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穿越架空 情有独钟 别后重逢 命中注定 苦尽甘来】
男主:佑生【沉默是金型,温润如玉型】
女主:任云起【强悍型,外强中干型】
配角:程远图,沈仲林,晋伯,陶旗
风格:轻松
结局:喜
衰女穿越时空邂逅真命天子:
一个爱情、事业都不成功的女子,穿越了时空,站在了一处倒塌的牢狱的废墟上。一只黑色的血手从瓦砾中伸出,抓住了她的脚踝,也改变了她的人生……
她开始在这个异时空寻求她的位置和理想,可她最终明白了,她一直在寻求着自己的心的归属。
【编辑推荐】
相识患难之中,欢笑亡命天涯,感君生死情义,献我赤子之心。关于爱和理想,积极和勇气,宽容和善良……
晋江经典言情顶级作品,温暖人心的成人童话!
三次救赎,到底能不能成就一段旷世难遇的姻缘?
这世界有信,有望,有爱,其中爱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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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任云起因地震被穿越到天盛王朝,无意中救了被绑架致残的九王爷,并带他逃出困境。两人在接触过程中生出情愫,女主没有因为男主的残疾而嫌弃,但却因为女主现代人的理念和古代三从四德和一妻多妾制度的冲突,离开男主闯出一番事业,后因为爱情再次把两人联系起来,并在危急中两次救了病弱的男主,也拯救了自己的爱情。两人相守一生。中间有爱情、友情、亲情。皇城里面充满的不是权利斗争而且兄友弟恭。作者写作角度独特,阅读轻松,让人回味。
§番外:【晋伯篇】【程远图番外】【民间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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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楔子
凌晨,不到六点,十六层的筒子楼上,我等着电梯。从楼道的窗口心不在焉地望出去,只见一片错落的城市房屋的屋顶、灰蒙蒙的雾霭,还听见大地嗡嗡作响……
哎?怎么嗡嗡响?!
我站立不稳,远看着一波大浪般的起伏从天地相衔处荡过来,所经之处房屋坍塌成团团灰尘。握着的手机啪的一声掉在地上,我回过神儿——大地震!
转身想走楼梯,我脑中灵光一闪,十六层啊,我是刘翔也跑不下去啊!
一念至此,我的心揪成了个世纪麻花,我这就要死了吗?
嗡嗡声越来越大,我两腿抖着,冷汗一身。
突然,是我的错觉吗?一片寂静降临到我的周围,一道光柱从上射下,正打在我的前方。我像被莫名的指令所控,颤抖着向前迈了一步,站到了光柱里。
这是祥和平静的光芒,包含着爱和接受。没有声音,但无词的歌唱立刻充斥了我的意识。我感到如此松弛,一生像电影一样在我脑海里闪过,什么是重要的,什么是不重要的,一下子都这么明了。我闭上眼睛,这就是死亡吗?也好。
我本来活得也挺没劲的。
一个月前,我被美领馆拒签了。愁郁满怀之际,就在一天前,我的男友正式甩了我——因为他得到了签证。
这一夜,我几乎没怎么睡觉。我把手机音量开到最大,可还时常举着手机看看,怕错过了他的电话。没有电话,我在自卑和自傲中挣扎。一会儿想就这么忘了他,这种人有什么好?!一会儿又想向他撒泼打滚,只要他回头就好!
凌晨五点时,我实在要疯了,决定出去到城外待一天,免得自己把持不住,跑到他那里一哭二闹三上吊,日后想起来实在没脸。
我洗漱后,胡乱扔了些吃的喝的在背包里,围上黑色的薄羊绒围巾,穿上黑色羽绒服,把钱包放入兜中,戴上一双黑色皮手套,拿了手机,背上双肩背包,蹬上鞋,临开门前往镜子里一看:一张熬了夜的黄脸,加上穿的衣服,二十二岁的人,像个三十岁的大姐,还是个黑帮,正配我黑色的心境。
出了门,按了电梯,我叹了口气。还不到六点,肯定不会塞车。心里想着是去城外爬爬山呢还是去游游湖,要么去个郊外的庙宇佛寺?……
接着我就站在了光柱里。
就这样离去也不错。没有恐惧,没有悲伤,也没有快乐。但是我心里有种不甘。是什么呢?是失去的爱吗?是没得到真正的爱?还是没爱过?
我好像在空中悬浮着,那种不甘心变成了一种引力,让我慢慢地沉下来。
不知过了多久,也许是一秒钟,也许是永恒,我的脚一下子踩到了不平的地上,我不由自主地向前迈了一步,这一步就迈出了那道光柱,踏上了我的定数。
第一章◎废墟(1)
那嗡嗡声又充满了我的耳际,比十六楼上的更响。我睁开眼睛,天!我在一片废墟之上,依然在地震里!天空阴暗,周围尘土弥漫,大地还在抖动,人们的尖叫和哭喊在房屋的倒塌声中此起彼伏。
我踉跄了一下,突然觉得有什么抓住了我的脚踝,低头一看,尖叫出声——这是一只黑手!不,黑的血手!这只手上血肉模糊,环着手腕的是一圈黑色镣铐,手腕上被磨出了白骨!我吓得抖成一团,不自主地蹲了下来。这时黑手边的砖头土块动了一下,鼓出一个包来,我又啊地叫起来。这回是从地上冒出一个脑袋,不,还不如说是个顶着一头土的血抹布。脑袋上的头发掺着血和土,该是恐怖片里冤鬼来索命的造型。
幸亏没做过伤天害理的事,我见到此反而冷静下来,知道这是一个被埋的人想爬出来,于是着手扒开那脑袋边的土和砖块。幸亏戴了皮手套,饶是这样,扒到这人能爬出来时,我手套两边和中间的三个指头都开了线。我的黑皮手套啊。心里一动,怎么这时候还有心可惜手套?我在楼边中心商场前的夜摊上买时才花了十块钱,难怪是伪劣产品。商场,那这是哪儿啊?不像我住的地方啊!不对,都不像是个城市,倒像个农村。可我明明住在城中的繁华地带的呀!
疑惑间,一只黑血手搭上了我的手臂。那人低着头,喘息不已。得,先救人吧。
我架着那人的手自己先站了起来。那人把另一只手也搭在我胳膊上,摇摇晃晃的,半靠着我,终于爬了起来。他衣衫褴褛,血土满身,一只左腿拖在地上,角度古怪,立着的右腿抖得不行,双脚之间也有镣铐。我想先把他扶到平地躺下,好再去救别人。刚走了两步,那人几乎瘫倒下来,双手拼命攀住我悬在空中努力保持水平的左胳膊,死也不放,可又挪不动步。我想这人的那条腿肯定是断了,就要扶他就地躺下。管他是不是平地呢,我可搬不动他。
忽听见几声古怪的大叫,才注意到我扒人的时候,地震过去了。大地的嗡嗡声和房屋的倒塌声都没有了,只是空气里依然都是尘土。
余光瞥到几下闪光,我扭头一看,当场吓得腿软,差点儿和那人一起瘫在地上。不远处,一个满头满身土的人,右手提了一把大刀,正砍向一个刚从废墟里爬出来的人。大刀起落间,一声嘶叫伴着一道血光,在昏暗的晨光中显得惨淡又诡秘。被砍的人颓然扑倒,提刀者转身又去砍几步外的另一个人。
我肝胆俱裂,张了嘴,可发不出一点儿声音。
但心里明白着呢,这绝不是我所处的城市,也不是现代!身边的人手脚上沉重的镣铐,看着就不是现代用品,更重要的是,警察叔叔绝不会用大刀片子大砍一通的!这儿可能是个监狱之类的地方,地震震塌了牢房,关在牢房中的人爬了出来。
难道大地震扭曲了时间的走廊,把我从一个地震中送到了另一个地震中,但只是在不同的岁月里?
但我怎么向这位大刀先生讲清楚?他会不会一下子就用大刀招呼我?
马上的反应是拔腿就跑吧,可身边这位此时正死死扣着我的左臂。有心一脚踹他到一边去,但那样这人肯定活不成了。本来腿就断了,不是等着让大刀先生砍吗?想到大刀一挥,身边这个我刚刚亲手从废墟中扒出来的大活人就会身首异处,血溅三尺,我心中不忍(那我刚才费那么大劲儿挖他出来干吗)。况且,他现在双手抓着我的胳膊,对我也算是依赖信任,把他这么扔下,多少有些残忍。他要是该死,也该在刑场上吧。可此时明摆着,狱卒们本着宁杀勿放的方针,无论是否该杀,只想要了所有人的性命,也包括我的呀,可不能让他们得逞!
先一起逃命吧!实在不行了再昧了良心扔下这人,日后想起来也不会心虚,毕竟尽力了呀。
我弯下腰,把左肩顶到那人的左腋下,左手从下握住那人的左肩,右手反手探到那人的右大腿根处。哈,知道这人是个男的了,但现在不是注意这个的时候。双手一紧,把那人向身后抬去,让他一下横卧在我的双肩背包上,然后我一伸腿站了起来。那人哼了一声。还好,他不算太沉,比上次我替父母背的那袋五十斤重的米也重不了多少。这就是所说的活的人比物体要轻,真不知道为什么。
背向着那个大刀先生,我抬脚走下土砖乱叠的废墟,心中感慨着:多亏了这十来年的骑自行车和各种体育锻炼啊!对了,还有军训和近一年的爬山运动!
我是个外强中干的人,身体属于健美型,可比那些林妹妹似的女孩儿们还怕自己没有幸存能力。我危机感特强,看了《泰坦尼克号》后就拼命地游泳,每次不游上千米不走。心想哪天坐船出事,可别靠木板才能活命。咱不去海里挨冻,在江河里,游几下子就上了岸,自己救自己,多好!看了《世界末日的战争》后,就常负重长途步行和爬山,怕有一天要逃命的时候,自己跑不远。
我尽量拣平地落脚,在砖砖瓦瓦中摇晃着前行。走了也就十来分钟,就已经大汗淋漓了,看来平时的锻炼还是不够。
抬头望去,已快到砖瓦堆的边上了。更可喜的是,瓦砾尽头是一片树林,林前有一匹正在吃草的马,马上还有鞍——这简直是童话故事啊,我的白马!实际上这是一匹棕色的马,但此时不是讲究细节的时候。
刚要舒一口气,就听得后面有人的喊声,扭头一看,我也喊了一声:“啊——”只见大刀先生,不止一个,至少三个,用刀指着我奔过来。我的心脏几乎立刻爆炸,拔腿向着我的“白马”跑起来。
我实在想说我跑得飞快,可事实上我踉踉跄跄,上气不接下气。汗水流下来,淌到我眼睛里,生疼,根本没法擦。我模模糊糊地盯着我的“白马”,念叨着:“马呀马,你可等等我。别走啊,马呀马……”我相信集中的意志能指令其他人的行为,更何况一匹马!
同时特别注意脚下,经常看电影电视,逃跑的人在关键时刻总摔一跤。现在看来,那真不是胡编的啊,我随时都能摔倒。幸亏这十几年的大大小小的考试,练得我越是紧要关头,越能沉着冷静,胡思乱想。
后面的人声近了,我可没工夫回头。最好他们谁摔一跤,或者都摔一跤。电影里有没有追人的摔倒的?有过。但有没有都摔倒的?从来没有过……
正想着,背上的人在我耳边喃喃说道:“放下我吧。”声音又哑又低,我愣了一下,难怪跑不动,原来我还背着一个呢!
一看,我已经跑出了瓦砾区,还有百来米就到我的“白马”面前了,一时怒从心头起,大骂道:“你TM倒是早说呀,害得我跑到现在!我现在放下你,知道的说我快背不动了,不知道的说我不善始善终,始乱终弃,有头无尾,半途而废。你这不是毁我吗?可恶!”
我大喊着,其实声音也大不了哪儿去,不然马早就吓跑了。一生气,怒火化为动力,脚下快了些,余下的路变短了许多。
我这人就是这样,逆反心理太强。他如果说“别扔下我”,我也许会动一下把他抛下的念头。一说让我放下他,我反而不愿意了,干吗听你的?我又不是个机器人。
终于跑到马前边,我喘着气,放慢脚步,看着马说:“马啊,你帮帮我吧,我实在跑不动了。”我从来相信草木有情,动物通灵性。现在需要一匹陌生的马载我逃命,怎么能不好好先请求一番?那马看着我,大眼睛好像有种笑意。我松了口气说:“好马宝宝,你同意了。”反正给马拍拍马屁也不丢脸。
走到马身边,我想抬手抓住马的缰绳,双手一松,那人从我背上滑下来,他的手一翻,抓住了马缰,没有完全摔倒在地,攀着缰绳倚在马边上。反应倒挺快的。
我这才回头一看,大刀叔叔们就快到平地上了,不由转身大声尖叫:“你快点儿啊!”同时双手抱住他的两腋,一下子把他举过马背,让他像一袋子土豆一样卧在马背上,他可真没什么分量。
抖着手扶着马鞍,左脚踩上马镫,我摇摇欲坠地爬上鞍子。右脚来回踢,找不着右镫子,隐约感到那人握住马镫套在我的右脚上。
我骑马的经验仅限于两三次在京郊骑了农民伯伯出租的老马,慢慢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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