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品闺秀 夜有轻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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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闺秀 夜有轻寒-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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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林晓霜的印象中,古代战争就是血淋淋的杀戮,冷兵器时代,一旦打起仗来,脱不开伤亡惨重,血肉横飞。她有些害怕地问过林念宗,如果秦军打过来,他们家是不是又要逃亡。林念宗却道,如今各处道路已封,要逃也逃不出去,还好他们是在乡下,山中多的是藏身之处,他已寻了一处所在,连吃的都准备好了,到时候打起来,只管躲进去,打完了再出来。

  林晓霜想到了地道战,小鬼子片甲不留的扫荡,劳苦大众尚且能对付过去,心下稍安,人民群众的智慧是无穷的,林念宗身兼人民群众与知识份子两重身份,说的话应该有可信度。

  林家不算是真正的农民,父亲林崇严中过秀才,母亲张氏虽不识字,也出身小康之家,会一手好刺绣,在南临这些年,家里除了种几亩荒地,就靠张氏做绣活和林崇严偶尔替人写写书信什么的谋生。

  他们的老家在关中,林晓霜的父亲林崇严是家中的老三,还是个庶出,大伯父是家中嫡子,还当了个不大不小的官,对自家这位庶弟向来不怎么瞧得上眼,大难临头各自飞,收拾细软就往媳妇娘家跑了,也不管自个儿兄弟死活。二伯父同样是庶出,却与林崇严不是一个娘,倒是好心要他一起,可惜二伯母是个势利眼,受不了她的冷嘲热讽,林崇严有个同母姐姐嫁在海城,便往这边来了。

  林晓霜之所以知道这些,大半是从林念祖那儿听来的,估计是父母想着他小,说话时没怎么避着他,都给他记了下来。

  这时候正值春耕,一家人都要去地里忙活,林念祖还小,也做不了多少事,就留他在家照顾行动不便的姐姐,也顺便让林晓霜看着他。

  “念祖,你好好陪着姐姐,爹娘下地去了。”张氏一边招呼小儿子,一边随丈夫出了门。

  “爹,娘,你们放心吧,姐姐交给我了,我一定好好照顾她。”林念祖在身后大声回答。

  林念宗扛了犁耙过来,袖子高高挽起,拍了拍他的头笑道:“不光是招呼好姐姐,让你偷懒了一阵子,功课该落下了,一年之计在于春,从今儿起你每天给我练二十个字,字帖放在屋里的条案上,你给我照着写,晚上回来检查,若是错一个字,用柳条抽掌心十下!”

  林念祖小脸一垮,情不自禁地缩了一下左手。

  林晓霜整天见弟弟陪着她,倒不知林念祖已经开始习字了。想想也是,在现代,他也是该入学的年纪了。

  “哥哥,你放心吧,我会帮你盯着念祖。”

  “嗯,晓霜你有什么事吩咐念祖做,腿还没好全,别四处走动,风大就回屋去休息,小心着了凉。”林念宗看着妹妹,眼中满是关切。

  “知道了!”林晓霜含笑答道。

  目送他们远走,直到视线里没了那三人的影子,她回过身来,却看到弟弟在树下逗蚂蚁,逗得正欢。

  “念祖,快去习字。”

  林念祖小朋友喜欢习武弄棒,喜欢英雄人物,不大喜欢念书,闻言央求道:“姐姐,我陪陪你再去。”

  林晓霜见他一脸的不情愿,笑了笑:“那好,你把条几搬出来,坐在院中的石凳上写吧。”

  林念祖无法,只得进屋寻了字贴出来,出来时手上拿的却不是笔墨纸砚,竟是个制作简陋的沙盘。

  “这是……”林晓霜有些疑惑。

  “我就用这个习字,”林念祖愁眉苦脸地说道,“唉!对着字贴写我会,可晚上大哥检查时就不许我看着写了,写不出来要被打手心的。姐姐,大哥对你最好了,晚上如果写不出来,你要帮我求情啊。”

  “给我看看。”林晓霜要过字贴,拿在手上一看,一张泛黄的糙纸上,用蝇头小楷写了二十个字,全都认得!猛力一掌拍在林念祖肩头:“别怕,有姐姐在,一定不会让大哥抽你的手心。”

  在林念祖感激的目光中,她继续补充道:“我会在他回来之前,先检查你的作业,一遍你记不住,写两遍,两遍记不住,写三遍……”

  林念祖垂头丧气,外带几分不屑:“你检查?你识得那是什么?”

  林晓霜看来是不识字的,否则弟弟不会这么说,她晒笑一声:“草蚱蜢看一遍我都会编,这些弯弯绕绕能难得倒我?这样,你先教我读一遍,就不会搞错了。”

  在弟弟不信的目光中,她跟着稚嫩的童声念了一遍那二十个字,眨了眨眼睛,对着林念祖一口气说了出来,然后道:“好了,记住了,你快写吧。”

  “这……这就记住了?”林念祖有些结巴,虽然说他很佩服姐姐编小物件的能力,不过这是识字啊,是他最头痛的识字,她怎么可能读一遍就认识那些字了呢?大哥教他可是用了整整四天,一天五个字,他也只是会念,写还写不全。

  “嗯,这有什么难的,不信你看着。”拿起身边的树枝,林晓霜一边嘴里念念有词,一边在沙盘上勾画,“趙,張,陳……”不是她要显摆,实是这二十个字是姓氏,笔划不算杂,恰好她都会写,若是别的也不见得这么快记住。

  在林念祖吃惊的目光中,她一字不差。

  “你总不会连姐姐都不吧?”林晓霜用起了激将法。

  小朋友的好胜心被激起,他正襟危坐,一丝不苟地练习起来,林晓霜听到他小声的嘀咕:“我才会连个女子也不如。”她装没听见,往后一躺,仰头对着着天空,闭上了眼睛。

  和煦的阳光透过枝叶的缝隙,点点洒在她的身上。她穿着母亲张氏旧衣改制的衣裳,本是粉蓝的颜色,洗成了灰蓝,腰间系了一条同色白花的裙子,半新不旧。长长的发未梳鬟,只松松的辫了根辫子,用红绳绑了拖在脑后,这会儿发辫垂在椅子后头,扎辫子的红头绳像只振翅的蝴蝶,在春风中轻轻摇晃。

  乡间虽贫苦,胜在四时风光灿烂,四时风光,又以春日为最。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漫山遍野,此花谢了彼花开,美不胜收。林晓霜每日里最惬意的时光,莫过于这早间躺在院子里晒太阳,透过篱笆编的低矮院墙,远处的青山绿水,田野风光,尽收眼底。

  她身下的竹椅是兄长林念宗专门为她编的,为此小书生的手被划出好几道血口子,倒让她好生过意不去。椅上铺了一层褥子,细细地与椅子绑在一起,不会硌人。

  林晓霜勾起唇角,偷偷地笑。原以为这个世界不同了,这里的文字会像天书一样看不懂,没想到啊没想到,竟然是繁体字,还是正宗的楷书。

  亏了当年初出校门时被死党拖着给湾湾家当过编辑,虽然那时节是用键盘敲出来的,与提笔写是两回事,不过好歹繁体字与她算是混了个脸熟,大学时为了冒充文艺女青年,她还修过书法课,毛笔字尚算端正,不至于写得像狗爬,将来若是有了条件,练练就会好的。

  姐不是文盲啊!她庆幸地长叹,还能继续冒充文艺女青年的感觉,真好!

  晚上林念宗检查,发现一向粗心的弟弟居然破天荒地一字未错,全部写对了,不由得感慨,臭小子终于肯学了,很是表扬了一通。为了培养兄弟俩的感情,林崇严将小儿子交给大儿子教导,得知此事,亦是欢喜。

  林念祖开心地看了一眼姐姐,正要开口说出真相,却被林晓霜抢先开了口:“爹,大哥,从今天起,我想跟着念祖一起识字。”

  “对啊,有姐姐陪我,我会学得更快,今天我只教她念一遍,她就全都记下来了。”

  林崇严惊讶地瞪大了眼:“真的?”

  “不光记下来,姐姐还会写呢,一笔未错!”林念祖笑道。

  林晓霜低头,羞涩一笑:“是念祖教的认真,我记性也还好。”

  “女孩子家,学些女红也就罢了,读什么书。”张氏开口反对。

  “爹……”林晓霜拖长了声音撒娇,上前扯住林崇严的袖子,眼巴巴地看着他。

  “呵呵呵,我林家书香门第,女孩子也不乏书读得好的,霜儿既然有这样好的记性,不念书却也可惜了,”林崇严微微顿了一下,“或许将来,我们也是要回去的,读些书明点事理,很是要得,就这样吧,你就跟着念祖一起学习,有什么不懂的,就问大哥和爹爹。”

  “谢谢爹爹,辛苦大哥了!”林晓霜赶紧说道。

  识字方能明理,老林同志说得太对了,她得为自己的“明理”先铺条路,再找个出处,当文盲是没有前途的。

  准备进山

  当林晓霜的脚恢复行走时,她已经跟着哥哥学了三个月,林念宗教得很用心,对着个如此聪明的妹妹,他尝到了做老师的快乐,恨不得一夜间把自己所有的知识全灌输给她,还总拿她来和林念祖比,搞得林念祖小朋友几次红了眼。

  林晓霜暗道惭愧,除了意思不甚明白,她相当于是重读,她是个小孩的身子,脑子里却是大人的智慧,这么比较其实对林念祖同学很不公平,但是在看到那个不爱念书的小孩子被她刺激得越来越用功时,只有把劝慰的话偷偷咽回了肚里,尽可能地履行她身为姐姐的责任,以作补偿。

  念书的时间是每日傍晚,吃饭之前,那个时候林念宗与父母干完了地里的活儿,正好收工回家,张氏到厨下生火做饭,林崇严则沏一杯粗茶,坐在一边看书。

  就算天阴,光线昏暗,灯也是不点的,为了节约用油,要等天全黑了,才会点上家中唯一的一盏灯,时间控制在一个时辰以内,这还是为了念宗和念祖学习才破的例,村里其他人家都是天黑就睡了,所以整个山村傍晚过后若是没有月亮,就会陷入黑暗,似无人居住的孤野荒郊。

  林晓霜有伤在身的时候就一直在盘算着这日子要怎么过,这么下去不是个办法,尤其她好不容易有了一个漂亮哥哥,不忍心少年清亮如水的眼将来变成近视,这里又没有眼镜,眼睛要是不好了,多难受啊!

  “霜儿,发什么呆?”林念宗微笑着,伸手在她眼前晃了晃。

  “哥哥,今天就到这里吧,我去看看娘做好饭没。”林晓霜回过神来。

  林念宗合上书:“好吧,你去吧。”

  她碎步来到厨房,张氏正在煮汤。

  春天万物复苏,是生长的好季节,却也是一年中最缺粮的一季,过了一冬,储下的粮食都吃光了,而新的又才种下,还没长起来。

  那汤是一锅小米糊糊,中间绿色的,是切碎的野菜,锅里不见半点油星,说是糊糊,却是汤多米少。

  “娘,我来帮你。”林晓霜笑眯眯地凑上去,她今年刚满十一岁,因为长期营养不良,看个头才像八九岁的孩子。

  “哎……小心烫着!”张氏一把拍开她的手,端了锅放在桌上,“毛手毛脚的,你还是去摆碗筷吧。”

  林晓霜吐了吐舌头,依言拿了五副碗筷摆在桌上,这动作又惹来张氏一通念叨:“你一个女孩子家,如今岁数大了,也该学着点规矩,不然过两年嫁了人,在婆家会让人瞧不起……”

  “我去叫爹爹他们来吃饭!”林晓霜一听她念,就以最快的速度摆好碗筷,一溜烟跑了出去。

  “慢点,你这孩子,这才刚好,小心……”张氏在后面提高了声音。

  林晓霜无奈地捏了捏眉心,她才十一岁啊,怎么就提起嫁人的事了,一想到过不了几年就要嫁人,心下不由忐忑。

  山村里有些发育得好的女孩子,十二岁就嫁人生子了,自己都还是个孩子,还要带孩子,看着都让人心慌。林晓霜不想做被摧残的幼苗,最起码也要等到十六七岁吧,那是大多数人出嫁的平均年龄,十八岁以上再生孩子,那时候发育到位了,危险系数也小得多。还有她的新郎,得挑一个好的,这个社会没有离婚制度,婚姻就是一辈子的事,她得慎重对待,这一点要好好和家人沟通,可不能随随便便就订了亲。

  林家的三个男人入席,尽管吃的野菜糊糊,规矩还是有的,待林崇严先坐下,林念宗才坐,然后是最小的念祖,林晓霜与张氏给他们盛饭。

  “娘,你也坐下吧,我给你盛饭。”林晓霜说道。

  “我还不饿,你们先吃。”张氏推着林晓霜坐到桌前,在她碗里舀了满满一碗糊糊,稠多稀少。

  林晓霜还要再劝,父亲发话了:“霜儿快坐下吃吧。”

  这个女儿很让林崇严欣慰,以前怎么就没发现她这么聪明呢,竟是比勤学上进的大儿子还要强,无论多难的东西,一点就透,早知道他就早早教她念书了。

  他很是感慨,要是林晓霜是个儿子就好了,这样的话就能为林家光宗耀祖,这是他最大的心愿,所以给两个儿子取名都是比着这个来的,尤其听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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