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继承人 第十二章 坚强的少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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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佛是一瞬间的事情,烟尘还未散尽,空气中便只留下了血腥的味道,而杀戮者却已远去,空留瘫倒在地的墨菲斯望着头顶的天空,不知在想什么。
“整队!清点伤亡!警戒!”
老管家的声音第一次多了一丝惊惶,看上去年迈的身躯却以一种难以想象的速度站了起来,大步走到了墨菲斯的身旁,低头,单膝下跪。
没有立刻把墨菲斯拽起来,老管家低声道:“少爷,请宽恕我的无能。”
“这个世界上不能阻止的事情太多了,我唯一怪罪的,是自己还不够强大。”
整个右臂完全骨折的痛楚却没有让墨菲斯哼出什么声音,肘部的骨茬刺破了皮肤,鲜血顺着皮肤流淌下来,整个手臂以一种麻花状的姿态横在地面上,而墨菲斯的声音连一丝颤抖都听不到。
痛?
对于他来说,只有痛苦,才能让他的思维更加清晰。
每一次面临仿佛贴在面颊前的死神,那种痛楚往往是让人神经无法承受以至于在内心已经默默屈服的——在征服了对死亡的恐惧之后,所谓的痛苦,便已经不再那么容易阻挠一个人的意志了——
“五千阿兹特克金币和自己的脑袋,傻子都知道选择后者。”
墨海克尔?冯?克雷芒,神圣加百列帝国最富盛名的血族克雷芒家族成员之一,有着公爵实力的强大血族,此刻却在空中轻声咒骂着自己第一次主动放弃的任务。
赏金猎人?
墨海克尔从来不这么称呼自己,他只是一位兴趣广泛的贵族而已,五千枚阿兹特克金币对于他来说并不是什么天文数字,但是促使他刺杀这位公爵继承人的理由却让人难以置信——仅仅是因为他看不惯温德索尔家族三代前的族长。
是看不惯,不是仇恨。
对于实力高强的家伙来说,出几个神智思维正常的家伙应该普遍算是比较困难的事情,无论是什么种族或是什么职业,在达到大师级的境界后总是有那么一些常人难以想象的怪癖的。
不过这个怪癖显然让他吃了苦头。
“那不勒斯魔钢短剑,这东西有几个世纪没见过了吧…”这位高贵的血族从天空飞过,毫无动静仿佛鬼魅,“啧啧,禁忌魔纹,传世奇珍,这算得上几百年来最有意思的新闻了吧?”
漆黑的影子在夜空中划过,黎明前的黑暗掩盖了那远离拜占庭而去的身影,或许若干年后,这位血族才会恍然发觉自己现在的选择会有多么明智——
“固定,包扎,帮我个忙。”
墨菲斯的左手尚且能用,但是他坐不起身——因为肩胛骨的位置同样发生了骨裂。
强韧的身体即使在身上魔纹消失一环之后依旧被这位实力恐怖的血族一击打成重伤,强如老管家也要在内心捏了把冷汗。
到底是什么让那位血族突然改变了主意?
这个问题或许没人会清楚。
“咔吧。”
墨菲斯左手捏着右臂的骨骼,紧紧皱着眉头,竟然自己捏正了骨头的位置,随后动作娴熟的一只手将绷带和旁边士兵送来的临时用于固定的硬质剑鞘绑在了一起,老管家心惊肉跳的看着眼前的少爷面无表情将碎裂的骨头生生理顺按好,内心被震撼的无以复加。
这一年,墨菲斯十五岁。
……
阵亡的剑师被就地掩埋,队伍在不到十几分钟的时间里近乎减员了一半,血族在黑暗中的优势是人类再怎么努力都无法赶上的,不过这支队伍存在的意义并不是击败谁,而是保护那位年幼的少爷。
重新骑在马上的墨菲斯面色紧绷,战马的每一次前行都会牵动半个身子的肌肉群,继而让剧痛顺着神经传感到脑部。
清晰的痛感,让墨菲斯愈加的明白自己身上这身重新换上的贵族衣袍有多么沉重的意义。
绷带缠绕了近乎半个身子,整个右臂和肩膀被白色的亚麻绷带缠了个结实,优质的药水的效果对于粉碎性骨折并不明显,可是这位少爷的坚强和忍耐却让所有之前内心有所轻视的守卫们肃然起敬。
老管家心怀敬畏的望着走在他身前不远处的少爷,第一次,他在内心认可了这位温德索尔家族继承人的身份。
坚韧,沉默,如同皮鞘内锋利的弯刀。
天刚蒙蒙亮,队伍便开始了继续进发,卡布伦斯山脉并不高大,作为一道天然屏障,长长的山脉没有骇人的海拔,没有稀薄的空气,甚至可以说沿着山脉间行走,眼前所见的便是帝国的伟大领土。
“卡布伦斯是吟游诗人最向往的山脉之一,没有危险的攀登,却有着壮丽秀美的景色,这种俯瞰帝国版图的诱惑无时无刻不再吸引着那些向往自由的诗人们。”
“诗人?玩弄文字和歌喉的阉人而已。”
墨菲斯撇撇嘴,说出的话语却是惹笑了周围的士兵们——对于生活在剑锋与鲜血中的战士们来说,那些娘娘腔的玩意儿自然是惹人耻笑的小把戏,这位少爷很容易的便让四周的战士们感受到了平易近人的亲切。
“少爷,一位贵族可是不该如此直白的说出这些事实的,尽管通常这都是真相。”老管家看上去不再因为少爷受伤而那么自责。
“说实话,我并不知道吟游诗人会唱什么,又或者他们会吟诵什么样的诗句,”墨菲斯有些出神的望着晴朗的天空,“这些都是那个老家伙教我的。”
“您的口音很纯正,那位导师说不定曾经来过君士坦丁呢。”
“他到过的地方远比你想象的要多,”墨菲斯的话语倒是没有什么倨傲的成分,“极北之地的‘马诺斯之领’,英格威帝国的‘帕米拉石阵’,还有更多地图上甚至没有标注出来的地方,总之似乎他没有去过的地方屈指可数。”
老管家明智的没有多问什么,那柄短剑是什么级别的东西这位大剑师自然比谁都清楚,少爷看似天方夜谭的话语或许四周的骑士不会当真,但是他却绝对不会怀疑。
三十人的队伍在天色渐晚的时刻抵达了山另一侧的奥斯维斯镇,依旧是让墨菲斯感叹的家族势力——这里已经有超过三百人的队伍走出村镇迎接这支经受了袭击的队伍。
血族的仇杀似乎戛然而止,但是显然并不是只有那些吸血鬼对自己的人头感兴趣,几位潜行妄图刺杀的人类刺客在墨菲斯进入旅店的时候被旁边的剑师毫不犹豫的手刃,血腥的场景带起了酒店服务生的尖叫,却没让人群中这位缠着绷带的少爷动作有一丝的停顿。
【卷一】继承人 第十三章 旅途的终点,君士坦丁
感谢各位的红票收藏,这本书会慢慢写,我希望每个文字都无愧于心——
这趟旅途似乎快结束了。
第一次躺在木床上休息的墨菲斯抬起头,望着天花板微微愣神,他的枕头下放着匕首,而身上那柄短剑也从未离身——积累的经验多了便会慎虑,就如同积累的知识多了便会博学,虽然他的知识比不上那些在贵族学院中认真学习的世家子弟,却在另一条路上走的比他们远得多。
镇子有着愈发喧嚣的气息,虽然人口没有帕丁那般密集,但是这里却更靠近首都君士坦丁,随之而来的便是那种交通要道和贸易枢纽所带来的大量人口流动。扭过头,望向窗外的墨菲斯觉得自己依旧和那些平民们有着一道无形的界限。
抬起胳膊,大臂处的暗色魔纹仿佛跳跃的火焰般映在他海蓝色的眼眸中,让他有些出神。
敲门声响起,老管家在获得允许后躬身踏入,身后则是跟着一位白衣男子。
冷淡的目光,出尘的衣袍,宽大的兜帽,纯白色镶有金色边纹的衣饰有着说不出的肃穆和神秘。
主的仆人?
墨菲斯的脑海中响起了老家伙对于这些神职人员的评价,算不得贬义,却没有一丝赞美——说起来,在唐吉坷德的眼中,这些人充其量是“将灵魂卖给了上帝的交易者”而已。
这种说法近乎等同于“将灵魂卖给魔鬼”,意义相近,所带来的后果自然不言而喻,不想被拖到火刑架上当异端处置,墨菲斯自然明白自己不能跟着说什么出格的话语。
“少爷,这是卡多拉教区主教梅根大人,您的伤势或许可以尽快恢复。”
老管家躬身为少爷引见这位身份不俗的主教——或许对于一位公爵继承人来说,主教算不得什么位高权重值得重视的人员,但是身为信徒的老管家自然要做到姿态虔诚而谦卑。
“请原谅我无法行礼,梅根主教。”
躺在床上的墨菲斯看起来虚弱不堪,这种姿态自然博得了眼前地区主教的同情——他已听闻了这位公爵私生子一路所经受的苦难,无论眼前的孩子是否心地虔诚的信奉主,这位主教大人都会在心中祈祷。
“若心诚,则形式为多余之举,主说:‘那表现给他人的虔诚,都是伪的’,我相信您的诚意不会拘于几个动作。”
主教梅根在墨菲斯身前站定,目光平静安详,看起来四十多岁的他有着普通人没有的安静与沉淀,或许墨菲斯并不清楚,眼前的人算得上温德索尔家族暗中力捧的暗棋之一,以三十七岁登上教区主教之位,“前途无量”四个字实至名归。
面对对方的友好,墨菲斯却依旧没有松开被隐蔽起来正握着那不勒斯魔钢短剑柄的手,只是微微点头,不再多言。
梅根没有多余的客套,也没有像是那些医师般伸手去检查墨菲斯的伤势,反倒是轻轻从怀中取出了一个不大的十字架,轻轻举高,在墨菲斯的伤口表现一晃而过。
大陆之所以信徒众多,和这些会使用光明神术的神职人员分分不开——虽然大部分时间让一位神职人员动用圣光的力量需要花费不菲的金钱,但是这始终是一种救死扶伤的善举,社会的进步来源于正义公正的行为,当然也同样滋生着与肮脏。
淡淡的光芒伴随着这位主教大人的咒语念诵闪现在了墨菲斯的身体表面,继而消逝,暖洋洋的骨骼和筋络有着前所未有的顺畅,不过却让墨菲斯微微感受到了一丝别扭。
这种感觉来源于身体的本能反应,仿佛对于这种普世的光芒有着微不可查的抗拒。
主教似乎并未有什么察觉,施展高阶神术并没有使他显露疲态,由此看的温德索尔家族看上的绝非草包之流。
骨骼复位,血肉复原,高阶神术的威力自不用说,不过墨菲斯却没有随意试图活动身体,这在梅根眼中自然称得上是一位谨慎而不鲁莽的少爷。
“主的荣耀会赐予那善良的人,如同阳光终会刺透乌云。”
躬身,后退,没有一句多余的废话,老管家行了教廷用的十字礼节,恭敬的送他走出了房间。
“老家伙,还真让你说中了呢,神棍果然是掩盖不了这种味道。”
低声叹息,墨菲斯坐起身,如同撕纸一样扯下了身上的绷带,低头观察,连个伤疤都没有留下的胳膊上魔纹还有没有褪去的暗红色。
“这力量,又会如何呢?”——
墨菲斯,在古希伯来语中的意义为“恩赐”,这个名字伴随他来到这个世界上有十五年之久,知道现在他才渐渐明白这个名字背后所蕴含的含义。
当浩浩荡荡的队伍经过了第二天的行进,当君士坦丁壮丽宏伟的城墙展现在墨菲斯面前时,他才明白所谓的“恩赐”意味着什么。
暗色调的宏伟城墙在视野中延伸到了尽头,却依旧望不到边界,宽阔的护城河环绕着城市,不单单是防御,同样有着交通要道的作用。
者作为大的城市有一条入海的河流横亘中央,作为交通贸易的巨大枢纽,将这座伟大的城市分为两部分,其中偏南的城区是主体,占地面积庞大而繁华,包括了皇室贵族平民各个阶级,同时也划分了许多区域,一座五十万人口的城市在这种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下发展起来,自然要归功于在这里建立城市的那位君主——君士坦丁。
君士坦丁的后方是一望无际的海洋,相隔上百海里外则是另一个国度——有着“蛮荒之地”称呼的奥斯吉利亚,不过拜占庭帝国的国力强盛,现在还没有人敢打君士坦丁的主意。
繁华的街道,从城门处望不到尽头的一排排建筑,这里是世界的十字路口,是大陆第一城市,是以拜占庭帝国开国皇帝命名的皇都。
当然,这里的暗流涌动也非一般地区所能比拟。
似乎是为了掩盖什么,在进入君士坦丁前,一队马车已经在城外守候多时,四匹高头大马已经让墨菲斯打破了对“马车”的概念,他知道,这只是他真正步入贵族世家的开始。
摘掉紫鸢尾花族徽的马车没有之前那般招摇,除却一个十二人的卫队,其余的士兵和守卫都止步城外,老管家穿上了一身黑袍,兜帽拉起,静静的当起了车夫。
惊诧。
坐在马车内的墨菲斯微微侧过头,却没有将豪华马车内的窗帘拉开,透过偶尔露出的缝隙,让他能瞥见那宽阔的街道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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