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他的脸冷了下去,“偷男人?”
我拉着他去开房。
还没等我开口,他对前台说要两间。我迫不及待提醒他,说我身上的钱只够开一间。
他想了想:“可以。”不过又补充说,“不过有件事我得提醒你,我不是奥塞尔,希望你把奥塞尔和我彻底区分开来。如果你跟我睡一个房间,你知道怎么保持距……”
我没理他,冲着服务员叫:“标准间,一间!”
他的脸黑了黑。
刚把他掼到房间,只是一个转头去拉开窗帘的空当,他已经倒在床上睡着了。
我帮他洗了脸,小心翼翼地给他擦手上、脚上、身上到处都是的血迹。他那身衣服已经残破不堪了,我顺便买了衣服帮他给换了。我觉得我已经把整个世界都翻过来了,可他却一直没醒。他太需要休息了,看来他真的很累。
我到药店买了点药来给他抹好,中间发生了点不愉快的小插曲,不过也没怎么影响我心情:那个药店的老板为一瓶一块三的红药水跟我讨价还价,我一口价三毛,他愣是不肯,还叫我去死,结果我被迫把交易价格砍到了0。然后我不得不把红药水拽在手心绕了好几条巷子才把他给甩掉。其实原本我也没那么小气,砍价又不是什么新鲜事,只是他提高了喉咙,当一个男人和女人吵架的时候,男人一旦提高了喉咙,吵架在女人眼里就变成了“你敢对我吼,我他妈要你好看”的事了。
这说明,我真是个女人。
这事压根没什么后遗症,就是后来每次我路过那的时候,总得麻烦多绕点路。
“我记得我睡着之前不是穿的这件衣服。”这是他醒来后第一句话。
我耸了耸肩,给他一个“除了我还有谁”的表情。
他的脸冷得像冰块,盯着我。
其实我觉得他作为奥塞尔的时候脸皮已经厚到极点了,现在这种尴尬的气氛有点不正常。
我想调节下气氛:“咳咳,顺便帮你换了内衣。”我之所以这么说,是想在我们之间打造出一种纯哥们氛围,希望他不要误解我对帮他换衣服时候看光了他没穿衣服的dong体的看法。
作者有话要说:
☆、默契
他却不领情地掀开被子看了看,若有所思。
“我们又不是第一次了,对不?”我没觉得有什么好尴尬的。
他抬起头来看着我。
当他变成另外一个人的时候,他可以很自然地跟我开玩笑打打闹闹,有时候甚至来摸我的头,还光明正大地看我的胸部和评价我的臀部、当着我的面跟不同的女人调情。我那时候真心觉得他就是个衣冠禽兽,外表装得要有多正经就有多正经,可私底下其实要有多奔放就有多奔放。可现在他变回来了,自从他变回西观以后,那个叫“奥塞尔”的面具消失得无影无踪。他彻底回来了,竟然会为了我给他换衣服而纠结。要知道,如果换做奥塞尔,最多骂我几声关于吃豆腐的话,然后其实心里乐开了花,因为真正赚便宜的是他。其实世界是不公平的,女人被男人看到了不该看到的,男人是流氓;男人被女人看到了不该看到他,他依旧是流氓。这都是哲学问题。
我被他一动不动的目光看得浑身发毛,我站起来,把自己那张床朝他那边推。我解释说:“我怕你半夜三更睡着睡着从床上滚下来,我把床跟你的放在一起可以相互照应着。”
他没提什么反对意见,冷眼看着我把床推到他那边,看着我翻上床,面对着他躺好,然后用讥笑的口吻来了句:“就这么喜欢偷男人?”
接下去有近一个月的时间,他一直躺在床上,我不得不一日三餐像照顾儿子一样喂给他吃。他其实是反对的,每次我把碗拿过去,他总是尝试自己取筷子,当然,他受了伤,根本拿不动筷子。有一次他就问我要勺子。我处心积虑地跑出去给他买了个硕大的铜勺。
他瞥着那个铜勺:“是你买不到小一点的还是这里的勺子都这么笨重……还是你认为凭我的智商看不出你存心这么做?”我当然推说这里的勺子都这么大这么重,他十分憋气地看了眼我,生生把他的怨气吞回了肚子。以后每次吃饭,我都觉得他像怨妇。
我觉得我不正常,见到他生气的样子会觉得浑身都舒畅。他吃饭总是不急不缓,我把勺子抖一抖,就有两个饭粒掉进他的脖子里。他狠狠瞪了我一眼,然后我就找借口把手伸向他的领口掏饭粒,然后帮他擦身。他拿我一点办法也没有。他面部表情一直很僵硬,不过这种事发生了几次,终于把他给气馁了。三天后,他就不要我喂饭了。
他伤未好的那段时间,一天可以睡很长时间。
只要我醒着,他就尽量睡觉。我不知道他是不是故意的,因为他睡觉的时候,我很无聊地在他旁边放有色电影看,我把电视的音量放得很低,耳边传来的他的呼吸声很不均匀。
每次我在忙的时候,总觉得背后有双眼睛在深沉地盯着我。可每次一回头,总能看到他阖着的双目。我想了想,也许是我心理素质太好,潜意识里把他当成了偷窥狂。
如果我外出回来,一抬头,会偶尔看到窗台上刚好掠过一个白白的人影,我一直怀疑这是我的错觉。
他身体很冷,从来也不出汗。
当他睡着的时候,他的表情也平静得像没有波澜的湖面。他躺着的时候,无论躺多久,他总是仰面,双手微微交叉着放在小腹上,安静而祥和,像一具唯美的雕塑——这是神的睡姿。
但我的睡姿就不敢恭维了,因为我太了解自己了,每晚睡觉的时候我都有本事把直的躺成横的、把床上躺成床下。但我和他在一起的这段日子,醒来的时候,我都是好好地安睡着,为此我一直暗自庆幸没有被他看到我很不雅观的一面。可后来有一天,他话里话外地提醒我,是不是可以把我的床推回到原来的位置,因为我晚上经常把脚压在不该压的地方,从而令他不得不一次次吃力地把我的身体摆正。我问他我压着他哪里了,他摇了摇头,说不是什么话都可以说的,也不是什么人都跟我一样不要脸的。我听了半天也没搞明白是什么意思,但我不把床移开就对了。
他的个性虽然捉摸不透,但欲言又止的样子真的让我越来越猖狂。
为打发时间,我特地去买了几本书来看,分别是《泰坦尼克号上的诡异男女》、《化妆技巧三十二变,变、变、变!》、《一个女人和十三个男人的三天三夜》、《总统竞选背后的二奶》。
他为此一脸严肃地提醒过我,说我应该提升一下自己的档次。我回以茫然的表情:“你是奥塞尔的时候不也看那些没营养的东西吗?”
“那不一样。”
“你都看了怎么还说不一样?”
他语塞。
这些书他从来不碰,我买回来的时候,他只是淡淡地扫了眼,然后说:“你这些书还不如从前你在圣地亚哥学院看的那些书有趣。”我问是不是“《圣书》”之类的。他摇一摇头:“是你以前借给尼古拉斯的那几本。”
由此,我才知道我误会他了,他口中所谓的档次比我的更不如。
我从来也没问过他到底是谁,我只知道现在我们在一个虚拟的场景中,不用去思考太多深奥的事。
因为真相迟早都会来的,迟一点知道或许会更快乐。
唯一能肯定的是,他不是来伤害我的。
和他在一起,无论在什么地方,都会感觉我的腹腔不是空空荡荡的。我不想知道原因,也不想深入。切奥斯曾对我说过:在未知的世界里,永远不要尝试去打破能使内心平静的事。
如果可以选择,我宁愿永远活在这种世界中,这个世界是虚幻的,但也是真实的,至少触感是真实的。等我们出去的那一天,一切都会变回原来的样子。我还是我,他依旧是他,他有他的事情要做,我有我的使命。
这是一种彼此心照不宣的默契,谁也不提,谁也不会去问。
于是,我们就这么毫发无伤地一起生活着。
作者有话要说:
☆、你需要去精神科
他的睡眠时长随着他伤口的渐渐愈合而变得越来越短暂,直到有一天,他提议出去走走。我很爽快地答应了,弯下腰打算背起他,却被他轻轻推开了。他四肢健全地走向房门,一点没表示出大病初愈后的迹象。
我难以控制住自己的震惊:“你该不是早就好了吧?”
他无伤大雅地回我:“嗯。”
他总是很省字。
说实话,我觉得我自己的个性除了有仇必报这一点有些令人不齿外,其它的都还可圈可点。至少在辩论方面,我从不认为西观会成为我强劲的对手,但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我发现他的个性不只是恶劣这么简单,掩盖得非常深的还有他的心计。他总能出人意料地在恰好的时候冒出一两个让你无言以对的字眼,然后把善良和毫无防备的我给打得落花流水。可在我的字典里,从来没有认输这种说法。
我们来到了路上,我决定扳回一局:“还记得在地下室爱丽丝曾说过的那些话吗?”
他轻描淡写:“不好意思,忘了。”
“她说我对你来说非常重要。”我不怀好意地讥讽着,“其实有些话你不用亲口告诉我我也明白。比如说你伤口其实早就好了,故意继续躺在床上装死,无非就是希望我可以喂给你饭吃、更好地抚摸你。你对我的心意我当然心知肚明,至于我对你的感情,呵呵,我也欣赏你,不过……”
他睨着我。
“呵呵,我只由衷地对阁下的眼光表示欣赏。”
他若有所思的样子让我察觉到他完全没把重点放在此刻应该放在的话题上,他问:“前面好像没路了,现在我们该怎么走?”
“……”
在说话不抓重点这事上,说实话,从小到大,我就算没有百分之百胜利的把握,也没发生过这种屡战屡败的经历。我想了想,不和小人计较比较能保持自己优秀的战绩。虽然他的外表光鲜亮丽,但内心有多少根稻草很难一眼就看出来。
我把他带到了街头的早点摊,因为他说他肚子饿了。记忆中的世界和幻境不一样,记忆中的生命是流转的,因为他们都是曾经真实的存在,所以我们都会口渴,会饿得到处找食物。但类似于墨菲瑟这样的幻境,纯属一个时间停止的空壳子而已。
街角的早点摊本身就是活化石:店主说他是黄帝的后人,祖祖辈辈一直从黄帝死后开始摆摊,直到今天——公元前2599年华夏远古时期始加上后来朝代更迭、甚至近代最凶狠的八国联军与日寇侵华战争,几万场战役都没能打掉黄帝后人摆的这个早点摊。我屈指一算,这么说来眼前的早点摊也是一部上下五千年的历史书。且不去争论他为什么不打着“华夏民族的鼻祖——您老祖宗眼里的美味”广告招摇过市,但就他只卖“狗不理包子”和咸豆浆这点上,就很难让人有立场。
这里的狗不理包子是我上小学的时候凡路过必要买上一个的。也不是我有多喜欢吃这个,实在是方圆五里路之内就这么一家包子摊。
我和西观正坐着吃包子的时候,摊主和记忆中一样立在那里吆喝着:“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卖狗不理包子嘞!”“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卖狗不理包子嘞!”他吆喝十二个包子的买卖,就能背一首《江城子》,看来这人的文学造诣足以让我们这些伪文人汗颜。
“碰——”
正当我们吃得津津有味之时,我们的桌子被一辆无主的自行车给撞了个桌仰凳翻。幸亏西观及时拉了我一把,不然我手中的整碗豆浆都将不是泼在摊主的脸上而是自己身上了。
就在那辆自行车出其不意地破坏了我原本宁静祥和的早餐后,紧接着就从天空中飞下来一个手脚张成“大”字的女孩。我毫不怀疑她投手榴弹的命中率,因为她把自己投出去的准确率就高得离谱:她毫不费力地把我当成了她与地面亲密接触的缓冲垫——她就是那辆来历不明的自行车的主人。
其实本来这也没什么,我本身也不是特别爱和小孩子计较的人,就是我趴在地上的姿势难看了点,不过这真没什么。就算我本来爱计较,在和西观相处了一段时间后,再小气的性格也被调教得很大方了。所以即便我此刻的姿势看着有点怪,但脑中一闪而过的还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的想法。可这种想法在两秒钟后彻底烟消云散了:因为那女孩没有任何歉意地迅速从我背上纵起,踩过我的后脑勺飞也似地逃得无影无踪。
我的自尊一下子全冲到了脑勺。
因为当我愤怒地抬起脸时,我已经彻底没人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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