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差不多是欢呼一声,两、三步就跳到了篝火边。
夜间的林地很冷,再加上蚊子的摧残,孤儿已经很狼狈了,如果不是咬紧牙关,可能会坚持不住。可是谁会爱惜她呢?如果小四四在身边――
她想起那个强壮沉默又温柔的保镖,忍不住落泪,脸上冲下了道道泥痕。不过这只是一时感触,很快她就克制住了情绪。在塔撒大陆,她没有父亲和弟弟可以依靠,必须独立坚强。她以前总以为自己来到这里七年,什么罪都受过了,但和今天这一天所发生的事情相比,简直小巫见巫。
阿德斯罪大恶极,路易也是,不过看在他允许她呆在火边,就把她心里记下的血债抹掉一笔好了。至于路易,摆脱了他一时,要怎么摆脱他一世呢?
偷瞄了那男人一眼,见他倚着一棵树半坐半躺,因为戴着头盔,也不知道是不是睡了。他的巨剑疾风横在他身边,蓝色幽光如莹火,不在杀人的状态,居然是美丽的。
他是个谜。
但是,他也是她的奴隶!
第一卷 变身,月圆之夜!
第二十四章 … 他乡遇故知
说好只在火堆前待一会儿,但这波澜起伏的一天实在让孤儿太疲劳了,所以伴随着幻灵彻夜如婴儿啼哭般的厉叫,她睡着了,混乱却又毫无记忆的噩梦烦扰了她一夜,第二天早上是霜雪的喷气声和刨啼声唤醒了她。
阿德斯已经整装跨马,看样子如果她不醒,他也不会叫上她。不过孤儿不指望阿德斯能主动帮她,没半夜把她从火堆边丢开,她已经很知足了。
唉,什么时候她的要求变得这么低了呢?而且是对着一个本应该服务为上的奴隶。
凝望着阿德斯闪亮的黑盔甲被清晨的阳光镀上了一层金边,孤儿机械的走着,数着眼前的金星。她柔嫩的脚底早就磨破了,疼得钻心,受伤的手臂又痒又麻,但大脑的感觉却很迟钝,以至于何时昏倒的都不知道。当她被摇醒时,发现自己是趴在一匹马上。
一瞬间,她吓得直冒冷汗。她不能失去意识,否则她的秘密,她的自我保护机制就会丧失功能!
好在她很快发现,那匹马是霜雪,阿德斯把她像货物一样丢在身后,不过他到底没有把她扔在林子里喂野兽,也算有点良心。
奇怪的是,在这种情况下她居然感觉安全,或者是因为高烧的缘故,她再度睡了过去,就这么昏昏沉沉的直到黄昏时分。
路上,没有一个人说话,只是沉默的行军,果然像一队阴兵。期间他们只休息了一次,她感觉自己被扛在肩头,然后被丢在地上,之后又被夹在肋下,再度扔上马背。她难受得呕吐了,结果得到了更好的待遇,她改趴为坐,整个人都伏在一个人的背上,四肢软软垂下。
是阿德斯,她知道。
他对她真恶劣。她东方式的五官在地球虽然普通,但在塔撒因为只此一家,所以被称为大陆的四大美人之一,可在他眼里却不如一匹马。
他没有抛弃她,是因为遵守要把她带出树林的承诺,至于她是活着去出,还是变为一具尸体出去,则根本不在他的考虑范围,而她之所以能改善待遇,完全是因为霜雪的缘故,阿德斯怕她吐在这漂亮的大黑马身上。
其实她瞧霜雪貌似不怎么在乎,不过以后得到它的时候,可以把它当作盈禄家的吉祥物,毕竟它带给她好运气。
迷迷糊糊中,她紧贴着他的背,金属盔甲本来应该是凉凉的,却让她的体温烤得温热,光滑的触感让她觉得很舒服。不过她感觉得出他身体僵硬,那是明显拒绝和强行忍耐的信号。
哈哈!身体虚弱中,她心中暗笑。为了得到那个望远镜,这曾经令人闻风丧胆的骑士居然如此委屈自己,让一个他讨厌的女人整个趴在他背上。他这样的男人一般是不善于和人相处、也不喜欢别人靠近的,能这样大概是极限了。
“止步!”突然,紧随阿德斯左侧身后的上侍从大喝一声。
孤儿在迷糊中被吓了一跳,下意识的抱紧那堆温热的盔甲,感觉手被不耐烦的拉开,只好再去攀他的肩,完全出于保持平衡的本能。
睁眼向四周看看,惊奇的发现他们终于出了密林,眼前一片开阔,不过她病着,判断不出这是哪里。
“放下伯爵小姐!”咦,这声音好熟悉,为什么听着就想落泪呢?
“嗷!”
“哼哼。”
这两个声音也很耳熟,貌似是小四四、小蛇和小猪。
阿德斯太高大了,完全挡住了孤儿的视线,她连忙抓紧他的肩甲,探出头去看。只一眼,迷失了两天一夜的她在瞬间就明白了“他乡遇故知”是个什么样惊喜无限的感觉。
“我在这儿。”她呼喊出口,声音的沙哑和干涩出乎她的预料。
“滚开,不要挡了我家大人的路!”阿德斯右身侧后的下侍从喝道,“不然就下地狱去!”
“不要误会,不要误会。”皮特跳下小猪,向阿德斯的马跑了几步,举起双手,神态谄媚、貌似投降般的解释,“伯爵小姐掉下山崖,我们是来寻找她的。看来小姐好像安然无恙,盈禄家举家感谢,请把伯爵小姐还给我们好吗?”
我这叫安然无恙吗?孤儿心中暗骂,不过她没力气说话,只看了一眼她的人。
来人有五个,外加两只魔宠。皮特骑着小猪,四名保镖骑着小蛇。小猪还小,皮特又肥胖,目前累得蹲在一边吐舌头,真不知道它是猪还是狗。小蛇体形宠大,看来没有疲劳感,一双溜圆漆黑的龙眼在黑骑兵身上扫来扫去,似乎在衡量咬谁的脖子丢出去比较好玩。
黑骑兵们面面相觑,这才知道为什么他们的首领单独休息,回来后却带着个衣衫破烂,满身肮脏的女人,原来是幸存的落崖女。
而这个时候,上下侍从不能搭腔了,只等他们的首领大人示下。
阿德斯一言不发,回手抓住孤儿腰上的衣服,在孤儿惊叫前就把她扔在了马前的地面上,“把你的伯爵小姐拿去。然后――让开!”
孤儿一直下意识的紧抓着阿德斯的肩甲,这时候被抛出去,那肩甲“嘶啦”一声被她扯了下来。
皮特连忙上前,从孤儿手中硬抢过那片肩甲,又跑回霜雪面前,胖胖的身子又迅速又灵活,他双手高举着那片肩甲,“对不起大人,我家小姐是无意之举,倘若大人震怒,还请改日驾临盈禄家,我们一定奉上一身精美铠甲以示歉意。”
即使隔着头盔,在场的人也能感觉出阿德斯的怒气。
他沉默着,之后一挥手,他的下侍从立即上前,怒瞪了皮特一眼,一把将肩甲夺回,细心收好。
“让开。”他吐出两个字,一抖马缰,纵马前行,看那样子,如果孤儿的人不让出道路,他要么就放马踩过去,要么就挥刀全体斩杀了。
“天上的诸神祝福您,尊贵的骑士大人。”皮特一边高声叫着,一边挥手叫自己人闪到一边去,“您请吧,希望我有机会为你擦洗马蹄。”
前方是平原,马儿可以飞奔了。
孤儿望着阿德斯的背影被身后的黑骑兵和再后的大批幻灵淹没,之后完全消失在地平线上,马蹄践踏起的尘土轻烟一样弥漫,而后消失,感觉像做了一场梦一样。
他走了,以后要到哪里找他去呢?
第一卷 变身,月圆之夜!
第二十五章 … 传说中的事
“我的老天,我差点吓得尿了裤子。”皮特抹了抹额头的汗水,一脸心有余悸的模样,而且好像脚软似的,扶住了站在身边的小二二。
“你认识他?”孤儿感到意外。
“诸神保佑,谁要认识这样的煞神哪。难道您没看出来吗?他就是上回您打鬼影森林中挖出来的那位。看那把独一无二的剑,那个天底下绝无仅有的狮子头盔,更不用说他可以驱策那么大一群可怕的幻灵。”说到最后两个字,他忽然放低了声音,仿佛因此会招来他们似的,“看来鬼影森林附近的贱民没有说谎,佣兵大王果然出世了。唉,天下要乱了哪。依我说,大当家,我们得早做准备。刚才不破之城正乱的时候,我们遵照命令,一直藏在商账里不动,后来听到街面上静了下来,还有战马出城门的声音,小四四不放心――是我和小四四不放心,就一起出来看看,结果从朱丽城主那儿听说您在战场上和追风家的路易公爵大人订了婚。小四四――我觉得您不可能这样做,后来朱丽城主也说您是被迫,所以我们俩就一直追到惊马大道尽头,看到路易公爵大人正组织人马下崖去寻您,说您掉下山崖,然后背上打开一把大伞,现在不知是死是活。我们一猜,就知道您是用了贩当当的飞伞,于是赶紧的回去找小蛇和小猪,又叫上小一一他们三个,朱丽城主也派了人,还有咱们的伙计,兵分好几路来找。不过话说回来,您跳了崖,怎么会遇到传说中的阿德斯大人呢?是他吧?他挟持您吗?还是他想抢走您?”皮特语无伦次、滔滔不绝的说着。
“他救了我。”孤儿听皮特说话都觉得累得慌,无力的轻声答道。
幸好,她从没贩奴去过追风家族的领地鹰岩堡,也幸好当当飞降的项目实施的时间不长,不然降落伞逃生计划一早就失败了。话说,她好像不是自己英勇跳崖的,当时还没出息的生出了投降之心,她只是不小心摔下去而已,当然这件事是个秘密,至死也不能说出来,否则她的大当家形象就全完了。
“救――您?”皮特愕然,明显不相信,然后才注意到孤儿的憔悴,像挨了一刀似的大叫一声,“天上诸神慈悲!大当家的,您这是怎么了?您可不能有事,您可是咱们盈禄家的擎天之柱啊。”他眼泪汪汪的大喊大叫,抓着孤儿的手,一个劲儿的用额头轻触,表示痛心。
但痛的只是孤儿臂上的伤口而已。
“我只是生病,还没死呢,回家修养一下就好了。”她倚在小四四宽阔的怀里,感觉温暖舒服,稍微提起了一点精神,“我们快走吧,呆会儿路易公爵大人追来,咱们可没地方躲。”她从密林中往外走的时候就担心这个。
皮特和朱丽知道到崖底来找她,路易肯定也会,除非他真把她当做金库、而不是个女人看。不过她感觉路易不是贪婪冷酷到如此地步的人,这事要放在阿德斯身上倒说不定。
“放心,追风家的公爵大人虽然派了人马来寻找大当家,但是我让我们的人引开了他们。至于公爵大人自己――”皮特一笑,感觉有点幸灾乐祸,“他才要亲自来找您,他的斥候就来报,说是在他攻打不破之城的时候,追风家族的老巢被孤傲家族围攻,他只好留下人继续寻找您,自己急匆匆回去救火了。所以我说,但凡有点脑子的人都暂时不会打不破之城的主意,因为九大家族都盯着这地方,谁伸手就会被打。”
路易被迫离开了,孤儿松了一口气。她觉得皮特说得对,但是追风家族本来就是热血、自由、随性又彪悍的游牧民族,他们如果肯动那些政治脑筋,也就不是追风家族了。
“刚才的黑骑士是传说中的阿德斯吗?”小一一插口道,“你怎么确定呢?”
“绝对是他没错。你们想,除了他,你们听过有谁能指使幻灵吗?”皮特很肯定,“吟游诗人经常唱起他的事迹,你们难道没听过吗?你们都曾经是战士,我猜阿德斯佣兵军团的恐怖过去,你们一定经常谈起。”
“打仗的时候是总有人说起这故事。”小二二接过话来,“尤其战败的时候。”他嘿嘿笑,“我们被打得丢盔卸甲的时候总是说:要是能让阿德斯军团附体就好了。”
“可是传说中他被封印于八百年前,哪有人可以被封印那么久还不死?”小三三不信。
“小子,你还年轻,不知道很多事。”皮特摆出能纵观古今的神色,“以前这个大陆上魔法横行,什么稀奇古怪的事没有,只怕你们见了,连自己的舌头都要吞下去。不过传说八百年前紫金王族失势,其他九大家族再不尊紫金家族为王,本来最强盛的驿马家突然衰落,阿德斯这尊瘟神也随之消失。与之同时消失的还有四系魔法,现在只有少数人掌握一点皮毛了。”
“你也不过四十多岁,又知道什么了。”小二二笑着说。
“可是我对传说心存敬畏呀。敬畏,小子,凡事心存敬畏总是没错的。八百年前究竟发生了什么,谁又知道,更没人知道那可怕的事会不会再来上一遍。”
“可你既然知道黑骑士可能是阿德斯那尊煞神,为什么还要自报家名?”小四四突然开口,“难道不怕他找上门来吗?”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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