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的事情,可是那种成就感和同甘共苦的感觉,真是前所未有的,百味杂陈,却令人极之振奋。他喜笑颜开,心里的郁闷几乎一扫而光,几曾想过,自己居然会和一个女人一起做成功一件事情?虽然不是什么大事,可却是毕生值得铭记的一个起点啊。
他越想越是兴奋,突然又坐到床边,一把抱住她:“冯丰,我们今天出去庆祝一下吧……”
“滚……”居然敢趁机得寸进尺占便宜!冯丰一把推开他,正好推在他的腰上,正是拍戏时被一个“高僧”一棍扫中的,经她这一推,火辣辣地痛得惨叫一声。
“喂,你鬼叫啥?”她只知道他面上的伤,并不知道腰上还有伤,见他捂着腰笑嘻嘻地不说话,立刻道,“受伤啦?我看看。”
他看她满脸关切,这个凶女人每次见自己受伤,常常就忘记了凶自己,他心里开心,赶紧道“不要紧。”
“李欢,你别去做那个什么武打替身了吧?”
“当然要去了,我打听过,他们在C城的拍摄不会太久了,我先挣了这个钱再说。不能什么都半途而废。若还有方案,我可以晚上回来做的,并不耽误。冯丰,我现在精神十足,每天再做几份工都可以。”
大嫂的粉丝
冯丰心想,明明就是想接近柯然罢了。也懒得理睬他,他爱受伤也是他家的事情,随手拿本书翻着,不跟他说话了。
一整天,李欢都在做事,中午做了点简单的饭菜,快傍晚时,见冯丰好得差不多了,就到超市买了鱼、虾等东西,大张旗鼓地做了好几个菜,准备改善一下伙食。
冯丰早已起床,进进出出地看他忙碌,打打下手。
两人正要吃饭,叶晓波打来电话,要请李欢出去喝酒。李欢当即拒绝了,说自己妻子生病,不能走开,末了,开玩笑地说,你要来的话,我请你吃饭。
叶晓波竟也真的答应下来。挂了电话,他自己都觉得十分奇怪,他从小到大,都被别人包围着,都是别人迁就自己。可是,这李欢一开口,他竟然立刻就答应了。自从第一面起,他就对李欢十分亲近,这一夜空虚得很,听李欢邀请,马上就驱车赶来。
冯丰问:“谁要来家里?”
李欢笑嘻嘻地:“你见着了就知道了,我出去接他一下。”
什么人这么鬼鬼祟祟地?李欢这是到现代后,第一次带“朋友”回家,会是什么人?
已是晚上,叶晓波依旧戴着大大的墨镜,从车里捧出大束鲜花。李欢见识过他在剧组被那些探班的粉丝追堵的盛况,便取笑他:“晚上,没人看得到的,放心吧。”C城的狗仔队也不积极,更不需要担心。
叶晓波笑着取下墨镜,“你妻子病好点没有?”
“你嫂子好多了。”
叶晓波听得“嫂子”二字,觉得熟悉之至,又有点奇怪,说话间,两人已经到家,冯丰开门,看着二人进来,不由得呆了一下。
明亮的灯光下,只见那个叫做叶晓波的男子,穿一身休闲装,一条水钻装饰领带,皮肤白皙,眉清目秀,看起来飞扬跋扈地青春时尚。
她惊疑地当然不是他的帅气,而是他那般熟悉的面孔。她下意识地看看李欢,又看看叶晓波,这两人相貌如此相似,可是,因为神情、态度迥异,看起来就有巨大的差别。她悄悄掩住嘴巴,不经意地后退一步,才没有惊叫出声。
叶晓波拿着花,也细细看她,忽然笑了起来:“这个妹妹,我见过的。”
那是贾宝玉见林黛玉时的说辞。这三王爷还带点文艺腔呢,果不愧为演员。
冯丰已经恢复了镇定,接过花,嘟囔一声:“当然见过的,你是我的粉丝嘛。”
叶晓波听错了她的说辞,笑起来,很有兴趣:“哦,你是我的粉丝?我的戏你都看过?”
冯丰暗地里翻番白眼,想起三王爷那支千年人参害得自己差点丧命,三王爷才是冯妙莲的粉丝好不好。而且是小叔子打嫂子主意没打着。
她当然不能这么说,却看李欢目光转动,似乎在说:我那天可没有撒谎,确实是去见“三弟”的。
她白他一眼,进厨房端了饭菜出来。
三人边吃边谈,都是李欢和叶晓波在谈话,两人显得那么投契,冯丰只静静听着,心想,果真是前世的兄弟啊,否则,叶晓波这样的偶像明星,怎么会夜晚跑到自己家里来?
她听到叶晓波要帮李欢办身份证的事情,欣喜道:“有办法?”
“没问题。估计半月之内就可以了。”
有钱有权的人做什么都不会有太大问题,何况是办一份证件。于普通人而言是天大的难题,也许于他们不过是举手之劳。
冯丰暗叹小民百姓的艰难,更为李欢开心,有了这个小小的证件,李欢就是货真价实的“现代人”了。今后,他会有什么样的成就和命运,就要完全靠他自己去努力了。
两人谈论一会儿,叶晓波又转向冯丰:“妹妹,你真面熟,是我影迷会的吧?”
李欢大笑起来:“不能叫妹妹,她是你大嫂。”
他这是一语双关。
“我知道是大嫂,可是,这大嫂好生面熟。”
冯丰暗恨李欢这声“大嫂”,但总不能在一个陌生人面前辩驳,只恨恨瞪着叶晓波:“你才是我的粉丝呢。”
这次,叶晓波终于听明白了,愣了一下,也像李欢那样大笑起来:“大嫂好幽默……”
老妞儿
丰暗恨李欢这声“大嫂”,但总不能在一个陌生人面前辩驳,只恨恨瞪着叶晓波:“你才是我的粉丝呢。”
这次,叶晓波终于听明白了,愣了一下,也像李欢那样大笑起来:“大嫂好幽默……”
吃了晚饭,李欢又送叶晓波出去。叶晓波长嘘一口气,人生真是一场奇妙的际遇,见到李欢面熟也就罢了,可是,他的妻子竟然也那般面熟,仿佛是前世认得的,更奇怪的,他有种奇怪的感觉:这就是自己的哥哥嫂子。
可是,他分明是有自己的哥哥嫂子的,而且还不止一个。
李欢回来时,冯丰已经收拾好一切了。
见他心情开心,显然是因为叶晓波的缘故,冯丰见到叶晓波也觉得开心,毕竟是“熟人”,何况当初三王爷对自己还算不错。可是,想起李欢又是生气,大声道:“喂,李欢……”
“干啥呢?”
“以后,不许对别人说我是你的妻子之类的了,我跟你毫无关系,你这是败坏我名声。你要再这么说,我要你的命……”
李欢悠然点头:“好,我不会再对别人说你是我的妻子了……”
“这还差不多。”
“我只说你是我的‘老妞儿’……”
一口气上不来,冯丰差点吐血而亡,“老妞儿”是C城的土语,男人都管自己的老婆叫“老妞儿”!
蓝玫瑰和雏菊
这天,冯丰出去了一趟,傍晚才回来,一进家门,李欢已经先回来了。李欢兴致勃勃地:“今晚我给你做笋子炒鲜虾……”
自从李欢拍戏后,冯丰都是吃外卖,好些天没吃过家里煮的饭了。冯丰见他殷勤备至的样子,心想,这个自大狂最近转性得厉害,还真是不习惯。
她走进房间想先上会儿网,习惯性地扫了一眼电脑桌,却发现桌上空空如也,那束雏菊已经不见了。她又惊又怒,赶紧出来,看一眼客厅,那束已经焉不溜秋的“蓝色妖姬”可还好好地放在那里。
她冲进厨房,嚷嚷道:“喂,李欢,你把我的花扔了?”
李欢头也不抬,弄着那个虾子,这是他从网上看来的做法,眉头也不皱一下,面不改色的:“我打扫卫生,看那花枯萎了,就扔了……”
打扫卫生?这家伙几曾变得这么勤快会主动打扫卫生了?这屋子看起来,哪里像打扫过的样子?莫非他打扫的唯一的卫生就是把花拿去扔了?明明那雏菊比“蓝色妖姬”还要新鲜得多,他不扔那嚣张的花,扔雏菊干啥?
李欢依旧面不改色:“不是还有蓝玫瑰嘛?不比雏菊好看多了?那样难看的花儿,放着干啥?”
蓝玫瑰!
哼,不知道那样艳丽的花儿就如美女啊。越美丽越是掉价得快。对相貌普通的女人来说,三十岁和五十岁并没有太大的差别。可是,对于绝世美女来说,三十岁和五十岁就有本质的差别了。美人英雄,不许人间见白头,可是,普通女人,谁管你是不是变成老太婆哦。
既然作不了惊艳一世的蓝玫瑰,何不做一朵凋零前后没太大差别的雏菊?
冯丰闷闷地站在原地哀悼自己的雏菊,李欢道:“给我择笋子……”
“做梦嘛,还想我给你干活!哼!”她恨不过,在他背上擂了一拳,跑回房间聊QQ,只等着吃饭,一点事情也不肯帮他做了。
等她恨恨“砰”地一声关了门,李欢才抬起头,偷偷笑了一下,那碍眼的花儿放了那么久,他今天才寻着机会悄悄摸摸地拿去扔了,真是浑身舒畅极了。
芬妮的微笑
这是一年中最寒冷的一天,从夜晚开始就下起雪来,到第二天早上,整个世界都白了,道路两旁的行道树上都有了积雪。
“冯丰,冯丰……快起来看……”
冯丰嘟囔着开门:“看啥啊?”
“下雪了。”
C城几年没下过雪,推开的窗子外面居然是薄薄的一层白色,冯丰又惊又喜,果然下雪了。她惺忪着看李欢,自己冷得哆嗦,他倒面有微汗,正是锻炼后的结果。她暗思,坚持锻炼真是一件考验人的毅力的事情,无论刮风下雨还是浓雾下雪,李欢从未中断过晨练,要是自己,那可坚持不下来。
要有强健的身子才会有强健的毅力啊,也难怪李欢凡事有种锲而不舍的精神,不像自己,整天处于亚健康状态,做什么事情都提不起劲。
“冯丰,你以后也每天去锻炼,你看你天天躺着不动,容易生病。”
“冷死我了,我可不会去锻炼”冯丰赶紧往卧室溜,“李欢,你今天不出去?”
“我马上就要走了,早点放在厨房里,都要冷了,快去吃。对了,今晚要赶工,我可能不得回来……”
“嗯。我晓得。以前你也加班过的,还两三天没回来呢。你走吧。”
李欢转身,想起什么似的,又回过头来:“冯丰,你可不能趁我不在就悄悄搬走……”
“你走吧,走吧,还有几天呢。我又不是做贼,干嘛偷偷摸摸?”
他略略放心一点,才出门去了。
这几天,剧组已经进入了在C城拍摄的后期。今天,终于轮到女主演芬妮出场了。女主角的戏份一直延迟着,因为,她前些日子接下了一个名牌化妆品的广告代言。
芬妮是当今娱乐圈最炙手可热的玉女明星。她出道5年了,最初的两三年一直处于半红不紫的状态,前年时来运转,因为主演的一部电视剧风靡全亚洲,从此,连续两部片子都是爆红,成为业界公认的收视女王、偶像巨星,名声如日中天,很快红遍了全亚洲。
李欢刚刚拍了一场“杀手”的戏份,虽是严寒天气,轮番打斗下来,也面有微汗。远远地,他看见叶晓波,正要和他打招呼,却见一辆保姆车驶来,正在准备的叶晓波立刻走了过去。
车门打开,一个女人缓缓下车来,穿一件雪白领子的毛裘大衣,胸前只佩戴一件简单的绿翡翠饰品,然后,全身上下再无任何多余的东西。她款步走来,举手投足间无比自然大方,又充满了成熟优雅的魅力,李欢呆了半晌,竟觉得生平也没见过如此清新宜人的女子。
叶晓波已经迎了上去,他的态度多了几分亲热少了几分富家公子的优越:“芬妮,我等你好久了。”
“抱歉,因故拖延了几天,真是对不起大家,这场戏杀青后,我好好请大家吃一顿饭。现在,我们马上开始吧,耽误大家了……”
芬妮的声音如出谷的新莺,她随手脱下大衣交给助理,原来里面已经换好了拍戏的服饰,还是她自备的戏服,就连一边的柯然也看得三分妒忌三分钦佩,芬妮的成功可不是偶然的,在小明星都会耍大牌的今天,芬妮竟然敬业如斯。
她脱衣服的姿势,她脸上那种妩媚而又端庄的笑容,饶是阅人无数的李欢也看得怔了片刻,稍稍失神了一下。
李欢这些天增加了戏份,其中一个小配角角色就是饰演女主角皇贵妃的侍卫。今天正好要拍这幕戏。
竟然和芬妮有对手戏,而且,芬妮的台词早已背得那么熟练。李欢又惊又喜,这些天,他早已忍受够了除柯然以外的那几个女配角,她们并不用功,一些简单的对白也要NG。今天,第一次见到和她们完全不一样勤奋美丽的芬妮,不由得提起十二万分精神,认真拍,每一次都是一遍就过了,而且,芬妮本人也极少有NG的情况,她简直就是充满了天分的一个艺人。
芬妮第一次见李欢,见这个小配角如此认真,且别有一股特别的气派,不由得多看了几眼。她从艺这些年来,有一条很重要的原则就是从不看轻任何人,哪怕他是一个跑龙套的角色,因为,保不准某一天,他也会成为周星星、刘德华的。
收工时,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