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步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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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步清风- 第1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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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你行。”我一步一步逼近她:“我告诉过你。安分的把孩子生下来,你就是不听,你真的以为你有了孩子我就不敢动你了吗?”
  “我当然知道你绝对会,而且你也容不下我地孩子,所以我也决不能让你再来破坏我们的家!”
  我们的家?
  十七阿哥府什么时候成了你们的家?
  “钮钴禄。绮云。你真的以为我不知道你在干什么吗?”晨曦地目光变得刻薄和恶毒:“那天我派人跟踪你。结果你离开之后连个落脚地地方都没找就匆匆的去了你舅舅隆科多地家。”
  “那又怎样?”我的全身被杀气笼罩,但是这一次。我放任它占领我地全部神智。
  “隆科多现在是大内总管,还负责节制所有的大内侍卫。你以为我猜不到吗?”晨曦看着我的眼,吐出了几乎可以让我万劫不复的话:“钮钴禄。绮云,你的胆子可真是大啊,你居然想谋害皇上,居然想密谋篡夺咱们大清数百年基业!”
  “这个很不得了吗?”只不过是康熙想杀死我。而我不想死,所以想送他归西。零点看 书
  “皇上不仅是天下人地皇上,还是十七阿哥的父亲,你的公公十七阿哥那样对你,你还有没有人性?”这话说出来,有一瞬间,我还真觉得挺有正义感含量的。
  只不过那只是一瞬间,我很快又想起一个事实我也算得上是康熙的儿媳妇啊!
  再要杀我的时候?康熙可有想过,要稍微顾虑一下他儿子的感受?而他都不顾恋。我为什么要顾恋?
  因为他是坏人是阴谋家他就可以无若不能。而我要做好人要做大圣人就必须认命受死?
  就算天底下人都这么认为,我也不会低下这个头!
  “晨曦。你因该知道,我现在的情况,没人性是我可以活下来唯一的希望。”
  “我不允许你这样做。”晨曦被我逼得连连后退,口气却更加坚定:“你有没有想过,天下没有不透风地墙,你这样做十七阿哥会多么痛苦?我会阻止你,就算我不能,我也要十七阿哥阻止你!”
  十七阿哥?
  我地心跳乍然停止要是让他知道我的计划,会有什么样地结果?
  提醒他皇阿玛,那么就会害死我;放任我,就会让他背上弑父的罪名……不管他怎么选择,他都会被我们逼疯掉。
  “不许去。”上前一步扣住晨曦的手:“晨曦,我发誓我会做得很小心,一辈子都不会让十七阿哥知道。不要去,这样做对你有什么好处?十七会疯掉的,他疯掉你会很高兴吗?”
  “呵呵呵。”晨曦挥开我的手:“疯掉又怎样?他还会是我孩子的父亲,我的丈夫,我还会很爱很爱他起码那样,他再也无法面对你;起码,这一次,他再也不会原谅你这个蛇蝎女人!”
  失神的一笑:“那样,他便终于是我的了,完完全全属于我一个人了……”
  蛇蝎女人、蛇蝎女人……
  别人这样骂我,我不会有感觉,我觉得这个称呼很配我,但如果是十七阿哥呢?如果十七阿哥也当着我的面这样骂我呢?
  为什么这个疯狂的世界,我没有早些疯掉,还要让我想起这么多顾虑那么多?
  “你做梦!”睁大双眼,我再也不掩藏眼底的杀意:“晨曦,我要是你,就早早的跑到十七阿哥哪里去告密了,为什么要跟我说那么多?你这是想在我临死前折磨我吗?你可真是蠢啊,你以为你说了那么多,我还会只为了你区区挺个肚子,就放过你?”
  或许说,你不敢去说,连你都想象不到也承受不了十七阿哥知道真相后到底会发生什么事情。这个答案我们都承受不起,所以,你今天来的目的应该是
  来杀了我,然后让十七阿哥以为我还在这个世界的某个角落好好的活着,这样你才能真正安全的产下孩子,高高兴兴地一家人在生活在一起……
  “我知道你不会放过我。而现在,我也不会再对你手软。”一把匕首紧紧的地在我的脖子上:“我不能再让你去伤害十七阿哥,绮云,你不属于这里,你死了对我们每个人都好。你不要怪我。为了十七阿哥。为了大清朝我都要杀了你。”
  啧啧啧,好伟大啊!
  恭喜你啊晨曦。你努力了半天,终于找到了一个可以名正言顺杀我的好借口可以理直气壮的将刀搁在我地脖子上。你地感觉应该很好吧?“我不觉得我死了会对谁好,充其量不过是对你比较好。”
  眼都不瞟那把匕首一眼,我就像什么事情都没发生似的跟晨曦闲话家常:“晨曦,你知道吗?我本是扬州一个王姓人家地婢女,我母亲是青楼出身。因为我母亲的出身,我从一出生开始就被别人当做杂种对待。”
  别开穿越地事情不说,我的出身应该是那样。
  “其实我早该死了,我们家主母几次三番都预置我于死地,但是我挺了过来,我为了让自己从杂种变**,甚至不惜杀了自己全家三百余口!”
  “啊”晨曦惊恐的捂住嘴,今天的一切超出了她的想象虽然,她不断诅咒着我地恶毒。但是我实际上的恶毒程度却是超出了她所有的想象力。
  “你没想到吧。我不是什么钮钴禄。绮云,真实的我只不过是一个连父亲都不肯承认的杂种。所以你也不用跟我提什么礼仪廉耻。我的良心早在王家灭门那天就被我自己给吃了!”
  “你、你、你你个魔鬼,我绝不会再让你这样的畜生再留在十七阿哥身边!”匕首在我的脖子上刻出了血迹在那道我在青海自刎留下的疤痕之上,血珠沁出,缓缓地蜿蜒流入我地脖子里。
  “哦,是吗?”恍若未觉自己正在流血,我笑得仿佛不是一个真人,仿佛自己已不带有人类的感情:“你以为我为什么要告诉你这些?”
  “为什么?”我地不打自招晨曦也很奇怪。
  “因为,我害怕自己会再次对你心软。因为我在反省,我现在的凄凉局面都是我自己无数次心软自作自受造成的。”蔑视的看了一眼她手中的匕首,如果我张小颖会被你的一把小小的匕首解决,那我岂不是愧对那些被我害死的人?
  “而现在,我那么多不能为别人知道的都被你知道了,我早也找不到理由说服自己再让你活下去。”这一次,我要自断后路我只有没有了退路,才能毫无顾虑的勇往直前:“晨曦,你安息吧!”
  最后一句话的同时,我右手瞬间扭住晨曦握住匕首的手反手用力一扭,疼痛让她松开了手中的匕首。我左手一抄,半秒钟都不延误的将匕首送进她的腹中。
  “晨曦,下辈子请记住,杀个人不用说那么多废话为自己开脱。杀了就杀了,有什么废话,可以学我现在才说。”
  “你你居然会……会武功……”
  “是啊,不是只有你一个会。”这一点,连十七阿哥都不知道我确实适合去做一个坏女人,隐藏的那么好,不就是为了遇到今天这个场面吗?
  “钮钴禄。绮云,我诅咒你,你这样的人是不会有好结果的……”捂住自己的肚子,晨曦悲哀的发觉腹中的胎儿早已死去。所有的悲伤变成恶毒诅咒,她用失神的眼珠死死的瞪住我。
  “都告诉你了,钮钴禄。绮云是个假名字,我也不是钮钴禄。绮云。”我以为杀了晨曦,我起码会痛苦的,就像我无数次挣扎在要不要杀她的痛苦中一样。
  但是很奇怪,我现在即没有难过,也没有痛苦,想法的我很轻松很轻松就像了结了很多年很多年的夙愿一样。现在想想,也许我并没有自己想象中的善良,或许我跟晨曦一样,从没想过给对方留余地……
  “我管你是谁,你会后悔的。”濒临死亡的人到了最后居然得意的一笑:“我告诉十七阿哥我来看你了,我若不见了,你脱不了关系……”
  “你说什么?”我敢置信的瞪大了眼睛,我没想到晨曦临死之前还是摆了我一道十七阿哥知道她是来见我?那不就是说,她一旦回不来,十七阿哥绝对知道那是我干的。
  我不是敢做不敢当之人,我连康熙都敢杀,杀一个失了势的庶福晋我没什么不好承认的………
  只不过,晨曦怀孕了,晨曦已经有了六个月身孕,十七阿哥连孩子的名字都想好了,想必还是期待孩子的出世的。而现在我却连个孕妇都不放过,我怎么去跟十七阿哥解释?
  我能说是晨曦先动的手,因为她要阻止我去杀你的父亲?
  “钮钴禄。绮云,我得不到的,你也注定得不到!”晨曦最后的诅咒,像个烙印一样可在我心里,久久、久久,都泛着焦糊般的疼痛着……






  番外篇?(四)恍然若梦1

  我出生在在一个美好的清晨,为什么要说是美好的呢?因为我是阿玛跟额娘老来得子的产物,我的姐姐整整比我大了十七岁。我还没有出生的时候,我的阿妈整日里长吁短叹,生怕已经年迈的母亲会熬不过生产的痛苦。结果出乎预料的,我出生的非常顺利,阿玛为此高兴的逢人便夸,说我是上天赐给他的礼物。从那天起我被贯上了一个尊贵的姓氏伊尔根觉罗。晨曦。
  我出生的第三天,就传来了我姐姐被选中成为大阿哥嫡福晋的好消息,一时间举家欢腾,我更被阿玛当成了天将降的福星。从此后,我在家中可以说是平步青云,受尽宠爱。而我也很争气,五岁便开始识字,七岁就可以骑马一时间,伊尔根觉罗。晨曦的名字成了整个家族的骄傲。
  我一直是一帆风顺的,顺到我从来就不接受失败,直到我遇到了他一个注定会让挫败一生的男人。只是,当时我遇到他的时候我并不知道会是这个结果,那一天,在我印象中,一直是那样的美好……
  那是很多年很多年前的一个盛夏,很热很热,热的我哪儿都不能去,只能趴在我的绣楼上打盹。就在这个时候,下面的一个身影吸引了我不是因为他长得很好看,那时候我都没仔细打量过他,而是因为他奇怪的行为。
  “第几次了,苒翠?”因为炎热,我连动一动也懒。干脆叫个丫鬟站在窗门口替我盯着。
  “回格格,自格格午睡开始,第五次了。”那个人行为之奇怪,看来连丫鬟也顶了很久了。
  “哎呀,我想那个人一定是个疯子。”痴痴的笑着。我拖来一旁的丫鬟:“来。我们来吃点西瓜解解暑,别理这个疯子了。”
  西瓜刚咬到一般。那个傻瓜居然又驾着马车从他们地窗户下呼啸而过。这一次她看清楚了很英俊的相貌,那气度。那举止,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疯子。虽然他现在的样子很狼狈,跑的全身是汗水,头发黏在脸上,全身都是尘土……
  “哎”她忍不住长长地叹了口气这么好的僻巷。这么良好地气质,怎么偏偏却是一个疯子呢?
  “啊!我想起来了。”身边地丫鬟却突然天外喊了一句:“奴婢以前给大格格送寿礼的时候……”
  苒翠突然闭上了嘴,自从前年大阿哥被圈禁,我那个苦命地姐姐因为恐惧和忧伤,没几个月就离开了人世。而我的阿妈,也从此惶惶不可终日,生怕会因此受到牵连曾经贵为大阿哥嫡福晋地姐姐是全家人的骄傲,而现在却成为全家人避之惟恐不及的话题。
  难道一个亲生女儿,在他们的眼中。还是抵不过名利吗?
  心中的悲哀。加上突然兴起地叛逆之心,我在那个疯子第七次经过我的窗下时。做了一个我十七年都从没做过的疯狂举动我居然只穿着家常单衣,散乱着才午睡后未整理的发髻,赤着脚追了出去……
  “你”居高临下我看不真切,走到他面前时我才发现,他居然还没有我高。
  “敢为姑娘所为何事?”很从容的转过身,即使他现在汗湿衣襟,尽管他喘息连连,但是他的举止依然从容大度,一转手一抬足都隐隐蕴含不容置疑的气质。站在他面前,晨曦突然觉得自己才像一个顽皮不懂事的小女孩,而他却已经是一个成熟的男人了。
  “那个”明明现在热地满面涨红地是他,怎么晨曦也感觉自己脸上热乎乎的呢?“这么大热天,你为什么要驾着马车来回地跑啊?”
  很多年后,我总结自己一生的命运,完全可以用一句话概括,那就是好奇心可以杀死一只猫如果那天我没有那么好奇,如果那天我没有想起我那苦命的姐姐,如果我没有那么冲动的冲过去……
  只不过,我好像也没有多后悔……
  “我不是在来回跑,我是在计算。因为上一次我没有回答出她提出的问题。”汗水从他的额角滑落,在炫目的太阳照射下,闪闪发亮,亮的迷炫了我的眼睛。
  让人晕眩的高温之下,我的心第一次有了悸动的感觉。
  “她?”屏住呼吸,我问的小心翼翼:“是女的吗?”
  “嗯。”他点点头。
  心猛地抽了一下,第一次有了抽疼的感觉。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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