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淘宝女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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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淘宝女王- 第4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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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依我看——基本上——等中午的时候——我得下泉去看看。”孤儿一个字一个字往外蹦,说出最后一个字的时候,全身的力气都没了,差点哭出来,“您有船可以给我吧?”要是他没船就好了。



精灵王脸露喜色,用力点头,看起来就像一名阳光中年,“白泉是圣水,我族之人平常不会入泉,星月森林附近也没有大川大河,所以我们没有现成的船只,但是我们可以马上造,明天一早,不,今天下午就能完工。”



孤儿多希望他下个月才完工啊,可此时也只能点点头,疲惫的先回到精灵王宫去休息,对精灵王奉上的很少见的奇异水果也没有胃口吃,一个劲的唉声叹气。



“小姐,您不该——”站在一边的小四四欲言又止。



“你说地没错。我不该脑筋一热就答应的。可是,当时我没办法说不,那么多人,那么多渴望。”因为阿德斯不在,孤儿才得以尽情向小四四诉说苦恼。对他,她从来没有什么隐瞒的,就连慧眼金瞳的事也告诉过他,唯有她穿越的秘密不能说。



“小姐,人人都以为您很精明。实际上,您比谁都善良。但是,我希望您以后可以学会拒绝,这样才不会太辛苦。”



他的语调低沉温柔,孤儿听得心里软软的,随后又叹了一口气道,“事到如今也没有办法了,所以我想先到水面上看看。你也知道。是泉水就有泉眼,白泉现在脏成这个样子,说不定泉眼被什么污染或者堵塞了。”她其实完全不懂水利,只是凭借猜测。



“要怎么看呢?泉眼是在水下呀。”小四四提出问题。



孤儿摇摇头,完全没有办法,如果在地球上还好说,可以弄些潜水的装备下去看看。反正她那失踪的老爸经常训练她做极限运动,潜水地话她自己就可以。但是在这里。她只能在水面上,找一根长棍子什么的,随便探探底。实在不行,也只有等月圆之夜回到地球,弄一身潜水装备来再说。



只希望白泉能坚持到那个时候,而且她也不知道那水的粘稠度如何,看起来倒是非常恶心。倘若水和浆糊一样。那她能顺利下水吗?



塔撒大陆上,肯定没有核泄露或者化学污染的事,她下水后也不会变异成弗兰肯斯坦。但是这个地方有残留的魔法,万一出现点特异事件,她肯定没办法对付。



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



“小姐还是先休息一下吧。”小四四看看略显憔悴的孤儿,“您这次出来一直骑马,没有乘马车,已经很辛苦了,现在还遇到这样的事。”



“你去哪?”孤儿看小四四有离开的意思,问道。



“我去学游泳。”小四四露出惭愧之色,“王宫内有一个很深地水池,一个王宫守卫答应教我。”



“现在哪来得及,你留下陪我吧。”孤儿连忙道,“这个房间太大了,身边没有人,我睡不着。”在七年的商旅活动中,时常有她睡觉而小四四在一边看护的事情发生。



什么都好,唯一一个根本算不上缺陷的地方就是他不算飞轮海灰堡临海,他也一直没有学会。因为,很古怪的是,他那样勇敢的人却很怕水。而如今,为了要保护孤儿坐小船探白泉,他只得逼迫自己克服心理弱点去学。



孤儿惊讶且感动于小四四的行为,所以阻拦他。



“得有人陪小姐上船。”小四四皱紧眉头,“我是您的奴隶,是您地侍从和保护者,我应该跟随您到任何地方。”



“让小三三陪我上船就可以,再说商队中有不少游泳好手。”



“可是他们用剑不好,万一水里有怪物呢?”小四四自责的叹了一口气道,“这是我的错,我应该早就料到会有各种情况发生,应该早就学会游水。”



“这怎么是你地错?”孤儿不想逼迫别人做难受的事,就算是她的奴隶也一样,强人所难的事她从来不屑,除了——



“让阿德斯陪我上船好了,他用剑天下无敌,游水也很好。”其实她不知道阿德斯会不会游泳,但为了阻拦小四四,先这么说着,“保护我可是他的职责,金光闪闪地职责。”她又想起了金币,肉疼!



小四四想了想,觉得自己就算马上学会游泳,水性也不佳,尽管一心想忠诚于小姐,可是为了自己的荣誉而罔顾小姐的性命,却绝非他所愿。也许,让阿德斯大人保护小姐是最正确地选择。



之前小姐落下山崖,是他把小姐带出的野兽出没的密林;小姐遇刺,是他力战群敌,保护小姐没有受到一点伤害;在紫金王宫的意外中,是他站在小姐身边;就连刚才小姐掉下高台,也是他把小姐接住。



这些事,他也想为小姐做的,就算牺牲生命也没有关系,可惜他总是慢了一拍。这个佣兵之王在武力上确实无人能敌,小姐被他保护,应该是安全的。可是为什么,总是心有不甘,还有一丝隐密的遗憾和痛呢?或者因为有阿德斯在,他显得可有可无,小姐不再是被他守护了。



“要不这样。”看到小四四的犹豫,孤儿想出另一件让他做的事,好减轻他不能跟自己上船的自责,“我看过你套野马,绳子丢得又准又远,干脆你拿一根足够长的绳子站在岸边,我让人在船上钉一个竖粱,如果水面上有什么不对劲,你立即扔绳子套住船,把我拉回来。怎样?”



小四四一想,觉得此事非常可行,而且特别必要,因此答应下来,但他还是执拗的要去学游泳。



他自己有强烈的愿望,孤儿也不好再阻拦,只见他走到门边的时候,突然转身对她说,“小姐,我的原名叫塞克。”



孤儿愣了,不明白他为什么忽然介意自己的原名。不过好吧,以后就叫他塞克好了。



《弗兰肯斯坦》是英国诗人雪莱的妻子玛丽•;雪莱在1818创作的小说,被认为是世界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科幻小说。《弗兰肯斯坦》的全名是《弗兰肯斯坦——现代普罗米修斯的故事》(中译本有《弗兰肯斯坦》《人造人的故事》等)。



“弗兰肯斯坦”是小说中那个疯狂科学家的名字,他用许多碎尸块拼接成一个“人”,并用闪电将其激活。《弗兰肯斯坦》已经成为科幻史上的经典,现在很多幻想类影视作品中经常出现这个怪物的翻版。



“弗兰肯斯坦”一词后来用以指代“顽固的人”或“人形怪物以及“脱离控制的创造物”等。本书中是指,受到污染后变异的人形。



第一卷 变身,月圆之夜!



第八十三章 风系魔法石



接近黄昏的时候,精灵王和王后亲自来通知,船已经造好了。意思是:她可以下水了。



孤儿不懂,新造的船能直接下水吗?不是得有剧点防水材料、晾干、紧紧龙骨什么的过程吗?可是人家既然兴高采烈的来报告了,她也不能不理会,只好到白泉边去看一看。



“会游泳吗?”她趁人不备,低声问阿德斯,背差不多靠在了阿德斯的胸前。



他点头,而她则松了一口气,真怕他说不会。



其实阿德斯似乎也早有觉悟,知道这种辛苦危险的工作肯定有他的份,因为伯爵小姐付了钱,就一定会让物有所值。又因为这回的工作是在水上,所以他连皮甲也没穿,怕万一落水,会坠得他沉底,只穿着简单的黑色亚麻布衬衫和同色的粗布裤子,脚上也没穿马靴,而是布质的猎人靴。



当然,他脸上还是罩着面巾,只不过去掉了阿拉伯马贼那样包住头发和脸的长围巾,只系了一方黑布,露出了漂亮的黑色卷发。



他一向朴素,一点也不像是出身高贵的骑士,要知道这里好多贵族会染胡子、头发,还在身上挂金铃铛、衣服上绣有精致的纹章什么的,更可怕的是还有人在马鞍和盾牌上装饰鲜花和宝石。



但阿德斯从不弄那套,他行事和衣着都很简单、直接。甚至有点粗砺、就是军人的作派。不过大概因为他身材好、或者气质独特,那些普通地衣服穿在他身上也显得很有型。就算孤儿在地球上的男色时代看了太多的美型男模,依然觉得他非常性感,那是一种很原始、很粗矿、很有力量的性感。



“待会儿你要和我在一起,保护我。”孤儿昂着头,再度低声道。



“小姐,如果你不想让别人都误会你的你的保镖之间有暧昧关系,麻烦你站直一点。”阿德斯不正面回答,而是提醒孤儿。



孤儿这才意识到。为了防止别人偷听到她说的话,她的背部已经完全贴在了阿德斯胸前,从别人的角度看起来,好像是窝在他怀里一样。



她连忙站直,脸孔有点微微发烧,因为她感觉自己好像总是无意识地去挨近他,似乎那样感觉比较安全。她有点尴尬,不知说什么好。幸好精灵王前来解了围,告诉她船已经停泊在了水边。



孤儿往前走了几步一看,差点背过气去。



这就叫船吗?精灵家族是不是长年住在森林里,脑子也变成木头了?这明明是一个木排嘛!就这样一个小东西,全精灵家上下齐心,居然做了一个下午?



不过也难怪时间长,木排的样子实在太优雅艺术了。木质雪白,四端整整齐齐。就连连接圆木的绳子都打着漂亮的花结,长上绑了丝带花饰。



孤儿只但愿那花结会结实,丝带不要碍手。而木排上铺设的鲜花地毯不能滑脚才好。



“你现在就要下水吗?”耳边传来阿德斯的问话。



孤儿这才发现自己在震惊中,已经不知不觉的走到了泉边。身后,以精灵王为首的人距离她有十几米远,身边,只有阿德斯跟随。



因为站在水边。孤儿更深刻感觉出泉水散发地死亡气息,而那可怕的腥臭熏得她差点晕倒,幸好阿德斯握着她手腕。免于她落入臭水沟的境地。



“你不怕这臭味吗?”看到阿德斯泰然自若,孤儿在这个时候还忍不住八卦。



“如果你在死人堆里待上过两天,然后自己慢慢爬出来,就不会怕这种程度的臭味了。”



好恶!那——“小四——塞克呢?”



“他说去找绳子,可以系在木排上。”



“难道现在就下水?”



“这是我问你的话。”



一瞬间,孤儿有些惊慌,能帮人是好事,可现在好像是上祭台当祭品一样,心情实在不怎么安定。不过,还是来吧,现在她走投无路,伸头也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早死早托生,趁着天还没黑,先探探泉水再说,不然这一夜她也别想好好睡。



她又向前走了一步,双脚几乎沾到泉水,但紧紧拉着阿德斯的手,提防自己落水。然后,她凝视静气,施展了慧眼金瞳之术,努力注视着水面。



这黄金眼不是能发现宝贝吗?但不知道可以可以透视污水。



而这一看不要紧,她不禁又惊又喜。



慧眼金瞳没有透视功能,使她无法看到被绿色液体覆盖的水面之下,但是她却看到一缕宝光从水面上升腾起来。那是一缕黑色的光芒,似透明一般,周围遍布星云状地光泽。孤儿从不知道黑色也能这样漂亮的,就好像月光照在黑矅石上,流光阵阵。



精灵家族掌握的是光明系风系魔法,所属之色正是黑色。原来,精灵家地魔法石是在白泉之下藏着的吗?白泉出了问题,和魔法石有关吗?再仔细一看,那缕漂亮的黑色光芒似乎是被什么阻隔了一样,光线微弱,只是挣扎着冲出水面。



“你看到什么?”阿德斯握紧孤儿的肩膀问,忍不住又瞄了她一眼。



她不能掉下去,否则他为了承诺就得下水去救她,他可不想跃入这么朊脏的水。况且,他一直站在这女人之侧,看到她闭目了一会儿,再睁眼时,左眼变成了金色,搭配着她黑发,像牙色地皮肤,就像熔化的黄金一样媚人,明亮。



伯爵小姐的秘密事有很多啊,先是浑身生刺,男人靠不得前,接着莫名其妙失踪在一块大石里,现在连眼睛也会变色。她究竟是什么人?为什么身负奇怪地魔法。如果他没记错,盈禄家是没有魔力的家族。他们在是四系魔法盛行的时候都没有,何况在魔法已死的今天?



“魔法石在水下面。”孤儿迅速收回慧眼金瞳,还以为阿德斯什么也没看到,“看来我们非要治好白泉,因为我一定要那块风系魔法石。”



阿德斯对孤儿说的话有些意外。他知道她这一次做全大陆的旅行就是要寻找魔法石的,而他也正是利用了她的行程。但是,她怎么知道水下有魔法石?难道,她那只漂亮的金眼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



“你要怎么拿魔法石?”他问,“就算你拿到手了,精灵王会允许你带走吗?说不定这对精灵家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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