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血沸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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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血沸腾- 第10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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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很多人猜测的不一样的是,民兵们空手而归了。

在大家奇怪的眼神注视中,这些民兵驱赶着座下的毛象慢吞吞地走进了红土广场上。他们的藤甲上没有丝毫战斗过地血迹,猛犸大力士们的骑士矛,甚至还露着新削的白茬。

本来如果民兵们和李察大胜而归,崔蓓茜一定会为他们怎么善后而感到担心。但是民兵们兵不血刃地归来。崔蓓茜却感觉到了自己心中隐隐一痛。

其实内心深处,她倒是盼望着李察能大胜归来的。

空手而归只有两种可能。

第一个可能:獒人战士拥有地灵敏嗅觉,可以让这些人类贩奴团无所遁形。人类插上了翅膀,飞出了多瑙大荒原。

另外一个可能就是李察改变了念头。

前一个可能比较无稽,那就只有后一个可能了。

虽然知道这么做是明智地,但这个答案还是让崔蓓茜心口一阵发闷。

歌坦妮从阡陌上拾级而下。美丽修长的眼睛盯紧了刘震撼,一丝不屑的表情不经意间就露了出来。

“李察”海伦迎上了从猛犸长毛象上跳下来地爱郎,一脸地关切。

刘震撼从毛象身上将凝玉和艾薇儿抱了下来,接过了半身人厨师递过来的奶酪和羊奶,咕嘟咕嘟仰头先一阵猛喝。

“告诉你们一个坏消息,还有一个好消息,你们先听哪一个?”刘震撼用袖子抹了抹嘴角。

“好消息是不是你开窍了?”崔蓓茜是似笑非笑地看着刘震撼,象是在“夸奖”。

“答案错了。”刘震撼咬下一大口奶酪,塞了一点给小猪崽,又塞了一点给果果:“好消息就是,我们翡冷翠的人口很快就要增加了。”

“那坏消息呢?”崔蓓茜问。

“坏消息就是——我们将面临一场战役了!”刘震撼哈哈大笑:“我们这次俘虏能抓不少啊!”

“战役?”歌坦妮奇怪地看着刘震撼。

“昨天夜里我追踪人类贩奴团的痕迹,一直追了三个小时,终于追到了他们地营地,却很遗憾地发现,他们早在我们到达前,就已经遭受了一场袭击。”刘震撼打了个响指,古德拿过了一个银制的咖啡壶。

“是谁能够将拥有两百个佣兵护卫的商团一扫而空?”崔蓓茜觉得太不可思议了。

“我们的好邻居,多瑙荒原的强盗们。”刘震撼笑道。

“不可能!”崔蓓茜和歌坦妮同时喊了出来。

荒原上的强盗们从来都是几十人一伙出去打劫的,即使是象上次有预谋地偷袭翡冷翠的熊地精们一样,一次性出动一百多号人这种大规模地行动,也绝对不会去力拼装备精良的大型佣兵团体,一般来说,没有四到五倍的实力差。荒原上的强盗会选择先跟踪你,然后去召集人马,再来实施打劫。

这批夏尔巴贩奴团的佣兵护卫足有两百人之多,还有骑马的游侠,他们的装备精良,武艺精湛,人数虽然不算很多,但用来震慑荒原上那些乌合之众的土匪强盗应该是绝对够了。

“我没有开玩笑。”刘震撼收敛了笑容,变得一脸的正经:“经过半夜的追踪,獒人们顺着一路的脚印。

终于追上了这些佣兵,还没等我们动手,这些佣兵就被一伙人数在一千五百人左右的盐魔和绿魔强盗联军给偷袭了,这些强盗可真厉害!杀了个人类措手不及,经典啊!”

“盐魔和绿魔强盗?怎么会在这里有盐魔和绿魔的身影?他们不是本地的强盗啊!”所有人都蒙了。

“再告诉你们一个不幸的消息,这些绿魔和盐魔强盗,还拥有了能够使用嗜血术的萨满巫师。”刘震撼又抛出了一个重磅炸弹。

“强盗的萨满巫师?”惊呼声响成了一片。

“历史继续重演了”玳瑁长老安度兰喃喃地说道。

“我赞成您的估计,安度兰长老。这大概是荒原上地强盗再次联合。就象当初驱赶丘陵矮人离开多瑙荒原一样,将我们从这里赶走,或者赶尽杀绝。”刘震撼摸了摸自己的胡须,眯紧了眼。

“人类佣兵呢?还有我们迪尔族的麝人怎么样了?”海伦问道。

“人类佣兵死伤惨重,后来投降了。不过后来不知道怎么搞的,这群强盗居然把他们给放走了,我没能想明白这是什么原因。你放心,麝人活得好好地,他们没有参加战斗,一个也没伤着。根据《祭祀法典》中所记载的对食人魔及其近支的生活习惯来看,那些麝人将会成为盐魔和绿魔地口粮。不过在他们没有开餐之前,这些强盗没有将食物杀死,再抗在肩膀上的打算。这些强盗将大量战死的人类佣兵尸体也携带走了,他们即使肚子饿,也应该不会先吃麝人,这点你们先放宽心。”刘震撼呵呵一笑。

“我们需要向外面求援!李察!强盗联合起来是很可怕的,更何况这些强盗已经拥有了萨满巫师,还有剃刀山地精部落那种豢养巨兽地强盗介入。”崔蓓茜的表情非常凝重。

“不需要!”刘震撼朝美女蛇摆了摆手:“导师大人!我就是回来特意告诉你这件事的,以后我们翡冷翠很快就要面临大规模的剿匪战斗了。我不需要外援,其实就是求援也没有用,离我们最近的兵站起码有一百里远,找他们又能干什么?再等行省军部的长官们批复吗?等他们渡过桑干河来的时候,看我们清点奴隶的人数吗?再说了,倘若要求增援,可能也就是海伦离开的时候吧?这里这么不安全,不是刚好给神庙一个理由把她调走么?他们带着奴隶和战利品,走得很慢,反正要去剃刀山,一定要经过红土高坡附近的巨魔荒丘之原,我刚好在那里埋伏着,打他们个措手不及!”

“对方有一千五百个骁勇善战的盐魔和绿魔,还拥有萨满巫师,我陪你一起去。”崔蓓茜说道。

“杀鸡焉能用牛刀,我们民兵去一半也能摆平了,这次还用不着导师您这个亚龙祭祀出马,在家等我们消息就可以了。既然强盗们联合了,今后有您操心劳累的时候。”刘震撼呵呵一笑。

“你凭什么这么自信?”崔蓓茜看着刘震撼。

“不自信能做龙祭祀吗?”刘震撼洒脱地一笑,转身对河马们说道:“半个小时时间,快回到水中一次,润润皮肤,顺带洗个澡吃个早饭。”

“你们俩也留下。”刘震撼对凝玉和艾薇儿说道:“这次去了,你们会一辈子做噩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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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卷 我家住在红土高坡 第四十六章 踏进鬼门关

雾都绿魔强盗部落的首领范尼心情非常愉悦,他身上批着一件八成新的链甲,手里拿着一把双手大剑,这柄双手大剑的锋利程度超过了他的想象。

范尼快乐的想唱首歌,要知道绿魔的歌喉可是食人魔一支中最美妙的,只有树林中的云雀才能媲美。

范尼的地盘距离桑干河有两百里远,麾下拥有成年绿魔战士三百多人,在多瑙荒原上也算是个不大不小的强盗部落。泰穆尔拉雅雪山脚下一片最广阔的针叶松林就是他和手下绿魔们的老巢,范尼和手下的绿魔们喜欢将这片迷雾弥漫着的树林称为“曼彻斯特针叶松林”,“曼彻斯特”在食人魔语言中就是“雾都”的意思。

前不久,剃刀山地精强盗部落的首领派了一个信使,给范尼捎了句口信。

强盗们之间平时很少有来往,各自守着各自的地盘,两不相干,但就跟草原上两头雄师遭遇一样,一般没有牵扯到利益的时候,双方还是互相有点惺惺相惜的。

荒原上根本没有山,所谓剃刀山也就是一座高耸入云的荒丘,足有上百刃高度的这座荒丘,上下只有一条道路,其他地方全象被用剃刀修理过一般垂直,易守难攻,故此命名为“剃刀山”。

霸占着剃刀山荒丘的正是荒原上赫赫有名的一支地精强盗部落,这个部落已经在剃刀山生存繁衍了很多年了,他们全是正宗血统的大地精,基本上很少接纳其他流浪的强盗加入,这个强盗部落拥有三千名成年大地精战士,清一色的金属武器。

地精挖洞的本事和他们的肮脏一样出名,所以荒原上数百里范围内能挖掘出来的神魔大战时的青铜兵器,有一大半都在这伙地精强盗的手里,青铜兵器虽然古老,但是上古时期地制作技艺并不差劲。这些兵器历经了数千年风霜之后,依然很锋利,光这一点,就让附近其他还在使用石器的荒原强盗们羡慕。

大地精可不是那种象肥鼠怪一样的小地精,他们普遍身高在一刃六左右,个别强壮的能达到一刃七左右的身高。地精种族之中只有熊地精才比他们更加魁梧,但是这些大地精的饭量和熊地精比起来相差很大,大地精往往一点食物就能吃饱,使得他们不需要成天为了食物而奔波,可以腾出手来去考虑一些别地事情。

大地精是所有强盗中最具头脑和智慧的,有着严格的纪律,成年大地精都是熟练的战士,他们的首领甚至会使用双手武器来作战。

这些聪明的大地精是荒原强盗中唯一不需要劫掠就能度过荒年的强盗部落,剃刀山紧*在泰穆尔拉雅雪山脚下,周围那一片五十里范围的广阔针叶松林中至尽没有绿魔强盗的身影出现。剃刀山地精强盗部落就依*那片针叶松林中出产的松果和驯鹿群,熬过了无数漫长地冬季和雨季。

三千个成年大地精战士是非常恐怖的,这些血统纯正的大地精据说是上古时期地精种族的遗脉,拥有着一门最古老的地精技艺——豢养一些穴居地巨兽。所以荒原上强盗部落一般即使是发生内部火拼,也很

少有人敢去招惹这样的对手。

剃刀山部落的地精首领给绿魔范尼稍的话就是,最近在桑干河红土高坡出现了一个比蒙的领主,拥有一百名左右的卫队。已经消灭了岩石强森强盗部落和科森熊地精部落,;掳掠了两百名强盗奴隶,并且扫荡了红土高坡五十里范围内一些小型的强盗部落。

如果不将这个领地消灭,比蒙王国今后肯定会在桑干河南岸大肆册封领主。这个先例一旦展开,强盗们的生活次序一定会被打乱,鉴于这个比蒙领主的军队中拥有数十名强大无比的俄勒芬巨象武士,还拥有一个可怕的魔法师,所以剃刀山地精部落的首领力邀绿魔强盗部落一起参加这次消灭红土高坡比蒙领地的战斗。

岩石强森食人魔强盗部落距离范尼的地盘并不是很远,关于他们被剿灭的事,绿魔强盗部落早有耳闻。

范尼和绿魔们对于哪个强盗部落被剿灭丝毫不感兴趣,每年在荒原上因为各种原因消灭掉一批强盗,然后又会象春雨浇过的小草一样,又冒出一茬陌生的脸庞。

绿魔们关心的是自己能得到多少好处。

信使告诉范尼,这个比蒙领地之内有数百名美丽的人类少女,如果绿魔部落肯参与的话,剃刀山地精部落愿意用一定数量人类少女和青铜武器作为报酬。另外,剃刀山地精部落申明了,这次参与攻击红土高坡的联合作战,强盗联军的吃喝将全由他们解决,毫无后顾之忧。

这个地精信使的嘴很会说,他把美丽的少女描述的很仔细,听得范尼狂流口水。

信使还告诉范尼,目前盐碱地森林中的阿仙奴盐魔部落也被他们招揽了,而且白头乌鸦野人部落也决定参加这次袭击比蒙领地的行动。

对于白头乌鸦野人部落,范尼是知道的,这个野人部落自打和人类搭上之后,装备全部换成了钢铁制成的武器和盔甲,很是让其他部落的强盗们羡慕,在强盗们看来,有了钢铁的武器和盔甲,就是骑士了。

只是范尼想不通的是,为什么人类只找了强盗中最笨最傻的野人,而不找聪明的森林绿魔合作?难道就因为他们傻?

至于阿仙奴盐魔部落,范尼也有所耳闻,知道这是一帮人数在七百左右的盐碱地强盗,仗着一身盐壳子,很是骁勇彪悍,也是出了名的滚刀肉。

荒原上每年冬季都会有一些强盗部落难耐饥饿,联合起来渡过桑干河,去偷袭北岸的比蒙村庄,对于只有一百多名卫队而且又深处荒原中心的比蒙领地,既然剃刀山地精强盗们纠结了这么一大批人马,这块肥肉绿魔部落没有理由不咬上一口。

红土高坡附近只有一些零星分布的岩石。而且风化得很厉害,这些比蒙渡河不久,根本就没时间构筑起坚固的堡垒,没有坚固的堡垒做掩护,强盗们就可以完全发挥自己的人数优势,一举拿下这快比蒙领地。一想到洗劫时地那种快感,范尼的心就跳得厉害。

对于为什么这么好一件差事,却找上自己这个并不算很大型的部落帮忙,范尼也提出了疑问。

信使的解释很是让这位绿魔首领得意。

“因为你们是整个荒原中惟一的一个能拥有巨魔萨满巫师的强盗部落,我们招募了大批的盐魔,需要有巨魔萨满巫师在一旁协助,有了巨魔萨满的嗜血术再加上盐魔们强壮的身体,这个比蒙领地的巨象武士和可怕的魔法师就不再可怕了。”信使是这么说的。

食人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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