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人傲世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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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人傲世录- 第38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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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影军团是厉害的敌人,我需要用特别的战法对待,我们的处境一定会很艰苦。”格伦斯上校的目光扫到训练场的每一个角落,“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之下,你们都跟我走吗?”



“不管怎样,都跟随长官——以战士的名义起誓!”回答在第一时间响起,充满一往无前的豪迈。其实,在经过战后这段猪狗不如的生活之后,只要能有机会摆脱屈辱的命运,只要能有机会让家人摆脱屈辱的命运,士兵们根本就无所畏惧。



“好样的,我的兄弟们,你们是真正勇敢的男人,是真正的战士!”格伦斯上校的喉头有一点哽咽,“无论结局如何,我永远自豪曾与你们并肩作战!”



“不管怎样,都跟随长官——以战士的名义起誓!”



“以十五军团指挥官的名义,我命令,全军向两河平原进发——开拔!”



“是的,长官!”五千多个嗓子整齐的回答。



站在台上的格伦斯知道,士兵们的情绪已经被激扬,但他们的目的却并不怎么高尚。如果要让他们变成精兵,还需要细致的引导。自己的责任还很重……但是不管怎么说,总算已经踏出了第一步。



思想上的枷锁一去,这支部队的本性立即显露出来,虽然比不得那些人员上万的正规军团,但宝贵的战争经验却在闪耀着光辉。士兵们收拾行装,干劲十足,军官们围着地图,群策群力——侦察部队、前卫部队立即出发,后勤部队更是雷厉风行,五千多人二十多日的口粮全装上马车,在不到一个钟头的时间里,部队已经打点好一切。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军团上下才体会出格伦斯上校的远大目光,因为部队的仓库里什么东西都不缺,对一支被遗忘的部队而言,这样充足的给养甚至可以用奢侈来形容。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军团之前进行的训练,似乎都对这次出击大有好处,就连配备的武器也很适合。



一件件的事情让士兵们对自己的指挥官佩服不已,但他们不会知道,这种种的战前准备,其实大部分是那位平时少言寡语的沙亚中校的功劳,而他,此时正在做另一件重要的事——写死战书。



“……在此危急时刻,任何人都有义务为国效忠,十五军团受帝国善待,更应该以战报国。本军团全部将士均已抱定必死之心,决心主动出击袭击敌军后方,希望我们的死,能为帝国随后的反攻赢得时间。”写到这里,沙亚中校停下笔来,想了想,又继续写,“此一去,就为死别,我将士更无任何要求,我等的鲜血能洒在帝国的土地上,已经是莫大的光荣……”



格伦斯上校拿起写好的死战书看,之后装进信封交给传令兵,命令他送去北防区军部。



“不,要直接送去首都。”沙亚中校淡淡的说:“如果这东西交到北防区军部,会被人随手扔进垃圾桶。”



“直接送去首都,必要时可以送到我母亲手里,请她直接交给皇帝。”格伦斯上校自小就熟悉政界,是个一点就透的人,马上就明白过来,“以后的报告都要复写一份,也送到首都。”



一名军官跑到门口,“长官,一切准备就绪,指挥部可以出发了。”



格伦斯上校点点头,挥手让这位军官退下,然后低着头沉默着,良久之后,他才抬眼看着他最亲密的战友和兄弟——沙亚中校说:“我们……能成功吗?”



“说句实话,我他妈的真不知道。”沙亚中校微微一笑,“但我一直的理想就是与这支军队战斗——那怕是付出死亡的代价,他们欠我太多了。”



“那就别等了。”格伦斯上校露出一个自信的笑容,用坚定的步伐走过去,大力拍拍沙亚中校的肩膀,“好兄弟,我们去收债!”



没有热烈的欢送,没有衷心的祝福,第十五军团出发了,向着蓝水河前进,向着国界前进,向着敌人前进。将士众志成城,而最终的目标只有一个,用鲜血来清洗自己的耻辱,不管这鲜血是自己的,还是敌人的。



部队行进的第一天,就陆续遇到从战场上退下来的散兵,在这些人惊异的目光中,不眠不休的十五军团挺进着。士兵们毫不在意别人的目光,嘴里咬着干粮,眼神冷峻而凶悍,整之部队里没有任何人说话,除了马蹄声,就只有那没有任何标记的军旗(注一)在空中发出“哗哗”的响声。



第二天,十五军团遇到越来越多的本国败退散军,有地方军,有北部防区正规军,甚至还有少量的皇家近卫军。进退中的双方各行其事,没有任何交流,因为一方是“只是暂时撤退”的光荣军队,另一方是“主动出击突袭强敌”的耻辱之军,彼此之间都不屑一顾。



第三天,十五军团要渡过蓝水河的一条支流,恰好遇到另外一支败退下来的军队——之所以称其为军队,是因为这群三千多的败军还保持着一个起码的队形,军旗也没有丢。急着赶路的双方在桥头相遇,两边的前卫在桥心眼瞪眼,不可避免的起了争执。



争执的结果是注定的,当对方的最高指挥官,一个蛮横的准将出面之后,结局就注定了。前卫军官挨了鞭子,被骂得狗血淋头,十五军团的旗帜也被扔下了河,随后赶到的格伦斯上校等人气得脸色铁青。



好歹对方还知道格伦斯上校背后有一个大家族,没怎么为难他,只是向桥面吐了口唾沫,“一面什么标志都没有的军旗嘛!那能称得上是军旗吗?既然是这样,丢掉也不可惜吧?”



“长官说什么都对。”格伦斯上校拳头捏得直响。



“我们要先通过,没问题吧?”



“没问题。”



“对嘛!”准将淡淡一笑,“这才懂事。”



格伦斯面无表情的转过身,大声喊:“全军听令,桥边列队,瞻仰前线部队通过!”



数千士兵“呼啦啦”一声让出路面,全都面无表情的站在桥头路边。



“长官,前卫给大家丢脸了!”本已以站在桥心的前卫部队军官,则在这时发出一声屈辱的呼喊,“兄弟们,我们身为前卫,能冲、能闪、能避,可就是不能退!”



说完话之后,这位军官跨过栏杆,一个纵身就跳进河水里,几十名士兵也跟着跳下,把身体浸在齐颈的冰寒河水之中,在湍急的水流里,他们要手挽手才能稳住身体。而那些从桥的另一端走来的士兵,无不是用轻蔑的眼神打量着水下的人,有的还故意冲他们吐唾沫。



看到此情此景,沙亚中校向格伦斯上校打了个眼色。



“你们要记住,牢牢的记住这一刻!”格伦斯上校的声音再次响起,“这就是我们现在的遭遇,但这绝不是我们永远的遭遇!”



准将的大部队开过来了,那些败退中的士兵慢悠悠的走过桥面,走过十五军团面前,一个个笑容满面,不错啊!在这样的情形下,还有人供他们消遣。



而十五军团的士兵们,他们的身体在微微颤抖着,眼中仿佛要喷出火来。这时候,也不知是谁起了头,一首军歌慢慢的在队伍中响起,那是一首十五军团的士兵已经遗忘了很久的军歌,那曾经让他们无比骄傲的军歌。



在桥下的士兵被吐了一头一脸唾沫浓痰的时候,他们想起这些士兵是自己的战友,当眼前的败退军队以胜利者的姿态睥睨着他们时,他们想起了往日的骄傲,当久违的屈辱感如浪滔般袭来的时候,被撕裂的心口飞出了这首军歌……一个声音在耳边不停的呼喊,忘记金钱,忘记女人,忘记一切,为往日,为今天,为以后——悲愤吧!



歌声越来越大,混合了所有人的声音,十五军团的军官和士兵,他们从来没有像此时这样,全身心的投入一件事情之中,低沈苍凉的歌声在河面回旋着,渐渐变得威武雄壮,渐渐变得犀利激昂!



所有的人,包括河面下那些快要冻僵的将士都全心全意地唱着,泪流满面地唱着。不知名的感情在他们的心中升腾,化作嘹亮的歌声,冲出喉咙,冲上天空。



河边的败军,有一些不知不觉地停了下来,凝神听着那歌声,羞惭难当。



注一:这种军团的旗帜上,没有任何标志,包括军服和盔甲上的标志也被取下,以象征耻辱。



第二十六集正文第三章



对任何负有攻击使命的军队来说,远离国土作战,庞大的后勤运输都会变成一场噩梦,幸好这世上还有一种叫做“水运”的运输手段,顺着河流水运大宗货物十分快捷,所以这种方式就成为最好、最方便的选择。河流是军队的生命线,河岸边能快速装卸的码头就成为极重要的物资中转站。而现在正处于进攻状态下的斯比亚军队,他们的选择也不会例外。



在激战不断的平原战场上有很多的河流,其中有两条直接从分界线直达魔属土地,这就是一左一右,最终汇合成怒涛江并流向首都的瓦涅河和蓝水河,这两条河就成为斯比亚军队的血管,但在战场左侧的蓝水河,虽然沿河两侧有许多的码头,但在枯水期还能使用的并不多。



确切的说,用得上的河港只有一个,那就是距离欧佩城大概一百五十里的风鸣港。



数百艘运输船在蓝水河上往来穿梭,把神魔分界线上囤积的物资运到风鸣港来,港口码头上,打着赤膊的后勤兵干得热火朝天,那些等待卸货的船只紧密的排列于码头之外,几乎堵住了航道。而在经过加固的商路上,更有无数的轻便马车载着物资,往返于风鸣港与欧佩城之间,确保魅影军团的强大战斗力不会枯竭。



这样一个重要的物资中转地,防卫当然是很严密的,斯比亚军指挥官在码头上放了两个营的重装步兵,在蓝水河对岸还布置一个团的骑兵。这两支部队都属于战斗力极强的劲旅,重装步兵来自近卫军,是斯比亚帝国新近才花大钱组建的,他们把码头守得固若金汤。而那支骑兵就更为出色,他们会每天出发两次,把方圆五十里地面上的草草木木都清点一次。所有用两腿直立行走,哪怕是被怀疑使用两腿行走的动物,都会在第一时间被他们射成刺猬。



另一方面,在经过了桥头之辱后,格伦斯上校带领的韦尔斯军再次出发了。他们先向国界出发,然后中途绕了个大圈子,从斯比亚军防守相对薄弱的后方靠到了蓝水河边。整支部队小心翼翼的昼伏夜行,花了五天时间,在距离风鸣港一百里的河岸边停下,仔细侦察港口附近的一切情况,没有轻易展开行动,因为谁都知道,再向前一步就有可能被防守的斯比亚军察觉,而自己这五千多人,实在没有稳赢两千斯比亚骑兵的把握。



为了尽量避免被斯比亚军发现,部队早已经丢弃了一切可以丢弃的东西,士兵们三三两两的潜伏在岸边的野草树林中,虽然风寒水冷,但没有一个人叫苦,饿了啃干粮,渴了喝河水。军官们围坐在一起,对着一张地图皱眉苦思,因为接下来的这一仗...会很难打。



别说打不赢河岸这边的那支骑兵了,就算好运打赢了他们,其结果对战局一点帮助也没有。至于对岸的那一千重装步兵就更不是好惹的,重装步兵极善于防御,己方这六千人全冲上去,也不一定能撕开对方的防线。



讨论了一天,军官们的意见却多是支持打重装步兵,因为跟敌人相比,己方是轻步兵,战术安排上可以更加灵活。而眼下的风鸣港非常繁忙,敌军在防守上不可能面面俱到,一定能有所建树。但格伦斯上校却不这么想,因为码头上还有数千斯比亚后勤兵,斯维斯.赫本公爵曾经告诉过他,别小看斯比亚的任何兵种,就算是后勤兵,那也是随时能上战场杀敌的士兵。



眼看一艘又一艘的船只在河面上经过,格伦斯上校不由得心急如焚,烦闷之下,他走出藏身的低洼地,到河边透透气。如果自己出现得不是时候,没能解救危机,那自己还有自己统领的这支部队,就不大可能翻身。



“长官。”沙亚中校来到他的身后,“小心被敌人发现。”



“我倒是想让他们发现。”格伦斯上校叹了口气,“眼看着到了敌军的后勤仓库,可我军竟然是狮子咬乌龟——没处下嘴!”



“关于这个,我倒有一点想法。”沙亚中校迟疑了一下,“不知道是不是合适?”



格伦斯上校知道,沙亚中校从来都是有了计划才开口,绝不会把一个粗略的想法说出来,于是期待的看着他,“说说看,没关系。”



“我在想,我们要攻击的目标是什么呢?是河这岸的斯比亚骑兵?还是河对岸的斯比亚步兵?”沙亚中校低着头,手指仿佛无意识的在沙地上画来画去,“或者,我们应该攻击那些没有生命,却能让整个斯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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