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上有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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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上有喜- 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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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再想那么多,最后累死的只有我自己。
  
  既然我们不是上帝,又不是圣母玛利亚,为什么不能不管不顾,顺其自然,只想着自己的爱人。
  
  自私自利的,在有生之年,只做让自己开心的事情。
  
  对我来说,让我开心的事情,就剩让你开心了。谁让你一不小心,成为我生命中最美好又最重要的一部分。
  
  苏娜的父母在婚礼前一天到了伦敦,从来没想过自己的女儿居然能嫁给外国高富帅的二老十二万分高兴。当初苏娜生下苏林的时候他们还以为这辈子自家女儿只能剩女了,没想到还有这样的一天。虽然未来女婿和亲家说的话都听不懂,苏娜的父母还是抓着女婿大大地嘱咐了一通,拜伦被自己的中国岳父岳母拉着,只能在一边赔笑,一边跟苏娜求救,苏娜也不理他,满心欢喜地跑到旅馆等待着自己人生中最重要的一天。
  
  林瑞为了避嫌没敢在苏娜父母面前出现。没有人带着的苏林也被安排在了和妈妈一个旅馆,难得林叔叔今天不能来陪自己,苏林实在无聊,只能跟胸部很大的伴娘在一起无聊地呆着看动画片,看完动画片的时候就试试自己明天的小礼服,非常得意地在镜子前不断地扭过来扭过去,频频对自己的包子脸发出“唔!果然是帅小伙!”这种不知道从哪里学来的台词。
  
  婚礼当天,林瑞还是找了个宽帽檐的帽子盖住脑袋,生怕被苏娜父母认出来,进场以后,就拉着詹晓军坐在了亲友席的最后方,离开女方家人好一大段间隔,詹晓军忍不住笑他:“也不知道是他们真的会介意,还是你在自寻烦恼。”
  
  林瑞苦着脸比了一个“嘘”的动作,用手盖住帽子专心等婚礼。
  
  神父站到了台上,帅气的新郎从红地毯那头缓缓走过来,西装口袋上插着的白色花朵一动一动,拜伦今天显得特别精神帅气。
  
  新郎走到台上,钢琴和小提琴手响起了华美的音乐,苏爸爸牵着苏娜走了进来,苏林穿着他帅气的小礼服跟在后面扯着苏娜的裙角,林瑞看见苏林脚步快跟不上的样子“噗”的一声笑出来,又赶紧捂住了嘴。苏林好像听见了,挥舞着小手朝林瑞不停地打招呼。
  
  林瑞也挥了挥手,然后就赶紧躲了起来,还是生怕被发现。
  
  苏娜走到了红毯尽头,苏爸爸把苏娜的手交给拜伦,拜伦快被感动得要当场落泪,苏娜一直都朝着他美美的笑。
  
  神父庄严的声音响起来,念出那一段誓词,新人凝视着对方,柔声地许下对对方的承诺,苏林举着两个小红盒子走出来,闪着钻石光芒的戒指被放拿出来,带在新人的手上。
  
  林瑞忽然有点感慨,原来那么近看着自己熟悉的人的婚礼,是会那么感动。
  
  拜伦搂住了苏娜,深情地接吻,苏林在台上傻乎乎地转着圈撒花,粉红色的花瓣撒了漫天漫地。林瑞忽然被身边的人抱住,头上的帽子被摘下,挡在了脸前。詹晓军扭过林瑞的脸,对准他的唇吻了下去。
  
  温柔的,淡淡的,却深情的亲吻,在这个人潮如涌的地方,旁若无人在一顶帽子底下,缠绵的相吻。
  
  林瑞红了脸,却没有推开他,而是乖乖地被吻着,直到身边的人都站起来鼓掌,新郎已经把新娘抱了起来,在一片花海中跑了下来。
  
  林瑞的唇被放开,他不好意思地看着詹晓军,那人也正看着自己。
  
  “要是羡慕的话,就再举行一次婚礼吧。”詹晓军指了指自己,又指着林瑞,“我,和你,的婚礼。”
  
  林瑞忽然凑上去,把詹晓军的唇咬到嘴里。
  
  呢喃之间,温暖的言语透出:“好啊。我等着。”
  
  就只剩下,我和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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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部分已完结,从现在开始,以下是苏林的番外故事了,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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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苏林,今年十六岁。
  
  我就读于莫德林学院高中部,这是一座位于牛津郡的男校,在雾都的男校里面,我们学校绝对是最好的,不过,当初决定是否要把我送到这所学校来的时候,我的妈妈可是跟我的爸爸们大吵了一架。
  
  没错,不是爸爸,是爸爸们,和别人的家庭不一样,我有三个爸爸。
  
  他们分别是和我跟妈妈住在一起的拜伦爸爸,住在我们家隔壁那栋别墅的林爸爸和詹爸爸,唔,虽然听起来怪怪的,不过我妈的丈夫只有拜伦爸爸而已。
  
  我妈之所以反对我进这所学校,其实原因很简单,是因为我林爸爸的性向问题。
  
  林爸爸是我的亲生父亲,是的,我并不是个中英混血儿,而是一个纯种的中国小爷们。
  
  我的亲生父亲林瑞其实很帅,他是一个漫画家,因为经常伏案画画,这几年视力下降,天天带着一副黑框眼镜,大大的眼镜架在他白皙的脸上显得很年轻,来我们家玩的同学经常都会问我,那个是不是我哥哥。
  
  唔,是啦,中国人在外国人眼里看上去就是显得小,不过那家伙好歹也比我大二十几岁啊,你们这群大不列颠瞎子视力一定是进化不足。
  
  那么,我亲生父亲的性向有什么问题?
  
  没错!他是个男同性恋。而他的爱人就是跟他同屋的詹爸爸。
  
  关于我亲爹性向这一点我从来都没有觉得难过过,因为老实说,詹爸爸对我很好,他虽然已经四十好几,但是身强体健,身材超级好,他没事的时候会带我去健身房,甚至会帮我做□带我去酒吧玩,他还很会会耍枪,只要我带他去跟我的同学们真人CS,从来没有不赢的。有这样一个爸爸,总比多一个刻薄的后母要好。
  
  让我感到郁闷的不是我亲爹是gay,而是我亲爹是“受”这点才对。
  
  男人啊!我亲爹是男人啊!为什么他可以让我妈怀孕但是是个受啊!我爹应该是个攻才对!当年一定是有什么弄错了!我亲爹绝对不是林爸爸,是詹晓军才对!只有朝他那个方向发展,我才会有前途啊!
  
  咳咳,刚刚说的话,请当做没有听见,请千万不要告诉我亲爹,否则他一定会一边揍我一边大骂:“当年给你买的蛋糕啊甜甜圈啊你是吃到异世界去了吗?!良心在哪里?!”
  
  我家亲爹大人是在我大概七岁的时候正式定居在雾都的,当然,是刷的我詹爸爸的卡买的房子,他的主要任务就是送我去上学,接我放学,然后给我塞一堆吃的接着坐到一边拼命画画,他的漫画一开始都是传真回中国,后来在英国也投了几次稿,都是那种搞笑漫画,很挺受欢迎,我小学很长一段时间都可以非常自豪地指着我同学们买来漫画对我同学说:“你看这是我爸画的。”然后换来又一堆吃的。
  
  那段时间詹爸爸大概每两个月会飞到雾都来看我亲爹一次,只要我詹爸爸来了,我都会被接回到我妈身边,勒令不许去找他们,一开始我不是很明白为什么,不过后来有一次我实在是太闲了跑了过去,一不小心,看到了大厅里沙发上我亲爹在詹爸爸身上的……那个……镜头……
  
  不要问我是什么镜头!不要!我要把那些东西全忘掉!啊!好不干净!眼要瞎了!
  
  那段时间我对詹爸爸敌意很深,只要他来了我就会朝他身上吐奶泡,不过后来这种行为被制止了,因为我亲爹会跟我说,奶泡是很贵的啊,这样吐在人家身上多不好。
  
  唔,我小时候真是个势利眼。
  
  这种情况大概持续了有几年,大约我十岁的时候,詹爸爸也在雾都定居了。据妈妈说,詹爸爸放弃了在中国的一份特别特别好的工作,跟别人做了很多斗争,才能够到这里定居,现在几乎要从头开始做生意。我妈还因此问了我拜伦爸爸,要是她让他辞职,我拜伦爸爸会怎么做。
  
  结果我拜伦爸爸呛了一口水,借尿遁了。
  
  自从詹爸爸定居下来以后,我才发现詹爸爸比我亲爹好多了,是他教会了我如果再吃的话长大就会跟我亲爹一样有一个又雪白又软乎的肚子,要当真男人的话就要加紧锻炼学会拳击散打各式功夫才会有出路。他还给我秀了他小腹上结实的肌肉,摸上去硬邦邦的手感好极了。
  
  有了詹爸爸以后我的生活丰富了很多,从吃——再吃——继续吃——吃累了以后就睡——然后接着吃,变成了游泳打球爬山各种精彩生活。我刚考入莫德林学院的时候,他还送了我一辆二手红色跑车,虽然是二手的,不过我还是坚决地把我亲爹送给我的小自行车从此封印了起来。
  
  总得来说,比起亲爹我更喜欢詹爸爸。至于拜伦爸爸,自从他和我母亲大人生下我妹以后,他就变成了一个彻底的恋女狂,每天都追在我妹身后“抱抱,爸爸抱抱”什么的,所以请把他忽略。
  
  那么问题回到初始,为什么我妈会阻止我去莫德林男校。
  
  很简单,那是所“只有男人的”学校,而我亲爹是个gay,我妈担心我误入歧途,随我亲爹的脚步而去。
  
  这场旷日持久的战争最后以我詹爸爸对我妈的劝导结束,我詹爸爸语重心长地对我妈说:“看林瑞这样你还不明白吗,苏林要是真是gay,你就是扳也扳不回来,他如果不是,全世界死的就剩下男人了他也不会喜欢男人,你不能单纯因为担心就让他放弃一所那么好的学校啊。”
  
  最后,我妈当然是屈服了。
  
  其实我很想跟我妈说请你放心,就算我真的是gay,我也会变成我詹爸爸那样,绝对不会变成我亲爹的。
  
  然后,在詹爸爸送给我的红色跑车里,我威风凛凛地进入了莫德林学院。
  
  这是一所很优秀的学校,我在这里用了一年的时间变成了混世魔王,身为射箭和戏剧的王者,我在学校里具有很高的人气,唯一遗憾的是学校的唱诗班我真心进不去,因为面试的老师说我唱歌会要人命。
  
  总的来说,高一一年,我顺利地度过了,上了高二,我就从一年级的霸王变成了整个学校的霸王,借用无数詹爸爸亲授给我的诀窍,我运筹帷幄如鱼得水,每年不仅得到许多学校的奖项,还会定期收到不少人写给我的情书。
  
  是啦,男校的情书,男人写给我的情书。
  
  我妈的担心不无道理,但是詹爸爸说的话也对。
  
  我虽然还没有喜欢上任何男人,可我也没喜欢过任何女人,我只能说是不管什么人,我都不能从心里排斥。
  
  至于其他,像是我被同学们票选为“最想被他拥抱在怀里的男同学”和“最想趴在他身下喘息的南通徐”第一名这种事情,你以为我会轻易地告诉你们吗?
  
  听我亲爹说,詹爸爸是个万受丛中过,个个都压过的小攻,不知道怎么就被我亲爹收服了,我一直以为我也会像詹爸爸一样大小通吃,可是总有意外。
  
  不知道为什么,我会写情书给我告白的男人们,很不感兴趣。
  
  这帮人身上不是有很重的古龙水味,就是体毛太重,我完全不能想象他们真的在我身下“喘息”的样子。
  
  我喜欢的那个人,不应该是这样的。
  
  难得午后阳光绚烂,雾都没有被云雾缭绕,学校里的空气也变得好闻起来,我抓着一个热狗在校园里散步,为了躲开我狂热的粉丝们,我走到了学校少有人去的一栋旧楼,那是一栋木制的小楼,有绿色的植物郁郁葱葱的蔓延在墙上,我毫无形象地吞着热狗肠,然后在这栋小楼里,听见了悠扬的小提琴的声音。
  
  那是一首《Set Fire to the Rain》,拉得不是很流畅,但是却很好听,我慢慢地走上了楼,循着声音找到那个传出琴音的房间,推开门。
  
  不是很大的一间房间里,孤零零地摆放着一个乐谱支架,还有一个清秀的金发少年,站在房间中间,闭着眼睛,身体微微晃动,特别陶醉的拉着他的小提琴。
  
  他拉得很认真,我走进房间靠在墙上,他依然没有发觉。直到曲子里有某个地方他没有记住,为了看乐谱才停了下来,他微皱着眉头,翻了翻架子上的乐谱。
  
  似乎是没有看得太明白,他抬头揉了揉脑袋,然后,目光终于触及了我。
  
        
作者有话要说:正文部分已经完结了,一直以来谢谢大家的支持,还有对我破烂文笔的包容,接下来还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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