忽听旁边饭馆里的老板娘在大骂伙计,“火都给烧灭了,你找死啊!”说着,一盆冒着烟的煤块就给端出来了。我看着,心里一动。
我问淘气:“你们这里有蜂窝煤吗?”
他不解地反问:“那是什么东西?”
那一瞬间,我听见了命运向我挥出的一击,劈开了我所有的疑虑。我寻求的答案如潮退时的礁岩,从水中站起来,清清楚楚,无法回避。
我不由得闭上眼睛,想保留住这短暂的彻悟感——这世间的事竟都不是巧合,一切都已在往昔安排下了伏线,时机到时,自然而然。这让我不寒而栗。
我竟是做过蜂窝煤的!
从我记事起,家里就没有蜂窝煤。开始是液化气,接着是煤气,现在是天然气,哪里见过蜂窝煤?但是我家有一个远房二大爷,是一个命苦之人。
说他命苦,并不是他生出来就饥寒交迫、孤苦伶仃,命苦全是他自找的。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时,他也就是二十四五岁,时来运转,接到了国家补偿文革时期所占房产的第一批付款。他的父母死于文革,父母房产被原工厂所占,他代替父母得了一万元。那时一般人的平均每月工资才二十元左右,他等于一下子拿到了别人五百倍的工资。换到今天,那该是五十万到一百万左右吧。
这笔钱彻底毁了他。据说他原来是个没什么主见的人,可以成为典型的妻管严,女的应该喜欢,所以他娶妻生子,该有不错的机会。可他拿了那笔钱后,就觉得所有和他亲近的女性都是为了他的钱来的。更糟糕的是,他突然觉得所有的女性都想和他亲近起来,让他防不胜防,躲不胜躲。据说他曾跑到我家,要求过夜,说有女的在他家门口等着和他友善,他不能被诱惑,因为她是想要他的钱。
他原来从没觉得自己长得好,但拿了钱以后,就觉得自己英俊潇洒,一定人见人爱,所以找谁都没问题。他好不容易看上了谁,屈尊逾贵地向人家表示一下,人家若说不,他就觉得人家故作姿态,假装羞涩,肯定是爱上他了。他可不能惯着这毛病,得要人家自己来找他,要求和好才成,所以更加傲慢起来。等人家都和别人结了婚生了孩子了,他还认为人家心里实际爱的是他,爱而不得才悲嫁他人。见了人家夫妻孩子,自己脸上就带出怜悯鄙夷和“我知道可你不知道”的表情来。(你说那个可怜的女的招惹谁了?)
第九章◎创业(3)
他若表示了自己,人家如果说好,他就立刻改变主意,马上甩了人家,因为他又觉得人家是看上了他的钱了。
既然大家都这么看好他的钱,他自己更得小心理财。其实那时有什么理财,不过是,好听点儿的,勤俭,不好听的,抠门罢了。据说他每天就吃白菜馒头(我比他还差,只有馒头,没菜),饭后把剩下的馒头切片,用线穿起来晾干当点心吃(没冰箱嘛),但愿我别落到这种地步(不过也快了)。
难怪古人讲究:妻财子禄,要依从这个顺序才行。像这种命苦之人,财放到第一位后,就什么都没有了。
后来,他连财也没有了。他那一万元在短短几年中就不值一文了。他后来也下了岗,住在远郊的小平房里。没有煤气,只能烧蜂窝煤。有一年冬天他重病不起,公共电话来说他那里已断了煤。我爸和我去看他,见外面墙外堆着碎煤渣子,锯末什么的,他竟然自己做蜂窝煤。没办法,也没车子去给他拉煤,只好动手把碎煤渣子按他说的比例掺杂锯末和泥做成煤泥饼子,上面扎一大堆孔。(我得亲自干哪,我爸就在那儿指挥。当个女儿容易吗,还得给他们背米背面。)
想起父母,心中一阵痛,但拼命压下,知道自己一旦失控,非错乱了不可,什么也别干了,马上成二大爷了。
我暗叹一声,又问淘气:“你们这儿周围有煤矿吗?”
他说:“有啊,就半天的路,我去过。”
我垂了头,B大学中文系,做煤饼子了!认命吧。早知道,我学习干吗呀,天天睡懒觉多好!
淘气问:“你到底叫什么呀?”
我抬头看着他,毫无笑意,“我叫任云起。我不卖字了。”
他惊讶地看着我,“任云起?你的神情怎么跟我爹似的?”
话说煤这个东西甚是挑剔。点燃的时候,要拿木头或木炭去引燃。燃烧时,要随时保持热度,否则煤一旦变冷,就不可逆转,只有熄火了。但添加时还不能太多,少了氧气,它也死。真是左也不是右也不是。燃烧不充分时,里面的煤就浪费了。这就是为什么一般家居不该烧煤块或煤球,而是应烧蜂窝煤。
现在市场上的蜂窝煤加了许多化学助燃的成分,让人能以一根火柴点燃。但最原始的蜂窝煤就是掺了锯末、黏土的煤饼。那些蜂窝煤上的孔才是这个发明的精华所在。
说做就做,我次日就驾车去了淘气所说的煤矿。这个煤矿十分简陋,但几乎是地表开采,十分安全。时值夏初,没什么人买煤,价格便宜。我买了几袋碎煤,还和老板拉了关系,谈好了冬天的价格,为以后作准备。回来又到处搜罗了锯末和一些泥土,就在我的破庙前开始以不同的配料比例和泥玩。
淘气每天都来,和我在泥里土里玩一天。他就是那种能被我吃定的人,无论我怎样打骂,他都风雨无阻地来。这煤成了他的鸦片了。他也不穿好衣服了,和我一样粗服短装,我俩干活时,像两个小农民。
他爹经常把他揍得鼻青脸肿,说他原来是游手好闲,现在是自甘下贱(那我成什么人了),不打不成器,越打越回去。他每次被打完,都兴高采烈地来我这儿,说得等一阵子才会再挨打了,有好日子过了。这就是他的反抗吧。
虽然我们天天在一起和泥,但每次我要驾车去买煤,他想同去,就总也去不成。有时刚要动身,他身上就被人泼了粪,马上就得回家挨打;或者被人一下子撞沟里去了,半天爬不起来,我怕他死在路上,只好自己走。久而久之,我们就不再做此打算了。
那个抢了我馒头的小乞丐日后也每天来,还带来四五个别的小乞丐。我给他们馒头,他们就在乞讨之余帮我砸煤和泥。我用馒头就换来了童工,心里觉着自己可够黑的,所以傍晚干完活,也教他们认几个字,讲个小故事什么的。他们看着我的眼睛,让我感到不再孤独,日子也过得很快乐。
有时在夜里也会想起佑生,不知道他怎么样了。许多次在睡梦里清楚地听他叫“云起”,那口气好温柔伤感,让我心痛不已。肯定是我在做梦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