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唤灵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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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唤灵兽- 第17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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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维鲁克这么一说,乌鲁达那部落的兽族战士全都气愤不已,却也无可奈何。因为对方说的是事实,但是他们却又深信自己的布鲁大祭祀。

很明显,在场所有的兽族,不管是战士还是平民,都明白这一点——兽族视为自己和其他种族不一样的特有的标志,就是他们脸上那一对长长的、尖尖的、从下往上长出嘴唇的牙齿。

在其他种族眼里,这也许是兽族比他们低等的标志,但是在兽族,这一对牙齿,却是他们兽族独有和特有的标志,同时也是他们兽族荣誉的象征。

一个没有这两颗巨牙的兽人,哪怕是他是混血兽人,想要得到兽族的承认,想要当上兽王,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哪怕他手中拿到的,真的是烈炎剑,兽族也不会承认,这样的人,能做他们的兽王。

因为维鲁克嘴里所说的,‘牙齿都还没长齐的兽人’,在兽族里,也就只有那些光着屁股、玩着泥巴的那些小屁孩而已。

这样的人,如何能得到整个兽族的承认?

一个人,哪怕他是皇帝,但是他假如是一个才几岁的孩子,那这样的皇帝所说出来的话,下达的‘圣旨’,他下面的那些大臣,有几个会理他?

历史上,这样的皇帝也不少见,不过大多数都是权臣、宦官、太后等人的扯线木偶而已。

这样的皇帝,今天让你当,你就能当,明天不让你当,你就可以下台了——乌鲁达那部落的布鲁大祭祀,带回来这样一个人,在兽族的眼里,难免不会把罗尔夫看成是一个乌鲁达那部落的扯线木偶。

“我对能不能做你们兽族的兽王这件事情,并不感兴趣,”罗尔夫淡淡的说道,“我只对一件事情感兴趣……”

“什么事情?”维鲁克哈哈大笑着,“你是不是对‘跪下来磕头叫爷爷’这种事情感兴趣啊?哈哈哈……”

维鲁克说罢,周围又是一阵爆笑声响起。

很明显,所有的兽族战士,都在嘲笑着罗尔夫不知天高地厚——整个兽族,争破头,争了近万年,所有的兽人都幻想着自己有朝一日能当上兽王,而眼前这个混血兽人,居然说自己对做兽王的这件事情不感兴趣。口气那么大,如何能不让在场的、其它部落的兽族战士们,对罗尔夫感到气愤和鄙夷?

罗尔夫说的这句话,明显就是藐视他们,听到这句话的人,没有一个不在想,罗尔夫这肯定就是在嘲笑和鄙视他们。

在场那三个兽族部落的人,听到罗尔夫这一句话,都显得非常的气愤。所以经维鲁克这么一说,所有兽人都大笑不已——除了觉得这件事情真的很可笑之外,更有一种被对方藐视之后,然后自己又藐视回别人的那种解气的感觉。

人,包括兽人,还有其它的种族,只要是有一定智慧的种族,大多数都不是圣人。有的时候,这种大众化的世俗想法,很常见。

“我对收不收你这种孙子也同样不感兴趣……”罗尔夫冷冷的看着维鲁克。

“那你倒是说说,你对什么事情感兴趣?”这回说话的,是佩格。

“杀人!”

罗尔夫轻描淡写的说着。在他说出这两个字的时候,好像这种事情对他来说,就好像是平时吃饭那样,杀人对他来说,这是一件最普通不过的事情。而且好像一日三餐那样,这是每天最少要做上个两、三次的必修课,要不然他就会不爽。

这样的人,一旦起了杀心,那么他的敌人,往往会感到胆寒。

这两个字刚一说完,罗尔夫就朝着佩格扑去。

选择攻击受到层层精英卫队保护的祭祀,假如那个人真的有实力,在祭祀没有念完咒语之前,就能突破或者消灭挡在面前的卫队,那么这绝对是明智之举。

相反,假如对方那个祭祀念完了咒语,而他还不能接近那个祭祀时,那这个人绝对是一个傻。逼。

祭祀以召唤术和辅助术而出名;同样,祭祀也因为咒语的沉长度而成为战场上一种特殊的累赘,而需要大量同伴守护在其身边;同样,祭祀也因为召唤兽那强大的战力,以及强大增益状态的辅助实力而成为战场上一个不可忽视的存在;当然,祭祀同样也是一个短命的职业——在战场上,大多数人的做法,就和现在的罗尔夫一样,首要的攻击目标,不是对方的祭祀,就是魔法师了。

在纪元大陆上,灵兽的出现,也是直接导致祭祀在人类社会绝迹的原因之一。

因为祭祀需要念动大量咒语,消耗大量魔力,才能召唤出来的生物,在灵兽的出现之后,人们只需要手一招,同样也会出现类似生物——虽然灵兽各方面与祭祀召唤出来的生物,在同等级状态下,灵兽和召唤生物虽然没得比——灵兽犹如在地上,祭祀的召唤兽犹如在天上,但是这并不影响祭祀职业在纪元大陆上的逐渐消亡。

就拿地狱使者和地狱三头獒来说,都属于武尊级以上实力的召唤兽,而且只要有足够的时间和魔力,一个普通的高级祭祀就能召唤出无数只来。

但是灵兽不同,一千只经过千锤百炼的灵兽当中,也许才能有一只成为神兽——、一只神兽,最少都会是武尊级以上实力的。

所以祭祀的召唤兽和灵兽比起来,虽然祭祀的召唤兽强大无比,但是因为太耗时间,太耗魔力,还拖队友后腿等原因,导致祭祀早已经在人类社会上绝迹了——与其等一个祭祀消耗大量的时间,来召唤出五只高级召唤兽,倒不如五个人,每人一个神兽,直接召唤出来,这样来的实在。

虽然祭祀这个职业,与灵兽比起来,有很多的缺陷,但是这些缺点,并不能掩盖他们的优点和作用,假如你因为祭祀与灵兽相比,那些显现出来的弊端和缺点,因此而藐视祭祀,那么你一定会吃大亏,有的时候甚至会死的很难看。

天生就是一名拥有优秀战斗血统的混血兽人,一个天生的战将,罗尔夫自然不会犯下这种低级错误。

所以,一出手,罗尔夫压根就没打算保留实力。

兽人卫队,之所以被称为兽人卫队,那是因为,他们是千挑万选的精英中的精英——最低条件的限度,就是兽人卫队的成员,必须要是剑圣级别以上实力的。

一个兽人祭祀,他们部落的强大与否,除了判断他是不是高级祭祀之外,还要看他的卫队里,有没有武尊以上实力的人物存在。

很明显,阿斯卡部落的兽人大祭祀佩格,虽然没有武尊的护卫,但是由于联盟的原因,费斯德那部落的兽族战士——布里奇特,就临时充当了他的卫队长。

同样是剑圣实力,罗尔夫正处于巅峰状态,加上手中无坚不摧的烈炎剑,让罗尔夫此时犹如一部杀人的机器,正在像绞肉机一样不停的收割着对方挡在他面前的兽人卫队的生命。

嗜战的罗尔夫,真的犹如他自己说的那样,‘杀人’这种事情对于他来说,是一种‘兴趣’,同时也是一种‘乐趣’。

一刀下去,对方的兽人卫队,往往是连斧头带人,被劈成两半。

仿佛一面倒的屠。杀,罗尔夫在对方阵中横冲直撞,挡者披靡,杀的不亦乐乎。

假如有人不明白什么叫做‘势如破竹’、‘如入无人之境’、‘百万军中,取敌上将首级,犹如探囊取物’等,那么看一下现在的罗尔夫以及他的敌人,这些词汇的意义和境界,很快就能让人一目了然。

几乎就在眨眼的时间,罗尔夫就站在了佩格的面前——他的身后,横七竖八的躺着几十个兽人精英卫队的尸体。

“我刚才和你说过的,让你放心,因为你很快就不会再有任何的痛苦了……”

还在念动咒语的佩格,此时虽然嘴里还在习惯性的、不停的念动着咒语,但是他早就已经绝望的闭上了眼睛——并不是因为罗尔夫的斗气已经将他牢牢锁定,而是他知道,根据刚才地上那几十具兽人尸体的死亡状态和死亡的速度来推断,眼前这个战士的速度,不是他这个祭祀所能躲得开的——不管是攻击速度,还是移动速度。

在场所有看到这一幕的人,包括相对来说,算是比较了解罗尔夫的布鲁,都难以置信的看着这个结局——没人知道罗尔夫是怎么做到的,但是他确确实实的做到了。

一个几十人的兽人精英卫队,就算是达到武尊实力的布里奇特、赫达、维鲁克他们几个,也不自信自己能在几个呼吸的时间,能做到这个程度。

罗尔夫的实力,确实大大出乎在场所有人的预料——包括布鲁在内,没人会相信,他现在只是一个剑圣的实力。

只会一味横冲直撞,在打打杀杀的过程中,只会一味的埋头苦干,各顾各的,这让罗尔夫大感意外——这个结果,连他自己也不敢相信。

“太弱了。”罗尔夫这么想着。

这要放在人类社会,这些兽人的脑袋换成人类的脑袋,有着人类的智慧,其他的条件和兽人的条件完全一样,罗尔夫也不自信自己,此时能做到现在这个结果的三分之一、——如果他们懂得合作的话,那么结果就会完全不一样了,最少来说,这个结果,不会来的那么快,快的连罗尔夫自己都不敢相信。

近万年过去了,虽然兽人战士也会护卫着他们的祭祀,在一种方面体现出一种合作精神,但是兽人族至始至终,也还没学会合作杀敌的精髓,难怪他们会被人类赶到这个荒芜之地里来。

光靠蛮力,个体实力再强,又能有何作为?

罗尔夫在人类社会打滚多年,混血兽人虽然除了天生的情商是零蛋,智商几乎接近傻帽之外,他们最优秀的地方,就是与生俱来的优势——大部分混血兽人,天生就是一名战将——不管是兽人那优秀的战斗血统和天赋,还是人类在战斗中特有的智慧,都一代一代的承传在了大部分混血兽人的身上——罗尔夫和塔尔巴这两个亲兄弟,就是千万混血兽人中的其中两个人而已。

“如果你们就只是这个水平的话,”罗尔夫惋惜中带着冷漠,“那你们不死也没什么用了。”

说罢,罗尔夫手中的烈炎剑,朝着佩格的脑袋直接劈下。

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斜刺里闪出一将,手中的巨斧挡住了烈炎剑的去路。



第一百三十八章地狱使者

烈炎剑与巨斧相碰撞,产生出一股巨大的力量,双方各自震开。

罗尔夫惊讶的看着眼前这个人——对方的实力,明显比自己强太多了,最少都是一个武尊实力级别的兽人。要不是自己天生怪力,刚才这一击碰撞,估计能让自己气血翻涌,最少来说,吐出一口血很正常,而他现在只是感到胸口一阵闷痛。

“你叫什么名字?”罗尔夫两眼定定的看着对手。

“兽人族,费斯德那部落,布里奇特。”布里奇特回答着。

原来是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布里奇特以被地狱使者划伤一条左臂为代价,摆脱了地狱使者的纠缠,上前死死护住佩格。

“人类国度,混血兽人,罗尔夫。”罗尔夫朝布里奇特点了点头,同样报上自己的姓名和来历。

在纪元大陆,几十万年来,保留着一个传统——双方在交战的时候,当一方问到另外一方姓名的时候,那是提问的人,尊重他的对手。

如果被问到的人回答对方的问题,说明对方也是从内心尊重自己眼前这个对手。

当被问到的人回答了之后,提问者也会报上自己的名字。

将来不管哪一方死在对手的手里,活下来的那一方,都会永远记得自己曾经和一个怎样的对手,进行过怎样一场生死较量。

布里奇特此刻也是双眼死死盯着罗尔夫——刚才那一个照面,他一点便宜都没讨到——他胸口传来的闷痛感,一点也不比罗尔夫的少。

一个是刚刚进阶武尊实力的兽人,一个是剑圣巅峰状态下的混血兽人,双方能打出一个平手,这实在是出乎在场所有人的预料之外。

怪不得罗尔夫能以这么快的速度,解决三十多人的兽人卫队。

在兽人族,确确实实是以强者为尊。一个人的武力,决定了一切。

一个能和武尊打成平手的人,在兽人族,他在几个呼吸之内的时间里,解决三十多个没有武尊实力的兽人卫队,这很正常。

兽人族就是只会横冲直撞,他们整天打打杀杀的样子,就跟埋着头拼命苦干没什么区别——就如罗尔夫想的那样,不会合作,就是一盘散沙。

在布里奇特、布鲁、佩格、赫达、维鲁克他们眼里,在所有人的眼里,一个巅峰状态下的武尊,在几个眨眼的时间,解决三十多个剑圣,这种事情很正常。

唯一不正常的,就是罗尔夫只是一个剑圣实力的人,就能做到这一点。这在兽人族,是无法想象的。

而在罗尔夫的眼里,他更讶异的是,即使是一个武尊,哪怕他是巅峰状态下的武尊,也不可能那么轻松的在几个眨眼的时间之内,就能解决三十多个剑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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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他们有这个想法的原因很简单:在兽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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